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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写作/文学创作
《叛逆了一辈子》
刊登于4月1日和5月5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每次交谈,我就不耐烦。又只能把闷气吞下肚。所以,我一直找借口不回去。然后对自己说,一个月见一次,频率已经不算少了。其实我内心不断有个声音:有一天,当爸妈都不在了,我会后悔吗? 去年没能回我妈家过年,其实我蛮自在的。回我妈家去,那房间比自己家小,设备简陋,甚至因为屋子老了而各种东西破旧和残坏。我们一家四口(我、老公和两个毛孩),总是夜夜挤在狭小的房间里,倒数着可以回自己家的日子。其实,我妈家是比我自己家大很多。尤其客厅,宽敞又凉爽。只是,我不愿意长时间待在那里。比如今年,大年除夕爸妈吵架时,我就快快躲上楼上去,关起门来,开冷气,等待吵声消音。 说我厌恶回我妈家吗,其实又不完全正确。特别是今年,我买了好多东西回去。先是团圆饭吃火锅的冰冻鱼片和虾子、五种菇类、两粒大白菜,然后有特地让妈妈开心的手掌般大的柑橘、香甜的香梨、自烘的酒香葡萄蛋糕,最后也少不了让爸爸开心的炭烧肉干、kuih kapit和烤腰果。新年前两周,我就忙着筹备这些东西。到了这个年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互相献礼,是一种仪式。这个仪式,维系和提升朋友友好、情人甜蜜、亲人恩情。可是,我也发现了:送出和接受礼品的时刻,一瞬即逝。如果人与人之间,需要靠不断送礼来制造欢乐,也太幼稚和肤浅了。毕竟,长时间融洽的相处,才是一段感情能幸福的关键。但是,偶尔的小礼物、小惊喜或小相聚,是一段关系必要的调剂和添色。所以,今年我迫不及待想回我妈家过年,带着各种买的、自制的食物。就好像一个小孩把一份礼物送到人家面前,急着要对方拆开来看一样。不过,很期待的那个美好的瞬间,真的很短暂。我真切感受到的是,自己更害怕送礼过后,得跟爸妈相处几天。 结婚后,没有跟爸妈住在一起,我一直在制造一些美好的瞬间。大约十年前,我跟爸妈一起去旅游。我带过他们去希腊、台湾、韩国和西马东海岸。可是,我发现,他们的要求跟我不一样。我喜欢走博物馆,他们觉得无聊。我喜欢省钱住便宜旅馆,他们觉得刻薄自己。我喜欢体验当地生活乘搭公共交通,他们觉得麻烦、累。最终,我发现,他们老了,不适合跟着我自助旅行。于是,我策划一些小出走。今年年二九的早晨,我们去久违的湖滨公园看花、散步。我以为他们一直有做运动,也喜欢大自然。结果,来到湖边,妈妈说,一眼看完了,我们走吧。爸爸呢,更在意的是公园里的咖啡馆是否营业,好让他坐下来吃早点和看报纸。我又发现,他们老了,没有精力跟我一起走公园了。也有一段日子,我调查本地网站,带他们品尝新奇的各种异国料理。可是,吃意大利比萨时爸爸说臭奶油、吃日本寿司时妈妈说吃鱼子杀生、吃日本拉面时爸爸说味增汤太咸、吃德国猪手时妈妈说很恶心。逐渐的,我发现他们无法享受新奇的料理。于是,我开始亲自烹调一些他们熟悉的菜肴,比如糯米饭和海鲜粉丝。结果,我再次发现,他们老了。他们的胃口在变小、口味在变淡。他们对食物的欲求,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样子了。 我何尝不知道,爸妈不在乎我带什么礼品回家,或者带他们去吃什么、去哪里走走。他们要的是,我多回家。然后坐下来,真心的聊个天。他们需要的,只是一双聆听的耳朵。 可是,我的耳朵,只听到妈妈的自我中心和爸爸的没有原则。 妈妈爱说话,不是一个听众。她很容易交朋友。很快的,她就能跟新朋友分享自己的人生经验和人生故事。换成别人诉说自己的心事时,她听到的是跟自己有关联的部分。接着,就从自己出发,又轮回她来诉说。新年前妈妈到六阿姨家。表哥患上忧郁症,六阿姨向妈妈诉苦。她立刻联想到我也曾经患有躁郁症。然后谈起了她跟我一起去中国散心,爬了无数的山、住了非常便宜的酒店、吃了毕生难忘的火锅。我想,六阿姨心里也是只有自己的孩子,一点都不想听妈妈如何为了女儿,劳心劳力。如果有人愿意当妈妈的听众,那也无所谓。可是,妈妈说着说着,就会说到自己的童年不快乐、自己的婚姻不美满、自己的灾难很多、自己的命很曲折。她的结论总是:自己是世界上最苦的女人。她看不到,她没有病痛、她没有露宿街头、她没有挨饿、她没有陷在人为战争与自然灾害之中。她的心中,只有自己和自己的付出、自己没有被珍惜、自己受的委屈。 爸爸没有妈妈那般善于表达自己的心事。可是,爸爸爱发表政治上的见解。他常常振振有词,中国如何强大、美国如何小人。美国政治阴险,他痛斥。中国贪腐官僚,他说这是正常现象,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样。纳吉和罗斯玛的电话录音被公开,我说这违反正常程序。他说,纳吉不知用这种手段对付他的政敌多久了。爸爸说马来政治人物鬼打鬼非常好,正好给马来同胞看清楚他们的真面目。可是,他却看不见,中国政府也控制媒体言论,粉刷太平,吹捧神化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爸爸的评事标准与原则总在漂移。而这种漂移的原则不但套在政见上。爸爸面对家人时,也是多重标准。没有人可以说婆婆一丁点的不好。可是他可以数落外婆的不是。我留学时,被陌生人性骚扰,爸爸气得脸红耳赤、手抓拳头。可是,我的小说透露我小时候被二伯性侵犯,他却淡然地说,没什么好说的,难道要鞭尸。爸爸在不同的人、场合和状况下,会有不同的口吻。追根到底,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名声,不断变换视角和立场。 爸爸和妈妈,两个人加起来,就是互相不尊重。 爸爸是很有主见,也很坚持己见。却常常无视妈妈的需要。最令妈妈难受的是,爸爸在朋友和自己的兄弟面前,是堂堂正正的君子。可是,面对妈妈,就是温柔体贴不起来。有一次,他们去印尼旅游。准备回家在机场时,妈妈跟爸爸要印尼盾买东西给我。爸爸却不让,说是要把钱留给二哥家的印尼女佣。还有一次,妈妈在社团跟一个女团员发生矛盾。爸爸也牵涉进来,因为妈妈怀疑女团员对爸爸暗生情愫。他们这次吵得很凶,也吵了很久。最后,妈妈要我干涉,约我出来当裁判。爸爸始终不肯说女团员的一句不好,说自己没有权力评判人家。 而妈妈呢,她的牢骚,永远都倾泻不完。她有太多的抱怨。从我有记忆开始,她就在投诉爸爸。从以前爸爸不会夹菜给她、爸爸抽烟、爸爸脾气暴躁、爸爸不愿意载她去巴刹、爸爸固执、爸爸只爱吃椰浆饭;到现在,还是在说爸爸只吃香蕉一种水果、爸爸写书法一整天不跟她说话、爸爸不愿意分担家务不愿意多洗一个碗。最糟糕的是,妈妈总是在别人面前说这些话。她觉得,自己劝不了爸爸、改变不了爸爸,就要靠外人来施压。可是,她从来不觉得,需要尊重爸爸的意愿。只要她认为是对的,爸爸理所当然应该遵从。然后,不停地念不停地念。我最怕听到的是,爸爸又偷偷摸摸给二哥寄钱、爸爸又粗暴怒骂大哥、爸爸只吃二嫂表面客气这一套、爸爸忽视大哥大嫂的感受。而且,妈妈总是加上一句:你去跟爸爸讲。 爸爸偏爱二哥,妈妈偏爱大哥,这是大家公认却不公开的认知。即使爸爸一直说自己没有亏待大哥,我们都目睹了他对大哥的冷漠。即使妈妈一直自我辩护说自己是在补偿大哥,也否认不了忽略了二哥的事实。而我呢?我是集二人宠爱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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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的第二玩乐》
刊登于2022年1月7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几天前投稿失败后,我想,如果我的写作能像我的烹饪一样,就好了。我霍然想起,两三年前,报刊上有个专栏,叫“作家的第二专长”。当时,我没有被邀稿。但是,好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紧张兮兮的,害怕有一天,电子邮箱会出现一封来自编辑的信。然后,我非常认真地思考自己有什么专长,还非常认真地构思起一篇关于我观看电影的散文。当时,阅读这个专栏的文章、等待编辑的来信、预备好自己的文章,整个过程对我来说蛮煎熬的。我希望交出一篇好的文章。所谓的好,是文章的形式、呈现和创意都让人耳目一新。我又希望,我的文章里说到的第二专长,会赢来掌声。说得简单一点,如果我要写我的第二专长,就要让人读了会对我肃然起敬。结果,专栏停了,我没有被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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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纪事》
刊登于《季风带》08期 我惊醒。写周记是我最拿手的功课。我早早就把上个礼拜发生的事写完了。我一字一字地数,本来149个字,达不到要求。于是,我在“但”的后面加个“是”,就刚好150字了,不多不少。身边的玉灵同学还在努力回想自己的周末,都还没开始写呢。我双手按在桌子上,下巴像个芭蕾舞女孩的脚尖一样踮在手掌上。我盯着黑板上的时钟。它一秒一秒地跳跃,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当华文老师把上次的周记作业派回来,由前面的陈建岳同学传到我面前时,我半睁开的眼皮看到了一个红辣辣的C!我的眼皮立马弹回眼球后面去。我吓醒了! 谢老师的评语是:太普通、太平凡。 我气死了。我的周记是按照真的故事写的。就是在家里看电视、跟妈妈去买菜和背马来文听写的生字嘛。难道为了让故事好听,就加进假的内容吗?比如妈妈带我去巴刹买菜,原本是买了青菜和猪肉,就回家了;难道为了不普通和不平凡,就说我遇见了玉灵同学,还发现她爸爸是卖甘蔗水的?我还能再加盐加醋,说玉灵因为觉得羞耻,就特意躲开了,可是我走前去对她说:你要勇敢,要爱你的爸爸,然后我们俩就握手说再见了。我是最厉害编造这种有启示的故事的,只是一直觉得说假话很不应该罢了。 现在我知道了。要拿A,就要讲好听的故事。 我想起了昨天休息节时,在篮球场看见的一件奇事。那是跟大小姐有关的。她就姓大。没有人记得她的名字,只叫她大小姐。她就在隔壁,B班。我们这里可是A班。但是,我们班里所有的人,都没有她那么出名。她身边总是一堆跟从,像她的马仔一样。他们一起去食堂,总是霸占几张大长桌;一起去厕所,在厕所外等候时像等待大母鸡的小鸡仔;一起站在走廊聊天,聊起来大声笑哈哈可以把天花板都震得雷公一样隆隆响。 昨天,我吃完一碗咖喱面,正要回课室去时,发现食堂边的篮球场挤满了人。我好奇地凑前去查个究竟。原来大小姐带着一班女生在跟男生谈判,俨然电影中黑社会快打起来了的样子。 大小姐对一个高她一个头的男生说:“你们得让出半个篮球场。这里不是只让男生打球的。我们女生也要玩捉线跑。” 男生说:“可是,我们先到了,球也打到一半了。” 大小姐说:“现在的世界讲的是男女平等。你们霸占整个篮球场,就不公平。” 男生似乎想要威吓大小姐,靠得大小姐很近,把胸膛都顶到她的脸孔去了。 大小姐一点也没有退缩。她猝然双手推了一下男生的胸部,还大声喝了一声,啊! 篮球场上的七八个男生这下可吓坏了。他们退了几步,交头接耳起来。接着,两个小男生竟然就掉头走了。最高大的那个男生,也就是跟大小姐谈判的那个,脸色都发白了,嘴唇还颤抖呢。 有一个比较矮,但非常壮硕的男生踏一步前来,看了看手表,说:“让你们吧。反正要打铃了。你们也玩不了多久了。” 那班小男生于是就解散了。大小姐带领的女生团,分散在篮球场四周,开始沿着地面上的红线跑。 围观的同学们观赏完毕,逐渐散开了。 我听见身边的一个男同学轻声说:“大小姐赢了。她从来不会输。” 当时,我非常渴望成为大小姐的跟班之一。但是,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接近她。现在,我拿起我上次的周记作业,心里想:大小姐一定有很多很不普通和不平凡的故事。我要跟她做朋友。要让她告诉我许多好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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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修炼
刊登于2018年6月30日《东方日报》“文学传灯” 创作时,你最注重的是什么?对自己的作品有什么要求? 由于我严格要求自己创作的数量,所以没有太过求追作品的质量。常常,只要有点子了,我就投入写作。即使写坏了,我也觉得是在练笔。 从一开始,我便发现,写作最难的部分,就是作品完成后的自审阶段。由于写作过程中的全身心投入,在审查阶段就有无法抽离,无法客观的困难了。就像天底下母亲都会觉得自己的宝宝是可爱的一样。 开始写小说时,总把作品丢给报章文艺版编辑或者文学奖评委去评定。投篮了或者落选了,就代表自己的作品写坏了。近几年来,我才要求自己以客观的角度,自我检视和自我评价。这在我的写作经验中,是一步重要自我要求和成长。 你的文學愛好是如何開始的?有哪些人或哪些作品影響了你,讓你踏入文學天地? 我是个很迟出家的文学爱好者。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在玩闹中度过,没有认真读过什么文学作品。 但是,我自小就有一颗非常敏感的心灵。而且,也喜欢思考。这两点气质,让我对身边事物容易有感悟。这些感悟成为了我现在创作的源泉。年幼时,我的爸妈常常带我出席许多文艺表演(合唱、舞蹈、独唱),开启了我的艺术喜好。 高中时期,我参与了戏剧活动,让我认识到什么是艺术创作。也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写一些片断式的抒情散文。我一直觉得这些稚嫩的散文是我进入写作的开端。当时,我并不理解文学创作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朦胧的艺术感悟让我很幸福与满足。 进入大学后,一直没有再尝试创作。可是,我心里一直保留着一片小园地,希望能垦殖出文学的花园。 大概十年前,我结婚了,当了家庭主妇,有了属于自己的闲暇时间,才立志严肃地读各类文学作品和写小说。虽然来到而立之年,我才明确了要走上写作的路;可是我也度过了愉快而充实的十年。 创作给了你什么? 从立志于写作开始,我的人生方向就非常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便是阅读和写作。 开始写的小说都写坏了,但是我并不气馁。终于,我还是从入围花踪文学奖,到赢取了花踪文学评审奖到得到黄锦树(评审)的点名赞赏。 可是,创作给我最大的收获,是自我修炼和自我成长。我看了大量的书籍,参与了一些网上课程,也勤于练笔。我发现自己的脑袋组织能力逐渐在增强,文字的掌握越来越得心应手,记忆力和专注力也大大改善。另外,大量阅读提升了我的审美能力,也给了我难以取代的愉悦和满足感。 因为立志于写作,我的日常生活在我努力耕耘的过程中变得充实。简单说,我的生命因为创作而变得丰富而精彩。 請敘述個人作品誕生的歷程。你如何看待「靈感」這回事? 刚开始写作的几年,我一直写不出好的作品。这是因为我是中文系出身的,接触过许多文艺理论;所以,创作时都以形式出发,写出的小说都硬邦邦的。 后来,我发现,从自己记忆中的人物与事件出发,写出来的小说就比较有情感而动人了。于是,我明白了,创作必须带着情感,不能只追求形式。而最容易让自己有感觉的事,就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经验。我学会了挖掘自己的人生记忆。可是,这不等于说,创作是复制人生经验。对我来说,一部小说是三分真、七分假的。而创作小说有趣的部分,正是那虚构的部分。 从一开始写作,我就给自己设下严格的纪律要求:每个月至少写一篇短篇小说。这十年来,我累积了上一百五十篇的作品(包括一些散文)。这期间,我领会过所谓的“灵感”这回事。当灵感降临时,作品的形式与内容都能一气呵成,而且完美契合。我明白,灵感是偶然而随机的,带有神秘而神圣的意味。可是,我也深信,自己平日里累积的作品,是一个准备和积淀的过程。所以,虽然我期待灵感的降临,但我并不守株待兔。我对自己说:囤积足够的垃圾以后,精品才会出现。只有不断的写,无法捉摸的灵感才会奇迹般降临。 随意谈谈本月发表的3篇小说吧! 我的3篇小说有一个相同的主题:记忆。 这是我切身的生活体会。我是个躁郁症的病患者。十多年前,我曾经经历两次的心灵灾难。两次的精神病爆发后,我的脑袋坏掉了。最大的后遗症是记忆力的衰退。曾经,每晚老公让我吃下了药,一个小时后,我就会完全想不起吃药的画面。曾经,我就是《做迷藏》和《不见了》里的主角,精神常处于恍惚,日常生活里丢三落四的。 于是,我尝试把自己的经验写成小说。我觉得,失忆就是自己的记忆被偷走了。让人苦恼的是,这个小偷就是自己,就像《做迷藏》的情节一样。《不见了》里的怪兽是我在尤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给青年小说家的信》里读到的。尤萨说作家创作像怪兽吞食自己再重新创作一样。我却认为,失忆少了再创作的部分,剩下单纯的吞食自己。而《校正》是尝试探讨“记忆”加上“时间”。当一个失忆的老女人,同时丢失了笔记本和手表,就完全失去了参照,迷失在黑暗中。 对未来的自己有什么期许? 文学奖曾经是我写作的目标。比如说,在写小说时,我都以一万字为目标,因为那是花踪小说奖的字数要求。现在,我不再以花踪文学奖作为目标。我觉得,我应该更往前一步了。陈大为老师曾经在写作班里说,追求文学奖的年限应该在十年左右。他说,超过十年还在为文学奖而写作,就终身只会成为文学奖的学徒而已。第十五届花踪文学奖在2018年底截稿。我不强求自己参赛。如果有灵感降临,我才会交出作品。 不参与花踪,我还是在创作。我目前有个长篇计划。还处于酝酿阶段。 无论如何,我对自己在写作路上的最大期许是:走得长远,一直写下去。我希望自己除了有写作的外在环境支撑着(生活经济基础和家人精神支持),还有自身的内在条件坚持着(意志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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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
刊登于2018年6月23日《东方日报》“文学传灯” 凤姨提起左手一看,还有半小时。今晨天亮得早啊。但她决定起床。 她站在灶头前,等待水滚。自从忘了几次,几乎把厨房烧掉,她养成了煮水时不做其他事的习惯。只剩下这栋房子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可没处去。她舀了两大汤匙的咖啡粉,放进过滤布,冲泡出一大杯的黑咖啡。香气像一张网,捕捉她的鼻子,把她的魂都捞了出来。今晨,她想在黑咖啡里加炼奶,然后用油炸鬼沾着吃。好吧,她对自己说,走一趟吧。 出门前,她把记事本放进左裤袋,小钱包右裤袋。锁上门后,锁匙也进右裤袋去。一、二、三,出门三物件齐全了。 步行三十分钟,她来到茶室前的档口。阿发今天的油炸鬼卖得很好啊,没剩几根了。阿发说:“今天这么迟啊?都十点半了。”她提起左手看,啊,才八点十分。原来手表慢了。怪不得已经这么热了。她校正手表的当儿,心想,今天好像有什么事?正要拿出记事本查看时,阿发递来一根油炸鬼。已经伸进左裤袋的手放下了记事本,从右裤袋拿出小钱包。她发现没有一块钱,说:“没有散钱。不好意思哦。” 忽然,茶室里有人唤她:“阿凤啊!来,喝杯咖啡。” 她从阿发手中接过钱,就走向兰姐。坐下来后,伸手又摸到了记事本。正想拿出来时,茶室伙计问她:“照旧,kopi kaw吗?”她的左手自然又抽出裤袋,然后跟右手在桌面上相握。她对伙计点头。 兰姐告诉她,自己家孙子过生日了。才五岁,孩子爸爸就买了一架手机给他。真不合适,不是吗,兰姐问她。她微微笑,不置可否,心想是啊,自己也没有手机。她小心翼翼地吃着,怕咖啡会滴到满桌子,邋遢呢。不一会儿,油炸鬼吃完了,咖啡还剩半杯一口气吞进肚子去。兰姐也说得差不多了吧?她看了看时间,才十点五十分,不对吧?此时,兰姐也瞄了一眼手表说,十一点半咯,哎呀,要回去煮饭啦,跟你聊到不知道时间了。 她校正了手表,再沿着原路回家去。走没多远,过了马路,她再看时间,才过了两分钟。她觉得,不对吧?于是,她校正手表,往前推十分钟。又继续走。走到巴士站时,她再看手表,又才过了两分钟。这次她脱下了手表,抬头看看天空,决定把时间校成十二点。她心想,得去换电池了。接着,随手把手表放进左裤袋里。 回到家,打开门,进了屋里,她又想起,今天好像有件事得办。她伸手进左裤袋,哎呀,里头空了!记事本没了。她举起左手想看时间,才记起连手表也在左裤袋里。 她很着急。东西都掉到哪里去了?没有记事本、没有手表,她今天要怎么过啊?怎么裤袋轻了,一点感觉都没有?太糊涂了!她想,是不是要去茶室找一下?记事本没有拿过出来,不是吗?裤袋又没洞,怎么掉出来的?是不是可以去兰姐家,问她是否注意到?不好意思吧。还有手表呢。睡房的那个壁钟坏了好一段时间,一直没有买新的。她想来想去,踱来踱去,走进了厨房。 蓦然,她看到餐桌上有一杯咖啡。她像只木鸡一样立定。也不知呆了多久后,她慢慢退了几步,坐在客厅的沙发椅上。 现在什么时候了?听,隔壁的孩子在撒娇,是吵着要要玩电玩吧?(不用上学吗?)再隔两间的那只小狗吠了几声,是否母猫带着两只小猫路过它家门前?(猫咪们不是天黑了才逛街的吗?)嗅嗅,谁家的媳妇在炒马来风光,传来了呛鼻的虾膏味?(午餐、晚餐还是宵夜?)又谁家的老爷在冲凉,擦了一身的沐浴露,散发着茉莉花的香精味?(准备上班,抑或已经放工?) 街尾起风了,所有的声音和味道被卷起、打乱、吹散。 随即,风钻进她家门窗缝隙,直打她身,让她打了一个寒颤。她这才发现,屋里窗帘没拉开,暗沉得像傍晚。她吸一口气,感觉胸腔像成熟果子般饱满而结实。她闭上眼,听到体内的脉搏,噗通噗通成一张膜,过滤掉世界的喧哗与聒噪。她的躯体一下子散了,整盘沙子一样撒在沙发椅上。才两秒,她就入睡了。 “凤姨,凤姨!”她被自己的名字吵醒。睁开眼睛的一刹,她被黑暗、冰冷和阒寂包裹。直到内心一朵小火光点燃,她才冲破洋葱般的皮层,重新诞生在这里。这里,是自己家。侄女在屋外叫她。她拉一拉衣衫,急忙去开门。 “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吗?我等了一个小时。你没事吧?来到你家又看见屋子黑漆漆的。天黑了也不开灯?” 她连忙道歉,说这就换衣然后去餐馆,可是侄女另有节目。 她送侄女到大门口。车倒退时,车灯照在草地上,竟然照到了她的记事本和手表。 她捡起手表,发现已经停止跳动。可是,她还是本能地把手表凑近耳朵。滴答滴答,时间还在。她再把手表拿到眼前一看,蝌蚪般的音符从手表跃出,翘着尾巴打圈圈。一阵清风吹来。她一抬头,就看到了—–今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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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了》
刊登于18年6月9日《东方日报》“文学传灯” 我是不是得了精神病? 上周,我在厨房里,用手揉猪肉碎,准备做猪肉丸,要煮一锅粥。滴滴,突然下雨了。我立刻把手洗干净,冲出后门。得收衣服。我三四天才洗一次衣服,省水省电省洗洁液。每次洗衣,都是一大桶的。 我们家里小,我最不喜欢客厅里晾衣服。再说,衣服不是晒干的,没味道。每次大太阳底下收成我的衣服,我喜欢将脸埋进衣堆里,大吸一口。如果是阴天里靠风吹干,收割不到太阳香。今天还好,衣服都几乎干了。我收回来,全摊在大床上,打算待会儿再折。我是想先把手头的事做了。 走,去厨房。踏进去,我停住。咦?要做什么?我愣了半秒。想想。对,应该调味了。酱油胡椒五香粉。猪肉丸嘛。可是听!有脚步声。我不是站着吗?听。。。怎么有人跟踪我? 只是一刹那,那脚步声只持续了三秒都不到。我也不能确定,是自己的脚步吗?身后根本没人。 可是,还有件事更让我不安。我厨房用的是电子灶头。这灶的插头,我一天要开几次,关几次。一天里,早晨的咖啡和中午的绿茶就两次。再有临近傍晚时分,再放纵自己一次咖啡。每次拿走哔哔叫的茶壶,还要等一会儿,才能关掉电源。电子灶头再响上十多秒,才平息下来。 要等。不然,电灶头排热程序不完整。可是有时候等待,未必会有预想的结果。我在等的时候,就会觉得不如先磨了咖啡豆。等的当儿,我会先倒热水,因为越热的茶抗氧化功能越强。于是,等到下一次弯下腰要启动灶头时,才发现,我等来了忘记。是想要开电,可是我根本还没关电。 上周有一天,我蹲在灶头之下,伸手想按按钮时,手在空中停顿。我发现我又忘了关电。就这一刻,我隐约发现,我脚踝低下的脚板,竟然不见了! 可是,我眼一眨,双脚又出现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可能吗?难道我太操劳了,精神恍惚吗? 就那天,我静下心来,平复心情,仔细想想最近的事。我这才发觉,近来的怪事特别多。 像看书时,我听到一股轻细的咀嚼声。契契切切。那破碎后发出的脆音,伴随着我眼中的文字,一摇一摆,舞进我耳朵。有时候,会是一声,咕!闷闷地,用力咽下,却又憋着气。我会不禁空吞一口气。我放下书本,想听清楚,那咀嚼声又消失了。我想或许是自己分神了,才会有这种怪声音。于是,我就专注阅读。可是我越专注看书,有人吃得越勤。咬的速度是,滴答滴答,像秒针在追赶书上的文字一样。 另外,就是看戏时的怪相了。我家电视机在睡房的大床前面。最近,每次我躺在床上,眼睛看着电视机时,我的下半身会无缘无故地消失。是不知不觉不见的。我的腰部低下,先是空了,像鼓胀的气球一样中空。慢慢的,电影的形式技巧,淡出的效果在自己脚上演出。先从脚板开始,再蔓延到小腿、大腿。我的戏看得越入神,我的身躯越虚越飘。然后,我的下半身像电影的画面一样逐渐解构:颜色、造型、线条、点,一一脱去。总是有那么一瞬间,我发觉了自己的身躯的变化。就那一下子,我的下半身就砰的一下,变回来了。好似Harry抖了抖身躯,让老爸留下的魔术连帽披风刷然落地。 自从发生了这些怪事,我再不敢阅读和看电影了。这一周来,我尝试学听古典乐。 以前,我读了古典乐的发展历史、读了一些音乐家的生平故事、也读了古典乐各种形式的基础知识。今天,我把要聆听的那部曲子的音乐主题、结构和细节也看了几遍。 现在,是练习聆听了。听,是引子,这很容易。接下来,第一主题进来了。我对照乐谱,捉到了旋律。好,第一主题发展起来了。听,旋律越发激昂。好一会儿后,情绪慢慢缓和下来。我知道,第二主题快出现。可是等一会儿,我忘了第一主题的旋律。没关系,先继续听下去。但是,这是第二主题的呈示部吗?还是第一主题的再现部?唉,不行。必须重来。 我第二次聆听。再次来到第二主题。第一主题旋律是什么?又忘了。不,等一下。我记起了。滴答滴答。是这样。对,听!我的心跳就是这个旋律。音乐捕抓到我的脉搏。每一个音符都烙印在我体内。我就是一个乐器,随着时间的流动,拨奏出每个滴答滴答乐声。 赫然,我看到了它。我看清楚了。它附在我身上。它的身躯是只水牛,头却是个野猪。它的头非常大非常重,不得不垂下来,垂到脚底去了。我看见它的背部被鳞片覆盖,闪闪发亮。它张大的嘴巴,就在我脚下。原来我站在一个洞口之上!这只怪物的大口,那个空洞开始爬上我身躯。原来是它。一直是它在吞噬自己。可是,它占据了我的身体。我的脚板、我的小腿、我的大腿、我的臀部、我的腰身。。。逐渐消失。 不,我不是得了精神病。我是没有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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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迷藏》
刊登于18年6月2日《东方日报》“文学传灯” 你最近发现,生活是不断在迷宫里跟他玩捉迷藏。 今早,你想要煮开水。你踏进厨房,看见冰厨,就打开冰厨门。你来到迷宫的第一个分岔路。 你瞬间醒悟:“等一等。对了,要喝咖啡。咖啡豆在木柜里,不是冰厨里。” 即刻,你又分神了,你面前是迷宫的第二个分岔路:“今天要煮苦瓜闷鸡肉。苦瓜要拿出来洗。但得先拿出鸡胸,需要解冻。” 你及时提醒自己,应该离开迷宫:“不对!先来一杯咖啡。” 于是,你关上冰厨门,打开木柜门,拿出咖啡豆。 这时,你以为你找到了迷宫的出口。你很高兴,自己闯关成功。然后,你看到了茶壶。你这才发现,原来他偷偷把茶壶藏起。你忘了你进厨房来,其实是为了煮开水。 他得逞了。他窃喜。 中午,你步行到迷你超市买杂货。你心里算着该买的东西:一罐沙丁鱼、两个手掌多的嫩豆芽、一包干腐竹、十粒鸡蛋和两支Cornetto。 走着走着,你心里数着:一、二、三、四、五。只要记住,得买五样东西就好。 你越过马路,沿着摩多店直走,穿过小巷,再过马路,就看到超市入口。走在这段路程上,你进入一个迷宫。抵达时,你是走出了迷宫,可是你忘了要买什么了。 你自问:“五样东西。什么呢?” 你低头努力回想,可是一样也记不起。当你抬头时,你瞄见冰淇淋大冰箱,才惊呼:“对!要买一对Cornetto。”接着,其他四样东西像同一条项链的珠子一样,被你串起来。 这次,你成功找到了被他藏起的东西。你胜利了。 可是,他不会就此罢休。 下午茶时分,由于天气热,你决定带儿子去购物商场喝珍珠奶茶和吹冷气。你在柜台付钱时,儿子跟你要车匙,说忘了拿纸巾。此时,你踏进了迷宫,却不自知。 一会儿,儿子回来。你开心地分享手中的饮品。不知不觉,你步出了迷宫。 喝饱了,满足了,你准备起身离开。你伸手进一贯藏车匙口袋里。可是,口袋空空。 糟糕!你又把东西留在哪了?你回到迷宫中,尝试重新从出口走到起点。你拐来拐去,转左转右,仔细瞄每一个转弯抹角。可是,你已经忘了自己走过的路径。眼前又是一个陌生的迷宫。你着急着:应该找出口,还是回到起点? 突然,儿子把车匙交给你。原来,他把东西藏在了儿子身上。 他又胜了一局。这次,你心服口服。 到了傍晚,你从pasar malam买回了十块钱的菜。能吃上三天。得储藏在冰厨里。 临睡前,你躺在床上计划隔天的三餐:“早餐吃葡萄核桃甜面包。午餐吃炒米粉。有豆芽吗?有,才买了两个手掌多的豆芽。好,晚餐呢?等等。买了些什么菜?” 你记得,十块钱买了六样菜。你进入迂回曲折的迷宫:豆角,菜心,还有呢?六样菜。豆角,豆腐,羊角豆,还有?记得多少样了?豆角,羊角豆。。。六,六样东西是六个迷宫的环圈。你不断前进,却不断回到原地。 你知道自己兜着圈子。绕了一圈,再绕一圈。不停在绕圈。 你真的迷路了。你不得不认输,去打开冰厨看是哪六样菜。 你讨厌这个游戏。 他一直跟踪你。你却看不见他。他让你想起Sting唱的:Every step you take, I’ll be watching you.他也像Alfred Hitchcock《后窗》里的Jeff,坐在轮椅上,用照相机偷窥你的日常。他每一刻都在监视你。 你以为,进入迷宫后,最过瘾的部分是看到出口时。其实,如果一路上你不小心丢失了东西,即使走出迷宫,也只是自以为胜利的失败者而已。他老跟你作对,他爱恶作剧。他知道你不熟悉迷宫的每一个岔口和拐弯,总是悄悄偷走你的东西。有时候,你发现了他的诡计,及时寻获藏起的东西。可你只能暂时松一口气。他是个永不言休的斗士,是个永不厌倦的顽童。有时候,你永远不会知道,被他偷走的东西永远留在了迷宫里。 你应该停止他的游戏。你最应该寻找的,是他。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写作/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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