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阅读

《湖面如镜》—–慢读韵味

我知道,每次读短篇小说集,都会很辛苦。于是,这次我决定读得慢一点,绝不再囫囵吞枣。幸亏,我这次遇上了贺淑芳。所以,很有收获。 我刚写了一篇失败的短篇。老公总结几个缺陷:一,没有用现时状态讲故事,甚至把背景资料啰嗦地直说,让人觉得很愚笨(作者以为读者愚笨,其实自己愚笨);二,情节没有起伏,还一直把已经预料的结果拖到后面去,还是让人觉得很愚笨;三,文字非常啰嗦,老公问,为何抛弃了之前想要达到的简练风格? 于是,我在读贺淑芳时,就惊艳于她两点:一,聪明的故事结构布置,把所要交代的人物与背景都在现时的情节中,巧妙地表现;二,得慢慢读,慢慢吸收,才领会到的简练文字魅力。(黄锦树在“跋”里提到,钟怡雯、龚万辉和黎紫书的文字风格都是极其流利顺畅的。而贺淑芳和温祥英反其道,意识到语言自身的陌生化,有意跟语言搏斗,形成了简洁明净的风格) 贺淑芳的短篇,文字风格是自成一格,非常有韵味。可是,她在小说中呈现的意象,有时候会让她的文字艰涩起来。再加上,有时候故事情节没有推展,只是在做文字与意象之内的延伸,读起来就很沉闷。我觉得这种时候,作品是失败的。像《风吹过了黄梨叶与鸡蛋花》充斥着几个人物的内心独白没有情节,出现几次的意象(栖)让人摸不着头脑,视角转换很凌乱。 因此我发现,一部好的作品,好读的作品,得在情节上下功夫。我希望自己的作品是好读的。那些在文字里打转的意象与延伸,有时候其实只是作者自己的脑袋不清楚而已。当然,会有既照顾到情节,又内心细腻,意象连绵的作品。这种文字功力也是我努力的方向。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偏向于写出好读的作品。而情节引人入胜,是好读的最重要因素。 贺淑芳著;宝瓶出版社;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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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犯焉识》——同样的主题就靠特别的视角

大家都写的题材,如果没有突出的视角,很容易被比下去。这本讲关于新中国知识分子的坎坷命运的长篇,就被我拿来跟莫言、阎连科比较,而变得不够突出了。 其实,在各方面,严歌苓都表现得有基础的。比如人物个性都有在意刻画。男主角陆焉识女主角婉喻和恩娘之间的微妙关系,是很有戏剧张力的三角关系。我对这本书印象最深刻也最喜欢的就是这段男主角还没被关起来前的,三人生活在一起时的旧上海生活。还比如严歌苓也懂得在情节上捕捉一些感情非常细腻,或者寓意深远的情节。女主角在男主角被放回来后,竟然患上失智症,性情大改变,最后的日子里还喜欢裸露,像返老还童一样跟大自然融为一体。这个部分,我觉得很有深刻的含义。 可是,严歌苓的这部作品还是不够成熟。最主要的是,对语言、形式技巧、结构都掌握不好。语言方面,没有形成让人追读的风格。作者犯上了一个严重的失误,既把主角的内心世界直白地叙述出来,而不是用情节发展来让读者自己领悟。我觉得,整本书最大的问题是结构。作者穿插地讲述男主角的一声,让读者不能顺畅地了解历史的脉络。还有,作品有时候是用第三人视角,有时候又让男主角的孙子来讲述故事,显得不统一而混乱,阻碍了读者的阅读愉悦。 书中有两次,让男主角诉说自己面临生命威胁时,以为自己会死的场景。问题是,两次都让读者明白,其实男主角不会死去。这不但没有惊喜,还显得作者有点低估了读者的理解能力,其实是作者不够聪明而已。 讲关于新中国背景之下的知识分子的命运的书和电影都太多了。读过了大师的佳作,就会觉得《陆犯焉识》还很稚嫩。 严歌苓著;作家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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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蜜莉。狄金生诗选》—–轻盈的哲思

原来狄金生的诗并不难读。都短小。也没有堆叠意象。意象也很日常,比如把马车奔驰形容为吞食马路。 比较让人好奇的是,这位女诗人一生大部分年华都隐居在自己家乡的祖屋里。曾经长达超过二十年没踏出自己的住所。可是,神奇的是,女诗人的创作却源源不绝。她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却写出了超过1500首的诗,真让人讶异到底她的灵感与热情从何而来? 但是,女诗人的诗作绕着死亡、失落、痛苦、永生、宗教、大自然,都是偏向哲思的主题。可是,她的诗作却不沉闷。她善于用灵巧的文字和意象,让诗作显得轻盈而优美。比如以下这首,#288: I’m Nobody! Who are you?                                 我是个无名小卒!你呢? Are you – Nobody – Too?                                     你也是——无名小卒吗?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                                   竟然还会有两个? Don’t tell they’d advertise- you know!                 不要说!他们会张扬——你该知道!   How dreary – to be – Somebody!                         做个名人多无聊啊! How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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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90年代的怪相

这是一本在内容上引起我很大共鸣的书。作者记录了中国长江边上一个小镇在90年代后期的现状。我就是中国大学95年的留学生。作者不但记录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现象;更重要的是,他是从一个外国人的眼睛去看。这本书让我回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活。 作者是在涪陵教书,所以他记录了这个小镇的地理环境:像小镇傍着的后山,小镇前的河流等等。作者也记录了涪陵的人文景观:像天主教状况,小镇上的小店营生状况,农民的生活状况等等。这两个部分占的篇幅不大,作者让它们以附带的章节依附在主要的篇章里。而最主要的内容,是作者描写个人的经历,带出自己面对到的中国状况,也提出批评与意见。我觉得,这部分才是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 比如说,作者身为英语文学课的老师,常常提出一些问题,让学生们思考。而作者也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比如说,作者提出罗宾汉,让学生们讨论,结果学生们用革命与反革命的思路分析。作者对于自己的学生是爱护有加的。他认为大学里不学孔子,却学马克思主义,非常奇怪而不合理。有一次,有个外国老师的家长来访,他们计划给学生讲座,却被学校领导阻止。这种政治渗入教育的情况,让作者束手无措。 作者对于政府或者“领导”的批评是大胆的。作者大胆提出“我对毛泽东不太欣赏”1,批评他照成了大跃进时期的严重的饥荒。像他发现自己的信件被打开过,非常不满意,觉得自己被检视。 但是,作者对于普通老百姓的感情却是复杂的。比如有一段文字记载一个路边十岁小女孩给人擦鞋,作者就说自己“十分矛盾,我不知道怎样做才算恰当”。2我甚至觉得,作者对他们的宽容有点过分了。有一次,作者和另一名外国老师拿了录影机到街上去录影。结果,造成了路人的不满。我觉得,作者没有做出不妥当的事,反而是那些中国人太不尊重他们了。作者却带着歉意说,自己做错了事。3 许多小细节,讲也讲不完。像书里记录了许多标语,这确实是中国社会的一道风景。还有,中国人的饮酒文化,确实让外国人感到厌烦。再来,中国人看到外国人时,大惊小怪,大呼大叫,也照成外国人很大的烦恼。还有许多细节,都是90年代中国社会的怪相,都被反映出来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可惜,我觉得这本书有个大遗憾,那就是在文字上没有行成独特的风格。 或许是翻译的问题。或许是作者是个媒体人,文字的叙事性强烈。可是,像有一部分,谈到法轮功传教者和一个妓女左右围攻作者的那段文字,用小说的形式讲故事,就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 彼得.海斯勒著;李雪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2016年4月第13次印刷 1,146页 2,344页 3,4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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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好读的性

我坦诚,书的前半部非常好读,因为写到了性的部分。纳博科夫真是个高手,没有露骨的性描写,反而是挑逗式的文字,让人遐想连篇。撇开主角是个恋童癖的变态大叔,他的性欲望与敏感的触觉,与正常人是相似的。而女主角在作者的刻画下,活脱脱的变成一个“性感少女”。 可是,书的后半部让我失望了。其实前半部也只是描写等待中的欲望,还没被满足。我一直期待纳博科夫将如何描写真正的性场面。结果,他刻意跳开了。取而代之的是许多诙谐的文字。我猜想,作者刻意在后半部集中火力,展示自己的学识和文字功力(前半部也是,只不过读者可以忽略,把注意力放在性触感的描写)。 首先,即使是翻译,许多法文、俄文和拉丁文还是直接保留下来。接着,作者直接用了许多文学经典作品的角色、段落、情节做互文。还有,许多人名、酒店名、地名都有所映射(比如therapist变成了the rapist)。因此,我在读的时候,得不断看注释。还有,作者用后设小说的技巧,以主角的身份,一直跳出来讲话。坦白说,以上四点对我这个文学功底浅薄的读者来说,是有碍于阅读的愉悦的。 即便如此,纳博科夫博大精深的学识和创作力,是毋庸置疑的。资料里说,他花了五年来完成这部巨作。可是,整部作品的文字风格是一气呵成的。 这是一本丰富的书。却是难读的书。前半部还是照顾到了读者的愉悦,后半部就要求读者变成学者、研究者的身份检视这部作品了。 费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著;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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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五十堂课》——show & tell能够不停转换

这本议论性的文章结集,特色是针对每一篇的主题,先展现一段短文做例子。所以,全书五十个主题,就有超过五十篇的短文。 五十个主题有的是小说的分类(像实验小说、喜剧小说、非虚构小说),有的是小说的形式结构(像开始、名字、内心独白、章节),最多的是小说的写作技巧(陌生化、惊奇、讽刺)。 对我来说,大部分的主题都相当熟悉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新学的东西,像“陌生化”。这个词是俄文术语,是俄国形式主义创造的。克洛夫斯基一九一七年再论文里说,艺术的基本目的是用陌生的方式呈现熟悉的事物,来战胜习惯所造成的无感。1 在“显示和讲述”中,作者说两种形式应该不停转换。讲述形式的好处是它可以加快叙事节奏,带领读者快速通过那些无趣的情节。这个讲法跟我过去从其他地方学习到的写作技巧有别。我一直认知的是:Show, instead of Tell. “电话”这章非常有趣。作者说,电话沟通里只听到语言而看不到肢体动作的特点,可以书写成“心口不一”。但是这章让我知道,电话已经过时。如果要用现时作为背景,网络与手机变成了特殊的书写。 能够找到五十个主题,还每个主题配上一篇短文,作者真不简单啊。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形式的坏处是,所有主题没有一个统合性。像“魔幻写实”和“超现实主义”应该放在一起讨论。可是作者却把它们列为第24和第38的主题。显然的,作者是没有计划好的。还有其他的像“后设小说”、“寓言”和“非虚构小说”都能放在一起讨论,读者会更容易做比较了。 大卫洛吉(David Lodge)著;李维拉译;木马文化;2006年12月初版 1,0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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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提芬金谈写作》——七年后重读

过去十天,去了一趟印尼和经理了历史性的大马变天,这本原本可以在两三天看完的书,断断续续地读,到今天才完成。而,断断续续中,心情不断起伏,没有太认真阅读。但是,由于是重读,同时也只是一本轻松的经验之谈,所以我也没有太认真对待。七年前,刚开始写作两年,这本书可说是我读到的最早的关于写作的书之一了。重看当时写下的阅读笔记,就知道,当时没有太多写作经验,对一些写作的建议没有太深刻的理解。 这次重读,我已经有了十年的写作经验,对于这位美国家喻户晓的惊悚嫌疑小说大师的善意提点与建议,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大部分建议内容,对于今天的我来说已经是我的习惯了,比如多读与多写。在具体关于写作技巧的建议方面,对于两点我有了新的体会。第一,关于对白,要让笔下的人物口中说出来的东西保持真诚。1我的理解是,对白当然要自然,但我从一个写作课程得到的建议更实用:对白是相关人物最精彩、最聪明的话语。如果淡淡靠真诚,可能会显得啰嗦或者平淡。 第二个新体会是关于写作不以情节主导,而是先有个情境,然后再由人物带领情节。斯提芬金说:我毕竟不只是小说的创造者,也是作品的第一位读者。2换句话说,故事好像是自主独立于作者的。我已经忘了,但觉得很大可能是七年前当我读到这部分时,觉得很神秘而模糊。现在我明白了,这是很靠灵感与才气的写作。构思了一个情境和制造了一个人物,就完全在下笔时才让灵感和才气把故事讲出来。当然,所谓的灵感和才气也是可以靠多读与多写累积的。而且,再神奇的写作方式也遵循熟能生巧的不变定律。现在的我,明白了让人物引领的随机性。我也确实体验过这种神秘神奇的经验。我深信,得多写,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写出好作品。但,斯提芬金也说了,多写了才能确保好作品的偶然降临。那种“神启”的经验,还是得靠踏实稳扎地一笔一笔写,才会出现。换句话说,写了很多不好的作品,其实也不用太气馁。都是避不开的过程。 斯提芬金著;石美伦译;商周出版;2002年4月初版,2010年11月30日三版6刷 1,212页 2,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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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的情歌》—–突然的转折

我一直以为这是一部悬疑小说,一直读了三分二为止。但是,这毫无损害我阅读的乐趣。刚好相反,当我知道这其实是一部爱情小说时,我才觉得失望了。 我尤其喜欢第一部:用小孩的眼光看世界。作者那么完整地保护了小孩的童心,也巧妙地让读者明白了成人世界的复杂与黑暗。像小孩不明白爸爸的好色,也厌恶妈妈的神经质。各个角色都非常独特,尤其在小孩眼中非常稳重有威严的保姆。最有趣的部分是,作者把小孩的幻想朋友描绘得如此真实,完全从小孩得心理出发。 在第二部里,男主角突然爱上一个美女,显得很儿戏。就像他突然爱上音乐一样不可思议。这两个突变有违于前面的细腻描写。后来第三部是个重要的转折点:爱情与理想之间的挣扎。作者有意把爱情写得庸俗,而主角却是个有伟大才气的天才。 后来,故事剧情的发展很离奇。我不喜欢。主角上战场,后来消息说他殉职了。接着,读者才发现,这是一场误会。却在此时,主角又突然失忆。过了几年,他又巧合地遇上自己的亲人与爱人。当她的情人最终选择了安稳的生活后,他跟另一个情人过着艺术家的生活。可是,直到最后另一个情人死去时,他才领悟,自己的真爱是她。 另一个可惜的部分是,在第一部铺垫得很好的其他两个角色,既主角的表妹和好友,在后面的发展也草草了事。两个人物的个性非常有趣:表妹总是爱苦难的一方,好友坚信财富与纪律是幸福的来源。 还得说说内容里牵涉到的20世纪古典乐的发展。显然的,作者有古典乐的造诣。比较不可信的部分是,主角在成年后才立志要走上古典乐的艺术道路,也就奇迹般创作了有前锋精神的作品。这部分,也同样不那么具说服力。 只能说,作者有很好的故事基础,想了很多故事背景的细节,也想了各个有趣的人物。可惜,却没有很好的发展和延伸它们。尤其那些太突然的转折,没有足够的基础铺垫,好像在剧情以外一样,不合剧情逻辑。 最后补充一下。这部关于爱情的处女作,是作者在悬疑小说之外的一个大胆尝试。而且,这系列(六部)作品,都带有很重的自传性质。所以,我猜测,作者太感情用事了,无法冷静客观地面对笔下的人物与剧情,所以写坏了。   阿嘉莎克莉丝蒂著;吴妍仪译;远流出版;2013年1月1日初版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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