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Archives: Siaw Shan

Once were Warriors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误吗?纽西兰毛利族天性就是热情、奔放、随性吗? 像电影里的Jake和Beth一家一样?没错,他们有快乐的时候。像Jake把被辞后剩下的所有钱都买了一家大小喜欢的礼物与食物,全家都欢喜。像Jake还是觉得妻子Beth很性感美丽,一直想要跟她亲热。像Jake在酒吧喝了还不足够,招了酒吧里的朋友兄弟到自己家开派对,小孩全在房里睡觉,大人就继续喝酒、唱歌、跳舞,气氛热闹沸腾。 可是,Beth问Jake,什么时候能有属于他们的一个家时,Jake就生气了。两人喝了酒,脾气大起来,甚至殴打成一团。但两人一阵暴力相对以后,还是赤裸上床昏睡。Jake酒醒后,对妻子恢复温柔,似乎暴力不曾发生,或者发生了也无所谓。 生活不可能一直这么循环。最无辜的就是小孩了。Jake的酒友之一,偷偷潜入小孩的房间,强奸了十三岁的女儿。可怜的Grace有苦无处发泄。她身心都受到了巨大伤害。悲剧也发生了:Grace自杀身亡。 此时,Beth想起了自己的祖宗。她对Jake说,毛利族继承的是真正的武士精神。像Jake那样,把暴力发泄在自己最亲的家人身上,那不是祖宗的精神。我不禁怀疑,到底什么是武士精神?是不是当Jake要打Beth时,他们的大儿子挺身而出,挡在母亲面前,准备面对父亲的暴力呢?毛利族传统的生活,是不是有酒精呢?否则,他们的娱乐是什么呢?他们用什么方式来发泄身上的热情呢?难道就是围着篝火跳舞歌唱? 在Jake身上体现的毛利族的天性,只是其中一面而已吧?是否,对自由的渴望与对快乐的追求,还是得靠责任的承担作为底线。今朝有酒今朝醉,或许能带来短暂的欢乐,却无法提供家庭长远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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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慢慢长》

10月5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曾经,时间是颗发芽的种子。它缓慢成长,让我伸长脖子不耐烦。 那个时候,日子是一件件事情,排队等着发生。睡醒睁开眼睛是早上。想到邻居家找朋友玩,但屋外太阳很晒,大哥说不准出门是中午。第一个开始吃饭,爸爸、妈妈、阿伯、大哥、二哥都吃完了,只剩我一个还没吃完是晚上。天天一样的事情,周而复始。我起床、吃饭、看电视、玩耍、发呆,活得轻松却百无聊赖。偶尔,我给小种子浇水,希望它快高长大,把我带到精彩与充实的成人世界。可刚发芽的种子永远那么矮小与脆弱。它兀自以乌龟的速度成长,不为我这只活奔乱跳的小兔子放快脚步。 后来,时间是棵魁伟的大树。它葳蕤的绿荫下,是我乘凉的好地方。 这个时候,我进入繁忙的学生生涯。日子是一门门的课堂、一份份的功课、一个个的考试、一宗宗的课外活动。我的生活圈子扩大了。我结交有缘的同窗同学、亲密的死党、并肩的战友,还有了一个秘密暗恋的对象。日子终于是精彩而充实的。我沉浸在没有过去与没有未来的当下。我随意挥霍着我以为无限供应的时光。我忘了那棵给与我庇护与凉意的大树。它不用我的照顾与打理,自个儿茁壮而蓊郁,还果实累累。我啃着甘甜的果子。我以为,日子本该精彩,生命本该如此。我以为,时间已经停格,一切不再发展与衍生。 现在,时间已是个迈向枯萎的老树。它催促我赶快赶上,别慢吞吞落在了后头。 曾经,我渴望有父亲的身高和母亲的脸孔。可一瞬间,我的眼角嘴边已经有了皱纹,头上白发已不止几根。曾经,我15岁时以为杨过等待小龙女16年已是一辈子的事。可转眼间,我已过了两个16年,第三个16年头也赶上了。曾经,我觉得年过40就应该准备迎接死亡,否则会成为社会和自己的包袱与累赘。可现在,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目标还遥远得很,我还不想停下。我努力追上年少时错失的机会,可是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我被鞭笞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深怕老树不声不响就离我而去。我祈望,老树能永远坚韧而苍劲,继续长长久久地陪伴我上路。 最终,时间会是一株干死的朽木。它会是我生命的标本。 当每年同学相聚的日子里,出席的人数越来越少;当每年的家庭团圆饭成员越来越年轻,我发现:年轻的一代,才是时代的主人翁。属于我的时代已经远逝,我得让出社会岗位,不能私自霸占历史的主旋律。此时,我想起小时候的老师、年少时卖炒面给我的小贩老伯、还有许多年轻时短暂相处过的长辈,我无法得知他们的消息,可是我会忧伤地猜测:他们都已经不在人间了。而或许,不久将来,有人想起我时,也会问一句:“她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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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in Scarlet

跟Agartha Christie比起来,Arthur Conan Doyle的文字更有文学性。这本小说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后半部是以Watson的视角在说故事。第二部分的前半部只是作者在说故事,故事里的角色是不知道的。这样的安排有点巧妙。似乎说明,破案并不考虑犯案动机与起源,但是读者了解了罪犯的背景以后,可以和罪犯感情上联系并同情罪犯。作者采用这种方式,也避免了让罪犯不自然地交代所有情节。 Agartha Christie的小说更紧张一点,剧情发展更紧凑,可是就不太真实了。虽然Arthur Conan Doyle笔下的侦探Sherlock Holmes也很神,但破案的描述增加了一些环境的叙述、其他角色的刻画,就让小说更自然一点。这是第一本Sherlock Holmes,所有在介绍两个主要角色的开头铺成上,作者也花了一些功夫。这开头部分,也写得很好。剧情合理,人物栩栩如生。 总体上,读Agartha Christie比较紧张,却也容易追读。读Arthur Conan Doyle却比较轻松,但比较有文字上的享受。 Written by Arthur Conan Do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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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之春

这是一部只有两个场地的电影:一个家和一座城墙。而两者是互相承托与对照的。那个家,是一个没落、陈旧、传统、保守的堡垒。那座城墙,相反的代表自由、解放、广袤的外面世界。 一开始,女角色玉纹说,她每天都得来城墙走走。只有这个时候,她能短暂的逃脱沉闷与无奈的生活。在城墙上,她的视野才能开阔,她的内心才能舒畅。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是只离开了牢笼的小鸟,飞翔在晴朗而无垠的蓝天。可是,她手里有个菜篮,里面还有药包。她始终得回到那座战争后的废墟院落,回到自己病态的丈夫,礼言身边。 接着,来了一个外人,志忱。他是丈夫的同学,也是她的旧情人。他为这个死气沉沉的家,注入了一股清流。小妹,戴秀也活泼地在他身边周转。四个人愉快地到城墙上游玩。连足不出户的礼言也一起来到城墙。大家说说笑笑,还欢唱舞蹈,似乎远离了那个象征礼教、习俗的家的束缚。 可是,自由是短暂的。礼言身上带病,玉纹和志忱的暧昧有违礼教,戴秀对志忱的爱意是单向的。大家最终还是回到家里来。四个人各怀自己的心事与欲望,苦苦挣扎。礼言想要爱玉纹,没有能力。玉纹与志忱的互相倾慕,违背伦理。戴秀向往爱情,得不到回报。最终,礼言决定牺牲自己以成全他人。吞药自杀后,幸运地被救。一场灾难后,大家反而得到了解脱。 志忱离开这个家,重新回到外面的精彩世界。戴秀送行,也期望有一天能跟随志忱的脚步。玉纹重新登上城墙。而礼言也踏出了那阴暗郁闷的家,登上城墙,陪在自己妻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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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谋杀案》—–逻辑思维下的爱情

为了减轻沉重的心情(读了好几本严肃文学后),我捧起了侦探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阿嘉莎克莉丝蒂的作品。但上次那本不是侦探小说。 第一印象就是对白很多。可能占了全书的80%吧?所以,读得很流畅。书开头,铺成各个角色的个性、背景和欲望(犯罪动机)时,还是得花一些心思的。在超过十五个主要角色的大网络中,作者还是照顾到情节发展的节奏。有两次,情节的突变让我惊喜:一,突然的婚讯;二,突然的死讯。 十五个人物,在主要三个因素底下直接间接连接在一起:情仇、珠宝、生意瓜葛。虽然,有点牵强,但作者还是能自圆其说的。我觉得很棒。尤其在安排各个人物的出场、互相牵涉、展示个性、推演剧情、埋下伏笔,都写得井井有条、思路清晰。 但是,当案件被破解后,许多人物的秘密被揭发,个性发展有点牵强。尤其,硬硬要搓成几对情侣,不自然也不真实。上次阅读的爱情小说《撒旦的情歌》,写的爱情故事也是不好。我猜想,作者不擅长处理爱情主题。或许,当爱情跟脑袋连接在一起时,就不动人了。侦探小说讲的都是逻辑理性,爱情或许更需要在日常、细腻的感情中滋长。 阿嘉莎克莉丝蒂著;宫英海译;远流出版社;2002年4月1日初版1刷,2012年3月1日二版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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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h

青春是什么?是热情与欲望。热情与欲望是什么?是艺术与技艺的追究、爱情与性。 两个老人,是亲家,也是好友。他们一起在一个山上度假村修养。一人是退休指挥家,另一人还在拍摄电影。退休指挥家一再被英女王邀请指挥自己的作品。可是他一再拒绝。最终,他承认,自己的作品是写给妻子的,而妻子不能再表演,他就不愿意再指挥。似乎,岁月剥夺了他追求艺术的权力,他因此也不再有热情与欲望。还在拍摄电影的导演正领着一众工作人员,在度假村里集体即兴创作。后来,当他御用的女主角拒绝继续跟他合作时,他的作品夭折了。导演竟然自杀。原本,他是幸运的,因为岁月的流逝没有带走他的创作欲望。终于,当艺术之神不再眷顾他时,他选择了死亡。 两个老人,面对青春的逝去,都带有遗憾。以下这段对话,清楚描绘了衰老对他们意味着什么。 老人一:你记得她吗? 老人二:谁? 老人一:我们曾经共同爱过的一个女人。我愿意放弃二十年,来跟她共度一宿。 老人二:不。她不值。一日都不值。 老人一:告诉我,你是否曾经跟她发生性关系?你是否背叛我?你曾经答应我,不会这么做,因为我那么爱她。 老人二:这是一场悲剧。悲剧在于:我不记得自己是否跟她有过性关系。 当青春不再时,他们能做的就是回忆。那段年轻时热烈的爱情与对性爱的渴望,依然在心中激荡。可是,岁月的残酷在于:有时候,人老得连回忆也无法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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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五十块》

9月28日《中国报》“老之将至” 我小时候以为,白发只是一种选择,跟年龄没有关系。 自有记忆开始,阿伯就是满头的银发。我从来不觉得他老。反而那头标志性的银发,让他鹤立鸡群。幼稚园放学,一眼看去校大门,就看到阿伯了。上小学后,连同学老师都知道,有个白发先生,每天送午餐给我。那时,我似乎觉得,一头银发是阿伯的装饰、象征,当然是他乐意拥有的。跟年龄一点都没关系。 到了十岁左右,爸爸经常跟我玩一个游戏:拔白发。爸爸会坐在沙发椅上看报纸,然后我站在他后面,像拨开和翻阅书页一样,在他的头上寻找白发。只要找到了,就一条白发赏五十块钱。我用一双天真的眼光仔细拨开、反复翻阅爸爸的头发。他的发质细幼而柔软,好不容易盯到一根雪白的发丝时,我像成功跟踪与捕捉岁月的痕迹一样。爸爸总是开心地付赏金。拔白发,变成一个亲子活动。他的自信与乐观也告诉我:白发是可以用个人意志抗拒与消灭的。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懂得观察:身边的亲人,如阿伯和爸爸,都在逐渐老去。大学留学回来,阿伯过去的一头茂密的银发,已经非常稀疏,零零落落像春风吹也不生的枯草。这时,我才有了这个疑问:阿伯是否也有过黑发的时候?这时,我才晓得了:阿伯的一头银发很自然、很理所当然,只代表阿伯从来没有年轻过。 而爸爸呢?他的一头黑发,掺杂着白发,不再乌黑亮丽。过去,寻宝游戏的奖金曾经从一条五十块,降到两条五十块,到后来一条只有十块的价位。物不再以稀为贵,而泛滥成灾了。爸爸已经无法再以调侃的态度面对白发。在漫长岁月的推延之下,黑发终于重新夺回了作为主人的地位。白发也不再是宝。 我终于明白:黑发白发,原来不由人。 我自己在三十岁左右,开始长白发。第一条白发,被我拔掉了。后来,在网上读到说:白发拔掉了,会损伤毛孔,造成头发不健康,自然白发会长得更多。于是我不敢再拔。每个人对人生的第一条白发都是触目心惊的。但是,第一条出现以后,白发的数目好像是以2为公比的几何级数在增长:第一条出现、然后第二条出现、接着第三第四条同时出现、又接着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条同时出现。。。当你以为你还有好长时间,让白发在个位数慢慢萌发时;突然一个早晨照镜子,白发已经猛然跳跃到双位数,疯狂蔓生了。 现代的女性,出现了白发,还是可以抵抗的。把头染个棕色红色蓝色,既年轻也时髦。我却没有这样的心思。主要是吝啬和懒惰,不想老往理发厅送钱去。慢慢的,我学会了视而不见。可是自己不在乎了;接下来就得让身边的人也接受。 几年前,爸爸发现我的白发时,非常惊讶地说:怎么长白发了?我想,他应该非常诧异,自己放弃拔白发多年;没想到,现在岁月也追上他的女儿了。 我的时间也到了。我开始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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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onya

这么巧,但也不算太偶然。我和老公在观赏I, Tonya之前,讨论天才的养成与天造。I, Tonya这样的电影也不少,就是一个天才的故事,一个运动天才的历程。 才几天前,在脸书上看了阎连科在新加坡演讲的视频。他说中国是个不缺故事的国家,因此中国作家都非常幸运。有观众发问,那新加坡繁荣而平静,对写作者来说是不是坏事,又如何突破呢?阎连科因此提出了卡夫卡和普鲁斯特。两个天才的生活都及其单调而平庸,可他们都写了影响20世纪的伟大巨作。我问老公,这种天才的敏感心灵是天造的,还是靠阅读与鉴赏艺术而养成的呢?老公因此提出,像他玩的电脑游戏,有人设下目标,在整个游戏过程中不得被击一次,因此而花费不知多少千千万万小时来完成任务。老公认为,这种执着与热忱,就是天才的本质。 Tonya Harding肯定是个天才。四岁就已经拿下了人生第一个冠军。可是,接下来的岁月,她的刻苦与耕耘,当然是成就她的因素之一。她甚至没有完成中学,为的是全身心投入滑冰。可是,当时她才这么小,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想而知,这个天才完全依靠一个幕后推手,把她推向巅峰。这个人就是她的母亲。我们甚至可以说,是母亲的执着与热忱,造就了这个滑冰天才。 可是,母亲用的不是爱与呵护。相反的,她用冷酷、残暴的方式在鞭笞自己的天才女儿。电影中,她甚至对自己的女儿说:我的恶劣正是我的付出与牺牲。有一次,就在她人生最重要的一场全美国滑冰比赛中,母亲偷偷付钱,让一个男人批评女儿,还让她心灵上受打击,并激起她的斗志。而女儿在这样的家教之下,性情也变得很暴躁而不稳定。也可以预测的,这样的天才,是不会快乐幸福的。 我觉得,母亲的这种“付出与牺牲”就是老公说的那种执着与热忱。这个母亲,身份也非常低微。她只是一个餐厅的招待员,收入微薄。看来受的教育也不多。可是,她却那么肯定,自己的女儿是注定要拿世界冠军的天才。她也为了这个目标,倾注自己的一切。与其说,那是她清醒的选择,不如说是她非理智的冲动与欲望。 老公说,我写作是为了写好的作品、成为作家、受人肯定。这就不是那种非理性而偏执的狂热与执拗了。老公问我说,你是否能一整年只写一部作品,不断修改、不断重写,直到每个段落、每个句子、每个字都完美,才罢休呢?天才就是这样:自我要求极度高,为了完美能不断重复一个小动作。我本以为,老公说我不是天才,是在批评我。后来,他纠正我说:天才拥有的那份执着与热忱,违背常理。原来,老公庆幸,我还是正常的。 而我自己呢?我其实还是有点羡慕那种不顾一切、义无反顾的决心。我知道,老公会担心。我这种想法正证明了我稍微拥有天才的这种气质。他只希望自己的老婆过得开心。其实,他也无需杞人忧天。我毕竟只是一个凡人。我只是偶尔喜欢窥探天才的人生,探究天才是上帝的宠儿,还是人间的制作?而我自己,其实这两者都沾不了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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