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nger than Paradise天堂异客/天堂陌影——孤单寂寞和枯燥乏味的滋味

Strangerthanparadise贾木许(Jim Jarmusch)导演的这部《天堂异客》情节非常简单,近乎单调。但是,在这种没有高潮的平铺直叙里,却让人感受到一种孤单寂寞和枯燥乏味的滋味。三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对话没有故事性,没有张力。比如Eddie总爱说人们想去的地方是好地方,但是自己却未曾去过。Willie想讲一个笑话,可是却讲到一半接不下去,是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两个老千骗了一笔钱,就兴致勃勃地去找Eva,可是Eddie却说出了:“你到了一个新环境,可是所有的东西看起来还是那么一回事。”(You come to a new place, and everything looks just the same. )Eva以为自己从寒冷的北方逃到温暖的南方了,可是还是被困在熟悉的邋遢房间里。而,接近尾声,Eva获得了一笔横财。但最终,三人却分散了,Eva 也没有特别高兴的样子。所以,整部电影就像一个大笑话一样,讲着三个年轻人的无聊,毫无目的的生活方式。

三个人驾车来到结成冰的大湖边。下车的时候,大雪纷飞,三个黑影萎缩在大衣里,像天地间孤独的过客一般,必须忍受世间的冷冽疾苦。后来,他们逃到南方。在海边,三个人影仍然被包裹在白茫茫一片中,让人觉得苍凉彻骨。这两幕,就显示出导演的功力来了。

另外,还要讲讲的是,导演比较少运用花俏的镜头剪辑。通常,镜头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人物进入镜头,交待了情节,然后就离开或者结束。比如,影片开始时,在Willie房间里,镜头放在仰视电话的位置,远处的门口打开,Willie走了进来接电话,然后坐在了床上讲电话。再比如,在一个街角处,Willie和Eddie走进镜头,然后对话,接着离开。还有,在酒店里,三人的活动空间非常小,但是镜头却可以不需要移动,就将三人的活动跟关系交待清楚了。这种运用就像舞台空间的掌握一样,必须在限制的空间内表现剧情。虽然这种风格的摄影非常不富刺激性,但是却非常有舞台感的。

我觉得电影的中文译名不太好。因为它并不是Stranger in Paradise。显然的,这个Stranger不是名词“陌生人”的意思,而是个形容词,是“比。。。奇怪”的意思。但是,确实非常奇怪,因为“比天堂还要奇怪”的翻译是什么含意,很令人摸不着头脑。或许,导演就是要不墨守成规,来一个有趣的名字。而这点,确实是这部影片最好玩的地方了,因为它讲述的就是一个平凡人的孤单寂寞和平凡生活的枯燥乏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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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红豆冰Ice Kacang Puppy Love——没有红豆味道的杂雪

icekacang《初恋红豆冰》是一部非常“阿牛式”的电影。什么叫“阿牛式”?想一想《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就知道了。是的,就是有一点点的文艺腔,然后主要是以非常好玩的幽默来讲故事。但是,这种带着非常强烈的个人色彩的风格,就算成功了吗?没有。

电影的主要问题,或许我应该说,阿牛导演的问题在于,他有太多想法,但是却不能用一个主题连贯。比如,他设法让镜头多摄取带有复古色彩的背景或道具。再比如,各个人物都非常有特色,而且呈现出很夸张但有趣味的个性。然后,他又不想太儿戏,想为电影带点重量,所以插入比较严肃的亲情和爱情两个方面的内容。但是,就是因为阿牛想要表现的太多了,所以整部电影没法让人在观赏完毕后,留下一些比较深刻的片断印象。无可否认,其实在阿牛想要表现的每一面,都有不错的点子。许多复古的背景都很古色古香,摄影镜头也非常顺畅美观,各色人物丰富了电影的情节发展,严肃的课题也确实让电影显得比较有内涵。但是,到底,电影最后要表达的是什么呢?好像很多,但是也就是说很多零零碎碎地而没有一个主要的。

电影的配乐最能让人感受到以上我所说的缺点。整部电影,配乐不断,在配乐终于中止时,其实是电影角色在唱歌。或许,阿牛花了很多心机在找适合的配乐。也可以说,配乐跟电影画面是很配合的。但是,问题是,连续不断的配乐,其实已经起不到扰起观众情绪的作用了。

剧情方面,也是同样的毛病。故事是不断地在发展。但是,因为没有一个主题在牵着走,许多剧情就变得没有意义。比如说,让botak写给打架鱼的信,辗转奇妙地回到botak手中,有什么意思呢?让打架鱼的妈妈知道了botak的暗恋,又对电影内容有什么作用呢?

我真希望,阿牛能够集中其中一方面,细腻深入地研究如何表现得深刻而让人难忘。红豆冰又甜又冷,很好吃,电影旁白说。而我就觉得,如果这部电影真是一碗只有红豆的红豆冰就好。可是,这是一碗除了红豆,还有仙草,cendol,花生, 什么都有,杂七杂八的杂雪。好电影要能够让人吃了记得红豆的味道,而不是很多东西入口了却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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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四大悲剧》——隽永的大师

IMG_0535是的,莎士比亚就是大师,永远的大师。我在大学的时候已经认识到了他的个别悲剧的深刻思想和哲学意义。现在,我只想陶醉在他的文字造诣里,虽然这些文字还是附载在哲理思考上的。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写这篇阅读报告呢。因为,或许几句话就讲完了:文字优美,思想深刻,情节富张力,人物个性鲜明。或许就两个字:完美。而,更头疼的是,该选哪些段落作例子呢?我下面举的例子,并不代表是这本集子里收集的四本剧本里最精彩的段落。而是,这样的例子在四本剧本里比比皆是,举也举不完的。莎士比亚的才思,想象力和创造力洋溢在所有文字里,即使在最微小的细节或简单的段落里。

先举一些小细节的例子。比如在《罕秣莱德》里,皇后要说自己会保守秘密时,用了下面这个富诗意的比喻:你放心,若说说话时要用气息,气息是生命的呼吸,我已经没生命去吐露你对我说的话了。1再比如当莪斐丽亚向哥哥承诺会记住他的话是,她生动地打比方:我把它锁在记忆里,就由你自己保管着那柄钥匙。2所以,即使在这些不重要的小情节里,莎翁也能展示自己的才思。

除了比喻,莎翁也很会运用寓言。同样在《罕秣莱德》里,当罕秣莱德假装自己已经发疯时,其实他的疯言疯语是有隐喻的含义的,比如这段讽刺政客的段落:不在他吃东西的所在,在东西吃它的地方:一大伙政治蛆虫正在开会议啃他。蛆虫是吃东西的唯一大王:我们喂肥了一切活口来喂肥我们自己,而我们喂肥了自己来喂肥蛆虫:胖国王和瘦化子只是;两道不同的菜肴,盛两只盘子,放一个桌面:这就是结局。3

还有这段载自《麦克白斯》的段落道出一个内心不安的人心里的忧虑,却也不缺人生哲思的:明朝,在一个明朝,又一个明朝, 光阴便这般一天天细步趑趄慢, 直到有记录的时间最后那一霎; 我们所有的昨天照亮了芸芸 痴愚,上归土的泉路。熄灭,熄灭, 匆匆的烛照!人生只是个阴影 走着路,一介可怜的伶人上台来 雄视阔步和气急败坏地演一番, 转眼便声息杳然:它是个白痴 嘴里的故事,讲时节好激昂慷慨, 说来却意义毫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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웰컴 투 동막골Welcome to Dongmakgol欢迎到东莫村——理想主义寓言故事

Welcome_to_Dongmakgol_poster《欢迎到东莫村》用非常轻松幽默的方式在讲一个严肃的理想主义思想。由于是在描绘一个理想的世界,故事里的一切都变得简单而平面,没有了现实里的复杂多面。最明显的就是,不论是战争哪一方(南韩,北朝鲜,美国)都是不顾平民百姓的生死,滥杀无辜的邪恶一方。而相对于战争力量的,就是东莫村里的村民,淳朴单纯的善良一方。这是简单的善恶二分法。虽然没有说服力,但是对于采用寓言式的故事叙述方式来说,是可以被原谅的。也就是说,《欢迎到东莫村》就是个寓言故事,就是要简单平面。

东莫村是个世外桃源。一个美国军,两个南韩军和三个被朝鲜共产党意外地相聚在这里。外面的世界正在进行着残酷的战争,但是这里的村民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毫不被干扰。当外面的世界正在争权力,争土地,争荣誉的时候,这里的村民却担心着庄稼的收成。东莫村就是理想主义的象征,而傻妹就是他们的代表核心。傻妹象征一种单纯的童真,没有利害关系观念,没有贪婪丑陋欲望,而且长得漂亮可人。就是这种理想的美丽,单纯和善良,对抗了外面纷乱世界的纠纷,对抗了人性里的丑陋,虚假和邪恶。

东莫村似乎有特殊的感染力量,三方面的兵士居住在这里,从互相对敌,逐渐放下成见变成朋友,甚至称兄道弟。可是,他们却给东莫村带来了外面世界的侵入,让东莫村陷入了危机。傻妹更在这个时候牺牲了。这象征着理想主义虽然美好,但是却敌不过暴力的侵犯。用理想主义去跟邪恶的暴力对抗,就只会留下血淋淋的无辜尸体。那,对付邪恶力量,应该用什么方式呢?结果,为了保卫东莫村,三方面的兵士团结一致,同样用暴力还击。这就说明,为了反抗被侵犯,我们还是必须用暴力捍卫心中的理想。最终,大部分的兵士壮烈牺牲了。这就让这部寓言故事增加了一股悲剧力量。

整部电影充满了唯美的画面。有许多自然景色的画面在配乐下让我觉得很熟悉。尤其当许许多多的蝴蝶飞向天空时,加上音乐的配合,不禁让我想起宫崎骏的卡通片。后来,我在资料上发现,导演是个宫崎骏迷,而这部电影的配乐正是久石让作曲的。而,电影的主题思想其实跟宫崎骏的理想主义思想很接近。

我不得不觉得,这是一部拍得不错的电影,尤其偶尔的幽默很逗趣,偶尔的唯美很富诗意。但是,我无法认同这是一部伟大的电影,更觉得它无法成为经典。毕竟,它太简单而平面了。而且,这样的理想主义寓言,已经不新鲜了。早在一千五百年前,中国400多年的时候,陶渊明已经作了一部《桃花源记》。但是,能够借鉴前人,然后创作出一部轻松幽默的电影,也就不错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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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nto记忆碎片/记忆拼图——形式结构和内容主题的完美结合

Memento_posterMemento首先是一部非常有趣味的电影。因为,在形式结构上,有两条情节线交替发展:一条是黑白的按时间顺序发展;另一条是彩色的将时间切成片段然后倒叙发展。黑白那条线是在向观众交代故事的背景,彩色那条线是故事情节的真正述说。单单是彩色情剧线已经让人觉得很难理解,再加上黑白剧情线的不断打断,真让观众看得一头雾水。编剧像在跟观众玩拼图游戏一般,要观众自己将整部电影故事内容的来龙去脉自己理清。就像电影中一个情节是男主角问自己的妻子为何重复阅读同一本书时说:“阅读的趣味不是在于想知道故事如何发展下去吗?”导演似乎就在向我们暗示,要我们不断地观赏这部电影,才能领略到故事发展的趣味性。

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 和他的弟弟桥纳森诺兰常常合作。弟弟写故事,哥哥拍成电影。而他们合作的作品常常出现一个主题:真相与谎言。比如这部以后的《白夜追杀》,《致命魔术》和最新的《盗梦空间》。 而这部《记忆碎片》更是从个人的本性里去探讨诚实和欺骗的本质。男主角在事件发生后,失去了对世界和自己行动再造新记忆的能力。他的妻子更被谋杀了。故事就是在叙述他如何进行复仇计划。男主角认为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所以即使自己无法形成记忆,也能用简单的图片和字条来充当事实的记录。但是,剧情发展到最后,我们发现,他因为不能接受事情的真相,而故意扭曲自己的记录,让自己相信自己制造的谎言。他这么做,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和内疚感,让自己觉得心安和快乐。这就是在丑陋的真相和无知的心安里做了后者的选择。他说:“你只可以记得那些你希望是真实的事情。”(you can only remember the thing you want it to be true)换句话说,对于那些丑陋的真相,他选择遗忘。所以,他忘了其实是他本身促成了妻子的死亡。

整部电影里,导演和编剧很巧妙地穿插一些有趣的哲理的思考。有人问男主角,他无法记得自己的行动,那即使复了仇也自己不知道,有何意义呢?他回答说,即使自己不记得,但是世界仍然存在,他的行动也已经付诸了,那自己的行动就有意义了,即使自己不知道。还有,记忆与时间感的探讨也很有意思。男主角因为无法记得自己的妻子已经去世,所以不断陷于失去致爱的痛苦里。他自己解释说,如果他能记得妻子什么时候已经离去,那他可以借助于时间的流逝而痊愈。但是,问题是他已经失去时间感,永远活在当下,所以永远都体会到妻子刚离去的剧痛里。他说:“我不能记得要忘记你。”(Can’t remember to forget you.)

这部电影并不是完美无瑕。最大的缺陷是,男主角的记忆时间很不一贯如一。有时候在短至十多分钟后便忘了自己刚刚的行动动机,有时候却长至几小时仍然能够记得。所以,他的记忆时间是按剧情的需要而变化的。但是,我想,这个缺陷也算是可以原谅的。

我对这部影片的评价非常高。因为,它不但有趣味性,还有深刻的哲理探讨。但是,我最敬佩的是,这部影片在形式上非常有机地配合了内容主题。内容不就是在讲述一个失去记忆的人的经验吗?那,剧情结构的复杂性正好让人体会了凌乱无序的感受,让观众觉得自己就像那个失了忆的男主角一样。尤其电影里的那个侦探角色,常常忽然间跳进荧幕上来,让人觉得困惑而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是友是敌。单单是想出了这种结构的叙述方式已经非常新颖了,更何况这种新颖结合了内容的需要就更是创意非常了。所以,我为诺兰两兄弟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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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Days of Summer恋夏500天/和莎莫的500天——轻松但细腻的爱情故事

389px-Five_hundred_days_of_summer《恋夏500天》无疑是个非常成功的幽默的爱情影片。它将一段恋情发生前,进展当中和已经过去后的,个人情感和挣扎都用很轻松的方式呈现,但却不失细腻的。但,问题是,我不认同于电影里要传达的爱情观念。所以,看完电影,我觉得很轻松而愉快,但是却没有深刻的感情回响。

这是一个关于男生遇上女生的故事,电影开头的时候说。在故事正式开始前,荧幕分成两个一半,分别放映男女主角的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活片段,轻快的音乐似乎在告诉观众,这两个人出生和成长在不同的世界,有各自的故事。电影用数字表示两个人相遇直至分开的天数,用故事前后次序穿插的结构,将男主角跟女主角500天的故事呈现。开始的时候,他对她没有特别感觉。几天后,他开始注意她,并产生了兴趣。然后,没有向人表白之前,他沉溺在自己的幻想里,并患得患失。这个部分是非常好笑的。这个部分的电影音乐也是断断续续的出现,象征着还为“成曲”的爱情曲调。然后,机缘到了,他们在一起了。就进入了热恋的时期。这个部分,音乐是充满阳光气息而欢快的。有一个部分,他在街上,公园里跟陌生人快活地演绎了一段歌舞剧。好景不常,接下来,她提出分手,他陷入迷茫而困扰的世界里。音乐的格调这个时候是灰暗的。他甚至抛弃了自己一向的爱情信仰,认为世界没有爱。再后来,故事出现了转折,朋友相劝,想要引导他走向发现女主角并不爱他,甚至在玩弄他的结论,但是,像一个失恋者一样,他听不进去,还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决定计划重获伊人芳心。当他满怀信心的时候,荧幕分成两边,一边是他的期待和梦想,另一边是他真正面对的残酷现实。当他知道她已经有了未婚夫的时候,他站在街头,世界从有颜色变成黑白,再被全部抹掉,剩下灰蒙蒙的世界和自己孤独的身影。故事结束了吗?还没有。当他以为世界末日将尽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其实他一直都沉醉在自己想要看见的,美好的回忆里。当时间过去以后,他会发现,原来事情的本质并不如他想象。结果,他开始回忆,发现,原来她一直都没有交出自己,他们并不是美满的一对。

故事一直都是从他的角度出发的。在影片尾声,她告诉他,她在丈夫身上获得了在他身上不能肯定的东西。但是,到底是什么,影片并没有透露。她说,他是对的。因为,过去她不相信有命中注定,认为爱情只是童话故事。当他已经摧毁了自己的信仰的时候,她来告诉他,他是对的,错的只是她并不是他的那个命中注定。我不否认,这是很浪漫的爱情观。就像他们两都说过的,到底如何肯定就是他或她了呢,如何肯定爱情来了呢?他们都说,有一天,当你早晨一觉醒来,你就知道了。真罗曼蒂克。但是,我不相信这种爱情观。爱情是那么神秘的吗?或许爱情有它神奇,不可解说的意识层面的部分。但是,我觉得,爱更必须是理性的。而,单单情调爱情里的情感部分,而忽略理性的参与,是让爱变得很美妙而神秘,但是却是肤浅而不成熟的。难道,爱情的抉择的时候,不用理性判断和思考吗?难道,当爱情发生了的时候,就没有理性参与的容忍,协调和坚持吗?我不否认爱情里的情感情绪部分,但是我更崇尚理性在爱情里所扮演的角色。

总的来说,我还是蛮喜欢这部电影的。就像喜欢一份简单的正餐以后的甜品一样。能把爱情的过程讲得那么入味,其实已经很不简单了。甜品不能吃饱,但是饭后吃下精心制作的美味甜品,何尝不是一件乐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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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

刊登于《星洲日报〈文艺春秋〉》10年2月21日,2月28日,3月7日

〈可以吗?〉

阿公推开门:“珍珍!起床!”洪亮的声音震动了围在四面墙内的静谧与安宁。阿公又走到窗旁,将窗帘掀开。一道抢眼的光霸道地射在她的眼睛上,她的眉头紧皱成一团,在抗议。“起床啦,懒睡猪。”她的身躯微微的伸展了一下,覆盖着的被子像地壳震动,颇有山雨欲来之势。阿公手拍了拍微隆的部分,就是屁股:“起床啊,珍珍。”“好啦,就起,就起。阿公,你出去先。”阿公点点头,还是催促着:“快点。去发叔那里喝早茶。”临关门前,阿公的一只手伸了进来,将风扇的电钮按了。嗙!门关上了。珍珍这才翻开被子,下床去将门锁上,却又回到床上坐着。一件短T恤印出没戴上胸罩的乳房,下半身只套了件小底裤。在国外多年,她习惯了就穿得这么清爽睡觉,觉得舒服。

昨天一抵达机场,珍珍就觉得自己回到了家。家里的太阳仍然那么热情澎湃,自己身上也不禁回报于淋漓的大汗。阿公的嘴始终上扬裂开着,一颗门牙的洞口比一排黄齿更引人注意。话说得不多,来回就重复着那句:“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珍珍看见阿公更年迈了,反而觉得自己成长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慨,是感受到岁月的痕迹。看着专心驾车的阿公,珍珍心里其实是安慰的,阿公仍然很健壮。她心里告诉自己:“要好好跟阿公过日子。”

“珍珍回来咯?”

“是啊,昨天到。”阿公回答道。珍珍只对发叔微笑,点了点头。

“给她一杯MILO冰。然后鸳鸯面包。再加两粒生熟蛋。”阿公直对着发叔说,没有看她一眼。

是的,这些都是珍珍过去爱吃的。只是,她今早突然想先尝尝家乡的咖啡乌。“MILO冰。我可以喝MILO冰的。”

“什么可以喝?你又不是斋戒,为什么不可以喝?”珍珍奇怪自己的心里话竟然被阿公听见了,不知道其实她是说出声了。

阿公正诧异地望着珍珍,可是她却不想讲得太清楚:“是。我喜欢MILO冰。”

从小,阿公就非常疼爱珍珍。当年家里经济条件不富足,只有每逢过大日子时,餐桌上才有比较美味的佳肴。白砍鸡是阿公的拿手好菜。每次开餐的时候,阿公首先做的就是把肥嫩的鸡腿夹给珍珍。可是,其实她眼里看中的是那只鸡翅膀。

“阿公。我可以吃鸡翅膀吗?”

“珍珍,你傻妹。鸡翅膀哪里有鸡腿这么好吃?吃,吃!吃鸡腿。鸡腿最好吃了。”

半只鸡只有一只鸡腿,而已经在珍珍的盘子里。最好吃的已经给了珍珍,那吃不到珍珍心里想吃的也没关系了,幼小的心灵自己静静地思量着。

珍珍回到家,还是进厨房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乌。

“你还没饱啊?”阿公闻香而至。

“不是啦,阿公。人家想喝家乡咖啡乌嘛。可以吗?”珍珍撒娇地说着。

阿公心里酥酥地,哈哈笑了两声:“想喝就喝,想喝就喝。”

步出厨房半步,阿公突然回头说:“那刚才为什么说喜欢MILO冰?知道你想喝,就叫咖啡乌给你啦。发叔的咖啡乌最好喝了。傻妹!”

珍珍捧着茶杯,嘴巴藏在杯里,露出含笑的眼睛,说:“是你帮我叫MILO冰的,阿公。”

“你自己不会说不要啊?”阿公责备起来。

珍珍轻声地,并不打算让阿公听见:“你又没有问人家。”

“什么?听不见。”

她抬起头,对这阿公大声说:“没有什么。阿公最好了!”

阿公又哈哈了两声,将厨房留给他的宝贝乖孙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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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lorious Basterds《无耻混蛋》——美观但不完美

Inglourious_Basterds_poster在看完了《无耻混蛋》以后,我无法不认为Quentine Tarantino跟王家卫之间很相似。为何?最主要的是,两者都是喜欢玩纯粹电影形式的导演,而且两者都玩得很成功。还有,两者其实对电影内容内涵是不太在乎的。所以,看他们的电影其实是一种对电影形式包括画面和配乐的纯粹欣赏。

我很喜欢《无耻混蛋》的开头。当少女掀开白布时,贝多芬的《给爱丽丝》著名的前面几个音符以不是柔美却是噩运预兆的调子被弹奏出来,而一辆汽车从远方驶向荧幕。然后,在17分钟过后,犹太少女逃跑的片断里,摄影机从屋里取景,荧幕上看见在黑色的背景下,门口和窗口外的颜色鲜艳翠绿的景色,色调和构图都是很夺目的。还必须提到的是,电影里的场面武打即枪击战,都用非常简洁尖锐的拍摄和剪辑手法的。比如纳粹兵往地板开枪时,地板碎片满天纷飞,加上紧张的配乐,画面非常美观。再比如电影院的女主人在被男影星开枪时,红艳的装扮的被击中时的身躯扭动在慢镜头下,让人感觉很壮美。以上提到的,其实都显示导演在很认真地要让自己的电影拍得美观,好看。

除了摄影之外,导演也喜欢在对白上展现自己的功力。怎么说?比如说,在纳粹侦探跟屋子主人对话时,他的对白就很冗长。他的话里有很有趣的部分,比如说到犹太人像老鼠,而老鼠让人联想到疾病,但是为什么即使松鼠也跟老鼠一样带着同样的病菌,而人们就讨厌老鼠而宽恕松鼠呢?这段话很有智慧,但是却跟电影主题没有直接关系。说到底,编剧(即导演自身)只是在卖弄自己的才学。还有,电影里有些角色是很富特色的。比如纳粹侦探和无耻混蛋首领。这种角色让电影变得很富导演个人特色,因为是他自己独创的。他们也让电影增加了独特的风采。

但是,即使整部电影充满了富创意的画面,对白,角色,电影只能算是让观众感官上得到满足的美观电影而已。换句话说,电影缺少了深刻的思想内容。其实,导演兼编剧在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认真表达任何想法的目的。Quentine Tarantino在创造故事情节时,就着重在它能让他表现和玩弄电影的形式。这样的电影,对我来说,美观但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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