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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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子——耶稣的故事》——一个让人敬佩的凡人

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副标题——耶稣的故事。是的,我也是因为对一个宗教符号感到好奇,才拿起了这本《人之子——-耶稣的故事》。但是,在读的过程中,我惊讶地发现,作者把一个宗教人物描述得像一个平凡人一样。而,读完以后,我更总结出:是的,这个平凡人很不一般。 “人之子”——脆弱的人,生来要受苦,会死亡,然而靠上帝的仁慈,惠于他一切的尊严与高贵。1这句话道出了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所以,作者并没有在说教或者传道。他的本意就是刻画一个脆弱,受苦和会死亡的人。作者没有把重点放在人人感兴趣的神迹或者奇迹上。他甚至在书里轻描淡素地说,耶稣医人是靠暗示。 其实, 这本传记里更有趣的部分就是耶稣的一些人性缺点。 在承担使命时的恐惧迷茫和高傲狂妄都显示他经历了正常人在重压下的内心挣扎与苦闷。看一下这段话:耶稣狂热的救世主意识发作起来,就是这样一副咄咄逼人,精力充沛的样子,时而喜气洋洋,时而以神罚相威吓。本来一个温和的木匠,满怀神一般的仁慈,沉浸在对天父,同胞, 孩子,飞禽走兽和树木的深爱之中,但为了满足民众的要求而必须显现神迹的压力之下,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在祭祀们的猜忌和敌视面前,在尝过了自己家乡父老的轻蔑态度之后,再加上先驱者的言行与命运的自我意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把他赶进了一条又窄又险的路,沿着这条路,他终于走到了这一步:相信自己就是自尊受苦的人民所盼望的救星,他先解放他们,然后理所当然地进行统治。2 从以上这段话,我们也看出了,作者的文字也是气势凌人的。尤其在刻画那种冷热交加的心灵矛盾时,作者的文字让我读得体内也热血沸腾。当然,这也同时是因为所刻画的这个人的故事和个性带有强烈的反差性。 所以,非常具有戏剧性的故事题材遇上了非常强烈的语言风格,就造就了一本非常有感染力的传记。 我仍然是个无神论者。读了这本传记,我觉得耶稣如果确有其人(无法被证实),他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的理想,敢于跟当权力量,和世俗力量斗争的改革者。他同时是一个倡导“博爱”的思想者。这点必须先说说。我是不太赞成的,尤其耶稣对贫困中的人特别怜爱是一种偏心。他对拥有财富和权力的人持有特别偏见。或许,我们可以说,他的思想有其历史背景。当时,犹太民族中的权势腐朽和财富贪婪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用今天的角度来说,靠自己努力获取财富和权势为什么不能看成是勤奋与坚毅的德行呢?所以,坚守着耶稣这种教义的基督徒真是墨守成规了。不过,我怀疑,在目前资本主义盛行的年代里,哪个基督徒还会认为财富和权势是邪恶的象征呢?不过,这是题外话了。话说回来,在犹太民族仍然陷于狭隘民族主义的时代,耶稣已经在倡导把天堂之门向异教徒敞开,这是很了不起的改革与先见之明。 这本传记没有大事渲染耶稣复活的神迹。这,我很满意。因为,这样,作者让一个被神秘化的耶稣还原成一个凡人。而只有一个身位凡夫俗子的耶稣,才能够是一个让人敬佩的改革者,思想者和理想主义者。这样的耶稣,不是比一个身为天父之子的耶稣来得伟大吗?我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作者把耶稣叫成——人之子。   (德国)Emil Ludwig著,张新颖译,(台)业强,1999年2月初版 1,088页 2,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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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圣经》——“上帝”只是一个概念

又是一本关于宗教的书。这次是基督教。 作者房龙以轻松的口吻,简易的文笔写出了圣经里的故事。偶尔还会加上一些历史背景与文化知识的讲解。所以,这是一本很容易读的“故事书”。 首先,我觉得作者把圣经当成一本记录历史资料的书来看待。几乎三分二的篇幅是在描述犹太民族的历史。我觉得,这当然有其意义。但是,我不能认同的是对于一些神迹或者先知的特殊能力的一些描述。作者本身在谈到耶稣的时候也说了,一些所谓的神迹其实只是以讹传讹的后果。比如说耶稣能够神奇般地治疗任何病症的力量,或许只是因为耶稣了解人的意志与意识对病症起的重要作用的缘故。但是,耶稣治好了某个病人被大家夸张了,然后人人相传,就成了奇迹。那,我不明白为什么作者在介绍摩西或者一些先知时,也把那些奇幻的特殊能力也讲述得真实似的。 作者在谈到犹太民族早期跟其他民族之间的暴力战争时, 说了我们不应该用今天的眼光太苛求犹太人,因为所有人类族群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都必须经过一样的过程。这点,我是赞成的。我反而想从这里衍生,谈谈早期的宗教观念。 不难看出,圣经〈旧约〉里的故事充满了人类残暴力血腥的历史。比如说把孩子或者妻子当成祭品,奉献给耶和华。这跟今天的人道主义完全背道而驰了吧。我想说的是,“上帝”这一概念也是随着人类意识发展而发展的。早期人类眼中的上帝就是嗜血的。再比如说,早期的上帝也没有将所有世人平等视之。犹太民族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而对异族或者异教徒是不必仁慈的。所以,当战争发生了,上帝会保佑自己的选民,而残酷地惩罚其他人。 所以,并没有所谓的“全能完美的上帝”。随着人类意识到人人平等,不该局限于民族,肤色,语言,文化,甚至宗教上,“慈爱的上帝”的上帝这概念才出现了。我想说什么呢?很简单。上帝就是人类的想象。从早期只爱犹太人的上帝,到耶稣以后爱所有人的上帝,都是人类自己意识的投射而已。 我觉得,书中对耶稣的描述还蛮客观的。我的意思是,耶稣看起来就是一个真实的人。但是,他是伟大的,因为他打破了犹太民族狭隘的民族主义。我愿意认同,从这样一个角度,耶稣如果真有其人,其实是伟大的改革者和思想者。但是,就此为止。他不是上帝之子,他没有背负着人类的罪恶,他并没有神奇的力量。 我觉得,那些虔诚的基督徒应该认真对待《圣经》里的历史事实。如果没有保罗和彼得的功劳,基督教组织是不会跨越耶路撒冷的狭小地域的。也不要把《圣经》当成天降的神书。在人类早期,甚至到耶稣去世以后,《圣经》都还不存在的。   (美)房龙(Hendrik Van Loon)著,施旅,于一译,(中)三联书店,1988年2月第一版,1996年5月第六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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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亨小传》——通俗小说的高超艺术手法

可以把这本小说说成是一部关于追求梦想的励志小说。也可以说它是一部关于阶级斗争的写实主义小说。还可以说它是一部关于美国精神——开拓荒地的美国小说。我觉得,以上三种说法都没错。但是,我不想从这些角度谈《大亨小传》。 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读的书。但是,它并不是那种流畅浅白的风格。先说结构。小说的幅度并不长,但是在结构的安排上是谨慎的。从介绍人物,埋下伏笔,到将不同的人物关系牵扯在一起,揭晓谜底,到故事大转折(让人意想不到),最后结束得郑重不草率。说它好读,在结构上就是能够安排得让人一步步进入,还渐入佳境。不复杂的结构,却又有起承转合,起到引人入胜的效果。 接着说语言。作者的叙述语言风格属于精简型。但是,这种精简是有智慧的支撑的。可是,漂亮的语言又不会让人读了费力。比如说这段可以说是小说主体的叙述:他对于生命前途的指望具有一种高度的敏感,像是一具精密的仪器,能够探测一万里以外的地震。他这种反应能力与通常其名曰“创作天才”那种有气无力地感受性毫不相干——而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天赋的乐观,一种罗曼蒂克的希望,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未发现过,以后也觉不会再发现的。1再说说对白。跟叙述语言一样,是带有智慧的。以下这句出现在小说开头,让人一开始就体会到这本书是不一样的:你每次想开口批评别人的时候,只要记住,世界上的人不是个个都像你这样,从小就占了这么多便宜。2 再接着说情节。我最赞许的是 小说后半段的情节变化与转折。小说前半部分都在营造一种浪漫的气氛。到了中间部分,主人翁被误为杀人犯,然后情人退缩,最后无辜者成了替罪羔羊,真正罪人逃之夭夭。看起来这个转折非常离奇,可是作者却安排得具有说服力。所以,进入后半部,小说的基调改变了。主人翁的一步步踏入悲剧的命运。 总结说,这部小说呈现出一种很引人入胜的通俗故事的样貌。它甚至让我想到成功的好莱坞剧情片。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作者讲了一个很棒的故事。 我觉得《大亨小传》之所以被推崇是因为费兹杰罗 成功的艺术手法。他的风格并不是属于崇高深奥的艰深风格。刚好相反,我觉得他融合了通俗小说的一些技巧,因此才让人有通俗易懂的感觉。我并不认为这种路线应该比艰深风格低一筹。小说的思想性还是有的,只是费兹杰罗选择用一些手法,让人读了觉得很好读。我觉得,这就很了不起了。 The Great Gatsby,(美国)费兹杰罗(Scott F. Fitzgerald),乔志高译,(台)桂冠图书公司,1994年1月初版一刷 1,第2页 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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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概论》——似是而非

我过去对佛教一直比较信服。但是,这段时间,我认真阅读这本《佛学概论》,以比较理性的角度分析的时候,发现了佛教也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 我以前就已经知道了所谓“人间佛教”的基本理论。看这段文字讲得很清楚:五趣中,平常一位天上最好,地狱最苦,这是一般宗教的传统见识。怕堕地狱,求生天国,是他们共同的要求。佛法独到的见地,却以为人间最好。。。天上的享受,虽比人类好,但只是庸俗的,自私的1我以为这种逻辑是有问题的。如果说修道的过程是比成佛后来得幸福而圆满的话,那到底成佛还有意义吗?说得再极端一点,就作一点恶业,以便不断在人间轮回,不断处在修道的过程中,才是“人间佛教”的宗旨?如果人间才最好,那何必解脱,何必悟道,何必成佛呢? 再来,我以前也一直知道佛教是讲因果关系的。这点很科学。可是,这次阅读,我发现佛教的因果轮回观也带点神秘性和玄虚性。看这段文字:佛法不是泛谈因果,是要在现实的杂染事象中,把握因果的必然性。这必然理则,佛也不能使他改变,成佛也只是悟到这必然理则,依着清净的必然的因缘法去实行完成。2这很有道理,也很科学性。可是,佛教的因果律还包括“道是因,灭是果”。意思是说,只要跟着佛教的戒律,修炼禅定和学习佛教理论,就能脱离轮回了。这,很神奇吧?再看这段文字:凡是无常的,即是有为法,有为法是生,住,异,灭的。涅磐是无为法,无为是不生,不灭的。3什么叫不生也不灭?这完全无法用理性或者逻辑来解说。所以,佛教的一部分很科学,讲究因果律没错。可是,佛教最关键的部分,即“涅磐”也是一种非理性的概念。 接下来,我要谈谈一些佛教的世界观。必须先说明,这部分我是以个人主义观点出发的。这本书中有一句这么说的话:佛弟子的损己利人,是怎样的悲壮呀!4我看见了“损己利人”这四字就皱眉头了。这是违反人性的。我知道,其实不止佛教,世界上的大宗教都有这种精神。这就是令我反感的部分。表面上,这种精神很伟大,很慈悲。但是,却不符合人性。遵循这种原则做事的人,会变得不切实际,甚至陷入自欺欺人的状态中。这种伟大的慈悲,其实是不切实际的。没有人真的能够做到如此。但是,正因为人们是如此不能理解这种情感,就把这种非理性,非人性的情感神圣化了。这也是令我非常恼怒的部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并不等于说就很高尚,很神圣,而是根本就说不通。 最后看这段话:以慈悲心杀这恶人,这不是杀少数救多数,是普救一切,特别是对于作恶者的怜悯。因为怜悯他,所以要杀他。但愿他不作恶业,不堕地狱,即使自己因此落地狱,也毫不犹豫。。。菩萨的心中,是没有疾恶如仇的,应该是悲悯恶人过于善人。5这种逻辑难道没有问题吗?我倒问一个问题:怜悯作恶者多于善人,难道不是一种黑白颠倒的不公平吗?那是不是说,当个恶人比当个善人更好呢?对一个将要受到惩罚的人感到同情,是很自然的情感反应。可是,因为这种怜悯之心而忽略了个人责任承担的问题,那是一种不公正。人间要太平,就需要公正,而不是不断宽恕做错事的人并让他们逃脱个人责任。 我必须声明,我还是觉得佛教的一些教义是很值得推崇的。但是,佛教最根本的一些理论根据,其实还是跟其他宗教一样,落入非理性的神秘主义里。我更不能忍受的是,那种讨好软弱者的理论。人们都希望自己在犯错以后不用付上责任,而且还得到加倍的照顾。所以,就把菩萨称为“慈悲”。当然,我没有说宽恕是不好的道德。我只是觉得,宗教常常强调的慈悲已经超过了公正与正义。这是不该被推崇的。   印顺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1,27页 2,78页 3,88页 4,117页 5,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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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菩萨》——多变化的作家

故事要讲得好听,需要有好的讲述语言风格,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有让人意想不到的角度焦点。黎紫书就是有这些本事。 先说语言好了。作者的语言功力是很深厚的,而且还是有超过一套的功夫招式。比较口语化的浅白的《假如这是你说的老冯》,《我们一起看饭岛爱》和华丽浓烈的《国北边陲》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风格。再来,像《生活的全盘方式》里参杂诗句的写法,也是别树一帜的。《国北边陲》里文言文的书写也是了得的。《七日食遗》里带大马本土特色的俗语化语言,作者也可以写得很到位。 再说说故事的情节结构。作者很懂得如何吸引读者的目光。比如说故事的时间顺序常常被颠倒打翻。但是,故事叙述却能衔接得很流畅很符合逻辑。像《野菩萨》,《卢雅的意志世界》和《生活的全盘方式》都在小说前端铺垫一些情节,然后随着小说的发展才慢慢揭示情节的来龙去脉。作者设下的这些小牵引像小智力游戏一样,让读者边读边体会到游戏谜底揭开时的喜悦。 最后,我觉得黎紫书最了得的地方,是能够选择不一般的故事叙述视角。最精彩的就是《此时此地》。两个陌生人给对方套上一个跟自己有关系的人的名字;然后分别讲出真正名字属于者的故事;最后兜兜转转以后两人却被拉在了一起。再来,《假如这是你说的老冯》用类似的手法,把眼前的人物跟所听闻的人物放在一起,说出这种人物其实非常普遍。《我们一起看饭岛爱》里,主角真实世界和主角虚拟的人物与世界的重叠交织,写得让人几乎分不清界限在哪里。再来,《七日食遗》用了魔幻写实的手法,把故事讲得像寓言。 不论是语言风格还是叙述角度,都显示出了黎紫书是个多变化的作家。她就是能够不断尝试,不断创新,像脑子里有永远用不完的点子一样。这样的作家,永远都会给我们新的惊喜。我想,也是这样的作家,才能不断迈进,不满足于眼前的成就。我衷心地祝福黎紫书。 黎紫书著,(台)联经出版社,2010年7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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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经的人生智慧》——色与空的转化

接下来我会花点时间阅读宗教方面的书。我选择先从佛教开始。这本《心经的人生智慧》是我在中国留学期间,一个教授(教宗教哲学课)给我的。 《心经》里最出名的几句话,就是这四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觉得,唐僧真的翻译得太好了。十六个字就把佛教里重要的思想理论讲完了。这四句话看起来互相矛盾,其实照字面意义来理解,真的自相矛盾。其实,问题在于,我们必须先把几个字的定义搞清楚,才理解它们的内涵。简单点说,这四句话说的是所谓世界万物的形成都有原因。而形成以后的事情万物不是处于静止状态的,而是不断地随着内在的变化而继续演变,然后消亡。所以,表面看起来一个事物成形了,其实它会继续起变化,然后消亡。消亡了的东西也不等于就什么都没有了。随着新的条件的聚合,新的事物又会再诞生。因此,“色”与“空”分别就代表成型时和消亡时。这四句话是要提醒我们,不要只看见表面的“色”与“空”, 而应该清楚知道它们之间是互相转化的。 我觉得,这四句话很有意思。因为,唐僧玩弄文字,让简单的意思变得玄乎。这其实也是文字艺术的魅力。佛教的这层思想内涵也是很有道理的,很科学,很理性,很现实。 但是,我觉得,从这个角度出发,佛教却发展出相对主义。至少,在书中,这位法师就这么说:世间上的垢与净是随人而异的,因为人们的观念认识不同,此以为垢,彼以为净。美丑,好坏,有价值无价值也都是如此。1这种相对主义是危险的和不实际的。所有的价值观都是相对的,不具客观性,这当然没错。可是,人应该拥有自己的判断与选择。尤其在道德价值上,如果把对与不对, 善良与邪恶,是与非都等同对待的话,就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了。再说,佛教自己本身也有自己的处世道德, 比如戒律就遵循一定的价值。知道世间价值观是相对主观的没错,但是不能因此而觉得没有必要设立自身的价值判断。 接着,我也非常反对法师说的不能把“我”看成是绝对的。法师认为因为执我的关系,于是就特别重视“我”的思想,“我”的见解,2是不正确的。这当然首先是从所谓的色不异空出发,把“我”理解成是一定的因缘聚集才成型的暂时状态。然后,又从相对主义出发,觉得从“我”出发就忽略了其他人的角度与立场。这是本末倒置的。因为,“我”才是最重要的成分,别人的利益应该首先建立在“我”的身上。再说,我觉得,没有所谓的“无我”状态。没有了“我”,其他的一切都不存在也没有意义了。只要“我”还活着,即使已经出家,也还是以“我”存在着的。 我想,这本小册子或许没有把佛教的道理讲完,讲清楚。但是,就这本小册子而言,我觉得佛教虽然有道理,但是却很片面。人生,世界是个绵延不断的过程。这个我赞成。但是,人活在世上,就需要割裂这个延绵连续的过程。否则,就会陷入虚无主义中。虽然有人说,佛教也是讲究修行的。但是,说到底,佛教的修行是要我们看破,要我们成佛。这至少跟我的人生价值观有出入。我觉得,人的欲望未必是坏事。它可以是一种动力,让人活得有意义。色与空虽然都是暂时性的,但是我们活着,就要活得有意义。生的时候知道有一天会死,是为了让我们更珍惜生命。生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有一天会死去,甚至以死作为目标,这就本末倒置了。 济群法师著,苏州戒幢律寺印赠。 1,59页 2,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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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行健短篇小说集》——通往巨作的中途小站

除了最后一篇《瞬间》没有注明写于何年,这本小说集里的大部分作品都写于80年代前期。最前面的几篇,带着非常朴实的乐观态度,虽然批判刚过去的黑暗年代,却对未来生活带有乐观的情绪,似乎作者也逃不过“文学的教育性”这一概念。 但是,高行健文字上的造诣已经很高。他朴实无华的文字风格已经很犀利很简练。看看这段文字:童年,童年,阴冷的,温暖的,温暖又阴冷的,潮湿又古老的,又惆怅,又亲切,神秘而分明的童年的记忆,一旦被唤醒,就都浮现到眼前。1没有复杂的文字,在作者的重组后,就有了独特的风格。 还有,早在最早的短篇里,他已经非常偏爱用“你”和“我”来取代真实的名字,连“他”也很少用。在〈母亲〉这篇里,同一人物分别用了“我”“他”和“你”来叙述。有时候,母亲是“你”,但是以转换,连“我”也变成了“你”。我认为,有时候这种调换产生一些混乱。但是,这种意识的尝试是大胆和创新的。这种试验在高行健后来的长篇小说里获得了收成。 还有一种实验就是对白的写作。在〈公园〉里对白并没有标明说话的对象,让阅读的人必须集中精神仔细认清。但是,无可否认,对白的冲突性和戏剧性是很强烈的。作者绝对是对白写作的高手。这或许跟作者同时也写作戏剧有关。 以上这些短篇虽然也有新冒险,但毕竟还是小尝试而已。写于1986年的〈给我老爷买鱼竿〉就有了很明显的实验性写作痕迹。小说中部加入的如梦一般的描述还比较好理解,但到了后部分加入球队的描述就有点不知所云了。最后一篇〈瞬间〉是最难理解的一篇。全篇都是一些互相不关联的情节片断,没有人物的描述,也兼夹一些环境情景的描述。但是,这就是最后一篇了。这是否意味着,在这种创新以后,小说已经没有出路了? 在〈跋〉中,高行健说:用小说编写故事作为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时代早已结束了。用小说来刻画人物或塑造性格现今也已陈旧。就连对环境的描写如果不代之以新鲜的叙述方式同样令人乏味。2因此,作者还解释了自己的小说写作就是从这三方面革新了。我没有读过《灵山》,但我读过《一个人的圣经》。我觉得,写于1999年的《一个人的圣经》已经回归了小说的传统。但是,高行健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小说风格,就是用“你”的视角讲故事,故事也没有明显的情节而以反映人物的内心世界为主,和对环境全然忽视的。但是,写于80年代后期的〈瞬间〉却只能是失败之作,虽然意义非凡。因为,那是高行健通往成功的巨作一个中途小站。从这点出发,这本短篇小说集就很有意思了。   高行健著,(台)联合文学出版,1989年2月初版,2008年4月11日四版一刷第二次 1,〈花豆〉,163页 2,〈跋〉,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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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的年代》——盛装说再见

这部小说在结构上很复杂,是一部层层包围的后设小说。作者把三层的叙述都掌握得当。而且, 各层之间隐约地有些关系(比如人物之间有类同的特征,或者地点相同),以至不会变成三个独立的故事。让我先大略讲讲这三个层面的叙述。 主要的故事发生在杜丽安的世界。这是这部小说的核心。这个部分象一部家庭伦理连续剧。人物主要是一些底层人物,包括小贩,小蓝领和黑道人物。作者在这部分的叙述语言里参杂了马来西亚本土特色方言,和一些民间俚语。但是,主要的语言叙述是表述性的,非常花俏。我觉得这个部分比较突出的是对人物情感的细腻掌握。比如说男人的自尊与自卑,女人之间亲密又要互相比较的矛盾。这部分不但呈现了一个家庭的兴衰变化,还描述了三种女人的不同个性带来的不同命运。作者还不忘了带上华族的一些传统礼俗,也不忘附带其他族类的一些生活习俗。接近尾声,作者的处理尤其让人对照港剧。一大家族的成员都团聚在病房里,连一直隐藏的成员也出现了。我觉得,一个马来西亚七八十年代的小镇面貌和市井生活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 小说的第二层是以第二人视角呈现。这是虚构的“读者”,在读《告别的年代》即杜丽安的故事和第三层故事。这部分带有悬疑结构,采用的是寓言象征的写法。我觉得作者对“遗忘与寻找”这一主题发挥得淋漓尽致,尤其这主题又跟“告别”息息相关。所有的关系都充满不可知的秘密:母亲与孩子之间的寻宝游戏,主角与玛纳之间的若即若离关系,主角与J的神秘关系。还有,作者带着怀旧的感情,将这个故事里的建筑写得充满神秘色彩。这个部分,作家展现了自己对小说技巧的熟练:适当的赋予一些物件寓意,把故事讲得欲言又止,神秘的人物在最后才揭开面纱等等。 第三部分的小说内容是韶子跟第四人的部分。他们是虚构的“作家”与“评论者”。很明显的,这是作者在自我调侃,自我解剖。先说一点,作者在这部分蜻蜓点水式地展现了好几个只有概念而没有展开情节细节的小说概念。不得不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肚子里的怪点子无限。但是,我觉得比较有趣的是,作者借第四人的眼睛,审视了自己的小说,还常常一针见血。再提一点,作者是用一种带有些许鄙视的眼光在写第四人的,似乎现实的评论者也逃不过作者的审视。 读完小说内容,整体上,我就觉得作者在炫耀自己的才华。包括讲故事的才华,能有各种奇特想法的才华,将一个旧时代装置到自己的小说里的才华,语言写作的才华。但是,确实,这场炫耀很棒。我在读小说前,先看了黄锦树的《序》。当时,我就想:“连小说作者的私人秘密你也读出来了?不会吧?”因为黄锦树说作者要告别一些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后来,读小说的过程中,我就明白了黄锦树的看法。当时,我的想法是,她就是要告别那个年代,自己成长的年代,那些流行歌曲,那些港剧,那些旧建筑。后来读了“后记”,我更明白了,原来作者就是要用一部长篇小说来面对自己写作上的局限,来告别过去的文学风格。这就是为什么,整部小说都充满“匠气”。原来,作者就是要把自己一身的本领(各种小说技巧)都甩掉。 《告别的年代》是黎紫书为自己而写的一本小说。借着这部小说,她要向过去的自己, 那个属于自己的年代,那个自己的文学生命的立身之处,告别。我想,对于一个小说家,没有比把死亡筑建在虚构里更有意义的了。因为经过小说家的重新组建,重新赋予新意,这告别也就不是抛弃,这死亡也就不是终结了。那个年代,那个过去其实被纳入崭新的生命里。《告别的年代》像一场毕业典礼的晚宴,所有的毕业生都盛装出席了。说再见了,就往前走吧。那个曾经属于黎紫书的辉煌,会孕育出什么样的新生命?我们只能等待作者自己去创建。 黎紫书著,(台)联经出版社,2010年12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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