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阅读/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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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in Scarlet

跟Agartha Christie比起来,Arthur Conan Doyle的文字更有文学性。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后半部是以Watson的视角在说故事。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只是作者在说故事,故事里的角色是不知道的。这样的安排有点巧妙。似乎说明,破案并不考虑犯案动机与起源,但是读者了解了罪犯的背景以后,可以和罪犯感情上联系并同情罪犯。作者采用这种方式,也避免了让罪犯不自然地交代所有情节。 Agartha Christie的小说更紧张一点,剧情发展更紧凑,可是就不太真实了。虽然Arthur Conan Doyle笔下的侦探Sherlock Holmes也很神,但破案的描述增加了一些环境的叙述、其他角色的刻画,就让小说更自然一点。这是第一本Sherlock Holmes,所有在介绍两个主要角色的开头铺成上,作者也花了一些功夫。这开头部分,也写得很好。剧情合理,人物栩栩如生。 总体上,读Agartha Christie比较紧张,却也容易追读。读Arthur Conan Doyle却比较轻松,但比较有文字上的享受。 Written by Arthur Conan Do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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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谋杀案》—–逻辑思维下的爱情

为了减轻沉重的心情(读了好几本严肃文学后),我捧起了侦探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阿嘉莎克莉丝蒂的作品。但上次那本不是侦探小说。 第一印象就是对白很多。可能占了全书的80%吧?所以,读得很流畅。书开头,铺成各个角色的个性、背景和欲望(犯罪动机)时,还是得花一些心思的。在超过十五个主要角色的大网络中,作者还是照顾到情节发展的节奏。有两次,情节的突变让我惊喜:一,突然的婚讯;二,突然的死讯。 十五个人物,在主要三个因素底下直接间接连接在一起:情仇、珠宝、生意瓜葛。虽然,有点牵强,但作者还是能自圆其说的。我觉得很棒。尤其在安排各个人物的出场、互相牵涉、展示个性、推演剧情、埋下伏笔,都写得井井有条、思路清晰。 但是,当案件被破解后,许多人物的秘密被揭发,个性发展有点牵强。尤其,硬硬要搓成几对情侣,不自然也不真实。上次阅读的爱情小说《撒旦的情歌》,写的爱情故事也是不好。我猜想,作者不擅长处理爱情主题。或许,当爱情跟脑袋连接在一起时,就不动人了。侦探小说讲的都是逻辑理性,爱情或许更需要在日常、细腻的感情中滋长。 阿嘉莎克莉丝蒂著;宫英海译;远流出版社;2002年4月1日初版1刷,2012年3月1日二版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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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寐以北》——灵动而从容

这本散文集分三卷。整本书都是作者在北京留学时留下的文字。第一卷比较随性,比较短小,是一些生活片段。第二卷比较有书卷气,谈作者读的一些书或者上的一些课。第三卷只有几篇,幅度比较长,有些像小说。 我喜欢第一卷,觉得第二卷也不错,第三卷则没有了耐心(是我错)。第一卷中,作者把很多文人小故事和一些文学艺术知识穿插在自己的日常里,却连接得自然。在这卷中,作者显示了自己轻巧而灵动的一面。很好读。 第二卷比较扎实,因为多了一些思考与议论。但是,作者还是把自己作为小说写手的本领展现在这部分里。作者在描绘人物、场景时,都会捕捉到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话语或情境。 我佩服作者的涵养。但是,我更想要学习的是作者的一份从容。作者不论是在诉说自己的思考、情绪,还是在描绘自己对所处环境的所观所感,都能不缓不急地带读者入境。她有专业知识,也不咄咄逼人。她有激情,也不喷发、不泛滥。 梁靖芬著;有人出版社;2007年7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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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小说集》—–学问大好吗?

九个月前读这本集子时,其实蛮失望的。因为博尔赫斯是公认的大师。之前我也读过他的谈话录,觉得这个人很厉害,很有才气。可是,他的短篇小说,写关于时间、迷宫、图书馆,好像在短篇里得不到完全的展示。 于是,我不服气。这次再拿起这本集子,仔细、缓慢地阅读。这才发现,博尔赫斯的作品,真的很耐读。虽然很花精神(得集中力强),但我知道,以后我会再读,而且还是会觉得很精彩。 这次,我读到了小说文字里的密集和浓稠。不但是人物关系的复杂,背景资料也非常复杂,还有情节的节奏非常快(我常常需要翻到前一页去找线索)。虽然都是短篇,却不像读顺畅的长篇一样能投入文字。博尔赫斯的短篇反而是需要慢慢地读,因为资讯太多、也变化快,所以一不小心就会离队、不知身在何处了。 集子里主要分成两类故事。第一类是以人物取胜,讲一些恶棍的历险故事。另一类是以哲思取胜。我当然比较喜欢他比较被推崇的第二类小说。像一个现在的自己遇上未来的自己的故事、或者一个藏在地库里的空间的起始、或者一个同时发生在一年与一日的故事。 不过,我还是有一个疑惑。博尔赫斯喜欢把历史资料、哲学资料、文学资料等等塞到故事前面。这当然显示了他的渊博的学问。但是,这对读者来说,是否成了障碍?何况,像博尔赫斯,常常在前面交代了这些背景资料后,也再也不提它们了。难道,只有厉害的读者,才能领略到在故事中加入这种显示学问的技巧的巧妙吗? 博尔赫斯著;王永年,陈泉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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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这个月的英文书是Oscar Wilde的唯一长篇小说,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即使知道了剧情,还是可以很好看。这就是经典。就在细节的处理上,还有文字风格的魅力。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部分是对话。尤其其中一个人物,Lord Henry的话充满机锋。很有一股冲动,想要看中文翻译。后来读了一些背景资料,知道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机智和幽默感的人。或许我是这样的反面(沉闷而无趣),因此非常向往和渴望,也特别被吸引了。 后来,跟老公谈了一些。他说,从这样一个角色里展现的不只是文字这么简单,而是作者长期的思考的成果。我非常赞同。那些风趣的文字游戏,其实是有内涵的。都是对人生、艺术、道德、生命意义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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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上海遇上王安忆

09年第一次读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难读是因为作者没有才气。今天,重读完毕,我才知道了,我不喜欢(还是不喜欢),恰恰是因为作者的才气纵贯整部著作。 那些大段大段的文字,不太可能是王安忆精雕细琢出来的。更惊人的是,这些大段大段的文字一直持续到最后。太厉害了! 可是,这样的论述,不属于小说的惯有的形式。所以,读起来,非常吃力。也因此,我不喜欢。 不过,我不喜欢,不代表它不精彩。王安忆对上海文化,尤其市井文化的把握,真的很到位。有这样的城市,才承托出这样的作家。可是,也是出色的作家,写出了深厚底蕴的一座城市。当上海遇上了王安忆,才有了这部洋洋洒洒的长篇。这是我09年不知从哪里抄来的评语。重读,觉得还是能总结我的感受。 读王安忆时,脑里一直出现的是张爱玲的文字。可能是中了张爱玲的毒,就读不下王安忆了。更可怕的是,《长恨歌》一部长篇,拉扯拉扯的,没完没了,真厌烦。可能,还是得再搁下。等第三次读时,缘分就到了。 王安忆著;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1月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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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缘》——淳朴的矛盾

上一本《倾城之恋》是40年代写的。这本《半生缘》只隔几年,51年完成。可是,风格上有一点不同。 首先就是文字上的风格。中短篇都写得很“用力”,很浓烈。而这部长篇,就淡了少少,却多了流畅。 再来就是人物个性上。中短篇得人物都爱恨分明,有些刻薄、冷酷的。《半生缘》里的世钧和曼桢就含蓄多了。可是,即使是没有强烈的个性,张爱玲还是可以写出人物内心的细腻情感来。含蓄了,就敏感了,就常常内心打架,尤其遇到复杂的人事纠纷时。这点,我真的很佩服张爱玲。不见得她只是看到世态炎凉、看到人性黑暗面。她也看到朴素、纯真的凡人的矛盾来。 照样是对白非常精彩。那些还在暧昧时的朦胧,然后是刚恋爱时的含蓄但甜蜜,接着是吵架时的决裂,张爱玲都能写得精彩。 照样是情节非常吸引人。张爱玲知道在什么地方加强剧情的曲折,让人追看。像曼桢被关起来,世钧正好在那里却不知道她的下落时,真让读者着急。接着,曼桢终于自由了,难得遇上好人,读者就迫不及到要她把委屈说出来。而张爱玲厉害的部分就是,她还可以不缓不急地交代背景、交代人物情感,才让主角诉说,才满足了读者的欲望。 我猜想,张爱玲是一口气写出了这部长篇。因为整本书是一气呵成的。那些人物之间的关系,人际网络的交集,情节的发展,都是她顺着人物个性发展,顺着剧情需要写出来的。简单说一句,就是一部才气之作。 张爱玲著;皇冠;1995年11月初版六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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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张爱玲不肥皂剧

我刚完成的一篇短篇,老公说像肥皂剧。写坏了一篇短篇,我重读张爱玲。也因此,我懂得了为什么她的作品文学性、艺术性高,而我只写出肥皂剧。 张爱玲的小说中,最吸引人的部分,不是对白(虽然,她的对白也非常精彩),而是在对白之间下了笔墨。写些什么呢?有两个方面:一,情境的描绘;可以是人物样貌、衣着的描绘,也可以是环境和物的描绘;都是非常细小的细节。二,独白的描绘;可以是人物的思想感情的刻画,也可以是作者以旁观者的角色在诉说;这部分最能体现张爱玲的风格:对人事关系的敏锐体会,对世态炎凉的冷酷观察。 而我刚写坏的小说,主要以对白在推演剧情,少了各种细节:没有对人、物、景的细致描绘。而要把这部分写好,就需要独特的感受和思考。我真得下功夫了。 老公也说,我的作品太一般了,没有吸引人的情节。我觉得不对。张爱玲也都在写日常,可是她就是能够在日常里注入自己对人际关系的看法。简单说,她用自己的眼光看日常,就写出了有独特见解的家庭伦理故事。再一般的情节,在她的笔下,也变得活生生的。她最厉害的是,用几句比喻,就让读者读得发冷哆嗦。我的作品,没有这样的想象力,只沦为肥皂剧了。 重读张爱玲,收获很多。 张爱玲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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