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Tonya

这么巧,但也不算太偶然。我和老公在观赏I, Tonya之前,讨论天才的养成与天造。I, Tonya这样的电影也不少,就是一个天才的故事,一个运动天才的历程。

才几天前,在脸书上看了阎连科在新加坡演讲的视频。他说中国是个不缺故事的国家,因此中国作家都非常幸运。有观众发问,那新加坡繁荣而平静,对写作者来说是不是坏事,又如何突破呢?阎连科因此提出了卡夫卡和普鲁斯特。两个天才的生活都及其单调而平庸,可他们都写了影响20世纪的伟大巨作。我问老公,这种天才的敏感心灵是天造的,还是靠阅读与鉴赏艺术而养成的呢?老公因此提出,像他玩的电脑游戏,有人设下目标,在整个游戏过程中不得被击一次,因此而花费不知多少千千万万小时来完成任务。老公认为,这种执着与热忱,就是天才的本质。

Tonya Harding肯定是个天才。四岁就已经拿下了人生第一个冠军。可是,接下来的岁月,她的刻苦与耕耘,当然是成就她的因素之一。她甚至没有完成中学,为的是全身心投入滑冰。可是,当时她才这么小,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想而知,这个天才完全依靠一个幕后推手,把她推向巅峰。这个人就是她的母亲。我们甚至可以说,是母亲的执着与热忱,造就了这个滑冰天才。

可是,母亲用的不是爱与呵护。相反的,她用冷酷、残暴的方式在鞭笞自己的天才女儿。电影中,她甚至对自己的女儿说:我的恶劣正是我的付出与牺牲。有一次,就在她人生最重要的一场全美国滑冰比赛中,母亲偷偷付钱,让一个男人批评女儿,还让她心灵上受打击,并激起她的斗志。而女儿在这样的家教之下,性情也变得很暴躁而不稳定。也可以预测的,这样的天才,是不会快乐幸福的。

我觉得,母亲的这种“付出与牺牲”就是老公说的那种执着与热忱。这个母亲,身份也非常低微。她只是一个餐厅的招待员,收入微薄。看来受的教育也不多。可是,她却那么肯定,自己的女儿是注定要拿世界冠军的天才。她也为了这个目标,倾注自己的一切。与其说,那是她清醒的选择,不如说是她非理智的冲动与欲望。

老公说,我写作是为了写好的作品、成为作家、受人肯定。这就不是那种非理性而偏执的狂热与执拗了。老公问我说,你是否能一整年只写一部作品,不断修改、不断重写,直到每个段落、每个句子、每个字都完美,才罢休呢?天才就是这样:自我要求极度高,为了完美能不断重复一个小动作。我本以为,老公说我不是天才,是在批评我。后来,他纠正我说:天才拥有的那份执着与热忱,违背常理。原来,老公庆幸,我还是正常的。

而我自己呢?我其实还是有点羡慕那种不顾一切、义无反顾的决心。我知道,老公会担心。我这种想法正证明了我稍微拥有天才的这种气质。他只希望自己的老婆过得开心。其实,他也无需杞人忧天。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我只是偶尔喜欢窥探天才的人生,探究天才是上帝的宠儿,还是人间的制作?而我自己,其实这两者都沾不了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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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寐以北》——灵动而从容

这本散文集分三卷。整本书都是作者在北京留学时留下的文字。第一卷比较随性,比较短小,是一些生活片段。第二卷比较有书卷气,谈作者读的一些书或者上的一些课。第三卷只有几篇,幅度比较长,有些像小说。

我喜欢第一卷,觉得第二卷也不错,第三卷则没有了耐心(是我错)。第一卷中,作者把很多文人小故事和一些文学艺术知识穿插在自己的日常里,却连接得自然。在这卷中,作者显示了自己轻巧而灵动的一面。很好读。

第二卷比较扎实,因为多了一些思考与议论。但是,作者还是把自己作为小说写手的本领展现在这部分里。作者在描绘人物、场景时,都会捕捉到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话语或情境。

我佩服作者的涵养。但是,我更想要学习的是作者的一份从容。作者不论是在诉说自己的思考、情绪,还是在描绘自己对所处环境的所观所感,都能不缓不急地带读者入境。她有专业知识,也不咄咄逼人。她有激情,也不喷发、不泛滥。

梁靖芬著;有人出版社;2007年7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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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dington

一部拍给小孩看的电影。故事简单吗,人物善恶两分。最后,大团圆结局。

在秘鲁森林里,有一个探险家发现了一对聪明的熊。他跟这对熊生活一段时间,教会了他们说英语,然后还教他们做果酱。当探险家离开时,他对熊们说,任何时候,只要他们到了伦敦,他都会接待他们。

好多年过去。这对熊有了一只小熊。有一天,发生大地震。熊阿姨和熊宝宝成功躲进了地库。熊叔叔却没有。第二天,当熊阿姨和熊宝宝出来时,发现自己的家园被摧毁了。阿姨要宝宝到伦敦去生活,自己却到老人院去。

熊宝宝带上一个行李,全装着果酱。他在船上就靠果酱填肚子。

抵达伦敦时,熊宝宝到火车站去,想要找人领养自己,并给自己一个家。有一个家庭刚好路过。母亲决定让熊宝宝回家过一夜。父亲虽然不赞成,因为他害怕熊宝宝会待给他们的两个孩子祸害,但是他也没法阻止母亲和孩子们的热情。母亲给熊宝宝取名为Paddington。

此时,博物馆里有一个女士。他从别人口中听说船上有果酱的空罐子,就知道了那是秘鲁森林的聪明熊。她调差跟踪后,知道了熊宝宝住在哪里。这家人的邻居非常害怕外来者。他决定跟女士合作,赶走熊宝宝。

母亲带着Paddington去找自己开古董店的朋友。朋友从Paddington的帽子找到线索,说探险家是国家地理学会的会员。后来,父亲带着Paddington去会所找探险家。可是,会所里没有这位探险家,也没有秘鲁探险的记录。

父亲逐渐接受了Paddington。有一天,全家都上班上课去了。邻居打电话通知博物馆女士。她从天窗潜入家里,要捉拿Paddington。虽然Paddington最终成功不被捉走,可是屋子几乎烧起来。一家人回家后,报警,却找不到有人入侵的证据。父亲因此非常生气,觉得Paddington的存在对一家大小都有威胁。Paddington听到了父亲跟母亲的对话,决定离开。

Paddington从电话簿里找可能是探险家的地址,逐一上门。最后,他竟然来到博物馆女士的家,自投罗网。原来,女士是探险家的女儿。当年,国家地理学会的会员要探险家证明自己找到的聪明的熊,就要捉一只回来,做成标本。探险家拒绝,也因此被开除出学会。他的女儿因此蒙羞。于是,她长大以后,决心要抓一只聪明的熊,做成标本,以雪仇。

当女士捉到了Paddington的时候,原本跟她合作的邻居发现了她的邪恶目的。邻居于是通知一家人。父亲、母亲和两个孩子及时赶到,救出了Paddington。

最后,父亲也承认Paddington是家人之一。于是,熊宝宝找到了一个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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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经验的升华》

9月21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09年,在戏院看到这个不到5分钟的片段时,我忍不住流泪。当然,这部动画做得很精致。票房也证明了这是一部老少咸宜的电影。可是,那个片段,之所以触动我,是因为我把自己投射进了角色里。

Carl和Ellie结婚了。Carl是个内向稳重的男生。Ellie则刚好相反,是个热情活泼的女生。每次他们郊游去时,Ellie都第一个冲上山坡去,留下Carl在后面慢慢爬。两人搬进了一间破旧的屋子,一同装修美化他们的新家。两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简单生活,比如有个小细节特别动人:他们一起坐在各自的沙发椅上阅读时,会不自觉地拖起手来。后来,两人有了生宝宝的决定。他们兴奋地为宝宝装修一间房间。可惜,Ellie却不能怀孕。为了让Ellie开心起来,Carl提出了储钱去梦想瀑布的计划。于是,两人积极储蓄。可是,一个家总会遇见不测的风雨。好不容易慢慢储蓄了一些钱,总被拿去修车修房修人等等。不知不觉,两人已经白发苍苍,当初出走梦想瀑布的计划也被搁浅遗忘了。两人依然非常恩爱,偶尔会浪漫地相拥起舞。这天,Carl决定实现两人的梦想,买了两张飞机票。他打算给她一个惊喜。于是,他们又郊游去了。这次,Carl兴致勃勃地奔上山坡去,Ellie慢吞吞跟在后面。可是,这次,Ellie爬不上去了。Ellie住进医院里。Carl的惊喜来得晚了。Ellie永远地离开了Carl。

我不禁会想:我是Ellie吗?我有没有她那么有趣?我的老公是那个木讷善良的Carl吗?为什么我那么感动,因为我们跟他们一样恩爱吗?我和老公一起做家务、一起出游、一起平静地过平凡日子,就是Carl和Ellie一样,不是吗?最重要的是,我们也一样没有孩子,只有彼此。所以,当5分钟来到尾声时,昔日爱闹爱玩的Ellie先倒下,让我又不禁会想:到了该告别时,是谁先走一步呢?留下的那个,要如何过下去呢?

确实,我跟老公常争论谁先死去。每次,老公都会说:根据研究,男人比较短命。我总是小孩一般发脾气说:不准你先死。有时候,我会说:我们一起离开吧(一起到实施安乐死得国家去)。有时候,老公会说:我先走了,留下钱给你,你可以环游世界,然后也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听到这里,我的眼眶会湿。

其实,观影刚好能将自己投射进角色里,只能是额外惊喜。艺术,是个人经验的升华。所以,即使这5分钟的片段不完全切合我的真实生活,我还是一样喜欢,才是真正上乘的佳作。把个人的局限,投射到更广袤、更深邃的虚构世界里,才是艺术的价值。《Up》让我体验了一次,如果自己先离世,老公的孤苦伶仃。我当然知道,真实人生未必如此。看了之后,会感动,也就会感恩珍惜。这就是升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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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 Up

喜欢这部伊朗导演阿巴斯的电影。伊朗导演似乎喜欢玩电影的真实性。印象中,这已是第三部这样的电影。也就是说,导演制造假象,说他正在拍摄真实事件,如纪录片一样,用的桥段就是出现真实人物比如导演本身、或者以手握录像机拍摄方式呈现。其实,很明显的,电影是经过修饰的,所以一定存在一定的虚构。另外,电影的主题非常有趣。导演探讨的是知识产权问题,可是被偷盗的导演却因冒充者的真诚而原谅他。

影片开头,在警局外,一个记者和两个警员上了一辆德士。记者对司机说,他们要去捉拿一个冒充者。是这样的:一个冒充为导演Makhbalbaf的年轻人,在一个富人家里说要用他们的家拍摄电影。年轻人还不知道自己诡计被拆穿了,所以他们是去突击他。

抵达富人家时,记者先进去了。后来,富人才出来出示证件,然后两名警员去扣留年轻人。

两个星期后,导演Kiarostami从杂志上得知这个新闻。他非常好奇,去警局跟警方要了富人的地址。导演还到法庭去,要求法官批准他将案件拍摄下来。导演获得了准许。

导演也来到富人家。他得知Ahankha家的小儿子对电影有热忱。

来到案件被审这天,年轻人Sabzian被控冒充他人。法官先问了Ahankha家的情况。

原来,有一天,Ahankha太太在巴士上坐在了Sabzian旁边。当时Sabzian正在读一本Makhbalbaf的剧本。太太问他,书是哪里买到的。Sabzian此时就说,自己就是书的作者,也是导演本身。聊了一会儿,太太邀请Sabzian去自己家,因为她说自己一家人都很喜欢看电影,尤其小儿子更热爱。

回到法庭。Ahankha一家控诉Sabzian冒充导演,其实是心怀不轨。他们猜测或许他要偷东西,甚至会邀同伴来打劫他们家。因为有一次,Sabzian邀请他们全家一起去看戏,家里显然已经空了。还有,有一次Sabzian表现出自己很穷困,小儿子给了他一笔钱。他们因此认为Sabzian是为了钱才接近他们的。

可是,Sabzian自我辩护说,自己非常仰慕导演,非常喜欢他的电影The Cyclist。他出于虚荣,冒充导演,让自己满足于不真实的虚妄中。另一方面,Ahankha一家善待他,助长了自己的这份虚荣。除了是对电影的这份执着之外,其实自己的贫困也是原因之一。他承认自己非常渴望Ahankha一家的财富。当他们给他钱时,他没办法抗拒。Sabzian因此感到惭愧,他要求Ahankha一家原谅他,也要求法官大开法恩。

那Ahankha一家是如何得知Sabzian的真实身份的呢?其实是他们发先了一份报道。报道上说导演Makhbalbaf在影展中得奖。他们也邀请了得奖电影的音乐配乐音乐家来家里。当Sabzian和音乐家见面时,谎言便被拆穿了。

最后,法官说,如果Ahankha一家愿意原谅Sabzian,他会判得比较轻。结果,Ahankha一家愿意原谅他。

我们不知道Sabzian被判坐牢多久。当Sabzian被释放的时候,真正的Makhbalbaf在等待他。Sabzian激动地哭了。接着,导演骑着摩多,载Sabzian去跟Ahankha一家道歉。他们还在中途停下,买了一盆花,打算送给Ahankha。这整个骑摩多的路程,都被Kiarostami追踪拍下。

抵达Ahankha家时,Ahankha先生非常高兴看到真正的导演。Sabzian献上花。镜头来了一个Sabzian的脸部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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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weet Hereafter

关于这部电影,有一个情节让我不解。为何Nicole要撒谎?而她跟自己父亲的乱伦关系又有什么发展?我觉得,导演为了增加真实感,让所有的问题都悬而未解。可是,有些细节交代不清楚,就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律师本身的私生活与意外案件有点衔接不好,好像关系不大。

一个男人把车驾进洗车箱里。此时,他的女儿来电。他问女儿是否又出麻烦了。女儿生气地说没有,但无缘无故地挂线了。

原来男人是一个律师。他来到一座小镇。因为小镇最近发生了意外。律师是为了找生意。

律师住进一个旅馆里。他先采访了旅馆老板Walker和老板娘。他们的儿子也是意外身亡的受害者之一。律师从他们口中获知其他受害者的家庭。律师发现,Walker先生和太太感情不好,常吵架。

接着,律师来到Otto家。这对夫妇领养了一个印第安男孩,非常爱他。男孩也在意外中身亡了。律师成功说服这对夫妇加入诉讼的程序。

律师也去拜访巴士司机Dolores。他对她说,她应该控告市政府和巴士公司。是他们没有把路修好,才造成了车祸。

另一个家庭是Ansel先生是个单亲爸爸。他总是把孩子托付给Nicole,然后到旅馆去会合Walker太太。而Nicole是个比较年长的孩子,喜爱创作歌曲。她的父亲性侵犯她。

律师在飞机上遇到女儿中学时期的同学。他因此想起了往事。当女儿还很小时,有一次她被毒蜘蛛咬伤。他打电话求救。医生要他准备一把消毒过的小刀。如果送女儿入院的途中,女儿因毒性发作而喉咙封闭的话,他得割开女儿的喉咙。幸亏,女儿最终没事。可是,年幼女儿纯真无辜的脸和眼神,烙印在他脑中。现在,女儿长大了,可是却成了一个瘾君子。

回到小镇来。律师向司机Dolores承诺,他会要求Ansel出庭作证说她没有超速驾驶,因为Ansel总是驾车跟随巴士,向自己的孩子招手。

可是,Ansel却不愿意出庭。他还到Nicole家去劝阻他们退出诉讼。可是Nicole父亲为了赔偿金,不愿意退出。因为车祸意外的两位幸存者是巴士司机Dolores和Nicole。Nicole却半身不遂了。

这天,律师和Nicole父女来到警局,进行一场现场口供。令大家非常惊讶的是,Nilcole说Dolores超速驾驶。律师非常无奈,这场官司没法打了。

律师的女儿还是经常打电话来。她是为了跟父亲要钱。律师感到非常无奈,觉得自己跟小镇的父母一样,已经失去自己的孩子。

一切如常。大家的生活继续过下去。律师看到Dolores成了长途巴士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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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小说集》—–学问大好吗?

九个月前读这本集子时,其实蛮失望的。因为博尔赫斯是公认的大师。之前我也读过他的谈话录,觉得这个人很厉害,很有才气。可是,他的短篇小说,写关于时间、迷宫、图书馆,好像在短篇里得不到完全的展示。

于是,我不服气。这次再拿起这本集子,仔细、缓慢地阅读。这才发现,博尔赫斯的作品,真的很耐读。虽然很花精神(得集中力强),但我知道,以后我会再读,而且还是会觉得很精彩。

这次,我读到了小说文字里的密集和浓稠。不但是人物关系的复杂,背景资料也非常复杂,还有情节的节奏非常快(我常常需要翻到前一页去找线索)。虽然都是短篇,却不像读顺畅的长篇一样能投入文字。博尔赫斯的短篇反而是需要慢慢地读,因为资讯太多、也变化快,所以一不小心就会离队、不知身在何处了。

集子里主要分成两类故事。第一类是以人物取胜,讲一些恶棍的历险故事。另一类是以哲思取胜。我当然比较喜欢他比较被推崇的第二类小说。像一个现在的自己遇上未来的自己的故事、或者一个藏在地库里的空间的起始、或者一个同时发生在一年与一日的故事。

不过,我还是有一个疑惑。博尔赫斯喜欢把历史资料、哲学资料、文学资料等等塞到故事前面。这当然显示了他的渊博的学问。但是,这对读者来说,是否成了障碍?何况,像博尔赫斯,常常在前面交代了这些背景资料后,也再也不提它们了。难道,只有厉害的读者,才能领略到在故事中加入这种显示学问的技巧的巧妙吗?

博尔赫斯著;王永年,陈泉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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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十年》

9月14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老公说,把那块破地毯丢了吧。我回答说,先等我们买了一块新的吧。

那不是一块普通的擦脚布。它是我们家大小姐的睡毯。我一直不舍得丢弃,因为它也是宝贝最早的玩具之一。虽然现在都是二小姐在睡,大小姐还是偶尔会啃咬,才会使得它中央破了一个大洞。这块睡毯跟大小姐一样,有十年了。

十年前的五月,大小姐来到我们家,只是个刚出世的婴孩。可是,她的童年,一眨眼就过去。邻居家的小孩,一年一岁长大。可我们家小姐得在几个月内,就完成别家孩子未来十年的步伐。一年后,她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少女。接着第二年,她长成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幼年的她,最爱的玩具是一条小毛巾。老公跟她拔河,可以垂直往上拉;直到她脚尖离地了,她还是顽固地不松口。当我们不理睬她时,她就独自啃咬那块地毯,自得其乐。

接下来,大小姐以一年四岁半的速度增长。我们带着她搬了三次家。每到一个新环境,她都带着探索的目光,巡视新世界。自小,她就爱玩小昆虫。每晚让她出门去呼吸新鲜空气时,她都爱衔回一只小甲虫。有一次,她竟然含回一只小青蛙,吓得我哇哇乱叫,命令老公把小青蛙丢进沟渠里。

第六年,大小姐跟我们同岁了。步入四十岁,她开始表现得沉静而庄重。老公拿出玩具逗她,她也不再兴奋乱跳。她更喜欢躲在房里的角落,也越来越爱睡。二小姐比她小四年。但是,二小姐不会玩玩具(她是在长了第二年才加入我们的小家庭,所以我们错过了她的第一年),因此我才把所有的玩具都收进抽屉里。只有两片地毯在晚饭后会铺在我们床边。大小姐却不爱睡睡毯。但是偶尔,她会兀自啃咬那块破布,自我陶醉。每次发现了,我和老公都静默互视,然后交换一个微笑,不打扰她。不知她是否跟我们一样,忆起了十年前?

别家的小孩,十岁还没开始人生呢。十年于我们家大小姐,已经快走到尽头了。她已是个六十高龄的老太太。有部香港连续剧有一句话成为流行语: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可我们家宝贝,上天只允许她们有一个十年。大小姐爱吃巧克力、芝士、油条、冰淇淋等等,我都让她吃。朋友们说,我们太宠她了。我回答说,才宠了十年,太短了。

一块地毯,用了十年,已经非常破旧。我们终于还是买了一块新的。刚开始,我们把三块地毯都铺在床边,让她们适应。二小姐对新的比较有兴趣。大小姐则还是对三块地毯都保持冷漠的距离。此时,老公说,把旧的那块丢了吧,不然显得我们孤寒或者非常贫困一样。可我回答说,它陪了我们十年呢。

新买的那块,原本是为了取代旧的那块。可是,我舍不得。于是,现在每晚都有三块地毯,绕着我们床边并排。我一直希望,当大小姐想要返老还童时,她的老地毯还在那里,等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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