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写作/老之将至(专栏)

《理想路》

9月7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很久了,久到有多久都不知道了,我没有意识到理想是怎么一回事。 努力回忆,才想起,大学对现实与理想的差距非常敏感。再往前追溯,才明白了,都是因为中学时参加辩论活动留下的后遗症。怎么说?辩论会的思维都是正反两极的思维。所有辩论题目都是探讨两极:理想与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应该与可以、渴望与限制。于是,踏进中国大学,我一直将心中的理想校园幻影,跟现实的残酷景象对照。结果,我一直安定不下来,长期苦闷、恼怒与怨恨。虽然,这未尝不是一段丰富的人生经历;可是,处于当下,灵魂剧烈挣扎,痛苦非常。那时的男朋友特别可怜,因为我非常情绪化、忽冷忽热,把坏脾气都发泄在他身上。 而我目前的生活,是那么美好,有什么好不满的呢? 我的小家庭就一个老公和两个宝贝毛孩。老公负责规划经济,我则做好一名家庭主妇。虽然,跟许多人比起来,我们的生活略显拮据;但其实,我们也比许多人富足了。我们没有小孩,这为我们减去许多人生烦恼与日常开销。两个宝贝毛孩就是我们宠爱的,长不大、不用教育、不用规划人生的孩子了。 我和老公都安于目前的平凡生活。我们的日常反复做着同样的事:阅读、写作、上网、看戏和带宝贝毛孩散步。我的人生曾经有过一些风浪:发生过一次车祸和经历过两次心理灾难。也因此,我才特别珍惜目前简单的生活。而且,我已经来到中年了,已经不再渴望轰轰烈烈的激情,也已经不是那个情绪化的少女。回想昔日男朋友,我发现,这段感情没有结果,不是因为他不够好,只是当时大家都太年轻、太傲慢、太狂妄了。反过来,面对现在的老公,我学会了感恩、包容与珍惜。而这点人生的态度,何尝不是一路上苦难与风波留下的一点历练与收获?我从年少时凡事都两极化的思维,转变成融入平淡但实际的生活,不再追求抽象的、先验的、抽离日常的生命方式。 我们一天里,有三次的散步时间。早晨和傍晚时分,我们带着宝贝毛孩,一起绕住宅区一圈,让他们嗅嗅花草、八卦邻里和干正经事(大小便)。到了晚上,我和老公看完电影或连续剧时,我们再次让他们出外透透气。一日里最后一次外出,走得不远,只是门前这条小路。晚上的天上偶尔会有月影和星光。当没有天上伙伴的照明时,我们家外会很暗因为街道的路灯远远照不进来。 每晚这个时候,邻居们都闭起门户,各享天伦。有时候我们听见人声,但分不清发自邻居小孩还是电视机、电脑或手机。每晚,我和老公花几分钟, 缓慢地,牵着手,走这一小段路。宝贝毛孩一路嗅着跟随,享受清凉的空气和自由走动的自在;然后撒个尿,却不准来大号的。我和老公或许说几句话,或许静默,平静恬然地完成每一晚上的这个小仪式。 许久以后, 当我回想这每晚的时光时,我一定会觉得我们走在了理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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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志于学(下)》

8月31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即使,我“志于学”的年龄比孔子说的十五岁迟了再一个十五年,我还是明白:大部分人都是后知后觉;理想的人生步伐,只有圣人规划得来。 我有两个朋友,在差不多相同的时间告诉我:如果能早个十年,就好了。第一个阿文是个搞街头摄影的。他说如果十年前就开始了现在他正在做的事,很多已经消失的吉隆坡街景,就不会消失了。可是,十年前,他有个稳定的女友,哪来的闲情用镜头捕抓正在消失中的街景呢?另外一个阿祥现在是个事业有成的商人。他说如果他早在十年前就开始研究财经,现在自己的财富就足以让自己买到更多的自由了。可是,十年前,他不是正在创业吗,怎么会有时间与精力来自学财经呢? 我了解,阿文和阿祥都觉得过去的十年浪费了、白过了。他们都觉得自己已经不年少了,甚至开始迈向年老了,才会有这种“追赶不上”的焦虑。而原本应该美好的青春时光,被放在了“已经失去”的位置上,而成为了人生的遗憾。 我早几年,也曾经觉得自己两场心灵灾难,让自己虚度了十年时光。那时,我问正在积极上网络课的老公:如果你十年前就开始勤于自学,现在你会是有什么成就呢?让我吃惊的是,老公竟然回答:如果是十年前,我没有现在的耐力与自律,来好好地吸收新知识。老公的回答,让我明白了,人生理想的追求,也像谈恋爱一样,得遇上对的时机。 或许,我早十年开始写作,满腔热情,完成了一部作品,投稿被投篮了,就会因为太年少,面子上过不去,而从此不再提笔了。幸亏我开始写作时,已经是个性情比较稳定的少妇,才有了承受挫败的能耐,才能坚持不懈地写下去。虽然,起步晚了也有一定的困境(生理与心理上的退化);但是,年长有年长的韧性与任性,才能认真严肃地往人生的追求前进。 阿文如果在有女朋友时就开始搞街头摄影,说不定会觉得用镜头捕抓灵感是很沉闷的活动,远不如陪女友逛街看戏来得有趣,早早就放下相机,转而结婚生子,过着庸碌的平凡生活了。阿祥如果在创业时就投入学习财经,说不定会忽略了正业,而对股市蠢蠢欲动却因缺少经验而亏损,最终两头不到岸呢。 其实,我们不都正因为现在感悟到了人生的价值,才会觉得逝去的时光没有意义吗?就像很多人年少时的初恋,都因为年轻猖狂不成熟,互相伤害也不得善果。其实,人到了中年,有了一定阅历,才懂得了如何跟人相处,才可能得到了一段好姻缘。回头看,自己和当初的初恋情人都没有错。错只错在我们相遇得太早了。换个角度,如果我早在十年前就跟老公在一起,今天在我身边的,或许就不是他了。我们何必因为今天得到了幸福,而懊悔幸福来得不够早呢? 三十志于学,是比孔子迟了。但是,我不是圣人,人生的领悟与境界都来得比较迟。或许,孔子知道很多凡夫俗子会懊恼,才补上这句: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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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志于学(上)》

8月24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你:你的青春还剩多少? 我:从开始写作起,我就感觉老了,越来越老。 那年决定认真写作时,我处于“而立之年”,却自认才刚“志于学”。这个领悟,没有让我感觉自信与自豪,反而时时刻刻都让自己焦虑与无奈。尤其马华文坛中,70后的作家个个都已经担起了旗子,引领风潮了。90后、00后的一代,才是大家话题与目光的焦点。我作为一个70后,到这个年代才刚开始写作,似乎很不合时宜。有时候出席文艺课程或者文艺活动,看见参与者都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我这个年龄的,都站在台上赐教了。有时候,即使自己硬着头皮不认老,也不行了。像海鸥文学奖改革后,只让不超过35岁青年参与,明显排除掉70后。我深感,岁月对于70后,只有一定的期待,没有宽容的优待。 即使说,写作的终极目标是为自身,无需考虑他人或者外在的因素,我还是觉得自己起步得晚了。一个作家的心理上显出老态,或许不碍事,因为还是能以“老”作为写作的主题。但,我却常常感受到生理上的老化。首先就是记忆力与集中力衰退。不是说我不能记住自己想要表达的概念和点子。而是,写作需要不断自我进修。脑袋已经不能健康健全地运作,那进步的空间当然就小了。比如想要学习新的知识,就显得吃力了。另外,在处理结构与情节复杂的文章时,会力不从心。于是乎,似乎已经注定了,自己所能达到的高度已经被限制了。这很让人沮丧。再来,写作是艺术创作,讲究思维的敏锐与心灵的开放。我常常觉得,我已经失去了年轻时的旺盛创造力。我错过了文思泉涌的年代。我的心灵无法再像年少时一样奔放与绽开。 所以说,从开始写作起,我惊讶地发觉时间少了,越来越少。 但,这不代表说,我就要向时间投降。决心认真写作开始,我自觉老了。也由于察觉到自己在生理上的退化,我才能及时抗争。而且,知道自己是个起步得晚的选手,我就必须加倍快跑,才能追上、追回已经失去的岁月。写作是当下的生活内容。把注意力放在了当下,生理与心理的时钟便暂时停止摆动了。 可是如果说,有梦想的人是年轻的,那只因为梦想是年轻人的玩意儿。我只有不断地写,才能抑制住内心的交迫感。只要一停下脚步,我就会感受到簌簌而去的时光风浪。尤其写坏了某篇小说或散文后,那强劲的狂风和巨浪拍打在身上,会让人颤栗和畏缩。于是,为了抵抗内心的挫败与沮丧,我得把注意力转移到新的下一篇中去。就这样,永远只能没完没了地写下去。完成了一篇,立刻开始下一篇。即便如此,我还是明白,终有一天,我再也没力气抵抗了。往前的脚步迈出了,会被时光的蛮力往后拉。 如果你问我:什么时候,你会被击败? 我会回答你:这天到来之前,我都尽全力拼搏,越来越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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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Years—–烟雾迷蒙》

8月17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Smoke gets in you eyes是一首1973年的歌曲,歌手是组合The Platters。我过去对这首经典情歌的旋律非常熟悉,一直忽略了歌词部分。直到看了《45Years》这部电影,我才明白了,所谓的“烟雾迷蒙了你双眼”(smoke gets in your eyes)其实有两层意思。怎么说呢? 话说Kate和Geoff即将迎接结婚45周年纪念日。两人也决定租一个大礼堂,摆宴请亲朋好友吃一顿。可是这天,大日子前五天,他们收到了一封来自国外的信。Geoff凭着识得一点德语词汇,知道信中说他们在一座雪山上发现了一具尸体。Geoff对妻子说,那是他认识她之前的女友。两人一起去瑞士爬雪山,后来发生意外了。他还说,当时为了方便,两人冒充已婚。 Kate以为这只是陈年往事,没有太放在心上。可是她发现,Geoff却被这封信扰乱了心情。他整日郁郁寡欢,跟朋友聚会都寂静无声。他甚至重新拿起已经戒掉多年的香烟。有一个晚上,熟睡的Kate被一些声音吵醒。原来Geoff爬到阁楼去翻阅旧物品。她当然知道,那些是关于前度女友的物品。接着,Geoff还趁着妻子还没醒时,独自搭巴士到市镇去。Kate驾着车追上去后,在市镇到处寻找丈夫。后来,Kate来到旅行社,问服务员是否看到一位老先生。服务员说,是不是询问关于去瑞士雪山的老先生?Kate愣住了。 于是,这一天,Kate趁着Geoff不在家,自己爬上阁楼去,想要调查究竟这位前度女友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她惊讶地在幻灯片里看到了一个身怀六甲的女孩。 终于到了结婚周年的晚宴。一片欢腾中,Geoff致辞时表示了自己不后悔娶了Kate,并说这是他年 轻时最重要的决定。Geoff边说边哽咽,表现得很诚恳。亲朋好友都非常感动,唯独Kate一脸木讷地站在Geoff后面。致辞完毕,按照传统,他们得跳晚宴的第一支舞。播音机播放着Smoke Gets in your Eyes。这也是当年他们结婚时的第一支歌曲: When your heart’s on fire, 当你的心着了火, You must realize smoke gets in your eyes 你必定发现,烟雾迷蒙了你双眼 when a lovely flame dies,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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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罗马》

刊登于8月10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我是比较幸福的。从小,家里就有了车子。记得小学三年级时,老师教交通工具的种类时,问同学们,哪种交通工具是每个人都坐过的。我内心的答案是车子。结果,老师公布答案是公共巴士。我当时纳闷:怎么我都没坐过公共巴士?小小的心灵觉得,似乎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一样。 我老公则是个出生在贫困家境的孩子。他的父母一辈子都没拥有过车子。所以,直到我们拍拖结婚的年龄时,他坐车子走长途时(尤其是山路),会晕车。我这才知道了,自己从小就幸运地被训练了:还没上幼稚园的时代起,我已经跟随大人,坐车子从吉隆坡出发到新加坡去。 小时候,我一上车子就打瞌睡。我想,车子比摇篮还要舒服,因为车里有冷气。逐渐长大后,上了中学,一坐上车子,我就胡思乱想。车子成了我发呆和做梦的地方。我对车子的好感,从小培养,也一直持续到少年。 从小,爸妈偶尔会带我到处寻访亲朋好友。我们很常迷路。也不知为何,爸妈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买一份地图。一路上,妈妈总需要下车问路。可是,问了路还是会找不到目的地。于是,爸妈总是吵起来。当时,我心里总是纳闷:迷路有什么问题? 没错,每次大人在一个分岔路犹豫不决时,我内心的旁白就是:随便吧,反正条条道路通罗马,不是吗?走错路,是开心的事,因为不曾目睹和体验的新鲜事与物,将会是一道很精彩的风光。我以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信心,迷了路,还是能回到起点的:找到了罗马,就能找到熟悉的路线,不是吗?我以为,不会永远回不来的,只是花的时间比较长而已。而能长时间坐在车里,是很惬意很自在的事啊。小时候的我一直认为,迷路不但不是坏事,还是应该常常经历的好事。 现在,出门都是我和老公一起在车里。每次去新地方,我们便分工:一人驾车,一人用GPS导航(即使手机导航能发声,我们还是不放心让它主导)。不论我是导航员还是司机,我都那么害怕走错路。每次进入陌生的地区,我会着急焦虑。为什么呢?是因为走了太多冤枉路吗?是因为害怕麻烦吗?是因为不想浪费时间、精力与金钱呢?是的,都对。原来当自己是司机、或者对司机负责时,走错路不再是浪漫的历险了。原来,人长大后,就有人与事在目的地等待。迟到或者不到,都得对人家负上责任。原来,人长大后,就有时间与车油的限制。一直在路上,得自己赔上越来越少的光阴与越来越不够的金钱。 现在的我不再像幼年时那般无忧无虑,上车便睡觉和享受冷气;也不再像少年时那般好奇爱冒险,每段旅程都可以不断耗上青春和爸妈的钱。陌生的路途不再让我兴奋,未知的地域不再是奇幻的旅程。 现在,每次上路,我总是希望,车子能走在从起点直接到终点的直线上。如果车舵在自己手中,我只希望平安抵达。人老了,最平凡最熟悉的路程最能让我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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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醒游戏

刊登于8月3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中学时,有段时期,我觉得真跟善、美比起来,是比较被忽略的品质。或许跟我身上的执拗与任性刚好配合到,我对自己说:我要当一个真的人。(真跟善、美比起来,是比较有阳刚之气,比较像锋利的刀刃一样,不是吗?)什么意思呢?当时也讲不清楚。只是觉得大部分人对自己讲的话都不认真对待。比如说,明明昨天说自己不喜欢某个人,今天却跟某人称兄道弟了。当时我所理解的真,简单地诠释为:我不讲骗话。反面来看便是:我说过的话,就一定算数。今天看起来,这不就是守信而已嘛。不守信的人,或者欺骗他人,仍然可以很清醒知道自己的真心用意的。今天的我会说:只要不自欺,偶尔失信或撒谎,还是一个真的人。很显然,十多岁的自己一味希望大家以诚待人,只说明那时自己不了解人性的黑暗与社会的复杂而已。 真实世界里,人们对于生活的琐碎细节,都不会太过在意,怎么可能对自己所说的许多事都计较得清清楚楚呢?偶尔不经意地为了面子或者敷衍他人,说了一些安全的客套话,都只是为了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其实,讲的人一点都不放在心上。但是,十多岁的自己,却不明白人的意识是瞬息变幻的,想要固执地捉住某一个时刻,其实很难甚至不可能。今天的我明白了:人常常会为了推卸责任、维护自尊、不失面子、讨好他人等等情况,即兴地说出了他人愿意听却不是出自真心的话。有意虚伪的人,可以很清楚自己的虚伪。除非连自己内心的声音都听不见了,否则,为了应付场面,讲一些废话,不算违背自己。 现在年纪大了,觉得十多岁时的自己很天真。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大家开开心心地遵循社交礼仪,都披着一张面具,讲着不用负责任的话,也没有期望听者会严肃对待。别人讲过即忘,只有我,认真聆听、反复推敲、苦苦琢磨。这种较真的精神,曾经为我带来了不少烦恼与苦闷。可是,我却很庆幸自己从年少时有这份固执。由于对于真诚与忠实的追求,我面对自己时才不会被社会礼俗与规范所淹没。而且这些年来,我常常会看到自己内心稍纵即逝的贪婪、羞耻、恐惧、愧疚、愤怒、痴恋等等丑陋的瞬间。也是这些短暂的瞬间,让我更明白了人人都共有的丑陋人性。 今天,我依然是个追求真的人。但是,我已经不会祈求他人对我说话时是真心的。我自己也学会了在不伤大雅的情况下,说一些让大家都舒服的话。可是,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我希望自己要学会分辨:哪一刻是真、哪一刻是假。有时候,我会说谎,但都是有意识地在说谎。换句话说,只要不对自己说谎,就行了。我希望,这种追求真我的精神被注入我的创作里。我不希望自己有一天会迷失在文字堆砌起来的虚构游戏里。也只有忠于自我、诚实面对自己内心黑暗的作家,才会写出穿透虚假与丑陋的真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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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生日》

刊登于7月27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年少时,常幻想一个画面:众人喧闹,我被冷落。我以为,没人在乎自己,是很浪漫的孤独。其实,画框里,那个独坐角落的自己,被大光灯照着。全世界都已经遗忘时,才是自己最明亮的一刻。四周围的黑暗,衬托出了中心的自己。看似宁愿处于边缘,其实是知道那里才是被照亮的地带。于是,年少时的我,真想尝试一下,被遗忘的感觉。 中学时,大概十三十四岁,快到生日时,我暗自希望,大家都忘了这日子。于是,我特意不提醒他们。结果,爸妈大嫂和学校好友还是在生日这天,送上礼物和祝福。以为没人记得,可大家都没忘,我竟然很感动。当晚在家里,家人为我唱生日歌时,我强忍泪水。我对这次生日会,比以往和以后的生日都印象深刻。 有一年,大概十五十六岁,我的生日落在年中假期。同班好友都在假期前就送上祝福。我以为这次逃过了生日庆祝会,因为我参加了一个校外的辩论营。万万没想到,主办当局在我生日这天,把我叫出来,让两百多名营员为我唱歌。后来,互相握手时,我不断被祝贺生日快乐,讲了两百多次谢谢。我很不以为然,知道没有人真正在乎。大会还准备了一个蛋糕,要我许愿。当时,我的愿望竟然是:希望大家永远记住这一天。 我的内心有多矛盾呢?我刻意不提醒家人和好友,希望他们会忘了我生日。其实我明白,如果被提醒了,才记得买礼物说贺语,就很敷衍、很无聊。辩论营上,我知道这个简单的生日会对大家一点都不重要。那些礼貌上的客套话,完全没发自内心。于是,我才奢望,有人会记住它。说到底,其实我是在乎的。只是,我一直觉得,生日蛋糕、生日歌、生日礼物,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只有傻瓜才会真在意。每次看到大家为了生日礼物抓破脑袋,我就觉得很没有意思。我不希望我的亲人朋友们,也为了遵循一套社会礼仪,才送上他们的祝福与礼物。今天回想,我知道了,当时我希望抛弃生日的外壳,得到生日的核心。生日核心是什么?就是不用我提醒,大家都记得。这就是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这份礼物就是:他们真的有心,因为有心而记住了。 表面上看起来,我一点也无所谓。其实,我希望得到更多。 同样的,我一直希望自己是画面里被忽略的那个人。当每个人都在闹哄哄时,我孤零零、静悄悄地守在自己的一个小角落。这画面多凄美啊。其实我模糊地意识到,镜头存在,我就被看见。我渴望的,正是大家都看到我。那次大家不用我提醒还是记得我的生日时,我内心多少有点遗憾:怎么就没办法当一次聚光灯之下的主角呢?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啊。当灯光真暗了,真被这世界遗忘了,想必那份孤独就不再美丽,剩下的只有凄凉了。人有了点历练(也就是老了)才晓得了:真尝过了愁滋味,便会珍惜身上的幸运与美好了。刻意追求的倒霉与厄运,其实只是一种承托,把自己举得更高,想要获得更多的关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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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汁黄豆饭》

刊登于7月20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开始下厨以来,一直鲜少开茄汁黄豆罐头。不是不爱吃。也不是很难煮。(正好相反,开一罐充当一道菜非常省事)更不是不知道黄豆营养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纤维。 那是为什么?因为家里吃饭的人只有我和老公。只要煮白饭,为了营养均衡,我一定烹一道素加一道荤。黄豆显然不是带纤维爽脆感的蔬菜,当然也不是带鲜味(umami)的肉类。于是,一直找不到理由将茄汁黄豆捧上餐桌。只有把鸡肉或者羊排放进烤箱里烘时,茄汁黄豆才有可能充当西餐的淀粉类,摆在大碟子的主食一旁。但是,它常常连上场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老公比较爱吃马铃薯泥或者炸薯条。 我的厨房柜里还是会放着一罐茄汁黄豆,以备急需之时。可是,这罐头常常一年半载守在一个角落,一直到我不忍心再冷落为止。每次看到超市里的茄汁黄豆罐头促销了,我总是迟疑半刻。最终,还是决定不自欺了,我不会煮的。 其实,鲜少开茄汁黄豆罐头,最主要还因为我提不起劲。茄汁黄豆,已经不是过去的味道了。 二十年前,在中国留学时,我是个极度节俭的学生。曾经为了省钱,一粒包菜配着泡面吃了一个星期。有时候,买一瓶便宜的酸奶,切进削皮后的红富士,也就是一餐了。有一段冬天的日子,最常吃的晚餐,就是茄汁黄豆饭了。 食堂开饭时间是傍晚七点钟。我总是准时抵达食堂,这个时候菜肴最热。我提着自己的小铁碗,用四毛钱的饭票买二两的白米饭。正值冬天,买了白饭便急忙冲回宿舍去。回到房间后,就开一罐茄汁黄豆。这罐头还得买顶上带有拉环的,因为我没有罐头刀。茄汁黄豆倒入铁碗里,跟热腾腾的白米饭混在一起,就不必加热了。 那段日子,我让自己的食欲减到最低。这道晚餐,吃得最满足的,不是黄豆或者茄汁的味道,而只是那股热气。宿舍房间里什么都没有,连暖气供应也断断续续的。每个晚上,我坐在书桌前,捧着小铁碗,趁着米饭还有蒸汽,一口口吞下那味道。 是苦的味道,生活的贫苦。却是自愿吞下,甘愿细品。到中国来,早已预料了物质生活不会富足。甚至于,内心是期待的。于是,最简陋的物质条件,也能够忍耐。甚至于,在这苦味中尝到满怀的知足。就像背包流浪者一样――内心的浪漫情怀,支撑了现实的苦楚。越简单和贫瘠的外在条件,越能让我感到内在心灵的丰富和自由。也像个苦行僧一样――刻意追求困苦,乐意接纳疾苦。越苦越有滋味。 十年前,在新加坡上大学,伯伯一家移居澳洲,让我独自暂住他们家。这时,我想起了茄汁黄豆饭。于是,像在中国留学时一样,我复制了这道主食。可是,我发现,味道已经不一样了。我仔细想了想得出结论:是自己老了,回不去年少时的情怀了。 现在,开了一罐茄汁黄豆,不加一粒煎蛋或几瓣番茄,只会吃出贫乏的单调。当然也不会有那时的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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