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Archives: Siaw Shan

Peppermint Candy

这是一部关于堕落过程的电影。述说方式是从结尾,男主角自杀开始讲,然后时光倒流,逐渐追溯到他非常单纯的青少年年代。Yong-ho原本是个善良简单的少年。在一次班上郊游中,Sum-in主动向他示好。两人互相倾慕。后来,Yong-ho去当兵了。有一次,Sum-in到兵营找他,却没看到他。而Yong-ho却发生了改变他人生的一次事件。他被派去镇压暴动的民众。他脚中枪受伤了。他不小心开枪射死了一个少女。过后,Yong-ho当上了警察。他还非常不适应警方盘问罪犯时心狠手辣的残暴。也在这个时候,Sum-in来找他。可是,他却因为自觉不再是那个美好的少年,他拒绝了Sum-in。他反而跟另一个少女Hong-ja结婚了。多年后,他的婚姻并不美满,因为他心里还在挂念Sum-in。他也有了一个女儿。可是,他和妻子分别都搞外遇。此时,他已经从过去青涩的少年蜕变成成熟的青年。他也变成了一个心狠手辣的警察。再后来,他来到了中年阶段。他已经不再是警察,而是个生意人了。他的生意伙伴卷款而走。他的妻子和女儿也离他而去。在他人生跌到低谷时,Sum-in的丈夫来找他。原来Sum-in也得了重病,将不久人世。万念俱灰之下,他自杀了。 电影用火车轨道和火车倒头走的片段,映射人生的流程。而peppermint candy是Sum-in在少年时写信给Yong-ho时,一定寄上的定情信物。这糖果象征最纯洁的人生阶段和此时发生的爱情。这些电影桥段,用得很好。可是,我觉得故事里得人物发展有点单薄。电影从一个中年男人的潦倒慢慢追溯到人生各个阶段的关键时刻。最终认为是少年当兵时的一次意外,决定了他后来人生的方向。我觉得这过于简单化人生的历程和人物的发展。人生是由许多事件累计,也经常非常混乱模糊,而不像电影一样能够清晰被认清。艺术想要把故事讲清楚,便把事情的发展简单化,其实并不真实。因此,没有说服力。 我想,想要在一部电影里讲一个人的一生,就是太难了。看起来,好像人生由几件重要的事串成一样。一个人堕落的过程,不可能这么清楚找到源头,并归咎于几件事。电影里的火车映射时间。火车轨道可以分段分层。可是,时间是绵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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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上海大书

剩下最后一百页左右,我看不下去,放弃了。为何?有几层因素。第一,小说由大段大段的对话组成,却不分段,标点页简单,读得很累。第二,文字参杂着上海方言、其他文类如歌曲的文字,也阻碍了阅读的流畅。第三,小说中出现接近五十个人物,很多都是配角,也没有多少人物个性的发展没能留下深刻印象,又常常五六个人物同时出现,让人很混乱。 但是,作者还是很有内涵的。这本长篇也是一部记录了上海50年代至90年代的大书。作者对上海的地理环境变迁非常熟悉,甚至能把记忆中的地图画出来。还有还多特别专业的知识,像服装、金银首饰、上海专门骂人的用语、邮票、西方好莱坞电影及明星等等。 在“跋”里,作者说自己是在小说文字上实验,想要融合现代用语与传统说书的方式。我觉得这种尝试或许有意义,但小说本身就不好读了。 金宇澄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2017年1月第3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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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ta

Stanley Kubrik这部电影改编自纳博科夫的同名小说。我刚好几个月前读过了。因此难免会拿电影来跟小说原著做对照。不过,其实原著的后半部是很难读的“知识型”风格,根本无法改编。而我自己也比较喜欢小说前半部的传统讲故事的叙述。因此,比较的也只是这前半部的风格了。 小说中,最吸引人的部分,是那些情欲的描绘。但是,不是性场面。都是被挑逗起来的性幻想或者性骚动。这部电影的剧本改编也是纳博科夫写的。但是,他在电影中注重的是情节的发展。没有了男主角内心独白。那些极度细腻敏感的情欲,在电影中转换成故事情节。比如在母亲过世后,男主角对女主角的控制欲。通过这个后父对自己女儿的过分控制,来展现类似情人之间的妒忌。 电影还是非常忠实于小说原著。但是,有一个部分,确实比原著逊色许多。当女主角逃脱了男主角的魔掌三年后,来信跟后父要钱。电影中,男主角来到女主角的家,看到了一个只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的少女。可是,在小说中,女主角远远更邋遢、更臃肿、更老态。男主角发现自己爱慕的那个青春少女,已经变成一个失去光彩的怀孕少妇。他当场是内心崩溃的。电影中,女主角依然非常年轻,两怀孕后的身材都没有多大变化。这场戏,真让我失望。 我觉得,还是文学能承载那细腻敏感的情感。电影,都太实在了,让人看到了缺点与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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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were Warriors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误吗?纽西兰毛利族天性就是热情、奔放、随性吗? 像电影里的Jake和Beth一家一样?没错,他们有快乐的时候。像Jake把被辞后剩下的所有钱都买了一家大小喜欢的礼物与食物,全家都欢喜。像Jake还是觉得妻子Beth很性感美丽,一直想要跟她亲热。像Jake在酒吧喝了还不足够,招了酒吧里的朋友兄弟到自己家开派对,小孩全在房里睡觉,大人就继续喝酒、唱歌、跳舞,气氛热闹沸腾。 可是,Beth问Jake,什么时候能有属于他们的一个家时,Jake就生气了。两人喝了酒,脾气大起来,甚至殴打成一团。但两人一阵暴力相对以后,还是赤裸上床昏睡。Jake酒醒后,对妻子恢复温柔,似乎暴力不曾发生,或者发生了也无所谓。 生活不可能一直这么循环。最无辜的就是小孩了。Jake的酒友之一,偷偷潜入小孩的房间,强奸了十三岁的女儿。可怜的Grace有苦无处发泄。她身心都受到了巨大伤害。悲剧也发生了:Grace自杀身亡。 此时,Beth想起了自己的祖宗。她对Jake说,毛利族继承的是真正的武士精神。像Jake那样,把暴力发泄在自己最亲的家人身上,那不是祖宗的精神。我不禁怀疑,到底什么是武士精神?是不是当Jake要打Beth时,他们的大儿子挺身而出,挡在母亲面前,准备面对父亲的暴力呢?毛利族传统的生活,是不是有酒精呢?否则,他们的娱乐是什么呢?他们用什么方式来发泄身上的热情呢?难道就是围着篝火跳舞歌唱? 在Jake身上体现的毛利族的天性,只是其中一面而已吧?是否,对自由的渴望与对快乐的追求,还是得靠责任的承担作为底线。今朝有酒今朝醉,或许能带来短暂的欢乐,却无法提供家庭长远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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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慢慢长》

10月5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曾经,时间是颗发芽的种子。它缓慢成长,让我伸长脖子不耐烦。 那个时候,日子是一件件事情,排队等着发生。睡醒睁开眼睛是早上。想到邻居家找朋友玩,但屋外太阳很晒,大哥说不准出门是中午。第一个开始吃饭,爸爸、妈妈、阿伯、大哥、二哥都吃完了,只剩我一个还没吃完是晚上。天天一样的事情,周而复始。我起床、吃饭、看电视、玩耍、发呆,活得轻松却百无聊赖。偶尔,我给小种子浇水,希望它快高长大,把我带到精彩与充实的成人世界。可刚发芽的种子永远那么矮小与脆弱。它兀自以乌龟的速度成长,不为我这只活奔乱跳的小兔子放快脚步。 后来,时间是棵魁伟的大树。它葳蕤的绿荫下,是我乘凉的好地方。 这个时候,我进入繁忙的学生生涯。日子是一门门的课堂、一份份的功课、一个个的考试、一宗宗的课外活动。我的生活圈子扩大了。我结交有缘的同窗同学、亲密的死党、并肩的战友,还有了一个秘密暗恋的对象。日子终于是精彩而充实的。我沉浸在没有过去与没有未来的当下。我随意挥霍着我以为无限供应的时光。我忘了那棵给与我庇护与凉意的大树。它不用我的照顾与打理,自个儿茁壮而蓊郁,还果实累累。我啃着甘甜的果子。我以为,日子本该精彩,生命本该如此。我以为,时间已经停格,一切不再发展与衍生。 现在,时间已是个迈向枯萎的老树。它催促我赶快赶上,别慢吞吞落在了后头。 曾经,我渴望有父亲的身高和母亲的脸孔。可一瞬间,我的眼角嘴边已经有了皱纹,头上白发已不止几根。曾经,我15岁时以为杨过等待小龙女16年已是一辈子的事。可转眼间,我已过了两个16年,第三个16年头也赶上了。曾经,我觉得年过40就应该准备迎接死亡,否则会成为社会和自己的包袱与累赘。可现在,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目标还遥远得很,我还不想停下。我努力追上年少时错失的机会,可是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我被鞭笞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深怕老树不声不响就离我而去。我祈望,老树能永远坚韧而苍劲,继续长长久久地陪伴我上路。 最终,时间会是一株干死的朽木。它会是我生命的标本。 当每年同学相聚的日子里,出席的人数越来越少;当每年的家庭团圆饭成员越来越年轻,我发现:年轻的一代,才是时代的主人翁。属于我的时代已经远逝,我得让出社会岗位,不能私自霸占历史的主旋律。此时,我想起小时候的老师、年少时卖炒面给我的小贩老伯、还有许多年轻时短暂相处过的长辈,我无法得知他们的消息,可是我会忧伤地猜测:他们都已经不在人间了。而或许,不久将来,有人想起我时,也会问一句:“她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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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in Scarlet

跟Agartha Christie比起来,Arthur Conan Doyle的文字更有文学性。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后半部是以Watson的视角在说故事。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只是作者在说故事,故事里的角色是不知道的。这样的安排有点巧妙。似乎说明,破案并不考虑犯案动机与起源,但是读者了解了罪犯的背景以后,可以和罪犯感情上联系并同情罪犯。作者采用这种方式,也避免了让罪犯不自然地交代所有情节。 Agartha Christie的小说更紧张一点,剧情发展更紧凑,可是就不太真实了。虽然Arthur Conan Doyle笔下的侦探Sherlock Holmes也很神,但破案的描述增加了一些环境的叙述、其他角色的刻画,就让小说更自然一点。这是第一本Sherlock Holmes,所有在介绍两个主要角色的开头铺成上,作者也花了一些功夫。这开头部分,也写得很好。剧情合理,人物栩栩如生。 总体上,读Agartha Christie比较紧张,却也容易追读。读Arthur Conan Doyle却比较轻松,但比较有文字上的享受。 Written by Arthur Conan Do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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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春

这是一部只有两个场地的电影:一个家和一座城墙。而两者是互相承托与对照的。那个家,是一个没落、陈旧、传统、保守的堡垒。那座城墙,相反的代表自由、解放、广袤的外面世界。 一开始,女角色玉纹说,她每天都得来城墙走走。只有这个时候,她能短暂的逃脱沉闷与无奈的生活。在城墙上,她的视野才能开阔,她的内心才能舒畅。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是只离开了牢笼的小鸟,飞翔在晴朗而无垠的蓝天。可是,她手里有个菜篮,里面还有药包。她始终得回到那座战争后的废墟院落,回到自己病态的丈夫,礼言身边。 接着,来了一个外人,志忱。他是丈夫的同学,也是她的旧情人。他为这个死气沉沉的家,注入了一股清流。小妹,戴秀也活泼地在他身边周转。四个人愉快地到城墙上游玩。连足不出户的礼言也一起来到城墙。大家说说笑笑,还欢唱舞蹈,似乎远离了那个象征礼教、习俗的家的束缚。 可是,自由是短暂的。礼言身上带病,玉纹和志忱的暧昧有违礼教,戴秀对志忱的爱意是单向的。大家最终还是回到家里来。四个人各怀自己的心事与欲望,苦苦挣扎。礼言想要爱玉纹,没有能力。玉纹与志忱的互相倾慕,违背伦理。戴秀向往爱情,得不到回报。最终,礼言决定牺牲自己以成全他人。吞药自杀后,幸运地被救。一场灾难后,大家反而得到了解脱。 志忱离开这个家,重新回到外面的精彩世界。戴秀送行,也期望有一天能跟随志忱的脚步。玉纹重新登上城墙。而礼言也踏出了那阴暗郁闷的家,登上城墙,陪在自己妻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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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谋杀案》—–逻辑思维下的爱情

为了减轻沉重的心情(读了好几本严肃文学后),我捧起了侦探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阿嘉莎克莉丝蒂的作品。但上次那本不是侦探小说。 第一印象就是对白很多。可能占了全书的80%吧?所以,读得很流畅。书开头,铺成各个角色的个性、背景和欲望(犯罪动机)时,还是得花一些心思的。在超过十五个主要角色的大网络中,作者还是照顾到情节发展的节奏。有两次,情节的突变让我惊喜:一,突然的婚讯;二,突然的死讯。 十五个人物,在主要三个因素底下直接间接连接在一起:情仇、珠宝、生意瓜葛。虽然,有点牵强,但作者还是能自圆其说的。我觉得很棒。尤其在安排各个人物的出场、互相牵涉、展示个性、推演剧情、埋下伏笔,都写得井井有条、思路清晰。 但是,当案件被破解后,许多人物的秘密被揭发,个性发展有点牵强。尤其,硬硬要搓成几对情侣,不自然也不真实。上次阅读的爱情小说《撒旦的情歌》,写的爱情故事也是不好。我猜想,作者不擅长处理爱情主题。或许,当爱情跟脑袋连接在一起时,就不动人了。侦探小说讲的都是逻辑理性,爱情或许更需要在日常、细腻的感情中滋长。 阿嘉莎克莉丝蒂著;宫英海译;远流出版社;2002年4月1日初版1刷,2012年3月1日二版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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