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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艾蜜莉。狄金生诗选》—–轻盈的哲思
原来狄金生的诗并不难读。都短小。也没有堆叠意象。意象也很日常,比如把马车奔驰形容为吞食马路。 比较让人好奇的是,这位女诗人一生大部分年华都隐居在自己家乡的祖屋里。曾经长达超过二十年没踏出自己的住所。可是,神奇的是,女诗人的创作却源源不绝。她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却写出了超过1500首的诗,真让人讶异到底她的灵感与热情从何而来? 但是,女诗人的诗作绕着死亡、失落、痛苦、永生、宗教、大自然,都是偏向哲思的主题。可是,她的诗作却不沉闷。她善于用灵巧的文字和意象,让诗作显得轻盈而优美。比如以下这首,#288: I’m Nobody! Who are you? 我是个无名小卒!你呢? Are you – Nobody – Too? 你也是——无名小卒吗?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 竟然还会有两个? Don’t tell they’d advertise- you know! 不要说!他们会张扬——你该知道! How dreary – to be – Somebody! 做个名人多无聊啊! How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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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90年代的怪相
这是一本在内容上引起我很大共鸣的书。作者记录了中国长江边上一个小镇在90年代后期的现状。我就是中国大学95年的留学生。作者不但记录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现象;更重要的是,他是从一个外国人的眼睛去看。这本书让我回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活。 作者是在涪陵教书,所以他记录了这个小镇的地理环境:像小镇傍着的后山,小镇前的河流等等。作者也记录了涪陵的人文景观:像天主教状况,小镇上的小店营生状况,农民的生活状况等等。这两个部分占的篇幅不大,作者让它们以附带的章节依附在主要的篇章里。而最主要的内容,是作者描写个人的经历,带出自己面对到的中国状况,也提出批评与意见。我觉得,这部分才是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 比如说,作者身为英语文学课的老师,常常提出一些问题,让学生们思考。而作者也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比如说,作者提出罗宾汉,让学生们讨论,结果学生们用革命与反革命的思路分析。作者对于自己的学生是爱护有加的。他认为大学里不学孔子,却学马克思主义,非常奇怪而不合理。有一次,有个外国老师的家长来访,他们计划给学生讲座,却被学校领导阻止。这种政治渗入教育的情况,让作者束手无措。 作者对于政府或者“领导”的批评是大胆的。作者大胆提出“我对毛泽东不太欣赏”1,批评他照成了大跃进时期的严重的饥荒。像他发现自己的信件被打开过,非常不满意,觉得自己被检视。 但是,作者对于普通老百姓的感情却是复杂的。比如有一段文字记载一个路边十岁小女孩给人擦鞋,作者就说自己“十分矛盾,我不知道怎样做才算恰当”。2我甚至觉得,作者对他们的宽容有点过分了。有一次,作者和另一名外国老师拿了录影机到街上去录影。结果,造成了路人的不满。我觉得,作者没有做出不妥当的事,反而是那些中国人太不尊重他们了。作者却带着歉意说,自己做错了事。3 许多小细节,讲也讲不完。像书里记录了许多标语,这确实是中国社会的一道风景。还有,中国人的饮酒文化,确实让外国人感到厌烦。再来,中国人看到外国人时,大惊小怪,大呼大叫,也照成外国人很大的烦恼。还有许多细节,都是90年代中国社会的怪相,都被反映出来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可惜,我觉得这本书有个大遗憾,那就是在文字上没有行成独特的风格。 或许是翻译的问题。或许是作者是个媒体人,文字的叙事性强烈。可是,像有一部分,谈到法轮功传教者和一个妓女左右围攻作者的那段文字,用小说的形式讲故事,就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 彼得.海斯勒著;李雪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2016年4月第13次印刷 1,146页 2,344页 3,4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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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好读的性
我坦诚,书的前半部非常好读,因为写到了性的部分。纳博科夫真是个高手,没有露骨的性描写,反而是挑逗式的文字,让人遐想连篇。撇开主角是个恋童癖的变态大叔,他的性欲望与敏感的触觉,与正常人是相似的。而女主角在作者的刻画下,活脱脱的变成一个“性感少女”。 可是,书的后半部让我失望了。其实前半部也只是描写等待中的欲望,还没被满足。我一直期待纳博科夫将如何描写真正的性场面。结果,他刻意跳开了。取而代之的是许多诙谐的文字。我猜想,作者刻意在后半部集中火力,展示自己的学识和文字功力(前半部也是,只不过读者可以忽略,把注意力放在性触感的描写)。 首先,即使是翻译,许多法文、俄文和拉丁文还是直接保留下来。接着,作者直接用了许多文学经典作品的角色、段落、情节做互文。还有,许多人名、酒店名、地名都有所映射(比如therapist变成了the rapist)。因此,我在读的时候,得不断看注释。还有,作者用后设小说的技巧,以主角的身份,一直跳出来讲话。坦白说,以上四点对我这个文学功底浅薄的读者来说,是有碍于阅读的愉悦的。 即便如此,纳博科夫博大精深的学识和创作力,是毋庸置疑的。资料里说,他花了五年来完成这部巨作。可是,整部作品的文字风格是一气呵成的。 这是一本丰富的书。却是难读的书。前半部还是照顾到了读者的愉悦,后半部就要求读者变成学者、研究者的身份检视这部作品了。 费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著;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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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五十堂课》——show & tell能够不停转换
这本议论性的文章结集,特色是针对每一篇的主题,先展现一段短文做例子。所以,全书五十个主题,就有超过五十篇的短文。 五十个主题有的是小说的分类(像实验小说、喜剧小说、非虚构小说),有的是小说的形式结构(像开始、名字、内心独白、章节),最多的是小说的写作技巧(陌生化、惊奇、讽刺)。 对我来说,大部分的主题都相当熟悉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新学的东西,像“陌生化”。这个词是俄文术语,是俄国形式主义创造的。克洛夫斯基一九一七年再论文里说,艺术的基本目的是用陌生的方式呈现熟悉的事物,来战胜习惯所造成的无感。1 在“显示和讲述”中,作者说两种形式应该不停转换。讲述形式的好处是它可以加快叙事节奏,带领读者快速通过那些无趣的情节。这个讲法跟我过去从其他地方学习到的写作技巧有别。我一直认知的是:Show, instead of Tell. “电话”这章非常有趣。作者说,电话沟通里只听到语言而看不到肢体动作的特点,可以书写成“心口不一”。但是这章让我知道,电话已经过时。如果要用现时作为背景,网络与手机变成了特殊的书写。 能够找到五十个主题,还每个主题配上一篇短文,作者真不简单啊。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形式的坏处是,所有主题没有一个统合性。像“魔幻写实”和“超现实主义”应该放在一起讨论。可是作者却把它们列为第24和第38的主题。显然的,作者是没有计划好的。还有其他的像“后设小说”、“寓言”和“非虚构小说”都能放在一起讨论,读者会更容易做比较了。 大卫洛吉(David Lodge)著;李维拉译;木马文化;2006年12月初版 1,0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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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提芬金谈写作》——七年后重读
过去十天,去了一趟印尼和经理了历史性的大马变天,这本原本可以在两三天看完的书,断断续续地读,到今天才完成。而,断断续续中,心情不断起伏,没有太认真阅读。但是,由于是重读,同时也只是一本轻松的经验之谈,所以我也没有太认真对待。七年前,刚开始写作两年,这本书可说是我读到的最早的关于写作的书之一了。重看当时写下的阅读笔记,就知道,当时没有太多写作经验,对一些写作的建议没有太深刻的理解。 这次重读,我已经有了十年的写作经验,对于这位美国家喻户晓的惊悚嫌疑小说大师的善意提点与建议,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大部分建议内容,对于今天的我来说已经是我的习惯了,比如多读与多写。在具体关于写作技巧的建议方面,对于两点我有了新的体会。第一,关于对白,要让笔下的人物口中说出来的东西保持真诚。1我的理解是,对白当然要自然,但我从一个写作课程得到的建议更实用:对白是相关人物最精彩、最聪明的话语。如果淡淡靠真诚,可能会显得啰嗦或者平淡。 第二个新体会是关于写作不以情节主导,而是先有个情境,然后再由人物带领情节。斯提芬金说:我毕竟不只是小说的创造者,也是作品的第一位读者。2换句话说,故事好像是自主独立于作者的。我已经忘了,但觉得很大可能是七年前当我读到这部分时,觉得很神秘而模糊。现在我明白了,这是很靠灵感与才气的写作。构思了一个情境和制造了一个人物,就完全在下笔时才让灵感和才气把故事讲出来。当然,所谓的灵感和才气也是可以靠多读与多写累积的。而且,再神奇的写作方式也遵循熟能生巧的不变定律。现在的我,明白了让人物引领的随机性。我也确实体验过这种神秘神奇的经验。我深信,得多写,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写出好作品。但,斯提芬金也说了,多写了才能确保好作品的偶然降临。那种“神启”的经验,还是得靠踏实稳扎地一笔一笔写,才会出现。换句话说,写了很多不好的作品,其实也不用太气馁。都是避不开的过程。 斯提芬金著;石美伦译;商周出版;2002年4月初版,2010年11月30日三版6刷 1,212页 2,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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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的情歌》—–突然的转折
我一直以为这是一部悬疑小说,一直读了三分二为止。但是,这毫无损害我阅读的乐趣。刚好相反,当我知道这其实是一部爱情小说时,我才觉得失望了。 我尤其喜欢第一部:用小孩的眼光看世界。作者那么完整地保护了小孩的童心,也巧妙地让读者明白了成人世界的复杂与黑暗。像小孩不明白爸爸的好色,也厌恶妈妈的神经质。各个角色都非常独特,尤其在小孩眼中非常稳重有威严的保姆。最有趣的部分是,作者把小孩的幻想朋友描绘得如此真实,完全从小孩得心理出发。 在第二部里,男主角突然爱上一个美女,显得很儿戏。就像他突然爱上音乐一样不可思议。这两个突变有违于前面的细腻描写。后来第三部是个重要的转折点:爱情与理想之间的挣扎。作者有意把爱情写得庸俗,而主角却是个有伟大才气的天才。 后来,故事剧情的发展很离奇。我不喜欢。主角上战场,后来消息说他殉职了。接着,读者才发现,这是一场误会。却在此时,主角又突然失忆。过了几年,他又巧合地遇上自己的亲人与爱人。当她的情人最终选择了安稳的生活后,他跟另一个情人过着艺术家的生活。可是,直到最后另一个情人死去时,他才领悟,自己的真爱是她。 另一个可惜的部分是,在第一部铺垫得很好的其他两个角色,既主角的表妹和好友,在后面的发展也草草了事。两个人物的个性非常有趣:表妹总是爱苦难的一方,好友坚信财富与纪律是幸福的来源。 还得说说内容里牵涉到的20世纪古典乐的发展。显然的,作者有古典乐的造诣。比较不可信的部分是,主角在成年后才立志要走上古典乐的艺术道路,也就奇迹般创作了有前锋精神的作品。这部分,也同样不那么具说服力。 只能说,作者有很好的故事基础,想了很多故事背景的细节,也想了各个有趣的人物。可惜,却没有很好的发展和延伸它们。尤其那些太突然的转折,没有足够的基础铺垫,好像在剧情以外一样,不合剧情逻辑。 最后补充一下。这部关于爱情的处女作,是作者在悬疑小说之外的一个大胆尝试。而且,这系列(六部)作品,都带有很重的自传性质。所以,我猜测,作者太感情用事了,无法冷静客观地面对笔下的人物与剧情,所以写坏了。 阿嘉莎克莉丝蒂著;吴妍仪译;远流出版;2013年1月1日初版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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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上册——语言魅力
终于看完了。修正一下,是看完一半。上册花了十天,看得头昏脑胀,虽然才十天却感觉很漫长,所以决定下册等下次好了。下次是几时,我也不知道。 超过八百五十页得故事里,很多是重复的。最常见的就是书生遇上狐精。选了四篇比较不同的故事讲讲。第一篇叫《犬奸》,是一个已婚妇女因丈夫长期不在家,而跟自己的宠物狗有性关系的故事。这篇很短。后来妇女被抓后,被关进牢里。我觉得可恶的地方是,官员们竟然让妇女和狗狗表演性爱,跟围观的人收费以牟利。最后,当然妇女和狗狗都一起“寸石桀(石桀为一字)以死”。 《黄九郎》是个同性恋故事。男男之爱称为“断袖之癖”。故事主人公爱上一个男的狐精。这只狐狸出卖自己的表妹,让主人公能转移爱意。后来表妹又出卖表哥。总之,主人公虽然最后难逃一死,却享用了齐人之福。 《马介甫》是一个泼妇的故事。她的丈夫严重惧内。她不但虐待自己的家公,还害死自己的小叔。后来被一只鬼惩罚,稍微收敛了几年,却过后还是故态复萌。但最终,她和丈夫都不得好死。最有趣的部分是故事完毕后的“异史氏曰”。这是整本上册里作者讲话讲得最长最臭的一次。我是看不明白,但是也隐约知道,作者对于惧内的男人是深恶痛绝的。可是,整本《聊斋》里,男人们移情别恋,或者玩弄女性,作者一点牢骚也没发,像再自然不过的事一样。 看看最后一篇《小谢》。有两个女狐精同时对一个男人奉献。男人教其中一个读书写字,另一个妒忌,却也没有打算离去。最后,两个女狐都找到人身的替身,都能陪伴男人一生。作者最后似乎很高兴说“绝世佳人,求一而难之,何遽得两哉!” 撇开故事内容主题的保守和传统之外,《聊斋》的语言是非常精炼的。我集中精神阅读时,不带着批判的眼光看内容,还是常常会沉浸在语言文字的魅力当中。 会校会注会评本;蒲松龄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1995年6月第3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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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记》—–没有技巧
确实是前面的照片和解说文字比较有价值。能让张迷一窥偶像的自画像。 后面的散文却没有太好读。尤其两篇“读书记”,就是长篇的论文一样,我没耐心读完。但是,却让我们知道,张爱玲还是个有学问,能写议论文的知识分子。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两篇谈及语言的文章:《对现代中文的一点小意见》和《“嗄?”?》。作为一个作家,也翻译了一部《海上花》,张爱玲对于社会上的文字病症特别敏感(像标点符号的运用),也对于中文与方言之间的关系很关注(因语音而出现的别字)。 还有一部分,是零散出现在不同篇章里,展示张爱玲的艺术见解,也很有趣。像在《忆胡适之》里说,自己十二三岁读红楼时,一来到八十一回就“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1还有对于中国文学里,精华是诗歌,《水浒传》被腰斩,《金瓶梅》是禁书,《红楼梦》没写完,《海上花》没人知道。此外就只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是完整普及的。三本书倒有两本是历史神话传说,缺了格雷亨葛林所谓“通常的人生的回声”。似乎是在太贫乏了点。2于是,自己就着手翻译了《海上花》。 总而言之,张爱玲的散文真不怎么样。或许,她也没有太在乎。都把散文当成议论文来写。几篇比较抒情的,也是夹着许多论述。她应该是认为,散文是记事和议论的文体,没有太多的形式技巧。 张爱玲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2008年2月第2次印刷 1,102页 2,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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