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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Archives: Siaw Shan
大佛普拉斯
黑白影片暗示台湾贫民生活的贫瘠,而彩色的行车记录就暗示上层人物道貌岸然的糜烂生活。可是,导演不断跳出来,讲述故事剧情的内涵多此一举。一部中规中矩的中文电影。 肚脐是一个穷苦的底层贫民。平时他做人低声下气,总是捡别人的垃圾,卖给二手垃圾回收工厂,赚取微薄的生活费。 肚脐有一个朋友,菜圃,是一间佛像制造厂的门卫。肚脐常在晚上拜访菜圃。有一次,两人无聊,找了菜圃老板,黄启文的行车记录器的录影来看。在电脑中,录影总是拍摄车子前面的路况。可是,声音却是从车里的乘客发出。黄启文生活糜烂,常常跟女性在车里胡搞。肚脐和菜圃听见那些淫秽的话语与呻吟声,不亦乐乎。 这天晚上,有一个女人坐在车里,在工厂外等候。她不断打电话给黄启文。而黄启文却在一个隧道里跟一个舞女胡搞。黄启文最终还是接了她的电话,然后答应见她。当天晚上,黄启文比一般时间早回到工厂。第二天清晨,造佛像的工人们惊讶地发现一尊佛像的头已经被接上了。黄启文说是自己连夜赶的工。 肚脐还有一个朋友,释迦。他是一个流浪汉,住在一个靠海的亭子里。他游手好闲,喜欢到处游荡。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的背景故事,做出胡乱的猜想。有一次,释迦跟着肚脐去捡破铁,被警察拦住了。肚脐跟警察发生冲突,被警察逮捕回警局去。肚脐因此上了新闻。 肚脐还有一个朋友是一间小卖部的老板,土豆。 那个等待黄启文的女人失踪了一周。警方发现她打了百多通的电话给黄启文。黄启文因此被带回警局,协助查案。可是,黄启文的朋友是一名有身份的政治人物。政治人物到警局去吵闹,说黄启文是社会的名流,也做了很多善事。警察迫不得已放走黄启文。 有一晚,菜圃和肚脐终于看到了那天黄启文跟舞女在隧道胡搞的录影。可是,接着的录影让他们吓了一跳。因为黄启文去见了那个女人。女人威胁他,他殴打女人了。接着,回到工厂。黄启文对着没头的佛像跪拜。此时,女人走出车子,来到车的前面,身体布满血迹。录影显示,黄启文粗暴地殴打女人。 肚脐和菜圃看到了这种谋杀案,非常害怕。菜圃还有一个年迈的妈妈。 有一天,黄启文到门卫小亭来跟菜圃说话。黄启文暗示说,知道菜圃和肚脐有在看录影。他还说,菜圃的安全会受威胁。菜圃因此非常害怕。 没多久,肚脐却发生了车祸,死在大沟渠里。 菜圃、释迦和土豆替肚脐送殡。菜圃后来去了肚脐的住处,发现肚脐的屋里有许多毛玩具和天花板贴满了性感女郎的照片。菜圃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认真了解肚脐。 大佛像被送到道场。一众佛友面对佛像诵经。可是,诵经中途,佛像竟然发出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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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修炼
刊登于2018年6月30日《东方日报》“文学传灯” 创作时,你最注重的是什么?对自己的作品有什么要求? 由于我严格要求自己创作的数量,所以没有太过求追作品的质量。常常,只要有点子了,我就投入写作。即使写坏了,我也觉得是在练笔。 从一开始,我便发现,写作最难的部分,就是作品完成后的自审阶段。由于写作过程中的全身心投入,在审查阶段就有无法抽离,无法客观的困难了。就像天底下母亲都会觉得自己的宝宝是可爱的一样。 开始写小说时,总把作品丢给报章文艺版编辑或者文学奖评委去评定。投篮了或者落选了,就代表自己的作品写坏了。近几年来,我才要求自己以客观的角度,自我检视和自我评价。这在我的写作经验中,是一步重要自我要求和成长。 你的文學愛好是如何開始的?有哪些人或哪些作品影響了你,讓你踏入文學天地? 我是个很迟出家的文学爱好者。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在玩闹中度过,没有认真读过什么文学作品。 但是,我自小就有一颗非常敏感的心灵。而且,也喜欢思考。这两点气质,让我对身边事物容易有感悟。这些感悟成为了我现在创作的源泉。年幼时,我的爸妈常常带我出席许多文艺表演(合唱、舞蹈、独唱),开启了我的艺术喜好。 高中时期,我参与了戏剧活动,让我认识到什么是艺术创作。也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写一些片断式的抒情散文。我一直觉得这些稚嫩的散文是我进入写作的开端。当时,我并不理解文学创作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朦胧的艺术感悟让我很幸福与满足。 进入大学后,一直没有再尝试创作。可是,我心里一直保留着一片小园地,希望能垦殖出文学的花园。 大概十年前,我结婚了,当了家庭主妇,有了属于自己的闲暇时间,才立志严肃地读各类文学作品和写小说。虽然来到而立之年,我才明确了要走上写作的路;可是我也度过了愉快而充实的十年。 创作给了你什么? 从立志于写作开始,我的人生方向就非常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便是阅读和写作。 开始写的小说都写坏了,但是我并不气馁。终于,我还是从入围花踪文学奖,到赢取了花踪文学评审奖到得到黄锦树(评审)的点名赞赏。 可是,创作给我最大的收获,是自我修炼和自我成长。我看了大量的书籍,参与了一些网上课程,也勤于练笔。我发现自己的脑袋组织能力逐渐在增强,文字的掌握越来越得心应手,记忆力和专注力也大大改善。另外,大量阅读提升了我的审美能力,也给了我难以取代的愉悦和满足感。 因为立志于写作,我的日常生活在我努力耕耘的过程中变得充实。简单说,我的生命因为创作而变得丰富而精彩。 請敘述個人作品誕生的歷程。你如何看待「靈感」這回事? 刚开始写作的几年,我一直写不出好的作品。这是因为我是中文系出身的,接触过许多文艺理论;所以,创作时都以形式出发,写出的小说都硬邦邦的。 后来,我发现,从自己记忆中的人物与事件出发,写出来的小说就比较有情感而动人了。于是,我明白了,创作必须带着情感,不能只追求形式。而最容易让自己有感觉的事,就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经验。我学会了挖掘自己的人生记忆。可是,这不等于说,创作是复制人生经验。对我来说,一部小说是三分真、七分假的。而创作小说有趣的部分,正是那虚构的部分。 从一开始写作,我就给自己设下严格的纪律要求:每个月至少写一篇短篇小说。这十年来,我累积了上一百五十篇的作品(包括一些散文)。这期间,我领会过所谓的“灵感”这回事。当灵感降临时,作品的形式与内容都能一气呵成,而且完美契合。我明白,灵感是偶然而随机的,带有神秘而神圣的意味。可是,我也深信,自己平日里累积的作品,是一个准备和积淀的过程。所以,虽然我期待灵感的降临,但我并不守株待兔。我对自己说:囤积足够的垃圾以后,精品才会出现。只有不断的写,无法捉摸的灵感才会奇迹般降临。 随意谈谈本月发表的3篇小说吧! 我的3篇小说有一个相同的主题:记忆。 这是我切身的生活体会。我是个躁郁症的病患者。十多年前,我曾经经历两次的心灵灾难。两次的精神病爆发后,我的脑袋坏掉了。最大的后遗症是记忆力的衰退。曾经,每晚老公让我吃下了药,一个小时后,我就会完全想不起吃药的画面。曾经,我就是《做迷藏》和《不见了》里的主角,精神常处于恍惚,日常生活里丢三落四的。 于是,我尝试把自己的经验写成小说。我觉得,失忆就是自己的记忆被偷走了。让人苦恼的是,这个小偷就是自己,就像《做迷藏》的情节一样。《不见了》里的怪兽是我在尤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给青年小说家的信》里读到的。尤萨说作家创作像怪兽吞食自己再重新创作一样。我却认为,失忆少了再创作的部分,剩下单纯的吞食自己。而《校正》是尝试探讨“记忆”加上“时间”。当一个失忆的老女人,同时丢失了笔记本和手表,就完全失去了参照,迷失在黑暗中。 对未来的自己有什么期许? 文学奖曾经是我写作的目标。比如说,在写小说时,我都以一万字为目标,因为那是花踪小说奖的字数要求。现在,我不再以花踪文学奖作为目标。我觉得,我应该更往前一步了。陈大为老师曾经在写作班里说,追求文学奖的年限应该在十年左右。他说,超过十年还在为文学奖而写作,就终身只会成为文学奖的学徒而已。第十五届花踪文学奖在2018年底截稿。我不强求自己参赛。如果有灵感降临,我才会交出作品。 不参与花踪,我还是在创作。我目前有个长篇计划。还处于酝酿阶段。 无论如何,我对自己在写作路上的最大期许是:走得长远,一直写下去。我希望自己除了有写作的外在环境支撑着(生活经济基础和家人精神支持),还有自身的内在条件坚持着(意志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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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食自己》
刊登于2018年6月29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阅读像交友。有的只能是泛泛之交,见过一次面,就不再相约。不打算再相约的书,我都会带到二手书店,交换可能相知的新朋友。而留在我的书架上的书,都是我打算再访的老朋友。可是,跟这类朋友重逢,最让我过意不去。上次,我对他说,我好喜欢你。我说,我们的交流是心灵上的相知。可是,再见面时,我却只能说,我忘了内容。我很懊恼。正常人,不在乎的,就记不住。我呢,认真在意的,都会忘掉。那些震撼心灵的文字,读着的当下,我的感受是非常真切诚恳的。我一面读,一面赞叹说,好啊,说得好啊!我以为这就刻骨铭心了吧?没有。过一段时日,我自问,他说了什么,为什么我说好?结果,我都记不起了。别说他人,连我自己都怀疑这份感情。付出的真心,怎么会变成陌生?就像不是自己在读一样? 看戏也一样。我和老公一周会看三四部电影。一个半至三个小时的激情,很可能隔天就报销。第二天,我想写电影摘要,却是用脑袋举哑铃:出力、推举,脑里的影像才一一浮出。有时候没办法了,就是记不起来,去问老公,那个这样以后,后来怎么样了?他轻易说出故事情节,举重若轻,毫不费力。这才是正常的,不是吗?我怎么会在观看了不到二十四小时后,就忘了故事情节呢?难道我在观看的时候,不够专注吗?不是的。观看的当下,我还能跟老公一起欢笑或小议论几句的呢。偶尔,我喜欢向人推荐好电影。别人很可能会问,是谁演的、是谁导的、有什么特别的情节?我常常红着脸说,我只记得好看而已。我好尴尬。真是自己看过电影吗? 我看着自己的书架,知道上面的书我没有记忆;它们只是空壳,我没有拥有。看过的电影也一样,影像、音乐、角色造型、内容情节,没有一个元素我正真把握住。看过的书和看过的电影,等同于没看过一样。我真纳闷:到底,是不是有谁偷走了我的记忆? 终于,我在尤萨的《给青年小说家的信》里找到了答案—–卡托布勒帕斯。这只怪兽不是尤萨的发明。卡托布勒帕斯是博尔赫斯的《幻想生物之书》里,在古希腊神话故事的基础上,再创造的。这只神话动物,有一个牛的身躯,身上长着鳞片,头却是野猪头。怪兽的头非常大非常重,不得不垂下来,垂到脚底去。卡托布勒帕斯是一个从脚部开始吞食自己的可怜动物。尤萨说,小说家是在不断地挖掘自己的经验,为编造故事寻找种子。这个挖掘的活动,就是怪兽正在吞噬自己。但是,小说家根据某些自身的记忆,一些人物、事件和场景进行再创作。卡托布勒帕斯吃掉自己,却没有停留在这一步,而是继续另一层更有意义的活动:再创作。 可惜我身上的卡托布勒帕斯啊,没有再创造,只是一味地吞噬。而我多希望有谁偷走了我的记忆。那我可以归罪于他人,自己不必负责任。但是,答案很明显:是我不断吞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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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ishing Time
一部结合奇幻与爱情元素的电影。蛮喜欢的。虽然有一些细节没有照顾好,比如真实世界察觉不到奇异空间对它的改造,比如到底离开了多久才会回来。可是,我很少接触奇幻的电影与书籍,所以时间停止的点子对我来说还是很新鲜和有趣的。 Soo-rin的母亲再婚后,发生车祸死了。后父带着她,来到一个岛上生活。Soo-rin不善于表达自己的个性造成她没有朋友。后父也不懂得跟她沟通。Soo-rin自己创作了一套语言符号,还经营一个部落格,写一些神秘的灵异内容。Sung-min是一个孤儿。一个机缘下,两人成了朋友。Soo-rin还教她自己的那套语言符号,两人互相通信。两人因此也亲密起来。 有一次,Sung-min和三个哥儿们要去看隧道的爆炸工作。Soo-rin跟随他们。在进入禁区之前,其中一个男生离开了。于是,三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开始了一段冒险之旅。 他们来到一个山洞。四人爬了进去,发现里头有一个小池。池中有一个发亮的好像蛋的石块。Sung-min跳下水去栽石块。四人回到洞外。此时,Soo-rin发现母亲留给她的发夹不见了。她独自再回到山东里头。当她找到发夹后,发现小池里又有了一个发亮的石蛋。突然,一声巨响与震动。她赶紧爬回洞外去,却不见了三个男生。只剩下已经破的石蛋。 Soo-rin在禁区内迷了路。后来,家长们报了警,才找到了她。可是,三个男生依然行踪成谜。由于后父是隧道的工作人员,大家怀疑他的爆炸伤害了小孩。 几天后,警方发现了其中一名男生的尸体。 再过几天,一个陌生的成人男子来见Soo-rin。他声称自己就是Sung-min。Soo-rin不相信他,害怕地逃跑。后来,她发现了她跟Sung-min之间的谜语日记。她开始读里头的内容: 原来,当Soo-rin进洞里找发夹时,Sung-min不小心打破了石蛋。接着,一切都静止了。原来,只有三个男生还在成长,其余的一切都静止了。三个男生开始时非常高兴,到超市去随便吃零食,在街上随便拿行人的钱等等。后来,当他们不再觉得这境况新鲜时,就开始觉得沉闷了。 其中一个男生是个哮喘病人。由于没有药物,他死了。Sung-min和另一个伙伴觉得非常内疚与伤心。他们把他埋在游乐场里。于是,这就是在真实世界里被发现的尸体。 好多年过去,两个男生都长大成人。两人都害怕会永远被困在这个时间静止的空间里。有一天,另一个男生不见了。Sung-min到处找他。最终,他终于在海边发现他的衣服。而,这个男生已经跳海自杀。当Sung-min伤心欲绝时,也跳进了静止的海水里。可是,竟然就在这一刻,时间又流动了。Sung-min于是回到了真实的世界来。 Soo-rin知道那个陌生的男人是Sung-min。他们尝试告诉之前差一点跟他们一起去冒险的男生事情的真相。可是,他不但不相信,还告诉了自己的父母。于是,成人们都非常生气,认为Soo-rin在胡说八道。而后父也被牵连在内。 警方发现了成人Sung-min的行踪,觉得他是警方在寻找的杀人犯。Soo-rin被审问。她坦白说出了真相。可是大家都认为她被杀人犯洗脑欺骗了。Soo-rin觉得应该再回去洞里拿一颗石蛋。然后,两人一起消失在时间停留的空间里。可是,Sung-min反对,因为他不想让Soo-rin经历一场痛苦的历险。 Soo-rin逃脱了警方的扣押。她决定跟Sung-min一起远走高飞。可是,警方却及时赶到。 两人逃到悬崖边。Soo-rin跌倒了,跟警察一起悬在悬崖边。Sung-min尝试救两人。可是,后来,两人躺在海滩上,而Sung-min不见了。Soo-rin知道,Sung-min为了救他们,自己又打破了石蛋,自己回到那个时间停止的空间了。 过不久,Soo-rin发现了一个像Sung-min一样的背影。结果,在渡轮上,她看见了已经年老的Su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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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
刊登于2018年6月23日《东方日报》“文学传灯” 凤姨提起左手一看,还有半小时。今晨天亮得早啊。但她决定起床。 她站在灶头前,等待水滚。自从忘了几次,几乎把厨房烧掉,她养成了煮水时不做其他事的习惯。只剩下这栋房子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可没处去。她舀了两大汤匙的咖啡粉,放进过滤布,冲泡出一大杯的黑咖啡。香气像一张网,捕捉她的鼻子,把她的魂都捞了出来。今晨,她想在黑咖啡里加炼奶,然后用油炸鬼沾着吃。好吧,她对自己说,走一趟吧。 出门前,她把记事本放进左裤袋,小钱包右裤袋。锁上门后,锁匙也进右裤袋去。一、二、三,出门三物件齐全了。 步行三十分钟,她来到茶室前的档口。阿发今天的油炸鬼卖得很好啊,没剩几根了。阿发说:“今天这么迟啊?都十点半了。”她提起左手看,啊,才八点十分。原来手表慢了。怪不得已经这么热了。她校正手表的当儿,心想,今天好像有什么事?正要拿出记事本查看时,阿发递来一根油炸鬼。已经伸进左裤袋的手放下了记事本,从右裤袋拿出小钱包。她发现没有一块钱,说:“没有散钱。不好意思哦。” 忽然,茶室里有人唤她:“阿凤啊!来,喝杯咖啡。” 她从阿发手中接过钱,就走向兰姐。坐下来后,伸手又摸到了记事本。正想拿出来时,茶室伙计问她:“照旧,kopi kaw吗?”她的左手自然又抽出裤袋,然后跟右手在桌面上相握。她对伙计点头。 兰姐告诉她,自己家孙子过生日了。才五岁,孩子爸爸就买了一架手机给他。真不合适,不是吗,兰姐问她。她微微笑,不置可否,心想是啊,自己也没有手机。她小心翼翼地吃着,怕咖啡会滴到满桌子,邋遢呢。不一会儿,油炸鬼吃完了,咖啡还剩半杯一口气吞进肚子去。兰姐也说得差不多了吧?她看了看时间,才十点五十分,不对吧?此时,兰姐也瞄了一眼手表说,十一点半咯,哎呀,要回去煮饭啦,跟你聊到不知道时间了。 她校正了手表,再沿着原路回家去。走没多远,过了马路,她再看时间,才过了两分钟。她觉得,不对吧?于是,她校正手表,往前推十分钟。又继续走。走到巴士站时,她再看手表,又才过了两分钟。这次她脱下了手表,抬头看看天空,决定把时间校成十二点。她心想,得去换电池了。接着,随手把手表放进左裤袋里。 回到家,打开门,进了屋里,她又想起,今天好像有件事得办。她伸手进左裤袋,哎呀,里头空了!记事本没了。她举起左手想看时间,才记起连手表也在左裤袋里。 她很着急。东西都掉到哪里去了?没有记事本、没有手表,她今天要怎么过啊?怎么裤袋轻了,一点感觉都没有?太糊涂了!她想,是不是要去茶室找一下?记事本没有拿过出来,不是吗?裤袋又没洞,怎么掉出来的?是不是可以去兰姐家,问她是否注意到?不好意思吧。还有手表呢。睡房的那个壁钟坏了好一段时间,一直没有买新的。她想来想去,踱来踱去,走进了厨房。 蓦然,她看到餐桌上有一杯咖啡。她像只木鸡一样立定。也不知呆了多久后,她慢慢退了几步,坐在客厅的沙发椅上。 现在什么时候了?听,隔壁的孩子在撒娇,是吵着要要玩电玩吧?(不用上学吗?)再隔两间的那只小狗吠了几声,是否母猫带着两只小猫路过它家门前?(猫咪们不是天黑了才逛街的吗?)嗅嗅,谁家的媳妇在炒马来风光,传来了呛鼻的虾膏味?(午餐、晚餐还是宵夜?)又谁家的老爷在冲凉,擦了一身的沐浴露,散发着茉莉花的香精味?(准备上班,抑或已经放工?) 街尾起风了,所有的声音和味道被卷起、打乱、吹散。 随即,风钻进她家门窗缝隙,直打她身,让她打了一个寒颤。她这才发现,屋里窗帘没拉开,暗沉得像傍晚。她吸一口气,感觉胸腔像成熟果子般饱满而结实。她闭上眼,听到体内的脉搏,噗通噗通成一张膜,过滤掉世界的喧哗与聒噪。她的躯体一下子散了,整盘沙子一样撒在沙发椅上。才两秒,她就入睡了。 “凤姨,凤姨!”她被自己的名字吵醒。睁开眼睛的一刹,她被黑暗、冰冷和阒寂包裹。直到内心一朵小火光点燃,她才冲破洋葱般的皮层,重新诞生在这里。这里,是自己家。侄女在屋外叫她。她拉一拉衣衫,急忙去开门。 “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吗?我等了一个小时。你没事吧?来到你家又看见屋子黑漆漆的。天黑了也不开灯?” 她连忙道歉,说这就换衣然后去餐馆,可是侄女另有节目。 她送侄女到大门口。车倒退时,车灯照在草地上,竟然照到了她的记事本和手表。 她捡起手表,发现已经停止跳动。可是,她还是本能地把手表凑近耳朵。滴答滴答,时间还在。她再把手表拿到眼前一看,蝌蚪般的音符从手表跃出,翘着尾巴打圈圈。一阵清风吹来。她一抬头,就看到了—–今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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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与时间》
刊登于2018年6月22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二十年前在中国留学时,有一天,骆老师进课室来,先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他出门前戴上手表,发现手表慢了,他就校了一下。接着,他就出门去。走不多久,他再看手表,发现手表还是慢了。他心想,应该是慢了十分钟,又校了一下。就这样,每过十分钟,他都校一次手表。于是,半小时的路程里,他一共校了三次手表。最后,他打趣说,到底是手表告诉他时间,还是他告诉手表时间啊? 骆老师是个有智慧的人。他随意说的一个故事,让我回味多年。尤其大概十年前,决定认真阅读与写作时,脑里一直浮现手表与时间之间的寓意。我觉得,自己的头脑,就像骆老师的手表一样。 当我发现自己的记忆衰退得很厉害时,我没有放弃自己。我制造任务、寻找方法改善自己。像日常生活里丢三落四的,老公建议我用纸和笔作记录。慢慢的,我从不记得自己买过什么、煮过什么、吃过什么,到都能记住了。但是,这些日常里反复循环的生活内容,是比较容易记住的。 至于更复杂的脑力活动,就没这么容易了。十年前,我重新阅读时,每次看完一本小说后,都说不出故事的开头。甚至于那些情节错综复杂的,到半途我就看不下去了。于是,每本小说我都阅读两三次。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后来我的集中力缓慢地改善,就能看一遍而不至于跟踪不了作者了。但是像《百年孤寂》这样的经典,读了两遍我还是只能大略读出来龙去脉。许多细节还是边读边丢的。 两年前,我开始在部落格贴电影的内容摘要。开始时,看完电影隔天,我就忘了内容。经过了两年的训练,现在我已经不用老是去问老公了。但是,能够记住是有窍门的。观赏电影时,我得不断提醒自己之前的情节。也就是说,电影播放的同时,我不断往前追溯。 天道酬勤。逐渐的,我的记忆真有改善。可是,我也只能短时间记住而已。像我读过红楼三遍了。而且,第三遍是上一个网络课程时细读的。当时我还认真作了许多作业。可是现在我已经基本上忘光了自己写过的作业细节了。 脑袋应该是记录人事物,然后在需要时提取记忆的器官。它就是记忆的载体。可我的脑袋坏了。我需要一遍又一遍把不想忘记的讯息输进脑袋里。写清单、做笔记、记摘要,都是在校正我的脑袋。我不断对它说:记住这、记住那。可它还是忘掉这、忘掉那。这不就是骆老师在不断告诉他的手表时间吗?而我不能像换手表一样换一个脑袋。 手表停了,不代表时间就停了。同样的,我的脑袋坏掉了,那些记不住的生命点滴,也掉落在岁月的暗流里去了。时间没有因为手表停止跳动而凝固。我也不会因为脑袋坏掉了,就永远停留在年轻的时刻。我能做的,只是一直提醒自己:老之将至,不要妥协。 我能做的,只有定时校对,才不至于迷失在时间的长河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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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hape of Water
画面拍得很好看,一定是后期制作下了功夫。可是,内容上却平淡无奇。像一部拍给小孩看得爱情童话一样。 Elisa是个哑巴。她独居,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她跟年老的邻居Giles关系亲密。除了老先生,她跟同事Zelda是好朋友。 到了晚间才是Elisa上班的时间。她和Zelda拍档,一起清理一间研究室。每天到了中断休息时间,Elisa就吃自己在家里准备的水煮蛋和三文治。 这一天,Elisa的上司迎来了一个新的上头,Strickland。他也带来了一个神秘的东西。后来,有一次,Strickland的两只手指断了。Elisa和Zelda被命令去清理布满鲜血的研究室。Elisa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人形的水底怪物。Elisa并不怕它。她后来偷偷进研究室来,喂他吃水煮蛋。于是,Elisa跟怪物成了朋友。 可是Strickland痛恨怪物。他不断拷打它。后来,Strickland还得到了军事司令的允许,要解剖怪物。他们计划用这个怪物去对付苏联。负责科学研究的科学家是苏联派来得间谍。他大力反对杀死怪物,却于事无补。Elisa发现了他们的计划,非常同情怪物,决定要帮助怪物逃生。 Elisa向Giles求助。原本Giles觉得这是个冒险,不愿帮忙。后来,他在事业上和感情上同时遭遇挫败后,答应Elisa伸出援手。 Elisa在放工后,偷偷潜入研究室。在科学家的帮助下,她解开了怪物的枷锁。接着,在Zelda的帮助下,两人把怪物推到货仓。Giles驾着货车,冒充送货员,来接应。 回到Elisa的家,怪物被安置在浴缸里。当Elisa去工作时,Giles帮忙看守怪物。可是怪物却杀死了宠物猫,还伤到了Giles。Elisa回家了,在楼下戏院发现怪物。怪物跟Giles亲密触碰。Giles并不怪怪物。后来,秃头的Giles竟然长头发了。 另一边,Strickland遗失了怪物,军事司令给与压力。他认为是科学家偷走了怪物,没有对Elisa起疑心。 怪物虽然在放了盐的浴缸里,可是却越来越虚弱。Elisa打算等雨季来临时,放怪物回大自然去。而此时,Elisa跟怪物越来越亲密。他们发生了性关系,共坠爱河。每次想到迫不得已让怪物离开,Elisa便伤心起来。 这天,科学家与苏联政府人员见面被Strickland跟踪。Strickland杀死了两名苏联人。他从科学家口里得知怪物的下落后,也把科学家杀了。他来到Zelda的家里。她的丈夫把真相告诉了Strickland。Zelda赶紧打电话警告Elisa。 Elisa在Giles的帮助下,载怪物来到沟渠口。此时,Srickland赶到。他朝怪物和Elisa开枪。可是,怪物和Elisa都倒下。可是,后来怪物神奇地苏醒。怪物把Strickland杀了。Zelda带着警察赶到。 怪物抱着Elisa跳进沟渠里。 在水中,怪物施展魔法,让Elisa复活。Elisa的颈部也长了腮。两人在水中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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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ugas——自欺的乐观》
刊登于18年6月15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Emilio住进了养老院去。他的室友是开朗的Miguel。可是,很快的,我们发现,Miguel有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爱占便宜。有个老太太,总是想找电话,要自己的孩子来接自己回家。Miguel跟老太太拿了小费,就随便指一个方向,让老太太迷路。还有一个从来不离开自己房间的老太太,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以为自己是在一列火车上,往伊斯坦堡去。Miguel会冒充自己是检票员,跟老太太要小费。 有人责怪Miguel说他这么做是不道德的。他自辩说,反正她们都头脑不清醒了,他正好给她们一点希望;而他所拿走的那点钱,对她们来说也无所谓。乍听,Miguel的言论也有理,不是吗?反正被欺负的一方无法感受到屈辱,何来欺负呢?没有所谓的欺负,也就心安理得了。是这样的吗? 后来,Miguel跟Emilio有了感情,关系越来越亲密。可惜Emilio最终患上了严重的痴呆症。Miguel因为真正付出了感情,而开始改变自己对懵懂老人的态度。他尝试用手机替老太太打电话给她的孩子。他也给坐火车的老太太一支假冒的香烟,让她以为自己在抽烟。按照另一个老太太的话,Miguel也有了在乎的人了。Miguel也懂得了爱人了。因为心里有爱,就不忍心愚弄心智懵懂的朋友了。Miguel似乎学会了尊重他人,即使是对方已经失智或痴呆。 可是,电影没有停留在这层道德讨论上。在电影后面,Miguel照顾Emilio时,另一个病患在他们身边说,Emilio已经不知道Miguel是谁了,当然也不知道Miguel对自己好了。此时,Miguel却回答说,其实Emilio是知情的。画面上还出现了痴呆的Emilio脸上,出现了一丝嘴角的牵动。影片暗示说,痴呆的Emilio其实懂得Miguel的付出。即使痴呆了,还是有意识的。 我不同意。既然失智或者痴呆的老人,没有意识到别人对自己的欺压,当然也不会意识到别人对自己的善意了。当初,Miguel沾一点小便宜,确实无伤大雅。但是,这就是利用他人的弱点和不尊重他人了。同样的,对这些已经失去意识的老人付出真心,即使他们一点都不晓得,依然是善待和尊重了。我觉得,所有的态度与行为,最终是回归到给与和付出的这方。换句话说,所有的善行只有清醒的人才领会得到。我们当然希望,被照顾的这方,还有朦胧的意识,体会到施与者的善意。但是,这只是自欺和自慰而已。说到底,Miguel是为自己而照顾Emilio的。Miguel学会了尊重他人的同时,其实是懂得了自我尊重。至于比这层更远的期盼,只是主观的愿望,不是事实。 影片为了让观众不那么悲观,传达了一个虚假的信息,这是不负责任的。不能直面残酷的真实,其实只是沉溺在肤浅的乐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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