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写作/老之将至(专栏)

《后来知道的事(一)》

11月2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那是在去学校的途中。她爸开车,她妈和她姨一起陪伴。大家尝试让气氛轻松愉快,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好像来一趟短途旅行了一样。只有她,心情沉重,非常安静。 还没有人发现她的心事:她爱上了一个男生。她也刚从中国回来。去中国背包旅行了十天,许多精神与心灵上的冲击,还没沉淀下来。家里人也不知道,她去跟还在中国留学的男友谈判分手了。可是,旧的恋情草草结束,新的关系还处于暧昧当中。跟那男生的关系还没确定下来,让她心里不踏实、很是忐忑。刚回复单身,心情还是有点忧伤。现在,她又结束了补习老师的身份,要从老家吉隆坡出发到东海岸一所住宿中学去执教。可是,她是怀着一颗浪漫的情怀离开家的。她想远离熟悉的环境、探索新的可能性、尝试孤独的滋味、大胆割舍舒适的家。面对一切新的未知,她嘱咐自己要勇敢。可是,这一切心里的秘密,她无从告诉家人。于是,大家欢笑畅谈,她一直闭上眼睛和耳朵,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段路得花上七八个小时。她姨跟她坐在后座。他们吃了早餐就出发。才上路不久,太阳已经发力,照进她这边座位。她姨拿了一粒小枕头给她,说:“你靠着窗口睡,枕头也能遮太阳。” 她不理睬她姨,没有拿那粒小枕头。她姨人随和,也不勉强。 当时,太阳直接照射在她的脸上。可她心里默念:“连太阳也会避开我。” 于是,她一直晒着太阳,坚持不移动。结果,两个小时后,太阳照射的位置果然改变了。她暗自开心,对自己说:“瞧吧。太阳也绕着我转。我是世界的中心。” 才不到几天,她就在住宿中学里爆发了。她以为自己是释迦摩尼,会死去,接着涅槃,然后拯救平庸的世人。她傲慢自大到了极点。她自以为不但是个中学的老师,还是全世界的导师。她歇斯底里地哭号和惊叫,在宿舍里闹了整个晚上。她害怕死去,也舍不得离开自己的亲人。可是,她觉得自己的命运就是当个佛陀,她得自我牺牲。第二天,她身躯非常疲惫,可精神异常亢奋,继续胡说八道、自言自语。她对所有来慰问她的老师诉说自己的身世与使命,说个没完没了:从小时候的委曲、到成长过程的伤口、一直到近期的精神创伤。最终,校方也没法子面对了,只好打电话向她的家人求救。她爸和她哥从吉隆坡连夜赶来,把她接回家。 多年后,她终于明白了,自己不是宇宙的中心。那次在车上,她以为,自己坚持不动,太阳也会被感动、也会退让。她以为,晒了两个小时后,她终于胜利了,证明了自己的威力。其实,移动的太阳是自然规律,不受她主观意识影响。太阳只是正常的向西边去而已。道理就这么简单。 那个时候,她已经自我到认不清简单的真相。她自认为很伟大,原来正好相反:她只是一个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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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Golden Pond——体贴与冷漠》

10月26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Norman和Ethel是一对老夫妻。Norman由Henry Ford饰演,Ethel由Catherine Hepburn饰演。两人都凭着这部戏获得奥斯卡奖、金球奖和BAFTA的最佳男女主角奖项。好的演员遇上好的角色,才能超常发挥。这部电影不但塑造了两个好的角色,还让两个演员之间有很好的互动,演活了一对老活宝儿。 先说Ethel。她是个开朗活泼的老太太。每年夏天,她跟Norman一起到湖边的度假屋去度假。一抵达小木屋,她就忙着整理和打扫。自己充满活力,忙进忙出的,也不会忘了给丈夫一些小任务,像去树林里摘草莓,主要不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工作,只是怕老伴闲着会闷坏了。真是个体贴的妻子。 Ethel的体贴还表现在对Norman的谅解和包容上。她知道女儿一直跟丈夫关系紧张,就劝女儿看开一点。她告诉女儿,她的父亲已经是个年迈的老先生。他言语上非常刻薄严厉,其实内心非常脆弱。Ethel告诉女儿,即使无法接受父亲的严苛,但他始终是她的至亲。Ethel坚持,父亲是以自己的方式爱着自己的女儿。Ethel正是以一样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丈夫。 接着说Norman。跟妻子比较起来,他为人难相处多了。他爱嘲讽他人,即使是最亲的家人也不放过。当然,当女儿带着自己的新男友来替他庆祝生日时,他们也逃不过他的刁难了。新男友有个孩子。女儿和新男友要去欧洲旅游,把孩子留下,让两老待为照料。于是,一个少年和一个老头的友谊之路开始了。 老头带着少年,一起去钓鱼。Norman告诉少年,湖里住着一条最大的鱼,名为Walter。两人设下目标,一定要钓到Walter才罢休。有一次,Norman那么固执,以至于他们的船碰撞到石头,沉了。两爷孙一直浸在水里,直到等到Ethel来相救为止。真是一场惊险的经验啊。 有一次,少年以为自己钓到了一条大鱼,但钓鱼线收起来时,却看到一只水鸟的尸体。Norman一下子脸都黑了。他陷入自己的内心,想到自己老态龙钟,快像这具尸体一样了。观众这下了解了:老先生表面上的冷漠与严峻,其实只是内心恐慌的掩饰而已。 夏天结束时,女儿与新男友带走了少年。这对老伴也收拾行李,打算离开。此时,Norman突然不舒服,跌在门外。Ethel可慌了。她以为他这就要走了。她忙进忙出,紧张地打电话求救,可是电话不灵通。结果,老头在她怀里躺了一会儿,竟然说:“我要爬起来了。”老太太不但不生气,还被老伴的淘气逗乐了。 我想,一起度过了大半辈子,除了能够忍受对方的弱点之外,就是还觉得对方偶尔的调皮很可爱了。别人不能忍受的,她能。别人没有机会忍受的,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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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老》

10月19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那年,我们刚搬来。我和老公都不善交际,所以没有跟四周邻里做朋友。老公可以一整天躲在屋里,避开他们。我可不行。我得至少把洗好的衣服晾在后院,几个小时后又收回来。就这样,我们家后面的马来阿姨跟我搭讪了。 她上身穿着松垮的T恤,下身套着一条沙龙。她把后门开了,坐在门口边缘,好像正在剥蒜头。 她先来一句,sudah minum,nyonya? 我回了一句,sudah,nenek。瞬间,我看见她的脸色变黑。 果然,她说,makcik,bukan nenek。 我吓一跳,立刻改口,ya,ya,makcik。 一开口便得罪人家,我很害臊,就不跟她多说了。 后来,每次我洗了衣,到后院晾时,都会看见她。她总是同一句开场白。偶尔看她蹲着身躯,锄出木薯,然后把木薯枝叶扫成一堆,就用火柴点燃,烧起来。有一次,我鼓起勇气,跟她说,焚烧垃圾污染空气。Makcik你可以用大塑料袋装起。每周三都回收可循环垃圾呢。这一次我让她不好意思,回敬了上一次她使我尴尬。我心想,我们扯平了。我赶紧扯开话题,问她木薯要怎么吃?她回答,清蒸加上一些椰丝,再配一杯kopi o,真是shioklah。 过后几年,即使我尽量避开,makcik还是个爱聊的妇人。我得知,跟她同住的儿子结婚了。再后来,她说媳妇怀孕了。接着,她家后门就一直闭着。 直到有一天,makcik终于又坐在门口边缘了。我想好,问候她是否makan angin去了。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就先说话。我一听,怔住了。她的声音沙哑,说话像漏气的喇叭,呼呼呼地叫。我仔细听才听懂了,原来这段不见的日子里,她中风了,进院去了。我隐约听她投诉自己的半身行动不便,是中风后的后遗症。反正我听不清她的轻声细语,匆匆ya ya了两次,就躲进屋里。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makcik。 她家后来增加了一把婴儿的哭泣声。再过些时日,有一把女声总是闹嚷嚷的,都是在吆喝孩子。跟随而至的都是小男孩的哭泣声。Makcik家比过去热闹多了。想必新添的家庭成员带来了生气。连过去一直噤声的孩子他母亲也发出了声响。可是,我却再没听到makcik的声音。感觉上,这小孩好像是来取代他奶奶似的。 已经两三年了。现在有时她家后门重新打开。一个嘴里含着奶嘴的小男孩会到后院来嬉闹。他的母亲装扮像makcik,也爱穿沙龙。偶尔,她也是锄了院里的草,就直接烧起来。我不曾跟她对话,所以不敢冒犯。 好多次,我有股冲动,想问这个新妈妈,makcik哪去了呢?可是,我猜想,答案会是:不认老的makcik,终究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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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模样》

10月12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年轻人,怎么会听长辈们的忠告呢? 每一个年代,即使社会内容变迁了,年轻人总是害怕长辈们唠叨。最厌烦的,就是阿姨叔叔们来关心未来和前途了。像上大学念什么、出国去哪里留学、是否选择了前景光明的科系、是否符合国家未来的发展趋势等等。长辈们总是苦口婆心,迫不及待分享自己的人生经验。其实,年轻人自有主张,才不要大人们来插一脚。 我中学毕业后,决定到中国念中文系。当时,有一个受英文教育的舅舅,一直找机会劝阻我。我从来没有给机会他说明为何我的选择不正确。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就立刻把电话桶递交给妈妈,让她来应付。我内心是害怕的,只有少许的厌恶。主要是我对自己的决定是自信的,并不把他的意见放在眼里。更甚的,我觉得他庸俗而愚蠢。年轻的我,觉得追求精神上的提升是高尚而有尊严的。反之,如这位舅舅一样,只求安稳平淡地过一生,当然是比较低层次的人生了。所以,我不生气他,我只看不起他。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轻狂而傲慢。现在,我终于能谅解这位舅舅的苦心了。选择了精神性的追求,需要以物质性的享受为代价。这一点年轻人以为很容易面对。其实,真正踏进社会后发觉,放弃与牺牲的物质世界,也可以提供生命的广度与厚度。在众多亲友中,我猜想,一定有不少人只敢在我妈背后议论。而更多的亲友,其实一点都不在乎。只有这位舅舅,想给与我恰当的人生引导,是一番好意。当时我是知道他的好意,但因为狂妄而不懂得感恩。 现在,我已不年轻,到了当长辈的年龄了。我自己没有孩子(或者说,我的孩子是长不大的)。最能让我体会长辈身份的,就是我们家的三个千金和三个少爷了。我二哥三个儿子还在中小学阶段,还轮不到我去出主意。我大哥的三个女儿则该进大学和该工作了。我发现,每次家庭聚会,跟她们交谈时,总会问起:打算念什么、还有多少年毕业、毕业了打算工作还是继续深造?常常,我曾经得到过答案,可是又忘了具体内容,所以重复提出同样的问题。我猜想,侄女们一定觉得很烦,这个姑姑没有真心关心,只是找话题聊天而已。 其实,我了解,年轻人不爱听忠告。所以,我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太有长辈的模样。可是,每次跟她们交谈,我最想知道的,还是她们的人生方向与生活态度。免不了的,我还是会问起那些千篇一律的问题。只是,我得到了答案,也不想太干涉她们的选择,就不会太放在心上。于是,我总处于“想要关心”与“不想太干涉”的中间地带。 我又想起那个舅舅。这么多年了,我不再接到他的电话。当长辈们知道自己已无法左右年轻人的决定,而他们还是照常活得自在时,就会自愿退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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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慢慢长》

10月5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曾经,时间是颗发芽的种子。它缓慢成长,让我伸长脖子不耐烦。 那个时候,日子是一件件事情,排队等着发生。睡醒睁开眼睛是早上。想到邻居家找朋友玩,但屋外太阳很晒,大哥说不准出门是中午。第一个开始吃饭,爸爸、妈妈、阿伯、大哥、二哥都吃完了,只剩我一个还没吃完是晚上。天天一样的事情,周而复始。我起床、吃饭、看电视、玩耍、发呆,活得轻松却百无聊赖。偶尔,我给小种子浇水,希望它快高长大,把我带到精彩与充实的成人世界。可刚发芽的种子永远那么矮小与脆弱。它兀自以乌龟的速度成长,不为我这只活奔乱跳的小兔子放快脚步。 后来,时间是棵魁伟的大树。它葳蕤的绿荫下,是我乘凉的好地方。 这个时候,我进入繁忙的学生生涯。日子是一门门的课堂、一份份的功课、一个个的考试、一宗宗的课外活动。我的生活圈子扩大了。我结交有缘的同窗同学、亲密的死党、并肩的战友,还有了一个秘密暗恋的对象。日子终于是精彩而充实的。我沉浸在没有过去与没有未来的当下。我随意挥霍着我以为无限供应的时光。我忘了那棵给与我庇护与凉意的大树。它不用我的照顾与打理,自个儿茁壮而蓊郁,还果实累累。我啃着甘甜的果子。我以为,日子本该精彩,生命本该如此。我以为,时间已经停格,一切不再发展与衍生。 现在,时间已是个迈向枯萎的老树。它催促我赶快赶上,别慢吞吞落在了后头。 曾经,我渴望有父亲的身高和母亲的脸孔。可一瞬间,我的眼角嘴边已经有了皱纹,头上白发已不止几根。曾经,我15岁时以为杨过等待小龙女16年已是一辈子的事。可转眼间,我已过了两个16年,第三个16年头也赶上了。曾经,我觉得年过40就应该准备迎接死亡,否则会成为社会和自己的包袱与累赘。可现在,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目标还遥远得很,我还不想停下。我努力追上年少时错失的机会,可是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我被鞭笞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深怕老树不声不响就离我而去。我祈望,老树能永远坚韧而苍劲,继续长长久久地陪伴我上路。 最终,时间会是一株干死的朽木。它会是我生命的标本。 当每年同学相聚的日子里,出席的人数越来越少;当每年的家庭团圆饭成员越来越年轻,我发现:年轻的一代,才是时代的主人翁。属于我的时代已经远逝,我得让出社会岗位,不能私自霸占历史的主旋律。此时,我想起小时候的老师、年少时卖炒面给我的小贩老伯、还有许多年轻时短暂相处过的长辈,我无法得知他们的消息,可是我会忧伤地猜测:他们都已经不在人间了。而或许,不久将来,有人想起我时,也会问一句:“她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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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五十块》

9月28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我小时候以为,白发只是一种选择,跟年龄没有关系。 自有记忆开始,阿伯就是满头的银发。我从来不觉得他老。反而那头标志性的银发,让他鹤立鸡群。幼稚园放学,一眼看去校大门,就看到阿伯了。上小学后,连同学老师都知道,有个白发先生,每天送午餐给我。那时,我似乎觉得,一头银发是阿伯的装饰、象征,当然是他乐意拥有的。跟年龄一点都没关系。 到了十岁左右,爸爸经常跟我玩一个游戏:拔白发。爸爸会坐在沙发椅上看报纸,然后我站在他后面,像拨开和翻阅书页一样,在他的头上寻找白发。只要找到了,就一条白发赏五十块钱。我用一双天真的眼光仔细拨开、反复翻阅爸爸的头发。他的发质细幼而柔软,好不容易盯到一根雪白的发丝时,我像成功跟踪与捕捉岁月的痕迹一样。爸爸总是开心地付赏金。拔白发,变成一个亲子活动。他的自信与乐观也告诉我:白发是可以用个人意志抗拒与消灭的。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懂得观察:身边的亲人,如阿伯和爸爸,都在逐渐老去。大学留学回来,阿伯过去的一头茂密的银发,已经非常稀疏,零零落落像春风吹也不生的枯草。这时,我才有了这个疑问:阿伯是否也有过黑发的时候?这时,我才晓得了:阿伯的一头银发很自然、很理所当然,只代表阿伯从来没有年轻过。 而爸爸呢?他的一头黑发,掺杂着白发,不再乌黑亮丽。过去,寻宝游戏的奖金曾经从一条五十块,降到两条五十块,到后来一条只有十块的价位。物不再以稀为贵,而泛滥成灾了。爸爸已经无法再以调侃的态度面对白发。在漫长岁月的推延之下,黑发终于重新夺回了作为主人的地位。白发也不再是宝。 我终于明白:黑发白发,原来不由人。 我自己在三十岁左右,开始长白发。第一条白发,被我拔掉了。后来,在网上读到说:白发拔掉了,会损伤毛孔,造成头发不健康,自然白发会长得更多。于是我不敢再拔。每个人对人生的第一条白发都是触目心惊的。但是,第一条出现以后,白发的数目好像是以2为公比的几何级数在增长:第一条出现、然后第二条出现、接着第三第四条同时出现、又接着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条同时出现。。。当你以为你还有好长时间,让白发在个位数慢慢萌发时;突然一个早晨照镜子,白发已经猛然跳跃到双位数,疯狂蔓生了。 现代的女性,出现了白发,还是可以抵抗的。把头染个棕色红色蓝色,既年轻也时髦。我却没有这样的心思。主要是吝啬和懒惰,不想老往理发厅送钱去。慢慢的,我学会了视而不见。可是自己不在乎了;接下来就得让身边的人也接受。 几年前,爸爸发现我的白发时,非常惊讶地说:怎么长白发了?我想,他应该非常诧异,自己放弃拔白发多年;没想到,现在岁月也追上他的女儿了。 我的时间也到了。我开始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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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经验的升华》

9月21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09年,在戏院看到这个不到5分钟的片段时,我忍不住流泪。当然,这部动画做得很精致。票房也证明了这是一部老少咸宜的电影。可是,那个片段,之所以触动我,是因为我把自己投射进了角色里。 Carl和Ellie结婚了。Carl是个内向稳重的男生。Ellie则刚好相反,是个热情活泼的女生。每次他们郊游去时,Ellie都第一个冲上山坡去,留下Carl在后面慢慢爬。两人搬进了一间破旧的屋子,一同装修美化他们的新家。两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简单生活,比如有个小细节特别动人:他们一起坐在各自的沙发椅上阅读时,会不自觉地拖起手来。后来,两人有了生宝宝的决定。他们兴奋地为宝宝装修一间房间。可惜,Ellie却不能怀孕。为了让Ellie开心起来,Carl提出了储钱去梦想瀑布的计划。于是,两人积极储蓄。可是,一个家总会遇见不测的风雨。好不容易慢慢储蓄了一些钱,总被拿去修车修房修人等等。不知不觉,两人已经白发苍苍,当初出走梦想瀑布的计划也被搁浅遗忘了。两人依然非常恩爱,偶尔会浪漫地相拥起舞。这天,Carl决定实现两人的梦想,买了两张飞机票。他打算给她一个惊喜。于是,他们又郊游去了。这次,Carl兴致勃勃地奔上山坡去,Ellie慢吞吞跟在后面。可是,这次,Ellie爬不上去了。Ellie住进医院里。Carl的惊喜来得晚了。Ellie永远地离开了Carl。 我不禁会想:我是Ellie吗?我有没有她那么有趣?我的老公是那个木讷善良的Carl吗?为什么我那么感动,因为我们跟他们一样恩爱吗?我和老公一起做家务、一起出游、一起平静地过平凡日子,就是Carl和Ellie一样,不是吗?最重要的是,我们也一样没有孩子,只有彼此。所以,当5分钟来到尾声时,昔日爱闹爱玩的Ellie先倒下,让我又不禁会想:到了该告别时,是谁先走一步呢?留下的那个,要如何过下去呢? 确实,我跟老公常争论谁先死去。每次,老公都会说:根据研究,男人比较短命。我总是小孩一般发脾气说:不准你先死。有时候,我会说:我们一起离开吧(一起到实施安乐死得国家去)。有时候,老公会说:我先走了,留下钱给你,你可以环游世界,然后也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听到这里,我的眼眶会湿。 其实,观影刚好能将自己投射进角色里,只能是额外惊喜。艺术,是个人经验的升华。所以,即使这5分钟的片段不完全切合我的真实生活,我还是一样喜欢,才是真正上乘的佳作。把个人的局限,投射到更广袤、更深邃的虚构世界里,才是艺术的价值。《Up》让我体验了一次,如果自己先离世,老公的孤苦伶仃。我当然知道,真实人生未必如此。看了之后,会感动,也就会感恩珍惜。这就是升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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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十年》

9月14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老公说,把那块破地毯丢了吧。我回答说,先等我们买了一块新的吧。 那不是一块普通的擦脚布。它是我们家大小姐的睡毯。我一直不舍得丢弃,因为它也是宝贝最早的玩具之一。虽然现在都是二小姐在睡,大小姐还是偶尔会啃咬,才会使得它中央破了一个大洞。这块睡毯跟大小姐一样,有十年了。 十年前的五月,大小姐来到我们家,只是个刚出世的婴孩。可是,她的童年,一眨眼就过去。邻居家的小孩,一年一岁长大。可我们家小姐得在几个月内,就完成别家孩子未来十年的步伐。一年后,她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少女。接着第二年,她长成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姑娘。幼年的她,最爱的玩具是一条小毛巾。老公跟她拔河,可以垂直往上拉;直到她脚尖离地了,她还是顽固地不松口。当我们不理睬她时,她就独自啃咬那块地毯,自得其乐。 接下来,大小姐以一年四岁半的速度增长。我们带着她搬了三次家。每到一个新环境,她都带着探索的目光,巡视新世界。自小,她就爱玩小昆虫。每晚让她出门去呼吸新鲜空气时,她都爱衔回一只小甲虫。有一次,她竟然含回一只小青蛙,吓得我哇哇乱叫,命令老公把小青蛙丢进沟渠里。 第六年,大小姐跟我们同岁了。步入四十岁,她开始表现得沉静而庄重。老公拿出玩具逗她,她也不再兴奋乱跳。她更喜欢躲在房里的角落,也越来越爱睡。二小姐比她小四年。但是,二小姐不会玩玩具(她是在长了第二年才加入我们的小家庭,所以我们错过了她的第一年),因此我才把所有的玩具都收进抽屉里。只有两片地毯在晚饭后会铺在我们床边。大小姐却不爱睡睡毯。但是偶尔,她会兀自啃咬那块破布,自我陶醉。每次发现了,我和老公都静默互视,然后交换一个微笑,不打扰她。不知她是否跟我们一样,忆起了十年前? 别家的小孩,十岁还没开始人生呢。十年于我们家大小姐,已经快走到尽头了。她已是个六十高龄的老太太。有部香港连续剧有一句话成为流行语: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可我们家宝贝,上天只允许她们有一个十年。大小姐爱吃巧克力、芝士、油条、冰淇淋等等,我都让她吃。朋友们说,我们太宠她了。我回答说,才宠了十年,太短了。 一块地毯,用了十年,已经非常破旧。我们终于还是买了一块新的。刚开始,我们把三块地毯都铺在床边,让她们适应。二小姐对新的比较有兴趣。大小姐则还是对三块地毯都保持冷漠的距离。此时,老公说,把旧的那块丢了吧,不然显得我们孤寒或者非常贫困一样。可我回答说,它陪了我们十年呢。 新买的那块,原本是为了取代旧的那块。可是,我舍不得。于是,现在每晚都有三块地毯,绕着我们床边并排。我一直希望,当大小姐想要返老还童时,她的老地毯还在那里,等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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