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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挪威的森林》——把玩死亡
又是村上春树的小说。在旧书店里看见这本他的经典之作,实在忍不住又买了下来。以为已经对这位作家很了解,所以在决定拿起小说来读时,期待并不大,以为只是一本闲书。结果,我错了。好的作家,成熟的作家,其实就是会让你在文字中觉得新鲜和惊喜。 过去读的都是台湾翻译本,赖明珠翻译的。这次却是大陆版本,译者是林少华。虽然不知道其实何者更接近原著风格。但是,相较于赖明珠的自然浅白的风格,我是比较喜欢林少华比较文艺华美的风格的。当然,其实两者都捉到了村上春树的飘逸和富韵味的文风。关于作者的这种文字技巧,过去我已经谈过了。虽然这次阅读《挪威的森林》, 我还是深深地被它吸引,但是却不想再加以分析讨论了。 我在读完小说后,才读了林少华在小说前的《译序》。我非常认同他对村上春树的特色的归纳,包括两点文字上的韵味和巧妙的比喻技巧。另外,还有其中一点,是我这次阅读这本《挪威的森林》才更深刻地体会到的。那就是村上春树的小说提供的一种生活模式,一种人生态度:把玩孤独,把玩无奈。1在《挪威的森林》里,这种孤独和无奈更具体的是面对死亡。 死亡的阴影笼罩着整部小说。故事是从主人翁的好友自杀身亡开始。接着跟亡友的女友直子的关系。后来出现的绿子,父亲在医院病逝。最后,直子也自杀了。那,所谓的“把玩”是怎么一回事呢?就像林少华说的:既然孤独和无奈怎么都排遣不掉,把玩之可也!2主人翁和直子失去了亡友,其实内心是受到巨大的创伤的。但是,他们却在面对了突如其来的死亡,默默地忍受。两人刻意选择离开熟悉的环境,却意外地相遇在一起。接着,就一同漫无目的地徒步行走了整个冬天。这里面就是一种对孤独和无奈的排遣。后来,直子精神崩溃,进入疗养院,最终选择自绝身亡。主人翁因此悟出这个道理:死并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我们的生之中。3其实,好友和直子在自杀前的坦然自若,都表现出他们接受了死亡是一个自然和必然的过程。所以,何尝不能理解为,他们也悟出了那个道理,木月才能平静地打完最后一场桌球,和直子临死前写遗言只想到了衣服。 另一个人物,绿子则是直子的相反体。她面对着父亲病重,还可以不当一回事地编造故事,诬蔑父亲。但是,难道她不也是觉得孤独和无奈,才会情绪飘忽不定,时而热情时而冷漠?但是,她却选择用玩世不恭的态度面对死亡。这,也是把玩死亡的另一种方式。 说到底,最能把玩死亡的是村上春树本人。他在《挪威的森林》里将死亡前和死亡时的情景,描写得那么从容坦荡而又神秘富韵味。当然,还是有淡淡的忧伤。这种忧伤反而就是让死亡变得更神圣,更崇高了。否则,死亡岂不是太轻盈,太儿戏了。但是,正因为这种对死亡的崇敬和畏惧,才让作者显示出的“把玩”更富寓意和更富哲理的。 村上春树著,林少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6月第8次印刷 1,《译序》,002页 2,《译序》,005页 3,3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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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圣经》——一切为自己
这,大概就是那炉火纯青,至高至上的境界了吧?语言那么简单浅白,如白开水般顺滑。感情也那么不温不火,像述说着一个跟自己无关的遥远传说。只不过,那简单浅白里是铿锵有力的,那不温不火里是勇敢诚恳的。更不要觉得,这是一个小孩般的童言稚语。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在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旅途,和艺术上钻研了许多年后,在《一个人的圣经》里展现的是深刻的思考和高深的技巧。这种深刻,这种高深,不哗众取宠,不喧闹沸腾。这,大概就是那炉火纯青,至高至上的境界了吧? 一个人的圣经,是什么?一个人,要怎样才算是一个人?高行健,在《一个人的圣经》里,探讨的就是这个。他将这个对人的本质的哲思,衍生到文学创作的本质上。先不谈这个正题。我们先对高行健的背景了解一下。他出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之际,经历过共产党统治下的强权压制时期,包括最黑暗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浩劫,然后在89年天安门事件之前,离开了中国留居法国。即使仍然在共产党强权下的时期里,高行健已经表现出巨大的反抗勇气,写过反革命的议论文章和创造了风格前卫,讽刺现实的戏剧。后来,他逃亡了。高行健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说:“作者倘若想要赢得思想的自由,除了沉默便是逃亡。而诉诸言语的作家,如果长时间无言,也如同自杀。逃避自杀与封杀,还要发出自己个人的声音的作家不能不逃亡。”1因此,逃亡是为了继续创作,继续捍卫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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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刑》——从传统里翻新
莫言的这部小说是精彩的。首先,《檀香刑》的精彩之处在于展示了莫言对中国传统文学的底蕴。整部小说的在结构上都模仿了民间戏曲的特色。从每一章节前面都出现的楔子形式,内容里串着个别一两句的说唱,到作为小说主题之一的高密地方小戏猫腔的直接描述,都让《檀香刑》读起来带有中国古典小说的味道。然后,小说里的内容背景是20世纪清末期间,内容上涉及到的都是旧中国的生活环境和人物,而且也似乎有意模仿经典的古典小说。比如眉娘,钱丁,小甲和赵甲之间的关系让人想起《水浒》里的潘金莲,西门庆,武大郎和武松。当然,作者并没有照本宣科,反而是加上了自己的创意,让原形人物更富现代意义了。 借鉴了古典经典,采用了民间特色,却加上创意的新意,这就是《檀香刑》的第二精彩之处。小说的第一部,〈凤头部〉以四个人物个别为一章,以第一人称在自我介绍。读着第一部时,我们会以为这就是一个装着旧药的新葫芦。就是一个淫妇,一个贪官,一个傻子和一个英雄之间的故事。但是,继续读下去,我们前面的这个结论作得太早了。眉娘虽然红杏出墙,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着情郎。赵甲虽然有英雄气概,却是个愚昧的奴才而已。最令人出乎意料的是,作为贪官和奸夫身份的钱丁其实是最有自我意识的一个,他在自我良心与名利欲望之间的挣扎。因此,莫言在中国传统人物身上加上了比较复杂的人性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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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幻影100年》——有待领会的价值
这本书是《电影手册》为了电影诞生100年而策划出版的。他们请了很多人,以一日为单位,写了各自所知道的一些关于电影的逸事。所以,看起来,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因为它不是硬生生的理论书,也不是死板板的资料书。《电光幻影100年》记录了纵横100年里的102天里的事,都至关重要却鲜为人知。这是一种从微观去看历史的角度。但是,这些细小的事件,都牵涉到整个电影事业,电影文化和电影历史。比如电影之父卢米埃尔如何拒绝了大商家想要购买他的器材;弗兰兹朗格如何逃脱了纳粹的拉拢而坚持艺术的自主性;北京电影学院在十年浩劫后重新开张等等电影跟社会紧密相关的事件。也有比如日本导演沟口健二如何形成了自己的电影风格;特吕弗对希区柯克的崇拜;罗伯特德尼罗跟马丁斯克塞斯的相遇等等电影人之间的奇遇。 但是,非常可惜的,我无法真正领会到这本书的美妙之处。原因是,我对电影历史的认识还是很浅薄的。这本书显然的是为那些电影专业人士出版的。他们在看到这些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重要事件时,肯定是震惊不已的。但是,书里的许多人物,许多电影,甚至当时的电影生产背景,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只能说,这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但是我还领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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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类型电影》——重新认识好莱坞古典时期电影
从朋友手中拿到《好莱坞类型电影》时,看见题目,心里就以为:“一定很简单的书吧,没什么好讲的,就好莱坞类型电影罢了。”谁知道,将书读下来,发现原来是自己认识肤浅而已。作者Thomas Schatz不但在书里展示自己的理论根据,而且对好莱坞古典电影(30年代至50年代)的电影,导演和好莱坞电影制片系统都有很深入的认识和探讨。作者在掌握了许许多多电影的特征以后,更能提升到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他能够具体分析个别电影,但是不是单单将个别电影孤立看待,而是将个别电影跟历史,社会,电影制作系统联系在一起。我发现,这是我的影评所无法呈现的内涵和深度。 《好莱坞类型电影》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的阐述。好莱坞的制片制度让电影生产不纯粹是艺术家创作的过程。制片制度将基金因素和市场因素带进了电影制作中。因此,影片的盈利是个重要的考量。为了确保电影受欢迎,电影风格与内容必须被观众接受甚至喜爱。所以,观众对电影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制片制度跟观众之间的这层关系,让导演团队和制片团队逐渐捉摸出一定的电影规格,因而就形成了一个类型。成功的电影就在如何遵循一定的类型规则里,再创造出新奇的点子以吸引观众。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观众在间接中参与了类型电影的创作。也正因为如此,类型电影的社会性是很显著的。这种社会性在于电影可以是反映社会的,有时候甚至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功能。作者总结出了类型电影的两大类:秩序类型(西部片,警匪片,侦探片)和融合类型(歌舞片,喜剧片,家庭通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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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泼特》——何止是儿童读物
我用了三个星期来把整套《哈利泼特》看完。但是其实作者罗琳当初的期望是让哈利伴随着少年儿童读者成长的,因为整部系列用了十年时间来陆续发行。我觉得,这是多么美好的计划啊。十年的岁月,少年儿童用了宝贵的十年光阴来认识哈利。一定有不少忠实读者已经将哈利当成好朋友,而这份友谊甚至会维持终身的。不过,话说回来,哈利是否就有这么样的魅力呢?罗琳这个妈妈,让哈利健康成长了吗?答案,是肯定的。 罗琳的语言技巧是简单浅白的。但是,作为儿童文学,当然这不能太苛求了。但是,罗琳做到了小说语言的流畅性,而且在对白上也表现得很棒的。不同的人物通过各自的对白特色,显示了不同的个性造型。比如校长邓不利多的话不多但是永远充满玄机和奥秘,显示出他作为一个有远见又能洞察人心的智者;卫斯理孪生兄弟生性好玩又聪敏,常常说出好笑有趣的调皮话。 罗琳最让我佩服得地方,其实就是她丰富的想象力。她的想象力发挥在创造了一个栩栩如生的魔法世界,创造了各色性格迥异的人物,设想了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在第一部里,罗琳就已经成功将一个美妙神奇的魔法世界展示在读者眼前。比如九又四分三月台,会移动的人物造像,能看见心里欲望的魔法镜子,各种魔法课程,学校城堡里的各种摆设,还有罗琳独家创造的魔法运动——魁地奇。第二部开始,魔法世界里的各种物种增加了。除了人类里分成麻瓜,纯种和混血之外,还有人类以外的幽灵,精灵,巨人,狼人,马人,米拉。连魔法世界里的动物都是普通人类世界里看不见的,好像飞龙,巨型蜘蛛,巨型蛇,美人鱼等等。罗琳在创造了这许许多多的小细节以后,却能用起伏跌宕的情节将它们串起来,讲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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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象》——神秘神奇的婆罗洲
读《群象》第一遍时,心里真纳闷:“为什么这样的文笔能够获得台湾小说奖的肯定?”结果,没有把它看完,就放弃了。但是,我从来就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把看不懂或者觉得复杂的书,至少看两遍。或许这个习惯造成了我总是草草地读第一遍。但是,《群象》还是我第一次体验到,有些书在读第二遍时才会让人发现它的美妙之处的。 为什么我会在初初阅读这本小说时,觉得张贵兴的文笔很糟糕呢?因为,他似乎为了配合小说的内容和主题,将文字凝练得瑰丽异常。而且,他放弃了一般小说文字的流畅性。尤其在小说的前面两章,张贵兴将《群象》的文句写得像诗句般,断断续续。这个文字特征结合了小说内容,凝造出了很浓郁绚丽的色彩, 把婆罗洲写得神秘,诡异,神奇,诡秘。那,是怎样的内容呢?包括了热带雨林里的禽兽,植物,还有天气和地形。看这段描写大雨下,在雨林里穿梭的描写:窸窸窣窣。滋滋嘎嘎。唧唧嗡嗡。男孩趴在余家同背上,脑波记录着无数声音。哗哗啦啦。大雨像刚剥下的大山猫皮披住男孩。雨还热辣辣的,浑身刺痛。淅淅沥沥。小雨像羊齿植物长在男孩身上,根须绵密伸入体内,吸,残存的养分,让他五脏六腑干瘪难受。奓开眼睑,视线像卵生雏物破壳而出,阳光强烈得让他马上合上眼睑。齿槽里的牙象蜂蜜里的幼虫。1 我在第二遍阅读时,不得不佩服作者其实很富想象力。看这段,就能领略到作者绮丽的想象:白色之蝶飞到走廊上,从窗口飞进教室,从另一个窗口飞出时七彩斑斓,染着小朋友梦想。屋簷下挂数盆野胡姬,花朵拟态成一串蝶,色泽在小朋友朗读声中变换莫测。2 在运用比喻或象征手法时,他总能够用热带雨林的事物或者感觉。比如这段描绘一个美女的文字:成熟女人的身体和风韵。眼神像拉让江,笑容像热带雨林,声音像涩果,皮肤像夜晚。十指,飘悠悠,像她的长发。腰板,千折万拗,像她的十指。3还有一段,也是描绘一个美女的文字,还是用了婆罗洲的特产:胸如青椰子,臀如菠萝蜜,肩如榴莲果,唇如山竹肉,指如蛇豆,胳膊如一筒糯米饭,腿如一桶辣米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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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红》——深刻精深的艺术理论探讨
奥罕帕慕克(Orhan Pamuk)在《我的名字叫红》里,充分的展现了自己的渊博的才学和精湛的技巧。不愧为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 这本小说是带着后现代主义的笔法写的,即故事中的人物不时会跟读者直接沟通。可是,这不是重点。因为,小说并不旨在探索文学形式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呈现复杂的结构。虽然采用多重视角,可是却以章篇为单位,不会在同一章里出现多于一个视角,因此读者不会混淆。反而每个章篇里阐述的视角是非常清楚,人物内心也很容易明了的。即使是在悬疑案的杀手还隐藏着身份时,多个可能杀手的角度其实也只是为了讲述艺术理论,并没有要让人去猜测和追踪谁是杀手。 说到这里,就要谈谈这本小说的本质到底归类为哪个类型。首先,它像侦探小说。接着,它也带有很浓厚的爱情小说味道。但是,读完了小说以后,我发现,《我的名字叫红》虽然拥有悬疑小说的架构,却不像一般侦探小说那般利用情节的曲折离奇来吸引读者。作者更着重的是探究每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包括杀手,嫌疑或者非杀手。那,它是爱情小说吗?也不像。虽然小说中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爱情经历和心理挖掘得很透侧,可是却不是整部长篇的重点。但是,小说中的悬疑部分和爱情部分却是整部长篇小说的宏伟架构中的一部分。对于我来说,这本《我的名字叫红》更是作者帕慕克雄心勃勃向世界展示土耳其历史,文化,艺术和宗教的野心之作。 很坦白说,我没有对小说中的各个部分都花力气去阅读,理解或者记忆。所以,对于波斯文化,图尔曼帝国,占木耳王朝,萨菲王朝等的历史叙述,我只是略过。同样的,对于这些政治上的争夺形成的文化上的冲击和融合,我也没有在小说之外,去寻找资料以了解更深。但是,我细心阅读了《我的名字叫红》里的对绘画艺术(细密画)的描写。这里面包括了细密画所遇到的法兰克画派(欧洲文化)的理论上的冲击的探讨。然后,作者也用了大量的笔触来描绘细密画的风格。接着,包括细密画大师的杰作,个别作品的鉴赏,还有大师们的生平和经历。最后,还有无名画家的一生贡献和牺牲,而这部分是作者带着极大的同情书写的。最后,小说里还有一个部分是必须提到的,就是对伊斯兰教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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