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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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幻影100年》——有待领会的价值

这本书是《电影手册》为了电影诞生100年而策划出版的。他们请了很多人,以一日为单位,写了各自所知道的一些关于电影的逸事。所以,看起来,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因为它不是硬生生的理论书,也不是死板板的资料书。《电光幻影100年》记录了纵横100年里的102天里的事,都至关重要却鲜为人知。这是一种从微观去看历史的角度。但是,这些细小的事件,都牵涉到整个电影事业,电影文化和电影历史。比如电影之父卢米埃尔如何拒绝了大商家想要购买他的器材;弗兰兹朗格如何逃脱了纳粹的拉拢而坚持艺术的自主性;北京电影学院在十年浩劫后重新开张等等电影跟社会紧密相关的事件。也有比如日本导演沟口健二如何形成了自己的电影风格;特吕弗对希区柯克的崇拜;罗伯特德尼罗跟马丁斯克塞斯的相遇等等电影人之间的奇遇。 但是,非常可惜的,我无法真正领会到这本书的美妙之处。原因是,我对电影历史的认识还是很浅薄的。这本书显然的是为那些电影专业人士出版的。他们在看到这些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重要事件时,肯定是震惊不已的。但是,书里的许多人物,许多电影,甚至当时的电影生产背景,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只能说,这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书,但是我还领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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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类型电影》——重新认识好莱坞古典时期电影

从朋友手中拿到《好莱坞类型电影》时,看见题目,心里就以为:“一定很简单的书吧,没什么好讲的,就好莱坞类型电影罢了。”谁知道,将书读下来,发现原来是自己认识肤浅而已。作者Thomas Schatz不但在书里展示自己的理论根据,而且对好莱坞古典电影(30年代至50年代)的电影,导演和好莱坞电影制片系统都有很深入的认识和探讨。作者在掌握了许许多多电影的特征以后,更能提升到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他能够具体分析个别电影,但是不是单单将个别电影孤立看待,而是将个别电影跟历史,社会,电影制作系统联系在一起。我发现,这是我的影评所无法呈现的内涵和深度。 《好莱坞类型电影》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的阐述。好莱坞的制片制度让电影生产不纯粹是艺术家创作的过程。制片制度将基金因素和市场因素带进了电影制作中。因此,影片的盈利是个重要的考量。为了确保电影受欢迎,电影风格与内容必须被观众接受甚至喜爱。所以,观众对电影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制片制度跟观众之间的这层关系,让导演团队和制片团队逐渐捉摸出一定的电影规格,因而就形成了一个类型。成功的电影就在如何遵循一定的类型规则里,再创造出新奇的点子以吸引观众。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观众在间接中参与了类型电影的创作。也正因为如此,类型电影的社会性是很显著的。这种社会性在于电影可以是反映社会的,有时候甚至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功能。作者总结出了类型电影的两大类:秩序类型(西部片,警匪片,侦探片)和融合类型(歌舞片,喜剧片,家庭通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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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泼特》——何止是儿童读物

我用了三个星期来把整套《哈利泼特》看完。但是其实作者罗琳当初的期望是让哈利伴随着少年儿童读者成长的,因为整部系列用了十年时间来陆续发行。我觉得,这是多么美好的计划啊。十年的岁月,少年儿童用了宝贵的十年光阴来认识哈利。一定有不少忠实读者已经将哈利当成好朋友,而这份友谊甚至会维持终身的。不过,话说回来,哈利是否就有这么样的魅力呢?罗琳这个妈妈,让哈利健康成长了吗?答案,是肯定的。 罗琳的语言技巧是简单浅白的。但是,作为儿童文学,当然这不能太苛求了。但是,罗琳做到了小说语言的流畅性,而且在对白上也表现得很棒的。不同的人物通过各自的对白特色,显示了不同的个性造型。比如校长邓不利多的话不多但是永远充满玄机和奥秘,显示出他作为一个有远见又能洞察人心的智者;卫斯理孪生兄弟生性好玩又聪敏,常常说出好笑有趣的调皮话。 罗琳最让我佩服得地方,其实就是她丰富的想象力。她的想象力发挥在创造了一个栩栩如生的魔法世界,创造了各色性格迥异的人物,设想了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在第一部里,罗琳就已经成功将一个美妙神奇的魔法世界展示在读者眼前。比如九又四分三月台,会移动的人物造像,能看见心里欲望的魔法镜子,各种魔法课程,学校城堡里的各种摆设,还有罗琳独家创造的魔法运动——魁地奇。第二部开始,魔法世界里的各种物种增加了。除了人类里分成麻瓜,纯种和混血之外,还有人类以外的幽灵,精灵,巨人,狼人,马人,米拉。连魔法世界里的动物都是普通人类世界里看不见的,好像飞龙,巨型蜘蛛,巨型蛇,美人鱼等等。罗琳在创造了这许许多多的小细节以后,却能用起伏跌宕的情节将它们串起来,讲出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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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象》——神秘神奇的婆罗洲

读《群象》第一遍时,心里真纳闷:“为什么这样的文笔能够获得台湾小说奖的肯定?”结果,没有把它看完,就放弃了。但是,我从来就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把看不懂或者觉得复杂的书,至少看两遍。或许这个习惯造成了我总是草草地读第一遍。但是,《群象》还是我第一次体验到,有些书在读第二遍时才会让人发现它的美妙之处的。 为什么我会在初初阅读这本小说时,觉得张贵兴的文笔很糟糕呢?因为,他似乎为了配合小说的内容和主题,将文字凝练得瑰丽异常。而且,他放弃了一般小说文字的流畅性。尤其在小说的前面两章,张贵兴将《群象》的文句写得像诗句般,断断续续。这个文字特征结合了小说内容,凝造出了很浓郁绚丽的色彩, 把婆罗洲写得神秘,诡异,神奇,诡秘。那,是怎样的内容呢?包括了热带雨林里的禽兽,植物,还有天气和地形。看这段描写大雨下,在雨林里穿梭的描写:窸窸窣窣。滋滋嘎嘎。唧唧嗡嗡。男孩趴在余家同背上,脑波记录着无数声音。哗哗啦啦。大雨像刚剥下的大山猫皮披住男孩。雨还热辣辣的,浑身刺痛。淅淅沥沥。小雨像羊齿植物长在男孩身上,根须绵密伸入体内,吸,残存的养分,让他五脏六腑干瘪难受。奓开眼睑,视线像卵生雏物破壳而出,阳光强烈得让他马上合上眼睑。齿槽里的牙象蜂蜜里的幼虫。1 我在第二遍阅读时,不得不佩服作者其实很富想象力。看这段,就能领略到作者绮丽的想象:白色之蝶飞到走廊上,从窗口飞进教室,从另一个窗口飞出时七彩斑斓,染着小朋友梦想。屋簷下挂数盆野胡姬,花朵拟态成一串蝶,色泽在小朋友朗读声中变换莫测。2 在运用比喻或象征手法时,他总能够用热带雨林的事物或者感觉。比如这段描绘一个美女的文字:成熟女人的身体和风韵。眼神像拉让江,笑容像热带雨林,声音像涩果,皮肤像夜晚。十指,飘悠悠,像她的长发。腰板,千折万拗,像她的十指。3还有一段,也是描绘一个美女的文字,还是用了婆罗洲的特产:胸如青椰子,臀如菠萝蜜,肩如榴莲果,唇如山竹肉,指如蛇豆,胳膊如一筒糯米饭,腿如一桶辣米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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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红》——深刻精深的艺术理论探讨

奥罕帕慕克(Orhan Pamuk)在《我的名字叫红》里,充分的展现了自己的渊博的才学和精湛的技巧。不愧为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 这本小说是带着后现代主义的笔法写的,即故事中的人物不时会跟读者直接沟通。可是,这不是重点。因为,小说并不旨在探索文学形式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呈现复杂的结构。虽然采用多重视角,可是却以章篇为单位,不会在同一章里出现多于一个视角,因此读者不会混淆。反而每个章篇里阐述的视角是非常清楚,人物内心也很容易明了的。即使是在悬疑案的杀手还隐藏着身份时,多个可能杀手的角度其实也只是为了讲述艺术理论,并没有要让人去猜测和追踪谁是杀手。 说到这里,就要谈谈这本小说的本质到底归类为哪个类型。首先,它像侦探小说。接着,它也带有很浓厚的爱情小说味道。但是,读完了小说以后,我发现,《我的名字叫红》虽然拥有悬疑小说的架构,却不像一般侦探小说那般利用情节的曲折离奇来吸引读者。作者更着重的是探究每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包括杀手,嫌疑或者非杀手。那,它是爱情小说吗?也不像。虽然小说中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爱情经历和心理挖掘得很透侧,可是却不是整部长篇的重点。但是,小说中的悬疑部分和爱情部分却是整部长篇小说的宏伟架构中的一部分。对于我来说,这本《我的名字叫红》更是作者帕慕克雄心勃勃向世界展示土耳其历史,文化,艺术和宗教的野心之作。 很坦白说,我没有对小说中的各个部分都花力气去阅读,理解或者记忆。所以,对于波斯文化,图尔曼帝国,占木耳王朝,萨菲王朝等的历史叙述,我只是略过。同样的,对于这些政治上的争夺形成的文化上的冲击和融合,我也没有在小说之外,去寻找资料以了解更深。但是,我细心阅读了《我的名字叫红》里的对绘画艺术(细密画)的描写。这里面包括了细密画所遇到的法兰克画派(欧洲文化)的理论上的冲击的探讨。然后,作者也用了大量的笔触来描绘细密画的风格。接着,包括细密画大师的杰作,个别作品的鉴赏,还有大师们的生平和经历。最后,还有无名画家的一生贡献和牺牲,而这部分是作者带着极大的同情书写的。最后,小说里还有一个部分是必须提到的,就是对伊斯兰教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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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团》——绞尽脑汁的小说

真是绞尽脑汁。说的是作者吗?这,我不肯定。但是,说我的话,那是没错的。骆以军在这六篇短篇里,用后现代主义的解构主义方式讲故事。每一篇短篇虽然幅度不长,但是由于文字上的精炼,结构上的复杂,和思想上的深度,让我读起来都非常费劲的。 先谈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的后现代主义写法。〈红字团〉是作者的处女作。打从第一篇开始,骆以军就已经打定主意走解构主义的方向。小说里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我们读到的小说世界,另一个是小说世界里的人物写的小说。这两个世界里的“我”, 让读者很混淆。然而,当读者以为两个“我”其实都是虚构的时候,却出现了真实世界里的那个“我”,也就是作者的口气。像这段:关于结尾。第一个字团的内容大略如下:。。。第二个字团的内容大略如下:。。。1骆以军似乎以“真身”出现在小说里,告诉读者他写作时的思考痕迹。这就是解构主义的技巧。令人敬佩的是,作者在让这两个世界互相渗透的过程里,能够带出一些作家写作的问题。比如说,作家表面上标榜着探讨人性,标榜着人文关怀,其实所谓的探讨和关怀都是虚假的道德而已。〈红字团〉里的主人公,也就是一名写作的人,其实是为了个人私欲和个人报复的目的,才进入自己写作的人物生活里。〈字团张开之后〉是接下来的一篇。非常有趣的是,作家像在写续篇一样,更用“我”的角度在讲述〈红字团〉获奖后的故事。小说一开始便写了:我竟然一步步走进了自己虚构的虚构的小说之中!谁知道,也许上帝祂老人家就是个老奸巨滑的小说家2解构主义痕迹表露了,因为后现代主义要反抗的就是古典主义中作家们高高在上的姿态,也就是在小说里扮演上帝创造世界的那个现实角色扮演。同样这篇里的这句话,正是作者的真心话了:也许我才是真正策动一切阴谋的主人。3当小说里的情节都是荒谬不合逻辑时,就让读者知道,其实阅读的是虚构的小说,根本不是作家真实的故事。还有这篇〈鸵鸟〉, 想要揭露的也是作家们创作时的冷酷无情:你只是在寻找一个可以栖身的宗教真义和经验档案,(更等而下之的,你甚至只在将我归纳入你的阅读经验),一旦找到了能赋予意义的档案,你便安心地按着档案里的指令来处理情节。4对于这个后现代主义技巧的运用,我最欣赏的是〈底片〉。因为,不像前面两篇,小说情节是作家特意用侦探小说的笔调写出,然后再套上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内容那样,这篇〈底片〉,内容就紧扣着主题。怎么说?因为,底片到底能告知人们多少真相呢?跟随着底片的“真身”的寻找,我们能够得到“真实”吗?没有。就像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一样,想要追寻小说里的真实成分是徒劳的一样,〈底片〉讲的故事就是一群学习写作的学生在寻找真相的过程,得出的结论竟然是:逼视和探索生命真相的不二法门,便是在不懈的虚构和无中生有之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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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怡雯散文集——散文家的私生活

差不多三个星期,我在《河宴》,《垂钓睡眠》,《听说》,《我和我豢养的宇宙》, 《飘浮书房》里认识钟怡雯。从第一本《河宴》到第五本的《飘浮书房》,文集出版日期横跨了十年之久(95年至05年)。用一篇千字的书评来概括这五本承载作者十年作品的散文集子,说起来有点马虎和不敬。但是,我还是只想很简略地讲讲自己的阅后感。只好对作者说声抱歉! 我还是比较喜欢前面两本散文集里的一些散文。尤其写到作者对童年,对家乡,对热带丛林的记忆的部分,作者都采用比较艺术性的处理来书写的。换句话说,这类散文,结合了小说的虚构情节和形式结构,诗歌的精炼优美语言,比较有构思过后的形式美。而这类散文,也正是作者摘下文学桂冠的代表作。可见,它们是钟怡雯着力创作的。 同样出现在前两本文集里的,也有另一类散文。它们比较象作者随性而写的。这类风格的散文成为了后来三本文集里的主要作品。这类散文,透露出钟怡雯的个性,生活点滴和生活感悟。当然,读这类散文并不是没有乐趣的。作者的幽默却又带讽刺口气的语言,还有对身边事物的敏锐细腻的体会,都是很能让人感受到她的敏感,调皮,直率的心灵的。这类作品,多数都是刊登在报刊上的,尤其后来的更是定期专栏的作品。可想而知,定期必须交出作品,就必须从日常生活里去寻找题材了。所以,写得都是比较琐碎的生活片段,也比较没有心思去构思特别的形式结构了。但是,这类作品,读起来却非常流畅易读,原因就在作者是一气呵成地完成的。 我在开始阅读的时候,是很着重地注意作者的文笔和形式的驾驭的。后来,我发现,读了几本下来,熟悉了她的文字风格以后,就读得很顺畅了。更后来,我发现,我对作者在写作时的文学性技巧的运用的兴趣,已经被散文里的有趣内容的兴趣所取代了。这个兴趣真像窥视一个名人的私生活一样。 当然,钟怡雯的生活里的八卦,比娱乐新闻有趣味多了。因为,散文家写的都是自己生活里的体悟,是有一定的智慧的。更当然,散文家用自己独特的语言,讲自己的故事和心情,是能让人感受到“美”的。差不多三个星期,我在五本散文集里认识了钟怡雯。我希望,她会继续像个好玩的精灵一样地在生活里累积经验。我更希望,她会继续探索散文的语言和形式,写出更上一层楼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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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下午》——有意思的散文

因为作者的文笔中带着古文,而又不失优美和富诗意,让这本记录了很多旅行经验的文章,读起来比较象散文而不是游记。另外,作者的写作手法里,又偏爱用排比。这种排比的技巧,恰好反映出作者喜欢做综合式的比较或者总结。所以,这些文章读起来确实不象一般的关于某时某地的旅游经验,更像把各个经验提炼出来的结论或理论。比如这段:然而斯德哥尔摩究竟是什么样一个水城呢?它的水,是无远弗届的水;不同于威尼斯之尽在城里打圈圈的水。斯城的船是“去”的,威城的船是“绕”的。。。故而斯德哥尔摩是个平铺直叙,水天一色的城。它既不是登高爬低如重庆,旧金山那样的天成山城,也不是摩天大楼耸立如纽约,香港如此人为的登峰造极。它其实是最佳的自行车水平滑行看景的城市。1 读着作者对某个城市的介绍,或者对某种旅游经验的叙述,其实获得的并不是特定的旅游资料。作者在字里行间,展现的是他本身的审美观念。而,这本集子里最能吸引我的其实就是那些单单谈着这种美学观念的文章。读着它们,我们能够感受的是作者非常写意,随性,敏感,浪漫的性情。而在作者上好的文笔之下,他的文章都带着一种朦胧的诗意,很富美感的。像〈旅途中的女人〉这篇,讲的就是旅人带着距离,能够体会到陌生环境里的陌生事物的美感这道理。但是,作者却写得如此诗情画意:那女人正在看书。书加上她,便是她当时的全然自由世界,与俗世隔绝。这替其他过客造出一幅旅途景象——寂寞而迢迢的长路。而那坐在对边的女子低着头,像是在看着自己的手,或手上的指环,那么无关宏旨的动作(甚至根本没做动作),你却一丝不苟的用眼睛轻巧而自然的记录下来。为什么?便为了虽然上帝把你们安排在同一节车厢,幻象的取舍却在于你自己,你一径有你个人不能释怀的事或物,要在即使是稍做短暂停顿的移动迅速车上,也会劳师动众的去寄那愁思。2 再举一个例子,能看出作者的浪漫情怀的段落:即使如此,仍该去,往外头去,往远方去。即使气氛单薄了,外在的散漫之浓郁色彩不足了,也该将自己投身其间。不要太快回家,不要担忧下一站,不要想自己脏不脏,或者地方脏不脏。不要忧虑携带的东西够不够,最好没带什么东西;没有拍下的照片或没有写下的札记都不算损失,因为还有回忆。记忆,使人一直策想新的旅行。而夜晚睡在不甚洁净的稻草堆上,给与人的,不是照片而是记忆。想想可以不必睡在铺了床单的床上,是多么像儿童的梦一样令人雀跃啊。3 坦白说,作者的浪漫情怀,我是羡慕但未必会身体力行的。但是,我喜欢他的散文。他的情怀加上他的文笔,让他的散文读起来非常富美感。所以,阅读他散文,是一种享受。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评价。 舒国治著,(台)远流出版社,2007年9月15日二版九刷 1,〈冷冷幽景,寂寂魂灵〉,25页 2,〈旅途中的女人〉,61页 3,〈散漫的旅行〉,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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