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Agartha Christie比起来,Arthur Conan Doyle的文字更有文学性。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后半部是以Watson的视角在说故事。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只是作者在说故事,故事里的角色是不知道的。这样的安排有点巧妙。似乎说明,破案并不考虑犯案动机与起源,但是读者了解了罪犯的背景以后,可以和罪犯感情上联系并同情罪犯。作者采用这种方式,也避免了让罪犯不自然地交代所有情节。
Agartha Christie的小说更紧张一点,剧情发展更紧凑,可是就不太真实了。虽然Arthur Conan Doyle笔下的侦探Sherlock Holmes也很神,但破案的描述增加了一些环境的叙述、其他角色的刻画,就让小说更自然一点。这是第一本Sherlock Holmes,所有在介绍两个主要角色的开头铺成上,作者也花了一些功夫。这开头部分,也写得很好。剧情合理,人物栩栩如生。
总体上,读Agartha Christie比较紧张,却也容易追读。读Arthur Conan Doyle却比较轻松,但比较有文字上的享受。
Written by Arthur Conan Do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