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这么好的事》——读书的各种小故事

IMG_1026从老师那里借回八本书。接下来会陆续看。先从这本小书看起。当老师把书推荐给我时,我问:“这么小本,好看吗?”老师回答:“小本才好看啊!”顿然,我也觉得好笑了。为什么总要啃大部头呢?

结果,确实好看。张新颖的这些小短文是写给中学生看的。他把读书这件事有条理,深入浅出地向中学生说明白。前面几篇说到了书是心灵空间的扩展,是自我的挖掘与发展,是人类文化历史的传承,有时候读到好书会像谈恋爱一样。接着,他分析了为何一定要腾出时间来读书,为何读有挑战性的书才能长进,为何要读经典。后来,他进入了比较具体的阅读问题:读书应该读有些地方懂有些地方又不懂的书,读书要读出书的好处(不要只看坏处,像找作者吵架一样),读书应该摒弃功利性(当一个普通读者),工具书其实也可以读(读出编者隐藏的用意并尊敬珍惜它),其实也不能囫囵吞枣(有选择性地读书),刚开始接触一本书时要看看书名出版社前言后语等(像个书的侦探),每次读一本书都是细读(粗读意义不大),做阅读笔记能帮助记忆,抄写和背诵其实有帮助。最后几篇,张新颖谈到了读书的历史,鲁迅的一次演讲(每个人都应该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阅读范围和书籍),一些伟人和大师对读书的见解。最后,这本小书还以一首小诗结束,韵味十足。

我觉得,这本小书难得的地方在于,这么沉闷或者简单的事,作者竟然谈的生趣盎然。张新颖把许多小故事,或者文人哲学家科学家的见解穿插在自己的论述里,让人读了不但理上被说服,情上也被触动。像有一个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小故事是在谈到读书的历史那篇里。古代有个印第安仆人被主人吩咐把一篮的水果送到朋友那里。仆人在运送途中就偷吃了几粒果子。当朋友收到篮子时,里面有一张纸写上了水果的数量。因此,朋友知道仆人偷吃了。可是,仆人却抵赖,并声称纸张说骗话。后来第二次,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这次,仆人知道主人会把数量写在一张纸上,于是他把纸张取下,并用一块大石压着。仆人心想,这下,纸张便看不见自己偷吃了。这个小故事很好玩很好笑。但是,也说明文字,文章对古人来说,是有生命的,甚至于带有神性。

对于我来说,最大的收获是这点:看书不要只看坏处,要多看好处。我想起自己在读古书时,像《论语》,就是不断地批判,觉得孔子太迂腐,已经过时了。这篇短文的题目叫〈起死回生的一骂〉,说的是熊十力骂徐复观:“你这个东西,怎么会读得进书!像你这样读书,就是读了百部千部,你会得到书的什么益处?读书是要先看出它的好处,再批评它的坏处,这才像吃东西一样,经过消化而摄取了营养。。。你这样读书,真太没有出息!”这段话对我真是 棒头一喝。

 

张新颖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2004年7月第2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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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槟城路志铭——路名的故事》——美好的虚拟空间

IMG_0924不得不说,是我孤陋寡闻而又太清高了。

看见书名时,心想路名能有什么故事啊?(这书是从朋友那里借的)我以为,这一定是一本沉闷的,刻板的记录文字。结果,我一开始读了,就停不下来了。

原来,路名跟民间的生活还是息息相关的。而岁月荏苒,社会发展了,民间生活模式改变了,旧路名就充当了一种历史,文化的痕迹。比如说打铁街,棺材街,顾名思义,就是过去聚集在这些街道的行业或者商店。甚至于,地理环境也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变化。比如说现在已经是内陆,可是过去是海岸线,就是通过旧路名透露的。再比如过去已经是出了城的,属于郊外的通过一个旧路名暗示了,可现在城市的范围已经扩大了。所以,旧路名也变成了一种地理的纪念。

但是,我想,这本小书之所以好读,要归功于作者。一是他的情怀,二是他的想象,三是他的文笔。是可以很沉闷而刻板的。但是,杜忠全在短短的一篇篇散文里抒发自己的怀旧情怀,特别动人。他还能在资料上插上想象的翅膀,让读者也随之飞翔。比如说当时海岸线没那么远时,沿岸的沼泽地是如何的,而现在已经荡然无存的小河道又是怎样充斥着小舢板的。当然,作者是很擅长于写短小的散文的。所以,这些文章读起来轻松而优美。

我边读就边策划着独自去乔治市一趟,好好感受一下作者笔下的那些旧景象。我想,不能抱着太大希望,因为真实一定是面目全非了。但是,这本小书却给了我很大很丰富的虚拟空间。这个空间是能弥补真实世界的。

 

杜忠全著;大将出版社;2009年8月1日第1版,2011年3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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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不简单的爱

IMG_0921这部日本小说,表面看来很简单。文字都不华丽,很直接浅显的。把《春雪》看成一部爱情小说,没有很复杂。其实,不然。

难在那种东方式的感情表露。比如说小说前面部分,当男主角清显还没确定自己的感情时,把“优雅”看成必要的礼仪时,对女主角聪子的感情不但是冷漠,而且相反地要表现的苛刻而严峻。清显跟好友本多的友谊也一样:本多“有必要时甚至朋友的凄苦,也只好将它忽略个过去。更何况那是必须优雅的外表来隐藏的特别凄苦呢!1

这种东方式的感情,在一个青少年身上,更让人费解。当清显知道皇室有意要与聪子结婚约以后,不但不悲伤,反而觉得,自己是个不轻易为愤怒与悲苦所屈服的人,是个富于男子气概的人了。他自豪地告诉自己:“我不再是一个感情脆弱的人了!”2可是,当婚约真正定下时,他才恍然大悟,觉得自己深爱着聪子。可是,他的感悟是:什么使清显如此欢喜呢?那便是一种不可能的观念。绝对的不可能。聪子和自己之间的细丝,像琴弦被一把锐利的刀子割断一样,敕许便是那把利刀,与断弦发出震声的同时,这把利刀将他们之间的细线切断了。 3

因此,这部爱情小说,不是简单的爱就爱,而爱还包含了不表现爱发而表现冷漠,爱也包含了歌颂阻碍爱的力量,爱甚至包含了不可能爱时的义无反顾。

无可否认,这种感情的方式,不是单刀直入的,而是曲委婉曲折的。要理解这种爱,必须拥有敏感而细致的感受。三岛由纪夫的文字无疑捕捉到这种爱情的纤丽细腻。

 

三岛由纪夫;余阿勳译;(台)星光出版社;民国六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三版

1,29页

2,141页

3,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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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

我越来越在乎的,是自己努力营造的那个世界,

是否生动,丰富,动人。

至于这个真实的生活,尤其人际网络,世事的磨蹭与碰撞,

我日益觉得它们是表层的,肤浅的,空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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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融进大地

IMG_0918读这本小说,我特别注意了莫言讲故事的本领。

只能说,他讲得那么自然,那么信手拈来。这真是炉火纯青了。尤其那些老百姓的一些传统想法,带有封建保守的非理性心态。像不明白女性生理结构, 不了解医药原理,就认为接生婆拥有神秘的魔力,能够主宰婴孩的命运的那种迷信。

这次读《蛙》,我真体会到了一个伟大作家的胸怀。上段讲的那些老百姓的迷信,莫言对他们是理解并宽容的。不完全是接受,也带有批判。但,莫言对他们是同情的,所以虽然不认可,也没有太刻薄。我想,就是这种完全融进人民生活与思想的态度,让莫言能够拥有宽阔的胸襟和大气。也因此,他的作品有了传统的浑厚底气。因为,中国传统悠久而深厚。

这也反映在莫言的语言风格里。他把民间的语言都纳入自己的文字里。这一块,完全是灵活而生动的。可以想象,莫言观察,学习并融进民间的语言里去。这种心态,跟他对老百姓的感情是一样的。他不排斥,不抗拒民间。他并没有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批判者。他并没有用冷漠和嘲笑对待那些庸俗和低俗。相反地,他对这片天地充满感情。也因为感情是真挚的,所以作品里就有了丰富,复杂甚至矛盾的内涵。这样的作品,才真实, 才能伟大。

当然,这位中国目前最杰出的文学家之一,写出来的作品,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我也读到了莫言的其他写作技巧,比如结构上的庞大而严谨。再比如,这本小说尾声的转折,是令我大吃一惊的。(实在太有创意了。)但是,我不想分析太多了。

我更愿意更贴近大师。我想要感受和体会,大师给我的真诚。所以,我透过那些技巧,看到了莫言的情感,思想和态度。(我不否认,理性分析也可以贴近作者。)因为,我觉得,技巧是可以自己慢慢磨练的;更难的是,如何站在一个高度,去感受,思考和创作。

 

莫言著;(中)作家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版,2014年8月第23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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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

每次经过,我一直在想,想了很多次,他到哪里去了?

他搬走了。

今天,我问出口了,想要结束我的疑问。

死了,是答案。

这没有结束我的疑问。

他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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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精选集》——才气横溢

IMG_0920这些短篇,精彩在于故事性。

像那根透明的红萝卜,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是小说的重点。像拇指铐也一样,贯穿整部小说,即神奇又合理。这些带有奇幻的小说元素,给莫言小说增加了可读性。但是,它们不单单是有趣味,而是带有哲理的。我觉得,这些元素,像符号像寓言,起到了诗化的效果。

同样的,小说的结尾也是很精彩的。我估计〈金发婴儿〉,〈白狗千秋架〉,〈拇指铐〉的结尾,对80年代的中国文坛一定起了很大的冲击。当大部分作家都依然遵循着社会习俗与眼光,逃避自身真诚与勇气时,莫言的艺术眼光与境界是超群的。

还有一类作品,是技艺的练习。像〈火烧花篮阁〉,〈木匠和狗〉,〈月光斩〉玩的是故事里有故事,而结局往往是出乎意料的,玩弄的是作家的写作姿态。这些后现代主义精神的作品就是挑战传统美学,试图把高高在上的艺术与艺术家拉下来。最后一篇〈与大师约会〉是最成熟的,因为莫言用后现代写法嘲讽了行为艺术和后现代艺术本身。这带有自嘲的意味。

先说说〈金发婴儿〉。我觉得这是一篇失败之作。其实,开头描写盲婆对声音的敏感写得非常精彩,后来插进指导员对于裸体雕像的道貌岸然也很精彩。这两个故事其实可以单独成篇,是很好发挥的。不知道为什么,莫言还要把它们插进一段红杏出墙的故事。结果,整篇作品就没有了鲜明的主题了。

我最喜欢的是〈牛〉。两个主要人物,罗汉和杜大爷和两个配角,麻叔和老董都有鲜明的形象。故事就是简单的把一只小犊子阉了,伤口发炎到结果死去的过程。最难得的是,通过罗汉这个小孩的眼睛与口吻,整个过程重点好像是放在人的无奈和可悲上。其实,人的制度对这只畜牲的折磨,更让人觉得同情与心酸。人吃的苦与牛受的难,形成两股互相拉扯又互相融合的力量,形成了强烈的张力。这篇短篇之所以感人,就在于作者一颗敏感的心,又不缺艺术形式的操控。

最后,要提到莫言的文字能力。不用说,大家都公认,他是语言大师。在他的第一篇成名作里,〈红高粱〉,他已经对语言敏感,会用语言渲染与画画。跟后期的作品比起来,这部早期作品还是显得稚嫩。但是,莫言的才气已经显露无遗。

总之,莫言能用漂亮的文字,讲出动人的故事,还不失思想的高度。这就叫大师。

 

莫言著;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6月第3 版,第6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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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的距离》

刊登于2015年3月29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四十分钟的高速公路结束了。畅通的部分也是。接下来,预测的时间是半小时至两小时之间吧。对于这座城市,谁能准确掌握?距离多远多近,一点也不重要。按时抵达,或许是幸运,因为没有阻碍。要是遇上了自然或者人为的阻碍;很近很近了,目的地还是被时间推到遥不可及的远方。距离,那么具体明确;可是趋近时,变得那么飘渺,不可捉摸。

距上次回妈妈家过新年,已经一个月了。当时住了一个星期。离开前一个晚上,大家吃完晚餐,都到客厅去看电视。我和老公帮妈妈洗餐具。走出厨房,我看见妈妈竟然独自坐在饭桌前,落寞地发呆。现在想起来,心还是酸酸的。很快,我就能见到她了。说好了一起吃午餐。她一定又准备了我喜欢吃的,像姜炒蛋。这道菜没什么特别,但是切工很差的我就嫌切姜丝很麻烦;而且炒蛋一定要很多姜丝才好吃。所以,每次回家就要求妈妈做这道菜。妈妈每次都说,女人多吃姜好,似乎我个人的偏好不是重点。

这次回家,我特别期待。准备带爸爸和妈妈去吃西班牙菜。是网上订购的套餐。虽然不便宜,但是打了半折,应该算是值得的吧。妈妈总是投诉说,每次不下厨,跟爸爸在车上兜来兜去,不知道去哪里吃,吃什么好。最终,总是回到熟悉的小贩中心,吃咖喱面或者炒粿条。就随便找一家没进过的餐厅吧,也别管价钱了,我说。可是,妈妈摇摇头。我知道,进了陌生的餐馆,老人家看着餐单上陌生的文字,也会觉得迷失的。这次,我决定带妈妈尝试新鲜的东西。她会开心的。

今天全程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我背着包,一面开锁,一面就大声宣布自己的到来:“爸!妈!”

我到餐桌一看,是烧肉。我知道,这是妈妈早上特别到巴刹买的。爸爸说,平时他们两人,吃的就是各种瓜菜一锅熟的汤料,偶尔加上各种豆谷糙米熬成粥,就这么一餐两餐吃着。只有我回来了,餐桌上才会出现猪脚醋,白斩鸡或者茄汁大虾。我把背包背上楼上。我的房间换上了新的床单,床头书桌也擦得干干净净。厕所也有清洗过的痕迹。

我回妈妈家,就什么都不用做,变成了一个公主。我当然可以帮妈妈做一点家务。但是,妈妈其实是乐意为我服务的。我总觉得,每次回来,妈妈忙得不亦乐乎,其实是一种快乐的付出。我的回馈,就是好好享受。而平日爸爸不喜欢到超市去,我回来了就载妈妈去买一些巴刹里买不到的东西。偶尔,我会带我们那里便宜大颗的芋头给妈妈,让她可以煮芋头饭吃。还有,爸爸患有糖尿病不能吃甜,我回家就带妈妈去喝下午茶吃甜品,然后买一包肉干补偿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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