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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群象》——神秘神奇的婆罗洲
读《群象》第一遍时,心里真纳闷:“为什么这样的文笔能够获得台湾小说奖的肯定?”结果,没有把它看完,就放弃了。但是,我从来就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把看不懂或者觉得复杂的书,至少看两遍。或许这个习惯造成了我总是草草地读第一遍。但是,《群象》还是我第一次体验到,有些书在读第二遍时才会让人发现它的美妙之处的。 为什么我会在初初阅读这本小说时,觉得张贵兴的文笔很糟糕呢?因为,他似乎为了配合小说的内容和主题,将文字凝练得瑰丽异常。而且,他放弃了一般小说文字的流畅性。尤其在小说的前面两章,张贵兴将《群象》的文句写得像诗句般,断断续续。这个文字特征结合了小说内容,凝造出了很浓郁绚丽的色彩, 把婆罗洲写得神秘,诡异,神奇,诡秘。那,是怎样的内容呢?包括了热带雨林里的禽兽,植物,还有天气和地形。看这段描写大雨下,在雨林里穿梭的描写:窸窸窣窣。滋滋嘎嘎。唧唧嗡嗡。男孩趴在余家同背上,脑波记录着无数声音。哗哗啦啦。大雨像刚剥下的大山猫皮披住男孩。雨还热辣辣的,浑身刺痛。淅淅沥沥。小雨像羊齿植物长在男孩身上,根须绵密伸入体内,吸,残存的养分,让他五脏六腑干瘪难受。奓开眼睑,视线像卵生雏物破壳而出,阳光强烈得让他马上合上眼睑。齿槽里的牙象蜂蜜里的幼虫。1 我在第二遍阅读时,不得不佩服作者其实很富想象力。看这段,就能领略到作者绮丽的想象:白色之蝶飞到走廊上,从窗口飞进教室,从另一个窗口飞出时七彩斑斓,染着小朋友梦想。屋簷下挂数盆野胡姬,花朵拟态成一串蝶,色泽在小朋友朗读声中变换莫测。2 在运用比喻或象征手法时,他总能够用热带雨林的事物或者感觉。比如这段描绘一个美女的文字:成熟女人的身体和风韵。眼神像拉让江,笑容像热带雨林,声音像涩果,皮肤像夜晚。十指,飘悠悠,像她的长发。腰板,千折万拗,像她的十指。3还有一段,也是描绘一个美女的文字,还是用了婆罗洲的特产:胸如青椰子,臀如菠萝蜜,肩如榴莲果,唇如山竹肉,指如蛇豆,胳膊如一筒糯米饭,腿如一桶辣米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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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红》——深刻精深的艺术理论探讨
奥罕帕慕克(Orhan Pamuk)在《我的名字叫红》里,充分的展现了自己的渊博的才学和精湛的技巧。不愧为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 这本小说是带着后现代主义的笔法写的,即故事中的人物不时会跟读者直接沟通。可是,这不是重点。因为,小说并不旨在探索文学形式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呈现复杂的结构。虽然采用多重视角,可是却以章篇为单位,不会在同一章里出现多于一个视角,因此读者不会混淆。反而每个章篇里阐述的视角是非常清楚,人物内心也很容易明了的。即使是在悬疑案的杀手还隐藏着身份时,多个可能杀手的角度其实也只是为了讲述艺术理论,并没有要让人去猜测和追踪谁是杀手。 说到这里,就要谈谈这本小说的本质到底归类为哪个类型。首先,它像侦探小说。接着,它也带有很浓厚的爱情小说味道。但是,读完了小说以后,我发现,《我的名字叫红》虽然拥有悬疑小说的架构,却不像一般侦探小说那般利用情节的曲折离奇来吸引读者。作者更着重的是探究每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包括杀手,嫌疑或者非杀手。那,它是爱情小说吗?也不像。虽然小说中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爱情经历和心理挖掘得很透侧,可是却不是整部长篇的重点。但是,小说中的悬疑部分和爱情部分却是整部长篇小说的宏伟架构中的一部分。对于我来说,这本《我的名字叫红》更是作者帕慕克雄心勃勃向世界展示土耳其历史,文化,艺术和宗教的野心之作。 很坦白说,我没有对小说中的各个部分都花力气去阅读,理解或者记忆。所以,对于波斯文化,图尔曼帝国,占木耳王朝,萨菲王朝等的历史叙述,我只是略过。同样的,对于这些政治上的争夺形成的文化上的冲击和融合,我也没有在小说之外,去寻找资料以了解更深。但是,我细心阅读了《我的名字叫红》里的对绘画艺术(细密画)的描写。这里面包括了细密画所遇到的法兰克画派(欧洲文化)的理论上的冲击的探讨。然后,作者也用了大量的笔触来描绘细密画的风格。接着,包括细密画大师的杰作,个别作品的鉴赏,还有大师们的生平和经历。最后,还有无名画家的一生贡献和牺牲,而这部分是作者带着极大的同情书写的。最后,小说里还有一个部分是必须提到的,就是对伊斯兰教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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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团》——绞尽脑汁的小说
真是绞尽脑汁。说的是作者吗?这,我不肯定。但是,说我的话,那是没错的。骆以军在这六篇短篇里,用后现代主义的解构主义方式讲故事。每一篇短篇虽然幅度不长,但是由于文字上的精炼,结构上的复杂,和思想上的深度,让我读起来都非常费劲的。 先谈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的后现代主义写法。〈红字团〉是作者的处女作。打从第一篇开始,骆以军就已经打定主意走解构主义的方向。小说里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我们读到的小说世界,另一个是小说世界里的人物写的小说。这两个世界里的“我”, 让读者很混淆。然而,当读者以为两个“我”其实都是虚构的时候,却出现了真实世界里的那个“我”,也就是作者的口气。像这段:关于结尾。第一个字团的内容大略如下:。。。第二个字团的内容大略如下:。。。1骆以军似乎以“真身”出现在小说里,告诉读者他写作时的思考痕迹。这就是解构主义的技巧。令人敬佩的是,作者在让这两个世界互相渗透的过程里,能够带出一些作家写作的问题。比如说,作家表面上标榜着探讨人性,标榜着人文关怀,其实所谓的探讨和关怀都是虚假的道德而已。〈红字团〉里的主人公,也就是一名写作的人,其实是为了个人私欲和个人报复的目的,才进入自己写作的人物生活里。〈字团张开之后〉是接下来的一篇。非常有趣的是,作家像在写续篇一样,更用“我”的角度在讲述〈红字团〉获奖后的故事。小说一开始便写了:我竟然一步步走进了自己虚构的虚构的小说之中!谁知道,也许上帝祂老人家就是个老奸巨滑的小说家2解构主义痕迹表露了,因为后现代主义要反抗的就是古典主义中作家们高高在上的姿态,也就是在小说里扮演上帝创造世界的那个现实角色扮演。同样这篇里的这句话,正是作者的真心话了:也许我才是真正策动一切阴谋的主人。3当小说里的情节都是荒谬不合逻辑时,就让读者知道,其实阅读的是虚构的小说,根本不是作家真实的故事。还有这篇〈鸵鸟〉, 想要揭露的也是作家们创作时的冷酷无情:你只是在寻找一个可以栖身的宗教真义和经验档案,(更等而下之的,你甚至只在将我归纳入你的阅读经验),一旦找到了能赋予意义的档案,你便安心地按着档案里的指令来处理情节。4对于这个后现代主义技巧的运用,我最欣赏的是〈底片〉。因为,不像前面两篇,小说情节是作家特意用侦探小说的笔调写出,然后再套上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内容那样,这篇〈底片〉,内容就紧扣着主题。怎么说?因为,底片到底能告知人们多少真相呢?跟随着底片的“真身”的寻找,我们能够得到“真实”吗?没有。就像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一样,想要追寻小说里的真实成分是徒劳的一样,〈底片〉讲的故事就是一群学习写作的学生在寻找真相的过程,得出的结论竟然是:逼视和探索生命真相的不二法门,便是在不懈的虚构和无中生有之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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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怡雯散文集——散文家的私生活
差不多三个星期,我在《河宴》,《垂钓睡眠》,《听说》,《我和我豢养的宇宙》, 《飘浮书房》里认识钟怡雯。从第一本《河宴》到第五本的《飘浮书房》,文集出版日期横跨了十年之久(95年至05年)。用一篇千字的书评来概括这五本承载作者十年作品的散文集子,说起来有点马虎和不敬。但是,我还是只想很简略地讲讲自己的阅后感。只好对作者说声抱歉! 我还是比较喜欢前面两本散文集里的一些散文。尤其写到作者对童年,对家乡,对热带丛林的记忆的部分,作者都采用比较艺术性的处理来书写的。换句话说,这类散文,结合了小说的虚构情节和形式结构,诗歌的精炼优美语言,比较有构思过后的形式美。而这类散文,也正是作者摘下文学桂冠的代表作。可见,它们是钟怡雯着力创作的。 同样出现在前两本文集里的,也有另一类散文。它们比较象作者随性而写的。这类风格的散文成为了后来三本文集里的主要作品。这类散文,透露出钟怡雯的个性,生活点滴和生活感悟。当然,读这类散文并不是没有乐趣的。作者的幽默却又带讽刺口气的语言,还有对身边事物的敏锐细腻的体会,都是很能让人感受到她的敏感,调皮,直率的心灵的。这类作品,多数都是刊登在报刊上的,尤其后来的更是定期专栏的作品。可想而知,定期必须交出作品,就必须从日常生活里去寻找题材了。所以,写得都是比较琐碎的生活片段,也比较没有心思去构思特别的形式结构了。但是,这类作品,读起来却非常流畅易读,原因就在作者是一气呵成地完成的。 我在开始阅读的时候,是很着重地注意作者的文笔和形式的驾驭的。后来,我发现,读了几本下来,熟悉了她的文字风格以后,就读得很顺畅了。更后来,我发现,我对作者在写作时的文学性技巧的运用的兴趣,已经被散文里的有趣内容的兴趣所取代了。这个兴趣真像窥视一个名人的私生活一样。 当然,钟怡雯的生活里的八卦,比娱乐新闻有趣味多了。因为,散文家写的都是自己生活里的体悟,是有一定的智慧的。更当然,散文家用自己独特的语言,讲自己的故事和心情,是能让人感受到“美”的。差不多三个星期,我在五本散文集里认识了钟怡雯。我希望,她会继续像个好玩的精灵一样地在生活里累积经验。我更希望,她会继续探索散文的语言和形式,写出更上一层楼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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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下午》——有意思的散文
因为作者的文笔中带着古文,而又不失优美和富诗意,让这本记录了很多旅行经验的文章,读起来比较象散文而不是游记。另外,作者的写作手法里,又偏爱用排比。这种排比的技巧,恰好反映出作者喜欢做综合式的比较或者总结。所以,这些文章读起来确实不象一般的关于某时某地的旅游经验,更像把各个经验提炼出来的结论或理论。比如这段:然而斯德哥尔摩究竟是什么样一个水城呢?它的水,是无远弗届的水;不同于威尼斯之尽在城里打圈圈的水。斯城的船是“去”的,威城的船是“绕”的。。。故而斯德哥尔摩是个平铺直叙,水天一色的城。它既不是登高爬低如重庆,旧金山那样的天成山城,也不是摩天大楼耸立如纽约,香港如此人为的登峰造极。它其实是最佳的自行车水平滑行看景的城市。1 读着作者对某个城市的介绍,或者对某种旅游经验的叙述,其实获得的并不是特定的旅游资料。作者在字里行间,展现的是他本身的审美观念。而,这本集子里最能吸引我的其实就是那些单单谈着这种美学观念的文章。读着它们,我们能够感受的是作者非常写意,随性,敏感,浪漫的性情。而在作者上好的文笔之下,他的文章都带着一种朦胧的诗意,很富美感的。像〈旅途中的女人〉这篇,讲的就是旅人带着距离,能够体会到陌生环境里的陌生事物的美感这道理。但是,作者却写得如此诗情画意:那女人正在看书。书加上她,便是她当时的全然自由世界,与俗世隔绝。这替其他过客造出一幅旅途景象——寂寞而迢迢的长路。而那坐在对边的女子低着头,像是在看着自己的手,或手上的指环,那么无关宏旨的动作(甚至根本没做动作),你却一丝不苟的用眼睛轻巧而自然的记录下来。为什么?便为了虽然上帝把你们安排在同一节车厢,幻象的取舍却在于你自己,你一径有你个人不能释怀的事或物,要在即使是稍做短暂停顿的移动迅速车上,也会劳师动众的去寄那愁思。2 再举一个例子,能看出作者的浪漫情怀的段落:即使如此,仍该去,往外头去,往远方去。即使气氛单薄了,外在的散漫之浓郁色彩不足了,也该将自己投身其间。不要太快回家,不要担忧下一站,不要想自己脏不脏,或者地方脏不脏。不要忧虑携带的东西够不够,最好没带什么东西;没有拍下的照片或没有写下的札记都不算损失,因为还有回忆。记忆,使人一直策想新的旅行。而夜晚睡在不甚洁净的稻草堆上,给与人的,不是照片而是记忆。想想可以不必睡在铺了床单的床上,是多么像儿童的梦一样令人雀跃啊。3 坦白说,作者的浪漫情怀,我是羡慕但未必会身体力行的。但是,我喜欢他的散文。他的情怀加上他的文笔,让他的散文读起来非常富美感。所以,阅读他散文,是一种享受。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评价。 舒国治著,(台)远流出版社,2007年9月15日二版九刷 1,〈冷冷幽景,寂寂魂灵〉,25页 2,〈旅途中的女人〉,61页 3,〈散漫的旅行〉,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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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彳亍地平线II》——浅显但引人入胜的游记
我用两个半天,就将《彳亍地平线II》看完了。你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我这个说明。一是认为,这是一本简单又容易看的书。另一则是,这是一本有让人追看的故事的书。没错,这两点都正确。 林悦的文笔很自然流畅,但是也带有些许的文艺气味。每篇非常简短,在一两千字以内,所以非常容易阅读。但是,她非常会说故事。这本收集了五个国家的背包旅行的游记,趣味性十足。比如旅途中遇到的各种旅人,各个不同国家里的奇特风俗,行程里的特别事件或经验等等。这些不是虚构的情节,让人读起来更增添了一份真实的惊讶感。另外,就是这本书里充满了色彩丰富的图片。我老公对我说:“你在看公仔书。”是啊,没错,那些漂亮的照片是很让人赏心悦目的。 但是,如果纯粹是一路上风景和人文的记录而已,就会非常枯燥了。林悦是有自己的思想的。她用她理想主义的眼睛,在一个个陌生的环境里,投注了她的人文关怀。她也用她非常纯朴天真的眼睛,摄取了一幅幅美丽动人的风景画面。就是她的这双眼睛,才让她讲故事的角度显得特别有气息和风味。但是,我必须说,她的这种理想主义的情怀,虽然有自己的坚持,但是却不是我所赞同的。就认为人类本应一家,不分宗族,宗教,肤色等等的理想,是很幼稚而不实际的情怀,虽然很美好。面对各国的实际的各种问题,她只看见表面上肤浅的解决方法。有时候,她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她没有认真地细考过自己的理想主义的实质。比如说,在土耳其时,她看见穿的比较暴露的西方女客时,她说:思想开放,如果不考虑地域和民情而一味以衣着来体现,那是文化认知上的智障。1但是,去到伊朗时,她却说:我不喜欢戴头巾,我不认为那是尊重他人文化的一部分,反而觉得那是剥夺他人文化的野蛮规定。2如果衣着的选择是自由的,那她必须肯定西方女客没有文化认知上的问题。如果衣着的选择是不自由的,那她不应该认为戴头巾是剥夺了她的文化。问题是,她只是从自己的情感出发,觉得太暴露不是自己所能接受的,但是戴头巾也让自己非常不舒服,所以就产生了这种两个标准的自相矛盾。 无可否认,我是很享受这本游记集子的。背包旅行是很艰苦的。林悦能够在两年长途跋涉的同时,仍然坚持做笔记,并在旅程完成后用两年的时间来整理并写出这些游记,我觉得她应该被肯定的。毕竟,我们也随着她的文字,看见了外面世界的不一样,别人故事的不相同,不是吗? 林悦著,林剑强摄,诺文文化出版(马),2007年4月初版 1,17页 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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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四大悲剧》——隽永的大师
是的,莎士比亚就是大师,永远的大师。我在大学的时候已经认识到了他的个别悲剧的深刻思想和哲学意义。现在,我只想陶醉在他的文字造诣里,虽然这些文字还是附载在哲理思考上的。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写这篇阅读报告呢。因为,或许几句话就讲完了:文字优美,思想深刻,情节富张力,人物个性鲜明。或许就两个字:完美。而,更头疼的是,该选哪些段落作例子呢?我下面举的例子,并不代表是这本集子里收集的四本剧本里最精彩的段落。而是,这样的例子在四本剧本里比比皆是,举也举不完的。莎士比亚的才思,想象力和创造力洋溢在所有文字里,即使在最微小的细节或简单的段落里。 先举一些小细节的例子。比如在《罕秣莱德》里,皇后要说自己会保守秘密时,用了下面这个富诗意的比喻:你放心,若说说话时要用气息,气息是生命的呼吸,我已经没生命去吐露你对我说的话了。1再比如当莪斐丽亚向哥哥承诺会记住他的话是,她生动地打比方:我把它锁在记忆里,就由你自己保管着那柄钥匙。2所以,即使在这些不重要的小情节里,莎翁也能展示自己的才思。 除了比喻,莎翁也很会运用寓言。同样在《罕秣莱德》里,当罕秣莱德假装自己已经发疯时,其实他的疯言疯语是有隐喻的含义的,比如这段讽刺政客的段落:不在他吃东西的所在,在东西吃它的地方:一大伙政治蛆虫正在开会议啃他。蛆虫是吃东西的唯一大王:我们喂肥了一切活口来喂肥我们自己,而我们喂肥了自己来喂肥蛆虫:胖国王和瘦化子只是;两道不同的菜肴,盛两只盘子,放一个桌面:这就是结局。3 还有这段载自《麦克白斯》的段落道出一个内心不安的人心里的忧虑,却也不缺人生哲思的:明朝,在一个明朝,又一个明朝, 光阴便这般一天天细步趑趄慢, 直到有记录的时间最后那一霎; 我们所有的昨天照亮了芸芸 痴愚,上归土的泉路。熄灭,熄灭, 匆匆的烛照!人生只是个阴影 走着路,一介可怜的伶人上台来 雄视阔步和气急败坏地演一番, 转眼便声息杳然:它是个白痴 嘴里的故事,讲时节好激昂慷慨, 说来却意义毫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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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教授漫游记》——平等与公平之间
无法说,这本政治思想的寓言小说是毫无瑕疵的。但是,对一个象我这样的对政治思想没有深刻认识的人来说,这本小说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学的入门。而在阅读的同时,它起到了一种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我在小说之外作更多的课题研究和思考。因此虽然最终我得到的结论是跟作者本身所提倡的理念是相违背的,我觉得作者还是必须被肯定和赞赏的。 小说开始前的吴叡文的专文导读其实非常重要。因为小说本身是虚构的寓言,并没有建立在很稳扎的事实基础上,所以可以说是按照作者个人意愿在将故事讲得好听而已,并没有令人信服的逻辑关系。但是,导读将作者的理论根据和辩论论据都清楚地阐述。我们看看这段导读中最重要的结论:功利主义的问题在于为了所谓社会整体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权利;群体主义的问题出在完全拒绝人的自由意志与选择权,硬将团体的价值或生活方式强迫加诸于个人;共产主义的问题是幻想出一个人类利益可以自然调和,因此权利无须保护的乌托邦;自由意志主义虽然承认人权需要保护,却不承认每个人作为一个人的内在价值是平等的(equally human),于是有钱的人自然就比贫穷的人更有权,此外,完全仰赖市场机制,也使个人沉陷狭隘的自我利益之中,完全无视他人的需求与权利。一言以蔽之,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而言,根据这些原则构筑的社会都存在着致命的缺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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