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骆驼》——风靡一时的精神与态度

IMG_1750中学时好像有读过三毛的书。果真读过,也无所谓。一点印象都没了。

三毛的散文很好读。像简单的小说。内容吸引人,像撒哈拉沙漠奴隶的故事,西北非以北的卡那利群岛 的特别民风(吹口哨),还有三毛与丈夫这段开放的婚姻关系(她自己的话语)。散文里有许多对话,像通俗的小说。三毛也很善于用悬置,倒叙,埋下伏笔的手法,属于小说的结构设置。

但最终,这些文章是散文。三毛很懂得讲故事。但是,她最想的是抒发自己的情感和一些想法。这些真挚的情感和矛盾的思考才是这些文章最珍贵的地方。像她热爱纯朴的民情,却厌恶他们的落后封闭。像她无法不怜悯贫困潦倒的平民,却对自己无能为力感到悲痛与无奈。像她也害怕暴力,依然能够在暴民身上看到人性的光辉。

我不得不思考,为何我依然觉得三毛的文章不能成为严肃的文学。是文笔问题吗?没错,三毛没有在文字功力上追求。她有一定的功底,可是能够传达情感和讯息就满足。但,不是这个原因。我觉得,很多地方,三毛可以更深刻雕塑,也就是思考处理。但她没有。她点到即止。她没有要认真写作。或者,她觉得,这样就足够了。

我想起奈波尔。他笔下的非洲平民,生动多了。他对他们的矛盾情感深刻多了。这就是严肃文学。

也无所谓。通俗散文,同样可以给读者愉悦。三毛可是好几代年轻人的时代精神与生活态度。多少人跟随她,背起背包流浪去。多少人学她打扮,穿长裙披长袍。多少人学她写字,抒发轻盈的感性。若她不是以通俗取胜,影响力会这么大吗?我也没有答案。

 

三毛著;皇冠出版社;民国66年8也初版,民国79年10月第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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