Lolita

Stanley Kubrik这部电影改编自纳博科夫的同名小说。我刚好几个月前读过了。因此难免会拿电影来跟小说原著做对照。不过,其实原著的后半部是很难读的“知识型”风格,根本无法改编。而我自己也比较喜欢小说前半部的传统讲故事的叙述。因此,比较的也只是这前半部的风格了。

小说中,最吸引人的部分,是那些情欲的描绘。但是,不是性场面。都是被挑逗起来的性幻想或者性骚动。这部电影的剧本改编也是纳博科夫写的。但是,他在电影中注重的是情节的发展。没有了男主角内心独白。那些极度细腻敏感的情欲,在电影中转换成故事情节。比如在母亲过世后,男主角对女主角的控制欲。通过这个后父对自己女儿的过分控制,来展现类似情人之间的妒忌。

电影还是非常忠实于小说原著。但是,有一个部分,确实比原著逊色许多。当女主角逃脱了男主角的魔掌三年后,来信跟后父要钱。电影中,男主角来到女主角的家,看到了一个只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的少女。可是,在小说中,女主角远远更邋遢、更臃肿、更老态。男主角发现自己爱慕的那个青春少女,已经变成一个失去光彩的怀孕少妇。他当场是内心崩溃的。电影中,女主角依然非常年轻,两怀孕后的身材都没有多大变化。这场戏,真让我失望。

我觉得,还是文学能承载那细腻敏感的情感。电影,都太实在了,让人看到了缺点与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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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were Warriors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误吗?纽西兰毛利族天性就是热情、奔放、随性吗?

像电影里的Jake和Beth一家一样?没错,他们有快乐的时候。像Jake把被辞后剩下的所有钱都买了一家大小喜欢的礼物与食物,全家都欢喜。像Jake还是觉得妻子Beth很性感美丽,一直想要跟她亲热。像Jake在酒吧喝了还不足够,招了酒吧里的朋友兄弟到自己家开派对,小孩全在房里睡觉,大人就继续喝酒、唱歌、跳舞,气氛热闹沸腾。

可是,Beth问Jake,什么时候能有属于他们的一个家时,Jake就生气了。两人喝了酒,脾气大起来,甚至殴打成一团。但两人一阵暴力相对以后,还是赤裸上床昏睡。Jake酒醒后,对妻子恢复温柔,似乎暴力不曾发生,或者发生了也无所谓。

生活不可能一直这么循环。最无辜的就是小孩了。Jake的酒友之一,偷偷潜入小孩的房间,强奸了十三岁的女儿。可怜的Grace有苦无处发泄。她身心都受到了巨大伤害。悲剧也发生了:Grace自杀身亡。

此时,Beth想起了自己的祖宗。她对Jake说,毛利族继承的是真正的武士精神。像Jake那样,把暴力发泄在自己最亲的家人身上,那不是祖宗的精神。我不禁怀疑,到底什么是武士精神?是不是当Jake要打Beth时,他们的大儿子挺身而出,挡在母亲面前,准备面对父亲的暴力呢?毛利族传统的生活,是不是有酒精呢?否则,他们的娱乐是什么呢?他们用什么方式来发泄身上的热情呢?难道就是围着篝火跳舞歌唱?

在Jake身上体现的毛利族的天性,只是其中一面而已吧?是否,对自由的渴望与对快乐的追求,还是得靠责任的承担作为底线。今朝有酒今朝醉,或许能带来短暂的欢乐,却无法提供家庭长远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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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慢慢长》

10月5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曾经,时间是颗发芽的种子。它缓慢成长,让我伸长脖子不耐烦。

那个时候,日子是一件件事情,排队等着发生。睡醒睁开眼睛是早上。想到邻居家找朋友玩,但屋外太阳很晒,大哥说不准出门是中午。第一个开始吃饭,爸爸、妈妈、阿伯、大哥、二哥都吃完了,只剩我一个还没吃完是晚上。天天一样的事情,周而复始。我起床、吃饭、看电视、玩耍、发呆,活得轻松却百无聊赖。偶尔,我给小种子浇水,希望它快高长大,把我带到精彩与充实的成人世界。可刚发芽的种子永远那么矮小与脆弱。它兀自以乌龟的速度成长,不为我这只活奔乱跳的小兔子放快脚步。

后来,时间是棵魁伟的大树。它葳蕤的绿荫下,是我乘凉的好地方。

这个时候,我进入繁忙的学生生涯。日子是一门门的课堂、一份份的功课、一个个的考试、一宗宗的课外活动。我的生活圈子扩大了。我结交有缘的同窗同学、亲密的死党、并肩的战友,还有了一个秘密暗恋的对象。日子终于是精彩而充实的。我沉浸在没有过去与没有未来的当下。我随意挥霍着我以为无限供应的时光。我忘了那棵给与我庇护与凉意的大树。它不用我的照顾与打理,自个儿茁壮而蓊郁,还果实累累。我啃着甘甜的果子。我以为,日子本该精彩,生命本该如此。我以为,时间已经停格,一切不再发展与衍生。

现在,时间已是个迈向枯萎的老树。它催促我赶快赶上,别慢吞吞落在了后头。

曾经,我渴望有父亲的身高和母亲的脸孔。可一瞬间,我的眼角嘴边已经有了皱纹,头上白发已不止几根。曾经,我15岁时以为杨过等待小龙女16年已是一辈子的事。可转眼间,我已过了两个16年,第三个16年头也赶上了。曾经,我觉得年过40就应该准备迎接死亡,否则会成为社会和自己的包袱与累赘。可现在,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目标还遥远得很,我还不想停下。我努力追上年少时错失的机会,可是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我被鞭笞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深怕老树不声不响就离我而去。我祈望,老树能永远坚韧而苍劲,继续长长久久地陪伴我上路。

最终,时间会是一株干死的朽木。它会是我生命的标本。

当每年同学相聚的日子里,出席的人数越来越少;当每年的家庭团圆饭成员越来越年轻,我发现:年轻的一代,才是时代的主人翁。属于我的时代已经远逝,我得让出社会岗位,不能私自霸占历史的主旋律。此时,我想起小时候的老师、年少时卖炒面给我的小贩老伯、还有许多年轻时短暂相处过的长辈,我无法得知他们的消息,可是我会忧伤地猜测:他们都已经不在人间了。而或许,不久将来,有人想起我时,也会问一句:“她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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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in Scarlet

跟Agartha Christie比起来,Arthur Conan Doyle的文字更有文学性。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后半部是以Watson的视角在说故事。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只是作者在说故事,故事里的角色是不知道的。这样的安排有点巧妙。似乎说明,破案并不考虑犯案动机与起源,但是读者了解了罪犯的背景以后,可以和罪犯感情上联系并同情罪犯。作者采用这种方式,也避免了让罪犯不自然地交代所有情节。

Agartha Christie的小说更紧张一点,剧情发展更紧凑,可是就不太真实了。虽然Arthur Conan Doyle笔下的侦探Sherlock Holmes也很神,但破案的描述增加了一些环境的叙述、其他角色的刻画,就让小说更自然一点。这是第一本Sherlock Holmes,所有在介绍两个主要角色的开头铺成上,作者也花了一些功夫。这开头部分,也写得很好。剧情合理,人物栩栩如生。

总体上,读Agartha Christie比较紧张,却也容易追读。读Arthur Conan Doyle却比较轻松,但比较有文字上的享受。

Written by Arthur Conan Do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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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春

这是一部只有两个场地的电影:一个家和一座城墙。而两者是互相承托与对照的。那个家,是一个没落、陈旧、传统、保守的堡垒。那座城墙,相反的代表自由、解放、广袤的外面世界。

一开始,女角色玉纹说,她每天都得来城墙走走。只有这个时候,她能短暂的逃脱沉闷与无奈的生活。在城墙上,她的视野才能开阔,她的内心才能舒畅。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是只离开了牢笼的小鸟,飞翔在晴朗而无垠的蓝天。可是,她手里有个菜篮,里面还有药包。她始终得回到那座战争后的废墟院落,回到自己病态的丈夫,礼言身边。

接着,来了一个外人,志忱。他是丈夫的同学,也是她的旧情人。他为这个死气沉沉的家,注入了一股清流。小妹,戴秀也活泼地在他身边周转。四个人愉快地到城墙上游玩。连足不出户的礼言也一起来到城墙。大家说说笑笑,还欢唱舞蹈,似乎远离了那个象征礼教、习俗的家的束缚。

可是,自由是短暂的。礼言身上带病,玉纹和志忱的暧昧有违礼教,戴秀对志忱的爱意是单向的。大家最终还是回到家里来。四个人各怀自己的心事与欲望,苦苦挣扎。礼言想要爱玉纹,没有能力。玉纹与志忱的互相倾慕,违背伦理。戴秀向往爱情,得不到回报。最终,礼言决定牺牲自己以成全他人。吞药自杀后,幸运地被救。一场灾难后,大家反而得到了解脱。

志忱离开这个家,重新回到外面的精彩世界。戴秀送行,也期望有一天能跟随志忱的脚步。玉纹重新登上城墙。而礼言也踏出了那阴暗郁闷的家,登上城墙,陪在自己妻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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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谋杀案》—–逻辑思维下的爱情

为了减轻沉重的心情(读了好几本严肃文学后),我捧起了侦探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阿嘉莎克莉丝蒂的作品。但上次那本不是侦探小说。

第一印象就是对白很多。可能占了全书的80%吧?所以,读得很流畅。书开头,铺成各个角色的个性、背景和欲望(犯罪动机)时,还是得花一些心思的。在超过十五个主要角色的大网络中,作者还是照顾到情节发展的节奏。有两次,情节的突变让我惊喜:一,突然的婚讯;二,突然的死讯。

十五个人物,在主要三个因素底下直接间接连接在一起:情仇、珠宝、生意瓜葛。虽然,有点牵强,但作者还是能自圆其说的。我觉得很棒。尤其在安排各个人物的出场、互相牵涉、展示个性、推演剧情、埋下伏笔,都写得井井有条、思路清晰。

但是,当案件被破解后,许多人物的秘密被揭发,个性发展有点牵强。尤其,硬硬要搓成几对情侣,不自然也不真实。上次阅读的爱情小说《撒旦的情歌》,写的爱情故事也是不好。我猜想,作者不擅长处理爱情主题。或许,当爱情跟脑袋连接在一起时,就不动人了。侦探小说讲的都是逻辑理性,爱情或许更需要在日常、细腻的感情中滋长。

阿嘉莎克莉丝蒂著;宫英海译;远流出版社;2002年4月1日初版1刷,2012年3月1日二版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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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h

青春是什么?是热情与欲望。热情与欲望是什么?是艺术与技艺的追究、爱情与性。

两个老人,是亲家,也是好友。他们一起在一个山上度假村修养。一人是退休指挥家,另一人还在拍摄电影。退休指挥家一再被英女王邀请指挥自己的作品。可是他一再拒绝。最终,他承认,自己的作品是写给妻子的,而妻子不能再表演,他就不愿意再指挥。似乎,岁月剥夺了他追求艺术的权力,他因此也不再有热情与欲望。还在拍摄电影的导演正领着一众工作人员,在度假村里集体即兴创作。后来,当他御用的女主角拒绝继续跟他合作时,他的作品夭折了。导演竟然自杀。原本,他是幸运的,因为岁月的流逝没有带走他的创作欲望。终于,当艺术之神不再眷顾他时,他选择了死亡。

两个老人,面对青春的逝去,都带有遗憾。以下这段对话,清楚描绘了衰老对他们意味着什么。

老人一:你记得她吗?

老人二:谁?

老人一:我们曾经共同爱过的一个女人。我愿意放弃二十年,来跟她共度一宿。

老人二:不。她不值。一日都不值。

老人一:告诉我,你是否曾经跟她发生性关系?你是否背叛我?你曾经答应我,不会这么做,因为我那么爱她。

老人二:这是一场悲剧。悲剧在于:我不记得自己是否跟她有过性关系。

当青春不再时,他们能做的就是回忆。那段年轻时热烈的爱情与对性爱的渴望,依然在心中激荡。可是,岁月的残酷在于:有时候,人老得连回忆也无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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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五十块》

9月28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我小时候以为,白发只是一种选择,跟年龄没有关系。

自有记忆开始,阿伯就是满头的银发。我从来不觉得他老。反而那头标志性的银发,让他鹤立鸡群。幼稚园放学,一眼看去校大门,就看到阿伯了。上小学后,连同学老师都知道,有个白发先生,每天送午餐给我。那时,我似乎觉得,一头银发是阿伯的装饰、象征,当然是他乐意拥有的。跟年龄一点都没关系。

到了十岁左右,爸爸经常跟我玩一个游戏:拔白发。爸爸会坐在沙发椅上看报纸,然后我站在他后面,像拨开和翻阅书页一样,在他的头上寻找白发。只要找到了,就一条白发赏五十块钱。我用一双天真的眼光仔细拨开、反复翻阅爸爸的头发。他的发质细幼而柔软,好不容易盯到一根雪白的发丝时,我像成功跟踪与捕捉岁月的痕迹一样。爸爸总是开心地付赏金。拔白发,变成一个亲子活动。他的自信与乐观也告诉我:白发是可以用个人意志抗拒与消灭的。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懂得观察:身边的亲人,如阿伯和爸爸,都在逐渐老去。大学留学回来,阿伯过去的一头茂密的银发,已经非常稀疏,零零落落像春风吹也不生的枯草。这时,我才有了这个疑问:阿伯是否也有过黑发的时候?这时,我才晓得了:阿伯的一头银发很自然、很理所当然,只代表阿伯从来没有年轻过。

而爸爸呢?他的一头黑发,掺杂着白发,不再乌黑亮丽。过去,寻宝游戏的奖金曾经从一条五十块,降到两条五十块,到后来一条只有十块的价位。物不再以稀为贵,而泛滥成灾了。爸爸已经无法再以调侃的态度面对白发。在漫长岁月的推延之下,黑发终于重新夺回了作为主人的地位。白发也不再是宝。

我终于明白:黑发白发,原来不由人。

我自己在三十岁左右,开始长白发。第一条白发,被我拔掉了。后来,在网上读到说:白发拔掉了,会损伤毛孔,造成头发不健康,自然白发会长得更多。于是我不敢再拔。每个人对人生的第一条白发都是触目心惊的。但是,第一条出现以后,白发的数目好像是以2为公比的几何级数在增长:第一条出现、然后第二条出现、接着第三第四条同时出现、又接着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条同时出现。。。当你以为你还有好长时间,让白发在个位数慢慢萌发时;突然一个早晨照镜子,白发已经猛然跳跃到双位数,疯狂蔓生了。

现代的女性,出现了白发,还是可以抵抗的。把头染个棕色红色蓝色,既年轻也时髦。我却没有这样的心思。主要是吝啬和懒惰,不想老往理发厅送钱去。慢慢的,我学会了视而不见。可是自己不在乎了;接下来就得让身边的人也接受。

几年前,爸爸发现我的白发时,非常惊讶地说:怎么长白发了?我想,他应该非常诧异,自己放弃拔白发多年;没想到,现在岁月也追上他的女儿了。

我的时间也到了。我开始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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