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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写作/文学创作
《线两头》
刊登于2016年2月21日及28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多年后,戏院里,Matrix里那群坏警察戴着耳机沟通器,让我震惊不已。几年前,我爸买了一个大哥大无线电话。我和我弟常嘲笑我爸。自从他花了千多块买这块大东东,总说自己已经站在时代前端。可是,他总是拿着这块大东东,到门外大喊:“什么,听不见,听不见!”现在,我真想把我弟抓来,对他说,大弟,你看,大哥大的未来!Keanu Reeves这帮人,靠有线电话链接真实与虚幻。逃命,还得找个电话亭。当下,我就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过,Keanu Reeves最终变成弥赛亚,完成了邪不敌正的好莱坞方程式。我一点也不过瘾。 人类社会永远朝便捷方向前进。不断打破旧的限制。创造新的界限。但是,局限也曾经美好。只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像我,看了Matrix很久以后,才买人生第一架手机。当时,朋友们都已经开始传sms,我还战战兢兢学着操作小于四分一巴掌的荧幕。我当然了解,手机没有电线障碍,非常方便。可是,我倒怀念有线电话的一些缺陷。那个时候,煲电话粥时,尿急起来,叫他等一等,然后小心翼翼把电话筒搁在一旁,再上厕所。匆忙解决后,立刻捧起电话筒,说:“我回来了。”心里还害怕电话那头不会传来回应。患得患失,未尝不愈加珍贵。今天,随时随地能在线的年轻人,或许用同情的眼光,看这段落后的年代。其实,让我选择,我当然还是要跟上时代。那段往事,之所以美好,因为已经逝去,成了回忆。 “大小姐,电话!” 没想到今天他还来电。我提起电话筒:“喂?” “是我。” 真是他。 “你等一下。”我用手掌盖电话下半身,朝楼下喊,大弟,可以了。我把电话全身贴到脸侧,一听,不对。我朝电话里喊:“大弟,盖电话!”瞬间,咔一声。空旷的空间,立即封闭。没有了背景,没有回音。他的声音变立体了,变很近。比在身边更近。 过去一个月来,他几乎天天来电。在学校,面对面对谈,眼睛对看,我也不觉得亲密。我一直觉得他是很好的辩友。他就是我们队的最佳辩才。大家都这么称呼他:最佳辩才。我们身边总有其他人。在学校,我和他是集体里的一份子。想起学校里的他,他们是他,他是他们。见面讨论过程中,剖题,脑力激荡,立论等等,说话时那么正经。也天然,不带人造色素。我常想,工作了,跟同事跟老板说话,也是这样的吧。在电话里,省去身躯符号,表情暗示,讨论辩题反而更有效率。或许,他因此才喜欢跟我在电话里讨论吧? 不过,每次电话里的成果,第二天回到学校向其他人报告时,我们都会省去细节。是我们在电话里争论后的结论这一细节。有一点隐瞒的意味吧。也不算。有一次,他们问说,为什么你们的看法如此雷同?他淡然地说,我们在电话里讨论过。我当时吓了一跳。我头只低了两秒,大家便转换话题。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是啊,没有隐瞒不隐瞒的。不讲,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而已。 我却觉得,电话里跟他讨论辩题,不一样。像公司里两个同事为了公司利益,放工后共同加班吧?没有私人情感。我自己知道,这些电话争论,默默为我们队作出贡献。很大的贡献呢。所以,我承认,我真觉得,他是我最亲密的辩友。尤其在电话里,我们非常认真,非常严肃。公事公办。只是,有一点我不否认,我一直不懂得处理。是沉默。见面时,没话了,转身离开罢了。手里多了个电话筒时,那寂静变得有股味道,浓烈而呛鼻。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滔滔不绝吧。为了不尴尬,我们逼着不断说话。你一句,我一句。我一句了,你接不上,我再来一句。身为辩论队队员,说啊,嗯,哦的,拖延时间,很丢人吧。于是,我们来来往往,持续对话,许多攻不破的论点,产生了。 “人生最后一场。你有不舍吗?” “我不知道。。。” “最后一个奖座。” “完美啊。” “什么?” “结束得完美。” 他没有回话。又轮到我说话吗?我能讲什么?该讲什么?我数着呼吸。突然间我想,他的呼吸我能听见吗?听一听。不,只听见自己猛力抽与喷。快,抑制住。糟,心跳更大声了。轰隆隆的,他听得见吗?快,说点什么。 “最佳辩才,你上了大学还是能继续拿奖啊。” “晓珊,你会怀念中学吗?” “不知道。。。” 我的名字。他第一次叫我。没有带姓。不是喂,不是你,不是空白的不称谓。我感觉,有一条界线,突破了。一股滚烫烫的浪潮,冲击。是不退的浪潮。不断涨升。继续浸染。我的脸颊,耳,额,下巴都快溶化了。眼睛,鼻子,嘴巴坚持住! 我说:“你可以参加大专辩论队啦。” 他没有再叫我。只有那么一次。是无心的吧。不小心就脱口了。只是黑白的陈述句。只是轻轻的一声。也不是呼唤。不是吗?我想说,我会怀念。我没说。因为他没有问第二次。谁不会怀念呢?他也会的吧。大家都会。不用说,都了解。为什么要问呢?我说不出口。尤其对他。我会尤其怀念他。我说什么?我的意思是,我会怀念大家啦。不只是他。但,他不能知道。我会最怀念他。不,不是最。我会特别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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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豢养粲然》
获第13届花踪文学奖马华小说组评审奖 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大家勤俭,刻苦,坚毅,一点一点地储藏生活的积蓄,还有生活的憧憬。可是,一夜间,想象之外的浩大工程,轰然冒出,吓你一跳。比如大马路和大天桥,悄悄地铺了出来;还有大写字楼和大商场,忽然间竖了起来。大家都目瞪口呆:“哇!”。其实,是大家难以相信,这些电视机里的虚幻东西,还真能实在地摆在自己眼前,看得见也摸得着。这像梦想成真,有点发白日梦的感觉,还带了一点异想天开的意味。所以,那是一个美好的时代,一个充满奇迹的时代。 金河广场,就是这么一个神奇的庞然大物。在大家心中,它像一座充满魔力的城堡,最精彩的故事都在里头发生。 我错过了。不,我太迟了,来不及。不,我赶不上,还没到。总之,那是一个没有我的时代。可是,在我脑海里,一直有这个时代。 妈妈怀着我。大哥十三岁刚上中学,二哥十一岁还在小学。爸爸刚成为建筑承包商,把几年当徒工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资本上。他也买了一辆小Datsun,载着妈妈一起上工放工。两个哥哥上学还是骑脚车,所以放学回家后喜欢到屋外,躺在车前的引擎盖上,看月亮和等星星。假期到了,两个哥哥也喜欢围绕着车子玩游戏。得到了爸爸允许,拿了车钥匙,钻进车里摸摸这摸摸那的。坐上司机位后,把座位拉前,右手放在方向盘,左手碰一碰望后镜,还真似模似样。 学校放假,小姨总会带着小表哥从安顺下来探亲,让表兄弟们聚一聚。这一年,小姨丈也向油棕园园主拿了长假,说是一起到城市里来开开眼界。那时,小表哥才五岁。二哥为人随和,比较会照顾幼小,所以也常带着他一起玩。大哥则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人,不喜欢跟小孩子闹在一起。三个男孩偶尔混在一起,偶尔又分成了两派。 平日,爸爸工作累,不喜欢小孩子吵吵闹闹,总是独自吃了饭就进房间睡觉去。到了周日,一家大小才围坐在一起吃晚餐。爸爸会主动讲讲小故事,大家才能边吃边笑,边笑边说话。这天,吃完饭,大家拿了小凳子到屋外乘凉。妈妈拿着芭蕉扇煽爸爸。突然,爸爸举起手掌,示意妈妈停止,然后说:“走,我带你们去金河。来吉隆坡,不去看看最大间的建筑物,就不算来过啦。” 大家顿时兴高采烈。两个哥哥还蹦了起来。小表哥第一次听说“金河”,也不知道什么叫“最大的建筑物”,暗自纳闷。二哥跑到他耳边说:“很多灯,很多人,很多楼梯的。”他这才略有戚戚焉,点了点头。 坐上车子,当然由爸爸掌舵。妈妈怀着我,坐在前座,两脚张开。小表哥半个屁股碰到坐包,半坐半蹲在妈妈前面。他被爸爸嘱咐说,如果看见了白脚就要钻下坐包前面去。后面,小姨丈和大哥各靠窗坐。后座中间是个子比较小的小姨和二哥。他们必须把身躯往前靠,互相分享中间衔接前座的一点空洞。挤成一团,大家还是兴致勃勃,内心热得很,额上还流汗了。等到车子终于启动,驶出新村小路,走上了柏油路,完全被“绞”下的车窗才吹进一点凉意来。 一路上,爸爸是司机也是导游:“这里就是秋杰律啦。再前面一点是默迪卡广场咯。火车站也不远了。” 小姨丈赞叹说:“姐夫你系得嘅!” 小姨附和道:“人家做老板,每天到处去。哪像你,一年到头就踎在油棕园里。” 妈妈脸上挂上了笑容,用手轻抚小表哥的头。 小表哥的眼球被外面的灯光吸引住,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爸爸粗鲁拉了他一下,说:“坐好,我看不见镜子。” 后来,车子在默迪卡广场前就转进了中央巴刹,没有去火车站。爸爸说是要省油。大家也没有埋怨。车子能够一直向前走,就是很美的风景了。 来到燕美律,车子在路口转进金三角。一座魁伟的建筑物巍然伫立在左边。 爸爸,妈妈,小表哥看得最清楚,都静默地瞻仰着。靠左边窗的小姨丈随即也看见了,也不出声,只是昂起了头。小姨和二哥察觉到了大家的身躯表情的变化,立刻朝窗外望去。最后,大哥才惊觉到车内的情绪波动。他前倾了又后倒,最后不得不把二哥的身躯推倒,才瞥见了那金灿灿的两个字――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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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的距离》
刊登于2015年3月29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四十分钟的高速公路结束了。畅通的部分也是。接下来,预测的时间是半小时至两小时之间吧。对于这座城市,谁能准确掌握?距离多远多近,一点也不重要。按时抵达,或许是幸运,因为没有阻碍。要是遇上了自然或者人为的阻碍;很近很近了,目的地还是被时间推到遥不可及的远方。距离,那么具体明确;可是趋近时,变得那么飘渺,不可捉摸。 距上次回妈妈家过新年,已经一个月了。当时住了一个星期。离开前一个晚上,大家吃完晚餐,都到客厅去看电视。我和老公帮妈妈洗餐具。走出厨房,我看见妈妈竟然独自坐在饭桌前,落寞地发呆。现在想起来,心还是酸酸的。很快,我就能见到她了。说好了一起吃午餐。她一定又准备了我喜欢吃的,像姜炒蛋。这道菜没什么特别,但是切工很差的我就嫌切姜丝很麻烦;而且炒蛋一定要很多姜丝才好吃。所以,每次回家就要求妈妈做这道菜。妈妈每次都说,女人多吃姜好,似乎我个人的偏好不是重点。 这次回家,我特别期待。准备带爸爸和妈妈去吃西班牙菜。是网上订购的套餐。虽然不便宜,但是打了半折,应该算是值得的吧。妈妈总是投诉说,每次不下厨,跟爸爸在车上兜来兜去,不知道去哪里吃,吃什么好。最终,总是回到熟悉的小贩中心,吃咖喱面或者炒粿条。就随便找一家没进过的餐厅吧,也别管价钱了,我说。可是,妈妈摇摇头。我知道,进了陌生的餐馆,老人家看着餐单上陌生的文字,也会觉得迷失的。这次,我决定带妈妈尝试新鲜的东西。她会开心的。 今天全程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我背着包,一面开锁,一面就大声宣布自己的到来:“爸!妈!” 我到餐桌一看,是烧肉。我知道,这是妈妈早上特别到巴刹买的。爸爸说,平时他们两人,吃的就是各种瓜菜一锅熟的汤料,偶尔加上各种豆谷糙米熬成粥,就这么一餐两餐吃着。只有我回来了,餐桌上才会出现猪脚醋,白斩鸡或者茄汁大虾。我把背包背上楼上。我的房间换上了新的床单,床头书桌也擦得干干净净。厕所也有清洗过的痕迹。 我回妈妈家,就什么都不用做,变成了一个公主。我当然可以帮妈妈做一点家务。但是,妈妈其实是乐意为我服务的。我总觉得,每次回来,妈妈忙得不亦乐乎,其实是一种快乐的付出。我的回馈,就是好好享受。而平日爸爸不喜欢到超市去,我回来了就载妈妈去买一些巴刹里买不到的东西。偶尔,我会带我们那里便宜大颗的芋头给妈妈,让她可以煮芋头饭吃。还有,爸爸患有糖尿病不能吃甜,我回家就带妈妈去喝下午茶吃甜品,然后买一包肉干补偿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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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光逃兵》
刊登于《蕉风》508期 我看着自己面前的牛排,如果今天我是正常的,我会很期待咬一口。我们也不是常常有这个机会大快朵颐,只有像今天这么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才会破费吃一餐好的。可是,我在这么非一般的时刻里,不但没有让自己的快乐加倍,反而变得神经兮兮的,连胃口也没有了。这是我意料之外的,完全不在计划之内。谁不会在有可能一举成名之夜,尽情享受和放纵身心呢?我慎重地化上妆,穿上端庄的黑衣长裙,把一年也穿不上三次的高跟鞋也派上用场了。在预想中,在典礼之前,我跟老公甜蜜地用晚餐,然后才幸福地走进礼堂里等待结果。整个过程应该是愉快的,我的心情应该是欢畅的。可是,此刻,我只想对老公说一句:“我们回家吧。” 最终,我还是自己默默吞下了逃跑的想法。我们来到花踪文学奖典礼的礼堂门口。招待员说入围者有特别的座位,就靠近舞台,方便领奖。但是,预留的座位是不包括家属的。我真不想跟老公分开坐。这个时候,我极需要他的陪伴。这种心理,讲出来一定让人笑话。都快过而立之年了,还这么依赖他人,一点也不独立。没错,时光就倒流了三十年,我回到十岁之前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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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不成交》
刊登于2015年1月25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两粒苹果三块钱。可是我没有三块钱。阿姨说我可以给她十块钱。” 爸爸紧张地问:“ 阿姨找你钱了吗?” “有找钱。找了五块钱。”宝贝开心地回答,以为自己做对了。 我正在追看的《爸爸去哪儿》是个真人秀。刚看完的这一期中,六个小孩离开爸爸,独自到市场去买东西。孩子们对于“交易”的认知,似乎只要“有来有往”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公平”的概念。其实,在镜头下,小贩们不敢欺诈小孩,是孩子不懂得算术而已。 另外一对兄妹更可爱。他们钱花光了,背着重重的篮子来到玩具摊前。妹妹看中了一个粉红色的小毛球,不肯离去。这时,哥哥跟小贩讨了:“可以给我们一个吗?我妹妹喜欢。我没钱了。”结果,慈祥的叔叔免费给了妹妹一个小玩具。完全没有“数字 ”概念的孩子,似乎也懂得“交易”的不只是物质。 我想起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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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风景》
刊登于2014年10月第22期《马华文学》 又一天了。他踏出木板工厂。头低了一整天,终于可以抬起来了。天空真辽阔。这无垠的荧幕正在上演一场颜色的战争,红军大口吞拼了蓝军的领地。乡下人说红彤彤的夕阳预告隔天会很热。明天工厂里又会像个大蒸笼了。他快步走着。一阵风吹来。路边比他还高的茅草沙沙摇曳,小泥路面的尘土飞扬。他从裤袋里拿出手帕,盖住鼻子嘴巴。要赶快。阿琴在饼干厂等着。 人家跟着他从乡下出来半年多了。他们暂住在她的表姨家里。他心里着急。要赶快储够钱,好跟阿琴回家乡摆喜酒。这名份一定要尽快给人家。他坚信一定能给她过上好生活,因为这城市里机会多的是。 他摸了摸帆布包里的小手电筒。待会儿回家的路可要靠它了。 阿琴一跳,坐在了脚车后座。他平衡好以后,就往前骑去。两个月前,表姨在同一个新村里找到了一块空地。他再找来两个老乡,一起铺上石灰,搭建起一间小木屋。他们夫妻俩这就有了自己的家。刚刚进办公司拿月薪时,老板说让他担起工头的责任。他心里非常踏实,心想日子会越来越好了。 脚车在坑坑洼洼的小径上颠簸。蟋蟀,蟾蜍的鸣叫声从两旁的烂芭传出,像哀悼天上壮烈牺牲的红军与蓝军。他把机械动能照明按上了。只要他一踩踏板,前方的路就隐约显出一轮亮圈。再过一会儿,四周会更暗,而前方会更光。 小径来到大路的接口。突然他在路口的杂货店停下脚车。 他转身说:“买一支荷兰水吧。热了一整天。” 摩多车停靠在路边。为了吹吹冷气,全家跑进便利商店去,却只买了一瓶可乐。姐姐从妹妹手中抢过瓶子,大力吸吮最后一点汽水,发出嗦嗦声。 “好啦,凉快过了。上车吧。”说着他戴上头盔。 妹妹先贴着爸爸的背坐,接着姐姐也紧靠在妹妹背后。妈妈套上头盔,挺着大肚子,小心翼翼地跨上了摩多车。两个轮子承受着五口的重量,朝家的方向滚去。 红军与蓝军逐渐撤退。黑军开始称霸。 摩多车来到了组屋区。每次经过,他都昂起头来仰望。那些亮了灯的家户,真像许许多多的电视机排开了,叠高了。他总是幻想住在最高一层,能看见什么,能看得多远。大家都说这城市发展起来了。他也感受到了,只是自己赚的钱还是不够。 这刚建好的柏油路真平坦好走。来到前面这个大交通圈,他必须左顾右看才敢驶出去。忽然,一滴水打在了他脸上。必须停一停,让大家穿上雨衣。 刮水器左右扫动。他把冷气关了。 弟弟埋怨:“以前那辆老爷车没有冷气就罢了。现在有冷气,还是不能吹。” “没有太阳,又下雨,不热啊。”说着,他摇下了车窗两寸,让空气流通。 天空战场上的逃兵,一批又一批倾盆而下。 车子突然间停住了。是前面的车子不动。他知道,是前方二十米处的低地部分浸水了。说不定还有车子抛锚了。一定不能停下,要不断踩油门,慢慢地经过那积水。如果松开了油门,车子就会死火了。 对面来了一辆迷你巴士。乘客拥挤得 站到门口来了。即便如此,司机还是加速前进。路过他的车子时,溅起的水花从车窗缝隙洒了进来。他赶紧把车窗摇上了。 他坐在后座。身边的孙子正在逗玩小狗狗。他看了看皮革坐包,都是金黄色的毛。这不脏吗?这么豪华的大车,太可惜了。 刚才在高速公路能够通畅无阻。可是,一付了过路费,来到这路口,就堵住了。儿子的手离开方向盘,拿出手机,开始点击荧幕。他望出窗外。街灯,车灯和招牌荧光灯点亮了整座城市。人们不会记得那依赖阳光的过去了。 “快到了吗?” “嗯。” 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大半辈子,他还是没有认清楚它,反而觉得它越来越陌生了。 下了车,他推开铁门,走了进去。他的头顶挂着的牌子写着:爱之家养老院。 把铁门关上后,他抬起了头。停战后的沙场,一片黑暗,十分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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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情缘》
刊登于2013年9月1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苏姗娜跟在一头巨大的人头后面。走廊上黑黢黢的,只有前方尽头有微弱的光线。光线照亮了大头的边沿,黄褐色的卷发亮成一圈。苏姗娜闻到了一股椰油味, 不自觉地抽了一下鼻翼。大头突然打开了一扇门,将手中的大包包放下。苏姗娜后面另一个女黑人也跟上来,把另一个小包包放下。苏姗娜朝她们点了点头。头大的那个张开嘴巴笑了。苏姗娜吓一大跳。那张口红艳艳的,满口鲜血似的。站在大头旁的那个,头发梳成一个结倒不头大,但是全身圆润润的,个子却不高,所以更像粒圆球。小圆球似乎明白苏姗娜的惊吓,叽里咕噜说了句话。苏姗娜这下知道了,所罗门群岛的英语就像外星人语言。 第二天清晨,老公上班前吻了一下苏姗娜的脸。他说:“午餐时间就回来。”前一个晚上,两公婆聊了一整夜。小别胜新婚,两人浸泡在甜蜜的话语里。对于这个陌生的国家,这个陌生的员工宿舍,这里陌生的同事, 和这里陌生的当地人,她都忘了打听。但还没来之前,她在维基百科是大略读了一点资料。 这个国家由许多岛屿组成。最靠近的国家是西边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如果从马来西亚出发到这里,其实不算太远,不会超过六小时吧。但是,飞机航班必须在澳洲的布里斯本转机。所以,同样的时间,已经是从吉隆坡飞到美国去了。幸亏飞机票由公司提供,因为同样的票价也是可以抵达地球的另一端的。 所罗门是个独立的国家,也是英联邦成员国之一。在二战期间,首都霍尼亚拉是太平洋的转捩点所在地。苏姗娜还看过一部沉闷的电影The Thin Red Line,故事背景就是这里。电影里的茂密丛林,沼泽地给苏姗娜很深刻的印象。老公就是在一家外资的伐木公司里当财政。苏姗娜曾超过两次跟老公确定:“我们不是住在森林里吧?”但是,更令她担忧的是,资料里说,所罗门群岛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换句话说,就是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了。但是,老板请马来西亚的员工远道而来,肯定提出了有诱惑力的薪水。所以,老公不断安慰苏姗娜说:“我们就忍耐三两年。” 她还躲在棉被里。房间里有一架90年代前的老式冷气机。房里家具不多,也没有多余的装饰物品,所以空间很宽敞。连着房内的厕所也设备简单但非常干净。突然,房门打开了。昨天那个大头黑女人悄悄地走了进来。她手里拿着扫把,走到角落就干起活来。苏姗娜睁开了眼睛。窗帘还没掀开,所以房间里还是漆黑一片。苏姗娜想看清大头的模样,可是她的躯体跟背景容成一片暗黑。只有脚板在一起一落时显得雪亮亮的。 苏姗娜沿着走廊走向明亮的方向。到走廊尽头,出现了一个非常宽广的空间。空间中央是一张像摆喜筵时的大酒楼里的大圆桌。靠墙的是一架饮水机和许多杯子,另外还有两个大冰柜立着。另一面墙上有三个大窗子,灶头煤气筒和水龙头就在窗下。苏姗娜走向了另一个角落。她仔细端详了一架巨大的烤炉。小圆球黑女人站到了她身旁,又叽里咕噜了几句。这次,她听见了一个词:蜜细。苏姗娜猜出来了。就是英语里的小姐,miss吧?苏姗娜食指指自己说,蜜细;然后再指向小圆球说,you。小圆球很开心地回答,叽里咕噜乌玛。接着,乌玛指向拿着扫把刚进厨房来的大头说,叽里咕噜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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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别车子小尾巴》
刊登于2013年5月12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公公吗?” 不。虽然他一头白发,身材虚胖,总是在校门口等待我放学,很符合公公的形象;但他不是我的公公。每次刚开学不久,从幼稚园,小学到中学,总会有人误认为他是我的公公。我摇摇头以后,或许有人还会不甘心地问:“外公吧?”我就会回答说:“是阿伯(客家发音ah pak)。”直到很久以后,或许是上了大学,离开了家能够远距离地审视以后,我才明白了其实大家很奇怪为什么爸爸的哥哥会跟我这么亲是很合理的疑问。 爸爸妈妈在我还睡在摇篮里时,就被迫离开了这个家。是只有短短的几年(我也忘了有多少年),但是是这个没有娶亲,没有孩子的阿伯在这段时间里充当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在那个年代里,有一辆轿车是很了不起的事。我最早的记忆之一就是看着他的车子驶离家门,不断远去;而我就使劲地挥手,大声呼喊bye bye。我是怕他听不见我的声音,所以声嘶力竭。他肯定听见了,因为每次在快要右转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前,他会把手伸出窗外,像车子长出了小尾巴,向我挥动道别。邻居们也听见了。有时候隔壁阿嫂会安慰我说:“阿伯很快就回来咯。”我当然知道他会回来,但是没有他在的时候,心里还是很牵挂就对了。爸爸和妈妈到底哪去了?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 后来,爸爸妈妈还是回来了。可是,为了生计,他们忙碌奔波,我还是没有太多的机会靠近他们。或许,应该说,他们没有太多的机会靠近我。我终日都跟阿伯在一起。他在那个时候已经退休了,所以闲得很。现在想起来,阿伯终生有两个最爱。其一是驾车。其二是美食。我的大部分童年时光,都留在了那辆暗紫色Datsun1587上。上午上完幼稚园,下午我就坐在他的车子里,一起找吃去了。直到现在,我的脑海里还记得那些吉隆坡还没发展起来时的马路,那时候的建筑,和那些大牌档的样子。我们常吃的那档猪肉面在Imbi Road,隔壁还有一家由聋哑人当招待员的KFC。每次去Ulu Kelang吃叉烧饭,我特别期待车子驶上一条很大的天桥,而旁边那座购物商场一直吸引着我的目光。小巷里的瓦煲鸡贩,只有在夜晚才开档,所以吃的时候眼前只有乌黑的一团,什么也看不见。这些小贩都对我们非常熟悉。那家十字路口的鸡饭档老板,看见我们来了就开始崭鸡腿和烧肉,我们只需找好位子坐着等一会儿就能吃了。 我们也经常出远门。不是北上怡保,就是南下新加坡。都是其他阿伯们的家。在那个没有高速公路的年代,一路上被大卡车挡在前头而乌龟般慢慢爬是很正常的现象。可是,阿伯最爱这个时候大显身手。把车子越到对面车道上,加速前进,在对面车子迎面来时,即刻回到自己的车道上。我知道,坐过阿伯长途车的阿姨和伯娘们都说坐阿伯的车如坐过山车,心惊胆跳。我一点也不明白有什么好怕的。我最喜欢横躺在后座座包上,让摇摇晃晃的车子哄我入眠。可是,上了小学以后就不能像在幼稚园时那样经常逃课出远门了。还有,我的身体也长高长大了,不能横躺在后座车包上了。 小学三年级的某一天,我们搬家了。阿伯却留在了老家。我记得当天妈妈催促我上车,我连连回望阿伯的房门。他每天不到十点钟都不会起床的。我也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意图,没有想说再见,也没有想要临别拥抱。我已经到了知道电影里的画面是不真实的年龄了。我也没有流泪。但是,心里就闷闷的。就这么样吗?但是,除了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我恍惚地坐上车。这时,阿伯的房门开了。他一头蓬乱的白发,上半身裸露,只穿着一条短裤。妈妈跟他讲了几句。我在车上听不见他们的谈话。接着,妈妈上车,车子就开了。我连应该挥手道别与否都不确定,只趴在后座座包上,通过车后的大片玻璃看他。他站在门口,一脸木然。我们的车子缓缓地驶离门口,在五十米处的拐弯处转向右边。我看不见阿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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