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hind the Sun

另一部巴西导演的电影,2001年上映。

时间背景是1910年。在巴西东北部一个小地方,有两个家族因为争土地而结为世仇。故事开始,Breves家里的长子已经被杀。他的上衣带着血迹,被挂起来。当鲜红的血迹变黄时,这个家里接下来的男孩,二子必须履行家族义务,去杀Ferreiras的一名成员。二子不能逃避,否则家族的荣耀将毁于他手中。

Breves家里还有一个幼子。他还是一个小毛孩,跟自己的二哥感情很好。这个家的经济状况困窘。每天,全家人都必须付出劳力,砍甘蔗揸甘蔗煮甘蔗,提炼成蔗糖来维持生活。到了夜晚,一家大小就被困在家里,完全没有娱乐。

这天,儿子终于带着枪,到Ferreiras家去替大哥报仇。结果,他枪杀了对方。在葬礼上,他跟对方的家长立下盟约,当对方死者的血迹也变黄时,就轮到他们来报仇。于是,二子只剩下大约一个月的生命。

有一天,两个陌生人来到他们家问路。原来他们是卖艺为生的。这个漂亮的女孩送了幼子一本关于美人鱼的书。二子带着小弟弟,一同到市镇去看两人耍技。大家交了朋友。幼子非常喜欢自己的书,常常坐在树下,独自发挥想象力创造美人鱼的故事,因为他是个文盲都不懂书里的文字。

有一晚,幼子发现二哥的床空了。他非常高兴,因为如果二哥逃跑了,就不用死了。其实,二子是再次去找卖艺的姑娘,并陪同她到另一个村庄去表演。两人共堕爱河。可是,到了期限,二子还是决定回家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天晚上,下起了罕见的大雨。卖艺姑娘来找二子,二人在马房合欢。天亮前,姑娘离开了,说是决定往东边去找大海。天亮了,幼子来到马房,戴上二哥的帽子,带着自己心爱的书,往甘蔗田走去。Ferrairas的成员以为他就是二子,结果错杀了幼子。父亲勃然大怒,要二子立刻去追杀破坏了合约的仇人。但是,二子决定离开这个家,离开所有的恩怨,离开这个贫困潦倒的生活。

最后,二子不断往东边走,真的看到了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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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鲁迅——不只才华,还有温度

十八年前,读《野草》时,我内心激昂澎湃。如今重读,心情没有了大起伏。字里行间读到的,不再只是鲁迅的才华,还有他的狂妄。也不那么喜欢了。

那时对《朝花夕拾》没有太深刻的印象。现在重读,感受到了一些温度,像《阿长与《山海经》》。也听到了一些叹息,像《五猖会》里疑惑为何父亲在孩子兴高采烈之时,偏要威严镇压孩子的喜悦,像《父亲的病》回忆自己年少面临父亲病重临终之时仍大声呼喊以致父亲不能安息的忏悔。现在我知道,这些都是好散文。

重读《呐喊》和《彷徨》,更懂得了从虚构里看到作家的本心。那些我喜欢的,都透露出了鲁迅内心的黑暗面。像《一件小事》和《祝福》,作者对自身的审视,尤其身为知识分子的身份,非常锐利。这两部作品,让人读了会感受到作者心中的痛楚。虽然批判态度在许多作品里都有,但大部分写得比较不好的是那些用轻蔑而嘲讽的眼光的作品,如《端午节》,《肥皂》和《长明灯》,因为比较意识形态在先,显得僵硬。还有《故乡》和《在酒楼上》也是我很喜欢的,对逝去的情谊与人事的无奈与叹息,有点跟《朝花夕拾》的好散文一样。还要谈谈那些现代主义风格的作品,像《狂人日记》和《白光》。现在读起来,仍然佩服鲁迅一百年前的大胆。这类作品,是能进入文学史的。但是,已经不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了。更能触动我的心的反而是带有自传性质的《孤独者》。年少的我,不真的明白,现在知道了鲁迅内心真很阴暗很冷冽。我查了一下,发现这些作品都写于鲁迅跟许广平结婚之前。我好奇的是,结婚生子之后,鲁迅真的比较让阳光照进心房了吗?

 

《野草》《朝花夕拾》《呐喊》《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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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写出畅销小说》——几点小建议

既然说了是“畅销小说”,注重的便是商业小说了。但,我还是从这本书里学到了一些“文学小说”的写作技巧。其实,我从未思考过文学小说与商业小说的区别。作者给我的答案是:文学小说的剧情步调通常比较悠闲,这类小说倾向探讨角色的内心世界,而非紧凑的剧情发展。然而商业小说的重点几乎都是动作场景,专注于角色身上发生的事。但是,我觉得作者给的建议很好:如果你写文学小说,请稍微注意情节的步调,甚至加入一两项商业元素。如果你写商业小说,请加深对角色的刻画。后来,作者也建议说,由于文学小说在意氛围和质感,可以找一首歌或一段电影配乐,一边写一边播放音乐,让音乐激起心中的感受。

在《结尾》这一章里,作者说,将基本结局变复杂的做法是:让主角达到目标但结果不好,或者让主角没有达到目标但结果很好。而有一个主题非常吸引读者的,就是:牺牲。比如主角选择达成目标,但必须付出道德上的代价;或者主角可以做对的选择,可是必须放弃最重要的目标,失去他从小说开头就渴望的事物。

在谈到长篇小说时,作者说,单靠写作技巧,没办法带读者走这么远。为了让读者读得舒服,要像吃掉大象的方法一样:一口一口来。

最后,我觉得这个建议,我应该考虑实行:写初稿时,要一直写下去。因为这样我的心会急着带领想象力往前,探索各种创作的可能。如果停下来,太关注技术细节,太担心要写的完美,我可能永远找不到故事中最原创的元素,错过了一条充满可能的小径或小河。每天我可以在继续往下写之前,修订前一天写的内容,但仅止于此。请抗拒倒回去修改更多的冲动。

这本书其实提供许多写作的小贴士。但是,我觉得比较新鲜的就以上所列出的。

 

詹姆士史考特贝尔James Scott Bell著;苏雅薇译;远流出版;2016年3月1日初版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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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市卷帙》——主题薄弱

杜忠全的一系列关于槟城的作品我都看了。这是最新的一本。并非追看,只是别人借我,我便看看。

这本主要在谈槟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以后的变化。作者一直强调,被列入遗产的除了硬体的建筑之外,其实软体的人文世俗也很重要。因此,对于一系列的文化活动与宗教仪式,作者都赞赏。至于旅游经济所带来的冲击,作者也注意到了,可是却提不出任何实际的措施来提防破坏。

我没有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不像那本关于路名的或者关于童谣的作品,围绕一个主题发挥。虽然主要还是议论性的文章,却也没有很坚定的立场与主张。

 

杜忠全著;大奖出版社;2016年11月18日第1版第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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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 Big Man

一部诙谐的电影,不合我口味。却无可否认,很有自己的风格,也很大胆。影片中对每个人物都嘲弄。更令人吃惊的是,影片里竟然有个变性的印第安男人。在1970年,敢做一个白人与印第安人的题材,而且立场不是站在白人这里,真是有勇气。

121岁的Jack Crabb接受一个访问,因为他的人生经历丰富。

他从自己十岁开始讲起。他的家人被印第安人谋杀,只有他和姐姐幸存。另一族群的印第安人把两姐弟带回营地。这族群是友善的。他在这里被抚养长大。姐姐却独自逃跑了。有一次他跟随大人去打猎,救了Yonger Bear一命。对于Younger Bear来说,这反而是耻辱。Grandfather给他一个名称:Little Big Man,意义为个子矮小却胆量惊人。长成少年时,有一次族群跟白人打斗。他被一名白人掠取,带回家。

他自己把这个时期称为宗教时期。白人领养他,向他传教。他对自己的养母非常有好感。可是有一次他跟随养母到镇上去买东西,目睹了养母偷情。于是,他决定抛弃宗教。

他离开了白人家庭,跟随一个行走江湖,卖蛇酒的老千。没多久,老千被一班枪手捣乱。枪手的领导竟然是Crabb的姐姐。

于是,他进入枪手阶段。姐姐教他开枪。他奇迹般拥有天赋。他带着枪进酒吧,遇见了神枪手Hickok。神枪手无情地杀死了一名对手。他看见有人被杀,觉得很害怕。结果,他放弃了拿枪。姐姐因此又离开了他。

接下来,他娶了一个老婆。他们跟人合股,开了一家小店。他的婚姻美满。可是,生意伙伴却欺骗了他。他和老婆落得两手空空。这时,他们遇上了将军Custer。Custer劝他们往西部去。

在前往西部的途中,他们又遭遇印第安人的劫夺。他的老婆被拐走了。后来,他重遇抚养自己长大的印第安族群。他们都记得他就是Little Big Man。他在这里没有待很久,因为他要寻找自己的老婆。

于是,他跟从一队士兵,去找印第安人。来到一个印第安人的营地,队长说不要伤害女人和小孩。大家同意。结果,大家都滥杀无辜。Crabb非常惊讶和愤怒。他尝试阻止士兵们,反而惹士兵生气,倒回来对他开枪。他逃命,看到一个印第安人正在生产。他帮助掩护妈妈和新生婴孩。白人士兵大屠杀完毕,他跟随这位新妈妈回到另一个印第安人营地。

一年过去,这位印第安人妇女也怀了他的孩子。她还希望他也纳自己的三个姐妹为妾。他非常不情愿的情况下,跟三个新老婆上床。他在这里重遇Younger Bear,而Younger Bear的妻子竟然是自己正在寻找的第一人妻子。她也认不出他了。可是,将军Custer又领着军队来攻击印第安人。Crabb正好在Grandfather的帐篷里。他没法救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只救了Grandfather。

愤怒的Crabb被士兵抓了。他由于自己的肤色活了下来。他尝试杀将军Custer,却下不了手。

终于,Crabb万念俱灰,成了一个酒鬼。当他衣履褴楼,醉倒在烂泥中时,又重遇了神枪手Hickok。Hickok给他一笔钱,让他重新梳妆自己。可是,当他理了发,冲了凉再次出现时,神枪手被杀了。他临死前,交代Crabb拿一笔钱给一个寡妇。

Crabb来到一个妓院,发现那位寡妇就是当年的白人养母。她尝试诱惑他上床,可是他没被引诱。

Crabb又恢复到烂醉如泥的状态。他也重遇当年卖蛇酒的老千。

Crabb过着颓废的生活,进入深山野林,在几近自杀的一刻,他又看见了将军Custer的军队。他决定再次进行复仇计划。

将军Custer认为这个人是来当间谍的。但是,依然留他在身边,觉得每次他提意见时就往相反的方向执行。这一天,将军又要进攻印第安人了。将军的助手极力反对他的策略。将军最后问了Crabb的意见。Crabb其实是赞成助手的,但却刻意支持将军错误的策略。自大的将军认为Crabb其实想要反对自己,却说了反话。于是,按照Crabb的建议,也就是自己的策略了。

这场战役就是历史上有名的Little Bighorn战役。将军战败并死亡。Crabb被Younger Bear救走。Younger Bear 说自己把命还了给他从此能够杀他了。

Crabb回到印第安人营地,跟Grandfather一起生活。这天,眼睛已经瞎掉的Grandfather说自己应该死掉。他让Crabb陪着自己,走到山顶去,进行一场施法仪式,准备死去。可是,施法完毕,Grandfather躺在地上,没有死去。这时,天空飘起雨来。于是,Grandfather说,有时候法术不灵,就跟Crabb一起回到营地去。

这就是Crabb访谈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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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ival

很棒的科幻电影。我非常喜欢。除了有新颖的点子外,还跟感情戏结合得天衣无缝。

Louise是个语言学家,在大学里当教授。影片开头是她的独白。她曾经有一个女儿。女儿的诞生是一个开始,当女儿死去的那天便是结束。这一天,她来到大学,发现所有的人都在看电视。原来一个小时前,十二座太空飞船停留在了地球十二个地点,美国一个小镇是其一。第二天,美国军事上校来到大学找她,要她帮忙翻译外星人的语言。当天晚上,一架直升机降落在她家,把她送到飞船的地点。除了她,还有一个科学家,Ian也是被邀参与这次行动。

第一次跟外星人接触,大家都战战兢兢,也没有什么收获。几次接触过后,有一次Louise大胆把自己的自卫外套脱掉,向外星人自我介绍,并用文字跟外星人尝试沟通。结果,外星人也用圆形的图形回应。原来外星人对时间的看法不是线性的。接下来几个月,Louise和Ian努力学习外星人的语言。这当中,Louise脑中不断出现自己女儿的画面。像女儿学习语言的经过,女儿问Louise的一些问题和女儿接触大自然时的开放心灵。

可是,地球的其他地方,像中国跟外星人的接触没有得到好的进展。全世界也有群众要求自我保卫,主张用暴力驱赶外星人。这天,Louise终于问了外星人,来到地球的目的是什么。令人惊讶的是,外星人说:提供武器。虽然Louise辩解说,外星人可能混淆“武器”与“工具”,但军事策略家们还是萌生了采用暴力的念头。

Louise和Ian决定独自回去飞船问清楚“武器”的意思。此时,有几位军人却在飞船内安装了炸弹。Louise和Ian在炸弹爆炸之前得到了重要的信息,外星人也保护他们不被炸伤。Louse脑中的女儿形象越来越清晰,她再次独自回到飞船去,这次连Ian也没跟上。外星人告诉Louise说,她掌控着武器,只有她能让地球人得到礼物。Louise脑中出现了自己跟女儿的对话。原来她跟丈夫分离,是因为自己已经预见到女儿的死亡,却决然生下女儿而没有让丈夫知道这结果。她也预见了自己掌握了外星人的语言,在大学里开课。回到现实,Louise霍然发现自己明白了一切。

全球军事力量都准备跟外星人卷入战争。Louise预见了未来的自己,跟中国军事上校对话。中国上校对她说,她在千钧一发之际,打了个电话给他,对他说了妻子临终前说的话,因此而阻止了战争的爆发。上校就在这个未来时刻告诉Louise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妻子的话。于是,回到现实,Louise才掌握了线索和资讯,成功阻止一场大战。

原来,外星人带来自己的语言,让人类学会开放的时间观念,能够预见未来,然后在三千年后,外星人会需要地球人的帮助。Louise在学习外星人的语言后,逐渐也开启了自己预见未来的能力。原来,自己的女儿仍未诞生。她将跟Ian结婚,生下女儿。但是,女儿成长后,会先于她离世。丈夫也会离开她。虽然知道了自己人生的道路,但她依然拥抱生命,活在每个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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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La Land

一部爱情电影,情节一般但用歌舞形式呈现非常新颖而赏心悦目。大部分是爵士乐,配上复古的背景和衣饰,有另一番风味。两位主角,尤其女主角有非常出色的表现。

影片开头,一座高速公路上塞车,Mia在车上练习电影对白,车子能通行了还不知晓。于是,后面车子里的Seb,超车越过她时,瞪了她一眼。

Mia在一间咖啡馆打工。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演员。她不断出席面试,争取被录取的机会。可是,屡试屡败。这天,Mia的同屋邀请她一同出席派对。虽然她兴致缺缺,最终还是去了。无聊之际,她离开了派对,独自走在街道上。她被一把琴声吸引进了一家高级餐厅。她目睹了钢琴手被羞辱的过程。当她走前去要向他表示赞赏时,他无礼地跟她插肩而过。

原来这个钢琴手是Seb。他热爱爵士乐。刚被一家爵士乐酒吧解雇,因为酒吧老板要改做餐厅。Seb的梦想是有自己的一家爵士乐酒吧。可是,目前只能在餐厅里弹钢琴。而且不能弹自己喜欢的爵士乐,只能弹一些应景的流行乐。

后来,在一个派对上,Mia和Seb再相逢。这次,Seb是一个小乐队的键盘手。Mia记仇,羞辱了Seb一番。两人都说了,彼此不会对对方产生好感。可是,再一次,两人相遇于咖啡馆。Seb带Mia去听爵士乐,解释了爵士乐的乐趣给Mia听。两人还相约一起看老电影。

可是,到了约会这天,Mia才记起了自己跟正在交往的男友有约。在餐厅里,Mia被爵士乐唤醒,离开了男友,去戏院找Seb。两人因此产生了爱的火花。

两人同居。他们互相鼓励。Mia开始写自己的剧本。Seb也被邀请参与一支爵士乐乐团。可是,这支乐团做的不是存粹的爵士乐。基于经济酬劳,Seb委曲求全。两人开始聚少离多。有一次,Seb在巡回演出的空挡,溜回去看Mia。两人却吵架。Mia指责Seb放弃了理想,Seb却说自己只想继续生存下去。两人不欢而散。

在Seb的鼓励下,Mia举办了自己的戏剧表演。可是,Seb却因为工作而没出席演出。Mia的戏剧落得没有观众,而且遭到恶评。Mia大受打击,决定放弃当演员的梦想,回老家去。

一段时日过去,有一天,Seb接到一通电话,是经纪人想找Mia面试。Seb于是驾车到Mia老家找她,并说服她去面试。经过一番挣扎,Mia还是去了。

突然,电影往前跳,来到五年后。Mia已经是一名成功的女演员。她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可是老公不是Seb。这晚,Mia和老公打算去宴会,却在高速公路这里塞车。Mia提议转出路口,找一家餐厅吃饭。吃完饭,走在街道上,老公被一把乐声吸引。Mia跟随老公,踏入一家爵士酒吧。让她惊讶的是,酒吧老板竟然是Seb。

Seb在台上看见Mia。他坐在钢琴前,弹奏着属于两人的主题曲。时光因此倒流。两人来到了那天,Mia看见Seb被高级餐厅羞辱的那一幕。可是,这次,Seb没有粗暴地跟Mia擦肩。两人想用接吻。于是,故事有了不一样的发展。两人坠入爱河,还组织了一个家庭。

可是,回到现实,Mia和老公说,该离开了。踏出酒吧前,Mia回头望,眼神跟Seb相交。Seb笑了。Mia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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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我宿。》——人造的假象

这是一本完全“赏心悦目”的书。

作者用柔美的文字介绍了17间旅店或度假村,配上精美的照片。看得我心里羡慕,但知道自己消费不来,也不会以这种住宿为目标。能够看作者一面以建筑和设计的角度剖析旅店,一面结合自己的文学音乐宗教修养提及一些人物,我觉得就很足够了。

但是,作者显然只是停留在感官的喜悦(我不贬斥)。即使偶尔能朗诵一些唐诗,能引用哲学家的语录,其实只是作为装饰作用而已(我不觉得是卖弄,或者肤浅)。为何我这么说呢?因为我发现作者并没有真正严肃思考过自己的一些美学体验。

作者引用康德说的美是无目的的。然后说:“一位在田地里劳作的村妇比打扮入时的城市人来得美;一所石砌小屋胜过一栋洋房;一片椰林也许比一处精心修剪的花园还漂亮”1可是,讽刺的是,作者入住的这些酒店,看似融进大自然,其实是经过精心设计,根本谈不上“自然”。说清楚,这些看似“自然”的设计,才是最“人造”的。

还有,作者说自己崇尚大自然,不喜欢城市。这也是有问题的。这些豪华的酒店,都不是乡镇人能够消费的。只有高收入的城市人才能入住。如果没有城市的经济基础,怎么可能出现这些出现在穷乡僻野的高级旅馆呢?那些看似“自然”而闲适的生活态度,跟真正的穷苦的乡镇的忙碌粗糙的生活,其实有天壤之别。

真正的非人造的生活,其实是不可能的。高级旅馆或度假村假造的自然生态,其实是经过繁复的设计和经营的,因此才会如此昂贵。如果消费者以为自己付了钱,就体验了大自然的生活,那只是一种欺骗。一切都是人造的假象。

我觉得,这种昂贵的消费,也不是不可以。有能力,也是一种选择。但,被假象欺骗,自觉清高,就不好了。

丁一著;时报出版;2015年10月16日初版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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