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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Archives: Siaw Shan
《通罗马》
刊登于8月10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我是比较幸福的。从小,家里就有了车子。记得小学三年级时,老师教交通工具的种类时,问同学们,哪种交通工具是每个人都坐过的。我内心的答案是车子。结果,老师公布答案是公共巴士。我当时纳闷:怎么我都没坐过公共巴士?小小的心灵觉得,似乎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一样。 我老公则是个出生在贫困家境的孩子。他的父母一辈子都没拥有过车子。所以,直到我们拍拖结婚的年龄时,他坐车子走长途时(尤其是山路),会晕车。我这才知道了,自己从小就幸运地被训练了:还没上幼稚园的时代起,我已经跟随大人,坐车子从吉隆坡出发到新加坡去。 小时候,我一上车子就打瞌睡。我想,车子比摇篮还要舒服,因为车里有冷气。逐渐长大后,上了中学,一坐上车子,我就胡思乱想。车子成了我发呆和做梦的地方。我对车子的好感,从小培养,也一直持续到少年。 从小,爸妈偶尔会带我到处寻访亲朋好友。我们很常迷路。也不知为何,爸妈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买一份地图。一路上,妈妈总需要下车问路。可是,问了路还是会找不到目的地。于是,爸妈总是吵起来。当时,我心里总是纳闷:迷路有什么问题? 没错,每次大人在一个分岔路犹豫不决时,我内心的旁白就是:随便吧,反正条条道路通罗马,不是吗?走错路,是开心的事,因为不曾目睹和体验的新鲜事与物,将会是一道很精彩的风光。我以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信心,迷了路,还是能回到起点的:找到了罗马,就能找到熟悉的路线,不是吗?我以为,不会永远回不来的,只是花的时间比较长而已。而能长时间坐在车里,是很惬意很自在的事啊。小时候的我一直认为,迷路不但不是坏事,还是应该常常经历的好事。 现在,出门都是我和老公一起在车里。每次去新地方,我们便分工:一人驾车,一人用GPS导航(即使手机导航能发声,我们还是不放心让它主导)。不论我是导航员还是司机,我都那么害怕走错路。每次进入陌生的地区,我会着急焦虑。为什么呢?是因为走了太多冤枉路吗?是因为害怕麻烦吗?是因为不想浪费时间、精力与金钱呢?是的,都对。原来当自己是司机、或者对司机负责时,走错路不再是浪漫的历险了。原来,人长大后,就有人与事在目的地等待。迟到或者不到,都得对人家负上责任。原来,人长大后,就有时间与车油的限制。一直在路上,得自己赔上越来越少的光阴与越来越不够的金钱。 现在的我不再像幼年时那般无忧无虑,上车便睡觉和享受冷气;也不再像少年时那般好奇爱冒险,每段旅程都可以不断耗上青春和爸妈的钱。陌生的路途不再让我兴奋,未知的地域不再是奇幻的旅程。 现在,每次上路,我总是希望,车子能走在从起点直接到终点的直线上。如果车舵在自己手中,我只希望平安抵达。人老了,最平凡最熟悉的路程最能让我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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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a
好多个角色,大家互相牵连着。本来只觉得是一部情节精心设计的电影。后来老公说,电影的主题是:每个人都追随自己心爱的一个人,可是自己却一直错过追随自己的另一个人。这就让电影的情节有了含义。还蛮喜欢的。 Nantes是法国一个靠海的城市。有一个穿着水手装的男人驾着一辆大车,在街上驰骋。 一间咖啡馆里的妇女说她看到了自己的儿子驾车经过。他已经失去音讯七年。当初他离开时,对母亲说自己会赚了大把钱才回来。咖啡馆的女老板为她开心。女老板的住客Roland才刚睡醒,上班迟到了。他对女老板说,自己热爱自由,觉得朝九晚五的工作很无聊。他想要离开,出去外面的世界闯一番。 果然,Roland被上次炒鱿鱼了。他接着去了自己常光顾的书店。在书店里,他碰上了一对母女。小女孩Cecile让Roland想起自己已经失去联络十年的童年玩伴,也叫Cecile。小女孩正在学英语,想要找一个英法词典。可是,书店里没有。Roland说他可以把自己的旧词典给她。母亲非常感激,给了他住家地址。 在一家酒吧里,舞女Lola带着一个美国水手Frankie回家过夜。她有一个儿子,才七岁。Lola是个个性开朗的少妇。这天,她带着儿子上学时,碰上了Roland。原来Lola就是十年前的Cecile。他们相约隔天吃晚餐。Roland接着到一家理发店去,询问关于新的工作。老板说,他的工作是把一个行李带到国外去,首先到Cherbourg,后天出发。Roland欣然接受了。 Roland把词典带给母女。母亲邀请他后天吃晚餐。刚还后天是Cecile的十四岁生日。Roland答应。接着,Cecile跟妈妈要钱下楼去买漫画。抵达书店时,最后一本漫画被Frankie买走了。可是,Frankie却大方的把漫画让给Cecile。两人因此交谈了一会儿。 第二天,Lola跟Roland约会。她告诉他,自己一生只爱一个男人,既儿子的亲生父亲,Michel。七年前,他们一见钟情。当她告诉他,自己怀疑以后,他就失踪了。从此,她一直在等他。Roland发现自己对Lola重燃爱火。 第三天,Frankie再到酒吧找Lola。Lola看在Frankie已经用光身上的钱,就带他回家,让他睡觉。两人亲密的举动被Roland看到了。后来,Roland向Lola告白。Lola为了拒绝他,撒谎自己跟Frankie鬼混。Roland心碎了。 Cecile这天放学后在校门口遇上Frankie。两人一同到游乐场去玩耍。过后,Frankie跟Cecile道别,因为他的船当晚就要离开了。他说,或许他们永远不再相见。回到家,母亲已经准备好接待Roland。三人共进晚餐时,Roland说了初恋是最难忘的。Cecile若有所悟。 Roland到理发厅去拿行李。可是,原来老板是偷了钻石,想要偷渡到国外去。老板被警察逮捕。这时,Lola来跟Roland告别。她也向他澄清,自己跟Frankie只是逢场作戏。她真正爱的人是Michel。Lola也说自己会带着儿子去Marseille去表演两个月。Roland说,让大家考虑两个月,是否要在一起。 Roland在街上遇上Cecile的同学,说Cecile已经离家出走。Roland赶到她们家。母亲说Cecile留下字条,说自己要到Cherbourg去跟叔叔学理发。 那个驾车逛街的男人真的是Michel。他到咖啡馆去见母亲。他说自己流浪了这些年,现在终于衣锦还乡。Michel说自己接下来将去找自己心爱的女儿和儿子,成家立业。Michel才离开,Roland既抵达。咖啡馆女老板告诉他关于Michel。Roland恍然大悟,知道此Michel既Lola所等待的彼Michel。 Lola带着儿子和行李到酒吧跟大家道别。此时,Miche出现。一家三口终于团员。 Lola坐在Michel的车上。她看到路上刚经过的是带上行李的R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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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l Farm
我决定每个月至少读一本英文书。问老公有什么好建议。他竟然从网络上找来了免费的George Orwell的<Animal Farm>给我。 <Animal Farm>跟<1984>一样有名,都是批判共产主义的寓言故事。不过,据老公说,<1984>比较难读,因为作者创造了很多新词,没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或许领略不出其中奥妙。 那就说说这本简单的《动物农庄》吧。我比较惊讶的是,作者讲一个象征意味浓厚的故事,却头头是道。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尤其结尾,当动物的领袖猪,终于用两脚行走起来,变成了动物们革命宣言中的敌人(人类)时,我真是拍案叫绝啊。而且,那些革命口号也更改得巧妙,像革命初期,动物们的信条是:Four Legs Good, Two Legs Bad.可是,最后,这句简单的格言也被更改为: Four Legs Good, Two Legs BETTER!还有原本作为革命口号:All Animals Are Equal,后来加上了一句: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不但真实模仿了共产主义惯用的口号宣传方式(具有真实性),还在小说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具有艺术性)。 可以把故事存粹当成儿童文学来读,因为不会损失其娱乐性。但是,可以把它当成一个隐射共产主义的寓言来读,那会更有内涵、更丰富。这就是乔治奥威尔的厉害之处了。
分贝人生
马来西亚导演陈胜吉的作品。电影中很多马来西亚社会的符号。也有很多吉隆坡的街景。可是,电影中的最重要元素,剧情却不合情理。马来西亚政府不至于不让一个贫困的家庭要回自己的小孩尸体吧?至多需要经过一系列繁杂的程序而已。电影里的男主角,无法引起观众的同情。像发现了撞死妹妹的凶手,应该报警,却反而自己被警察抓走。还有,神经病的妈妈在整部戏里,没有跟剧情很好的结合,有点多余(虽然只有张艾嘉的演技是可以看的)。看似不错的马来西亚作品,其实却没有真正反映马来西亚当下的华人状况。只是一部拍给不熟悉马来西亚的观众看的电影。还有,结局让人满头雾水,不知道是导演不懂得结束,还是不敢把悲惨的结局拍出来。 阿强带着妹妹小妹去找水。他尝试爬上一个蓄水池去,但里头空了。接着,他们躲进一个公共厕所里,等待清洁工人送水来。终于,他们等到了,带着水回家。原来家里还有一个患上精神病的母亲。 这天是小妹的生日。阿强煮了两粒红鸡蛋。妈妈也给了小妹一个小红包。这个贫穷的小家庭只能负担这么简单的礼物。晚上,阿强带着小妹去找自己的两个兄弟。阿飞和爆头总是想偷车。阿强自己在摩多店工作也是偷走店里的零件。这个晚上,因为有陌生人经过,偷车不成功。三个十九岁左右的青年跟一个六岁小女孩到嘛嘛档吃简单便宜的晚餐。后来,阿飞建议买个蛋糕给小妹。 买了蛋糕,两架摩多分道扬镳。当阿强跟小妹边骑着车边聊天时,一辆骑车撞向他们。阿强迷糊中看到车子车面的图案装饰,却看不清车牌。 当阿强再醒过来时,已经在医院病床上。妈妈也被警察带到医院来。而小妹已经死去。 阿强想要去停尸房看小妹。可是,管理员说得有报生纸。 阿强回到家,翻箱倒柜,找小妹的报生纸,不果。妈妈说没有。阿强跟妈妈闹起来。阿强强制绑住了妈妈的手。阿强再次尝试闯进停尸房。结果,被警察赶出。 接下来,阿强去找阿飞和爆头。他们建议非法买一张假报生纸。可是,费用是两千块。阿强回到摩多店跟老板借钱,被吃嘛一顿。他接着回家,想要撬开妈妈的小保险盒。母子两又闹了一顿。当妈妈知道阿强是为了把小妹带回家后,自愿打开了小保险盒,所有钱交出。可是,还是不够钱。 阿强在街上流荡,非常无奈。在一个路口,他看到了好像是撞了自己和小妹然后潜逃的车子。阿强追上车子。可是,车子已经停靠在路旁。阿强愤怒地用头盔乱打车子。结果,巡逻警察发现了。阿强害怕,逃跑。结果,他被警察追上,押回警局去了。 后来,一名社工赎阿强出来。当社工知道事情的缘由后,说要带他去找议员,寻求帮助。阿强邀阿飞和爆头一起同去议员家的派对。 抵达议员家时,社工被带走。三人自己吃起自助餐来。阿强还打包了食物,要带回家给妈妈吃。等了许久,阿强觉得不耐烦,就跟阿飞和爆头离开了。三人来到议员家外,看到许多贵宾的豪华汽车。三人竟然尝试偷车。结果,这次他们成功了。 当三人正高兴时,车子突然撞到了某物。原来是一个摩多骑士。爆头催促阿飞赶快离开。车子飞快离开。被撞的骑士躺在路上,生死未卜。 三人驾着车来到一个停车场。阿飞和爆头决定就此丢下车子,抹掉指印,当没事发生。两人畏罪潜逃后,阿强决定回头。他独自驾车,回到家里,发现妈妈在路口等他。他让妈妈坐上车去,说可以吹吹冷气。 阿强让妈妈吃自己从议员家打包的食物。妈妈很开心。此时,社工打电话来,说议员决定帮助阿强,但需要一点时间。阿强不知可否。妈妈在一胖开心嚼着鸡腿。忽然,下雨了。 车子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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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醒游戏
刊登于8月3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中学时,有段时期,我觉得真跟善、美比起来,是比较被忽略的品质。或许跟我身上的执拗与任性刚好配合到,我对自己说:我要当一个真的人。(真跟善、美比起来,是比较有阳刚之气,比较像锋利的刀刃一样,不是吗?)什么意思呢?当时也讲不清楚。只是觉得大部分人对自己讲的话都不认真对待。比如说,明明昨天说自己不喜欢某个人,今天却跟某人称兄道弟了。当时我所理解的真,简单地诠释为:我不讲骗话。反面来看便是:我说过的话,就一定算数。今天看起来,这不就是守信而已嘛。不守信的人,或者欺骗他人,仍然可以很清醒知道自己的真心用意的。今天的我会说:只要不自欺,偶尔失信或撒谎,还是一个真的人。很显然,十多岁的自己一味希望大家以诚待人,只说明那时自己不了解人性的黑暗与社会的复杂而已。 真实世界里,人们对于生活的琐碎细节,都不会太过在意,怎么可能对自己所说的许多事都计较得清清楚楚呢?偶尔不经意地为了面子或者敷衍他人,说了一些安全的客套话,都只是为了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其实,讲的人一点都不放在心上。但是,十多岁的自己,却不明白人的意识是瞬息变幻的,想要固执地捉住某一个时刻,其实很难甚至不可能。今天的我明白了:人常常会为了推卸责任、维护自尊、不失面子、讨好他人等等情况,即兴地说出了他人愿意听却不是出自真心的话。有意虚伪的人,可以很清楚自己的虚伪。除非连自己内心的声音都听不见了,否则,为了应付场面,讲一些废话,不算违背自己。 现在年纪大了,觉得十多岁时的自己很天真。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大家开开心心地遵循社交礼仪,都披着一张面具,讲着不用负责任的话,也没有期望听者会严肃对待。别人讲过即忘,只有我,认真聆听、反复推敲、苦苦琢磨。这种较真的精神,曾经为我带来了不少烦恼与苦闷。可是,我却很庆幸自己从年少时有这份固执。由于对于真诚与忠实的追求,我面对自己时才不会被社会礼俗与规范所淹没。而且这些年来,我常常会看到自己内心稍纵即逝的贪婪、羞耻、恐惧、愧疚、愤怒、痴恋等等丑陋的瞬间。也是这些短暂的瞬间,让我更明白了人人都共有的丑陋人性。 今天,我依然是个追求真的人。但是,我已经不会祈求他人对我说话时是真心的。我自己也学会了在不伤大雅的情况下,说一些让大家都舒服的话。可是,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我希望自己要学会分辨:哪一刻是真、哪一刻是假。有时候,我会说谎,但都是有意识地在说谎。换句话说,只要不对自己说谎,就行了。我希望,这种追求真我的精神被注入我的创作里。我不希望自己有一天会迷失在文字堆砌起来的虚构游戏里。也只有忠于自我、诚实面对自己内心黑暗的作家,才会写出穿透虚假与丑陋的真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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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xi Driver
原本是一个很好的故事。可惜,后半段太多煽情而传统的剧情。甚至于,为了感官刺激,拍摄了一些不真实的动作片场面。很可惜。 1980年,一个首尔的德士司机,遇上了学生示威反对戒严法。他不关心政治,只求安稳地赚钱,给房租、养十一岁的女儿。由于曾经去过阿拉伯工作,他觉得自己的国家算是不错的了。这天,他得知有人出高价聘请德士司机去光州。他以为自己碰上了好运。乘客是一个德国白人。两人不太能沟通,只用非常简单的破英语对话。 来到通往光州的路上,士兵驻扎,禁止人们通过。乘客说,如果不载他抵达光州,他就不付钱。司机于是问了一个乡间伯伯,是否有小路抵达光州。果然,绕过山后有一条小径。可是,连小径都有兵士驻扎。司机向士兵撒了个谎,说白人是个重要的生意人。于是,士兵让他们通过。 他们来到光州的街道,发现到处空寂无人。白人拿出摄影机拍摄。有一辆罗里突然出现,拦在他们前面。白人下车跟他们对话。原来他们是学生。其中一位会英语的大学生成为了翻译。白人要跟学生们一起去医院。司机在背后跟着。 可是,来到一个路口,司机觉得自己还是走为上策。白人已经付了一半的钱。司机宁愿不要另一半了。正打算返回首尔时,一位老太太要求上车。司机不忍心看到老太太的可怜样,于是载她到医院找自己的儿子。 抵达医院,司机继续陪伴老太太。她跟自己的儿子重聚。正在此时,白人和翻译员出现。他们怒斥司机不守信用。白人非常着急,因为自己非常贵重的器材在车上。司机道歉说自己没有察觉。 司机继续载着白人和翻译员到街上去。大群民众正朝一个方向走去。阿姨太太们热情地派发食物给司机。他们来到一个楼顶。白人有了很好的角度拍摄群众示威的情景。还有一名韩国记者也在拍摄。可是,后来情况恶化。军队发射催泪弹,还殴打市民。白人和翻译员都觉得应该下到街道去。司机大力劝阻,却于事无补。 在街道上,一个政治人员发现了白人。司机拉着白人和翻译员,逃回车子去。 到了夜晚。司机和白人的协定是在晚上九点之前返回首尔。白人决定留在光州。可是,正在这个时候,车子坏了。几个光州的司机来帮忙修理。看来,司机没法在戒严时间之前回到首尔。而且,光州的电话线路也被隔断了。司机因为担心自己的女儿而发起脾气来。 光州司机带着司机和白人回到自己家去吃饭。饭后,大学生唱起歌来,大家愉快地跳舞。突然,一声巨响。他们看到电视台的方向起火了。另一名德士司机说,大家都往电视台聚集起来。于是,司机、白人和大学生又出发了。 可是,抵达以后,他们被政治人员发现了。三人赶快逃。一场在黑暗中的逃亡开始了。后来,大学生被挟持。大学生要他们不理会自己,继续逃。司机与白人无奈地撇下大学生。 两人回到光州司机的家。司机想起了自己逝世的妻子。他因此更觉得自己要为了女儿安分守己,不冒险。 韩国报章记者准备报道实情,却被上司阻止了。 第二天清晨,司机趁着白人还未醒,就独自离开了。其实,白人知道他有意丢下自己。白人还是让光州司机把答应的钱交给司机。 不久,司机回到首尔。他还买了一双鞋子给女儿。可是,他在一家餐厅吃早餐时,听到大家议论光州的事。大家都被媒体误导了。后来,还没抵达家,司机就决定再回到光州去找白人。 司机在医院看到了白人和光州司机。大学生的尸体被丢弃在草丛里。大家士气非常低落。 后来,大家说士兵又在杀人了。司机和白人跟随光州司机到现场。士兵把所有视线内的市民都射死。德士司机们群体出动,用车身保护受伤者。白人把一切都摄下了。光州司机要司机赶快载白人离开。 司机按照光州司机给的小路路线。可是,连小径的出口都驻扎了士兵。于是,两人铤而走险。幸亏,有一名士兵偷偷放走了他们。就在此时,政治人员带着一班人马,驾着大车追来。看来,司机与白人被大车包围了,无路可逃。此刻,几个光州司机驾着自己的小车来救援。于是,上演了一场车追逐战。最终,所有的光州司机为了白人,都牺牲了。 在首尔飞机场,政治人员下命令捕抓白人。飞机场官员发现了白人的机票是隔天早晨十点。可是,白人临时再买了一张当晚十点的机票。分别前,白人跟司机要联络电话。他答应在日本办妥正经事后,会回来找他。 白人的录像终于公告天下。当白人再次来到首尔时,才知道司机给了一个假名和假电话号码给他。 二十年过去。白人被韩国政府表彰。在仪式中,白人公开寻找司机。 这天,司机在报章上看到了白人的报导。可是,他依然选择默默无闻地过平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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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赫斯谈诗论艺》—–相信小说人物
这本书收集了波赫斯流篇讲稿,它们是一系列的。 不难读。有些甚至很有趣。比如第二讲:隐喻,谈了一些诗歌里常用的隐喻,像星星与眼睛、河流与时间、女人与花。没错,波赫斯信手拈来,大把大把的经典名著例子。也正是这部分好读。理论批判其实不多。但有的想法却独一无二。 第三讲:说故事,谈的不是小说。反而是史诗。波赫斯认为,小说是史诗的退化;小说也正在崩解(以《尤利西斯》为例证)。其实以上这点还是比较好理解的。在第六讲:诗人的信条中,波赫斯说,我们阅读要相信故事,相信人物—–这不是相不相信历史事件真伪的层次而已,而是像有人相信一个梦想或是理念那样的层次。1 真有冲动要把波赫斯的全集买来拜读。第六讲:诗人的信条,波赫斯谈了自己创作的经验。他谈到自己童年和年少时读过印象深刻,因此也影响深厚的读物。我会把Galland和Edward William Land翻译的“Arabian Nights”,还有Huckleberry Finn找来看。我正打算每个月阅读一本英文作品。当然,我会重读波赫斯的短篇小说。这次重读,我有信心会更能领略其中奥妙。 波赫斯著;凯林安德, 米海列司库编;陈重仁译;时报出版;2001年1月29日初版一刷 1,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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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出尖峰
重读、认真读、仔细读这本黄锦书最新的短篇小说集,才发现了作者的厉害之处。 相比之下,我的《说不出爱》是那么拙劣。我一心想要留住逝去的时代,把已经式微的社会现象和产物写在情爱小说的背景里。看看黄锦书的一系列以胶林为背景的故事,不刻意但自然地在细节处着墨,才是高招啊。这也让我想起了海明威说的,写小说要像冰川上的雪山一样,只露出一点尖峰,大部分都隐藏在水底。我就是那个袒露全身,深怕读者不明白,其实是自己太愚笨的低级写手。 另一个让我惊艳的是,作者讲离奇故事的本领。像《归来》和《小说课》存粹是一个个故事轮流上阵的形式。我近乎半年前的作品《野蛮纪事》其实也是类似的形式。(也不知道是否潜意识地受影响了)同样的,相比之下,黄锦书的故事更离奇,也因此更丰富了。 还有很大部分的作品,让一些离奇的意象埋伏在故事里,形成魔幻写实的效果。但是,我觉得,如果不是一系列的作品(“雨”系列)的互相支撑和注解,有些意象和符号,让人搞不懂。像那只在屋檐之下的秘密小船,到底什么意思?是否不必有明确的所指,含糊的意象和符号本身就在小说里起了作用? 黄锦书著;宝瓶出版;2016年5月26日初版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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