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说,这本政治思想的寓言小说是毫无瑕疵的。但是,对一个象我这样的对政治思想没有深刻认识的人来说,这本小说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政治学的入门。而在阅读的同时,它起到了一种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我在小说之外作更多的课题研究和思考。因此虽然最终我得到的结论是跟作者本身所提倡的理念是相违背的,我觉得作者还是必须被肯定和赞赏的。
小说开始前的吴叡文的专文导读其实非常重要。因为小说本身是虚构的寓言,并没有建立在很稳扎的事实基础上,所以可以说是按照作者个人意愿在将故事讲得好听而已,并没有令人信服的逻辑关系。但是,导读将作者的理论根据和辩论论据都清楚地阐述。我们看看这段导读中最重要的结论:功利主义的问题在于为了所谓社会整体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权利;群体主义的问题出在完全拒绝人的自由意志与选择权,硬将团体的价值或生活方式强迫加诸于个人;共产主义的问题是幻想出一个人类利益可以自然调和,因此权利无须保护的乌托邦;自由意志主义虽然承认人权需要保护,却不承认每个人作为一个人的内在价值是平等的(equally human),于是有钱的人自然就比贫穷的人更有权,此外,完全仰赖市场机制,也使个人沉陷狭隘的自我利益之中,完全无视他人的需求与权利。一言以蔽之,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而言,根据这些原则构筑的社会都存在着致命的缺陷。1
让我们先回到小说本身来谈。小说主人公从军政国出发,依照顺序拜访了功利国,共同体国,无产国,自由国,最后在迈向平等国的途中结束故事。小说前面部分,主人公表明了自己的人生哲学思想与理念。他是个对人类怀有希望,认为人的理性会引导人类走向一个合理的社会。他自称这种思想是乐观主义者。很显然的,军政国是个在政治上不民主,社会中没有自由的独裁政治制度。所以,这个国家跟提倡人类理性的主人公的人生理念相对抗,因此他逃离军政国。
来到功利国的部分。作者用非常幽默的方式将功利国里没有“个人”的概念的生活方式,展现在读者面前。我觉得,作者很有心思地在他们的政治制度里加上了所谓精英派和民主派的斗争。由于没有所谓的个人权益,因此堕胎是被认同的。但是,精英派认为堕胎与否应该由专家,国家代表决定;民主派则认为人民自己本身,即胎儿的父母亲应该拥有这种决定权。而这个部分,主人公的一封信里发表了自己对“快乐”的概念的疑惑。“快乐”是个人发自内心的感受,还是跟群体生活有关系的呢?在忽视了“个人”的生活里,家庭生活还能是和谐而愉快的吗?如果连“个人”的快乐都被忽视了,到底人们追求的是一种什么价值呢?对于精英派和民主派的斗争,和对快乐的思考,作者都没有给任何解答。但是,我想,提出问题本身就很有价值了。
接着来到了共同体国。我觉得这个部分非常有趣。因为作者很巧妙地在这里展示了“言论自由”的概念和重要性。这个国家自称是一个包容所有宗教和宗族群体的国家。但是,他们坚守的原则是“不冒犯”。“不冒犯”正是“言论自由”的相反。他们认为,每个宗教或群体都必须尊重其他的宗教或群体,不能允许冒犯,如果冒犯发生了,就无法被接受和容忍而应该被惩罚。这种准则表面上看起来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它挂上“尊重”的牌子。其实,它是一种跟理性主义相对抗的相对主义。这种相对主义是相矛盾的,因为所有的原则都会有自己的立足点。当相反于自己的原则出现时,它就会无法容忍。当相对主义自称它能接纳和包容所有理念的时候,其实也就是说,它不能接受和包容认为相对主义是错误的那些个体和群体。这也就发生在共同体过里。那,他们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因为相对主义认为所有的意见和看法都应该被尊重,那别人的冒犯不也是其中一种意见和看法而已,为什么又不能被接纳和包容了呢?而“言论自由”正是推崇理性,才允许任何人或团体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换句话说允许“冒犯”。然后,因为“冒犯”是被允许的,所以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才得到容忍的对待。回到故事里来。共同体国的这种相对主义原则,因为没有了理性和自由的概念,所以其实是非常专制的。每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团体或生活方式。这个部分,主人公在信上发表了自己对“家”的疑惑。“家”是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和归宿感,还是外在附加的呢?自由与认同之间的关系是谁先谁后呢?
我对于小说的前面部分是很欣赏的。可惜,过了共同体国以后,我觉得作者就不具说服力了。为什么呢?我觉得是因为,作者自己的思想还没理清。
在逃离共同体国的途中,主人公在梦里进入了无产国。这个部分,只有非常理性化的生活的描述。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或社会网络到底是怎么样的,完全没有论述。我觉得很纳闷。因为其实共产主义理念底下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式在现实世界里是存在的,并不是完全无法想像的。为什么作者用这么取巧的方式,将这么一个重要的政治思想跳开了呢?
最后一个国度,自由国。我将把这个部分跟作者最终的理想完美的社会——平等国放在一起谈。首先,先谈谈小说里的自由国。前面三个国度虽然都不完美,但是主人公在每次刚抵达的时候都错觉上觉得它们是很理想的。可是,这个自由国,小说里说是没有比它更糟糕的国度了。作者没有在这个部分展现任何有趣的理念之间的辩论。作者对自由国最大的抨击显然就是社会贫富差距的悬殊,还有自由市场的弊处。我们回到前面我所引述的这段话:自由意志主义虽然承认人权需要保护,却不承认每个人作为一个人的内在价值是平等的(equally human),于是有钱的人自然就比贫穷的人更有权,此外,完全仰赖市场机制,也使个人沉陷狭隘的自我利益之中,完全无视他人的需求与权利。2我先针对后一个部分谈谈。我完全反对所谓自我利益是狭隘的,除非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但是,无视他人的需求和权利,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错误的或不道德的。我遵崇的个人主义认为每个个人都对自己负责,争取自己的权益,在不侵犯其他人的权益低下。所以,个人是不对他人有责任的。甚至,将他人的需求和权利放在自己的考虑当中,会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自主权。这在个人主义里是不道德的。
至于第一部分中,关于“平等”作为一个人的内在价值,这是我要争论的。让我们先看看何为平等国。这个平等国,作者完全没有在小说里论述,只是说是主人公正在寻找的。导读中有这么一段话:平等国人也致力于消除因非志愿的差异如宗教,阶级,族群或性别所导致的不合理的不平等。3所以,我们看见,作者用以抨击自由国的,和推崇平等国的,就是这个“平等”。我想针对这个“平等”,提出“公平”。我觉得,“平等”并不是一个价值,而是一个事实陈述。“公平”则是一个价值,有道德评判在里头。不平等是世界的普遍现象,比如性别,宗族,肤色,外表等等的差异。而“公平”呢,就是以表现作为衡量标准,不偏袒哪一方的道德。为什么,要这么区分“平等”与“公平”呢?因为,如果认为“平等”是一个道德价值,就会认为世界上存在的各种不平等都是不道德的,而应该被改善或甚至消除。而,事实上,世界上完全不存在两个平等的个人,除了两个同卵孪生双胞胎。而这种对不平等想要改善或者消除的愿望,最终会造成真正的不道德,也就是不公平。怎么说呢?拿男女平等来说吧。男女之间本来无法达到平等,这是事实。如果强硬地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平等化,比如让他们做一样的劳动并领取一样的回报,那会变成什么样子呢?那就会变成,女的必须以瘦弱的身躯去干粗活,然后因为身躯无法承担而累垮了;或者女的知道自己无法胜任而不再付出劳力,只白白领取回报。前者对女方太不公平了,后者又对男方太不公平了。举一些现实世界存在的例子吧。比如宗族政策,就是认为应该让各族之间平等,所以对弱势族群加以偏袒,这公平吗?再比如共产国认为每个人的财富应该平等,所以不考虑谁付出的劳动多,这不但不公平,也最终因为不道德而使得人们心里充满怨恨然后社会道德崩溃,只有强权能够强硬压制人们心里的怨恨。
因此,公平可以是包含不平等的。换个角度说,想要让男女之间公平,就得承认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想要让各族之间公平,就让他们公平竞争,然后根据他们的成果公平地奖赏,而不是让弱势族群在竞争前就已经得到额外的平等优惠。贫穷和富有也不是不公平的,只是不平等而已。这种不平等不应该被当成道德价值来对待。虽然这很难办到,因为人类本性里有对贫困的憎恶和对财富的贪婪。也因为如此,“平等”是宗教主要要解答的重要问题之一。但是,我们应该相信理性,进而用理性克服不好的人类本能。我的意思是说,认为贫富差距是不道德的这种本能反应应该用理性压制。当然, 我所谓的贫富差距首先是在公平竞争下达到的成果,而非用不公平的手段达到的。总的来说,不平等是事实,虽然仍然可以被减低,但是不应该被强硬消除。否则,就会干涉到公平的准则。
《启蒙教授漫游记》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思考了“平等”与“公平”之间的关系。我所得出的结论是刚好跟作者相反的。但是,我仍然很感谢作者写了一本有意思的小说,让我获益匪浅。虽然,我的结论并不是他直接给与的,但是也是他间接给与的。因为,他引导我去思考。而,这不正是一本书最重要的价值吗?
史蒂芬路克斯著,谢静雯/秦于理译,时报出版,1999年8月23日初版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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