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Angry Men

12_angry_men完全靠推理推进剧情的电影。只有一个场景,十二个人物,一个半小时。1957年的黑白电影。非常严谨。

美国一个谋杀案件的十二个陪审必须达到完全一致的意见,要不全投有罪,要不全投无罪。第一次投票,只有一票投无罪。其余十一人都觉得这个例外的人多事而难搞。而他自辩说,这关系到一个男孩的性命。虽然他不能确定男孩是否杀了自己父亲,或许他是这么干了,但不能确定,所以看见大家一致认为男生有罪,他愿意给男孩一个机会。

大家说,男孩跟父亲吵架,被楼下的老男听见了一句:“我要杀了你!”,然后听见地板发出坠物的声音,当老男走到门口时,发现了男孩正往屋外跑。另外,住对面的女人也在火车越过时,通过最后的车厢窗口看见男孩用小刀插进父亲胸膛。而男孩说自己跟父亲吵架以后,去看了一场电影。可是,没有人证证明这点,而男孩却不记得电影的名字与演员等资料。至于小刀,男孩说自己那把在去戏院的途中掉了。大家都觉得男孩撒谎。

首先,投无罪的男人说,火车经过时,嘈杂声很响亮。楼下老男不可能听见男孩喊叫。另外,从老男的床上,走到家门口,所需要的时间远远比男孩逃出家门被老男看见的时间长。接着,男人再辩解,小刀不能证明是男孩的,因为这样的小刀很普遍。男人当场拿出了一把同样的小刀。而且,小刀插进父亲胸膛的位置显示,杀手不是立刻动手的,因为必须换拿小刀的姿势。

逐渐的,有人被男人说服,愿意投无罪票。有些人是立场摇摆,有些人是只想快点结束讨论好回家看球赛。可是,有几个人非常坚决,显然是带有个人偏见。他们都说,目前的少年已经道德沦丧,少了过去的纪律与规矩。

男人再辩解,在混乱而紧急的情况下,忘了电影的名字与内容很合理。男人问另一名男人,他几天内做过的事。这名男人也忘了。后来,大家吵得火热时,有个男人说了一句:“我杀了你!”男人立刻答复:“你不是真的要杀我吧?”

最后,剩下两个人投有罪。其中一名说,对面女人看见男孩杀人是很强的目击证人。第一位被男人说服的老人家指出,女人的鼻梁有戴眼镜的按印。她说自己睡在床上看见的。显然,当时她没有戴眼镜,怎么可能看清楚呢?

最后,大家都投无罪了。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电影/情节摘要. Bookmark the permalink.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