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的人

丫头从外头气冲冲跑回家来,对妈妈说:“我最讨厌她了!”

妈妈知道一定又是跟邻居小朋友吵嘴了,就说:“可是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啊,不是吗?”

丫头嘟起嘴巴,什么也不说。

“妈妈,你最讨厌谁? ”爸爸把刚看完的报纸折叠好,放在茶几上。

她想了一想,又继续扫地,说:“没有人。”

“你不是常投诉隔壁邻居常常在我们家外吸烟,搞得屋内乌烟瘴气吗?”爸爸问。

“也不至于讨厌人家吧。”

“那天那个德士撞了车尾,摇摇手说没事就逃之夭夭。你不是气得要诅咒人家的吗?”

“我跟他非亲非故,何必记住他?”

“那,那些不断承诺又不断食言的政治领袖,你一定有意见吧?”

“当然有意见。可是,何必将心思放在这种人身上呢?”

“抢人皮包,强奸少女,杀人放火的歹徒呢?”

“啊,这些人。与其说讨厌他们,不如说害怕他们好了。千万别靠近他们, 也别让他们有机会靠近。所以,说爱当然没有,但是恨也还没有机会。”

丫头说:“妈妈,为什么你那么好脾气?”

妈妈突然放下了扫把,笑着说:“有。我有一个最讨厌的人。”

爸爸和丫头异口同声:“谁?”

“小时候,我最讨厌我的姐姐了。”

“可是,你跟阿姨现在很好啊。”

“就是咯。”妈妈拿着扫把到厨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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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丘》——未来的人类仍然一样

这是我阅读的第一本科幻小说。Dune是美国人Frank Herbert写的,已经成为科幻小说的经典之作。我没有办法弄到一本翻译本,只好读了网上的盗版本。

故事以紧张紧凑的情节掀开帷幕。很多我们不了解的人物在我们不了解的背景上干一些我们不了解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有帝国,有不同家族之间的斗争,有不同类型的人种各自的生活方式。前面几章,我们都必须小心记住人物的名字,和他们代表的势力,他们说过的话。随着作者的逐渐牵引,我们大概搞懂了,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这是一个关于亚崔迪家族的故事。公爵跟爱妃杰西卡生有一个爱子,保罗。公爵身边有三个重要的佣人,负责协助公爵统治自己的领地,和训练保罗。故事开始不久,我们就知道,亚崔迪的敌人 哈可宁家族正在密谋一场暗杀。亚崔迪家族的医生,是出卖他们的叛徒。

作者在不断埋下伏笔的同时,必须让故事继续发展。亚崔迪家族将迁徙到一个新的星球。这个星球虽然拥有一种珍贵的矿产,却是土地极贫瘠荒凉的沙漠。我们知道,公爵野心勃勃,觉得这个星球很有前途。保罗现在十五岁,被认为还没成人,可是却承载着大家的期望。故事情节仍然非常紧张紧凑,让人期待。每次作者揭露一个小小的秘密时,我们发现谜底背后却是一个非常广阔的神秘世界,让人感到惊喜。加西卡是一个比。吉斯特人。她把她受到特殊训练的意识控制术,情绪控制术和用话语控制别人的技术都传授给保罗。

来到了新的家园,阿拉吉斯不久,可怕的悲剧发生了。医生协助哈可宁男爵,铲除了亚崔迪家族。但是,医生放走了杰西卡和保罗。他们开始了在沙漠逃亡的艰苦生活。后来,他们被佛瑞曼人拯救接纳入他们的族群。这个族群被认为是野蛮低贱的族群,其实富有本身的生活智慧与历练。他们拥有自己特殊的宗教与文化特点。杰西卡被认为是圣母,而保罗则被供奉为将带领佛瑞曼进入天堂的勇士。

这个部分的故事里,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语言书写。就是一种对时间 的预视能力的描述。作者将时间转换成空间的描述。这里顺道说说,这本小说的语言风格是简单利落的。但是,在简约的语言背后,却有很多格言式的话语。比如说宗教的语言,古老智慧的语言,民间习俗中的语言, 都通过格言式的语言显示出智慧的光芒。在阅读的过程中,没有稍微停顿思考,是无法明白作者要表达的意思的。

接着,保罗和杰西卡在佛瑞曼族群里变成了领袖,也秘密地策划着复仇的计划。这本小说是一本关于计谋的故事。偶尔会有暴力场面的描述。但是,柔情的情爱场面是缺少的。即使是杰西卡对保罗的爱也是通过命令显示的。尤其后来他们经历了一场劫难,必须过着艰苦的佛瑞曼族群生活,更没有抒情的需要。

作者很明显地对他所塑造的这个世界想得很透彻的。比如说,在沙漠里如何行走,沙漠的沙暴是怎么一回事,缺水的族群会有什么样的生活追求。但是,仅仅对沙漠了解不足够,还必须加上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种巨型动物,沙蜥。奇妙的是,对其他族群来说,这种动物是凶猛野兽,只会带来灾难。但是,在佛瑞曼手中,他们变成了财富的制造者和最有威力的攻击武器。还有许多小小的故事背景细节,作者都在情节的讲述中慢慢向我们透露。我们只会在每一次的透露中感到惊叹,因为作者把他的设想世界创造得很详细真实。

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本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但是,作者给他的故事创造了一个非常庞大的世界和复杂的人际世界网。这本小说也像是主人公保罗的成长故事。他如何从一个温室小花成长成背负民族使命的领袖。但是,这个成长故事的背景,一个在沙漠里生活的族群,却又那么栩栩如生,使得它变成了人类如何跟大自然搏斗并成功征服的故事。

我不能说我完全享受这本小说,因为里头的动作场面我不欣赏。但是,我不会否认,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生动的世界,一个未来的世界。但是,在这个未来的世界里,人们仍然为了财富权力勾心斗角,人们仍然为了生活艰苦搏斗,人类社会仍然存在阶级,人类社会仍然不断斗争。所以,在这个未来的世界里,我们仍然看见人性的丑陋和人性的光辉。这就是我觉得为何《沙丘》成为经典的原因。

原著Dune,佛兰克。赫伯特(Frank Herbert)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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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派红包

我已经结婚,所以按照这里的新年传统,是应该派红包的。但是,我除了自己的侄女和侄儿,加上父母之外,是不派红包给其他人的。那些已经工作,年龄跟我差不多但是还单身的朋友跟我要红包时,我只摇摇头说没有。而对于那些拜年时候遇见的陌生人的小朋友呢?他们不会厚脸皮跟我讨,我也就当成没这回事。

为什么我这么吝啬?因为我觉得这种传统不好。为什么结婚了就要派红包给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有时候,成人跟我讨红包碰了一鼻灰跟我理论时,我就把我的见闻告诉他们。“你知道吗?在中国啊,只有父母给孩子压岁钱而已。连亲戚和朋友的孩子也免了的?为什么我就要跟着马来西亚的规矩走啊?”

我觉得,派红包给跟自己有关系的人,还算有一点意义的。所以,我的红包从来都是不小的。它们是我对小辈们的祝福和情意,对父母的回报与敬意。但是,那些为了讨陌生小孩欢心而包的小零钱,有什么意思呢?还有,已经工作自己赚钱了,还要讨红包的人,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我小的时候当然也喜欢红包。到了二十几岁当已婚朋友派红包给我时,我虽然也默默地领了,但是内心是尴尬和不自在的。现在,到我派红包的时候了。你可以说我小气。但是,我就有理由支持自己不派红包。我倒想问问那些派红包的人,到底为什么随便派红包呢?原因是这是传统吗?那,我就是一个不喜欢跟随传统的人。世界上有这么多不同文化不同地域的传统,为什么我就要听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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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如果

有一天,如果我有时间,如果我有多余的钱,如果我储存了足够的勇气:

我会买一架好的相机,认真学习摄影;

我会放下所有事物,认真学习法语;

我会投资在好的咖啡道具和好的咖啡豆上,认真品尝咖啡;

我会将一年里的一半时间投资的自助旅行上 ,认真品尝世界各地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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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我之间

IMG_2431我很想认真对待我们之间的关系。可是,你那难以抓摸的个性却一直让我很难靠近。

有时候,你像个高人,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架子。我曾经尝试认真仔细地研究你的内涵。可是,这样缺少乐趣的态度,难道可以让我更接近你吗?没有,你离我更远了。

有时候,你就像个风情万种的人物。我只要随着你的步伐,就能被你所散发的热力感染。但是,这样的热情也是短暂的。我总是觉得不足够。所以,你没有能够长久抓住我的心。

因此,我就常常把你当成生活里的配角。当我在认真学习与工作时,你变成了背景。我离不开你,可是无法更接近你一点。

我们就维持着一种无法再亲密,又无法摆脱的,若即若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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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子——耶稣的故事》——一个让人敬佩的凡人

IMG_2436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副标题——耶稣的故事。是的,我也是因为对一个宗教符号感到好奇,才拿起了这本《人之子——-耶稣的故事》。但是,在读的过程中,我惊讶地发现,作者把一个宗教人物描述得像一个平凡人一样。而,读完以后,我更总结出:是的,这个平凡人很不一般。

“人之子”——脆弱的人,生来要受苦,会死亡,然而靠上帝的仁慈,惠于他一切的尊严与高贵。1这句话道出了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所以,作者并没有在说教或者传道。他的本意就是刻画一个脆弱,受苦和会死亡的人。作者没有把重点放在人人感兴趣的神迹或者奇迹上。他甚至在书里轻描淡素地说,耶稣医人是靠暗示。

其实, 这本传记里更有趣的部分就是耶稣的一些人性缺点。 在承担使命时的恐惧迷茫和高傲狂妄都显示他经历了正常人在重压下的内心挣扎与苦闷。看一下这段话:耶稣狂热的救世主意识发作起来,就是这样一副咄咄逼人,精力充沛的样子,时而喜气洋洋,时而以神罚相威吓。本来一个温和的木匠,满怀神一般的仁慈,沉浸在对天父,同胞, 孩子,飞禽走兽和树木的深爱之中,但为了满足民众的要求而必须显现神迹的压力之下,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在祭祀们的猜忌和敌视面前,在尝过了自己家乡父老的轻蔑态度之后,再加上先驱者的言行与命运的自我意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把他赶进了一条又窄又险的路,沿着这条路,他终于走到了这一步:相信自己就是自尊受苦的人民所盼望的救星,他先解放他们,然后理所当然地进行统治。2

从以上这段话,我们也看出了,作者的文字也是气势凌人的。尤其在刻画那种冷热交加的心灵矛盾时,作者的文字让我读得体内也热血沸腾。当然,这也同时是因为所刻画的这个人的故事和个性带有强烈的反差性。 所以,非常具有戏剧性的故事题材遇上了非常强烈的语言风格,就造就了一本非常有感染力的传记。

我仍然是个无神论者。读了这本传记,我觉得耶稣如果确有其人(无法被证实),他是一个敢于表达自己的理想,敢于跟当权力量,和世俗力量斗争的改革者。他同时是一个倡导“博爱”的思想者。这点必须先说说。我是不太赞成的,尤其耶稣对贫困中的人特别怜爱是一种偏心。他对拥有财富和权力的人持有特别偏见。或许,我们可以说,他的思想有其历史背景。当时,犹太民族中的权势腐朽和财富贪婪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用今天的角度来说,靠自己努力获取财富和权势为什么不能看成是勤奋与坚毅的德行呢?所以,坚守着耶稣这种教义的基督徒真是墨守成规了。不过,我怀疑,在目前资本主义盛行的年代里,哪个基督徒还会认为财富和权势是邪恶的象征呢?不过,这是题外话了。话说回来,在犹太民族仍然陷于狭隘民族主义的时代,耶稣已经在倡导把天堂之门向异教徒敞开,这是很了不起的改革与先见之明。

这本传记没有大事渲染耶稣复活的神迹。这,我很满意。因为,这样,作者让一个被神秘化的耶稣还原成一个凡人。而只有一个身位凡夫俗子的耶稣,才能够是一个让人敬佩的改革者,思想者和理想主义者。这样的耶稣,不是比一个身为天父之子的耶稣来得伟大吗?我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作者把耶稣叫成——人之子。

 

(德国)Emil Ludwig著,张新颖译,(台)业强,1999年2月初版

1,088页

2,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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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比一代聪明

年轻的为人父母者说:“现在的孩子比我们过去都聪明多了,古怪多了。”

我问:“怎么说?”

“你看我的孩子,小小就玩ipad了。还有,我讲一句他反驳三句,多会讲话啊。还有还有,他古灵精怪的想法特别多,我常常被他气死。一定是现在的奶粉都越来越好了,什么DHA啦,ARA啦,我们过去哪有?”

我反问他:“你小的时候没有玩具吗?为什么ipad就比打玻璃球,比玩洋娃娃来得聪明了呢?你小的时候,难道没有心里跟妈妈斗嘴吗?现在的家长比较尊重孩子的发言自由,所以才培养出他们敢怒敢言的个性。你小的时候,真的没有胡思乱想的吗?你记得你小的时候都在做什么的呢?”

他回答:“我忘了自己小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印象中,什么都没做,就整天发呆。”

我总结说:“问题就出在,你小时候是怎么样的,你已经忘了。现在你的身份改变了,以一个成人,一个妈妈或者爸爸在看自己的孩子,所以你就觉得自己的孩子很了不起。其实,觉得自己的孩子比自己小时候聪明精灵,一直是为人父母的感受,从过去到现在都是,未来也不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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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的床

IMG_2425一张再昂贵的大床,也要加上一个安心入睡的躯体,才是最舒服的。

我发现,爬了半天的山,或者在外忙东忙西了一天,晚上上床时,就能一碰到枕头就入睡。这道理很简单,每个人都懂。累嘛。对啊,累了就没有心思去胡思乱想,去杞人忧天了。所以,就能很安心地倒头就进入梦乡。

身躯并不太累时,心理上的平静就是能够有一个好眠的条件。一天过去,没有发生天灾人祸,身心都安好无恙,即使自己的这张床并不太豪华,也会心满意足地合上眼睛休息。或者啊,入睡前,想想一天内,自己已经努力了,没有白白浪费青春,过得很是充实了,就自然很安心踏实地会周公去了。

即使是一张简陋的小床,如果身心能够安心,也是天底下最舒服的小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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