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走

130131(6)落下的是受伤的记忆, 还是辉煌的战绩都无所谓了。

我已经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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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与耕耘

欲望是引擎,耕耘是轮子。

有些人说,成功可遇不可求,所以做人清心寡欲比较好。我当然不否认这种人的快乐与平凡。有些人说,人生像场赌博,十赌九输,所以做人难得糊涂比较好。我就觉得这种人平庸而乏味。前者是一种对名利豁达的高境界,后者则是怕输的人生弃权者。两者的相同点是:否定欲望。

还有一些人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所以做人应该简单知足。我却选择不认同这种观点。因为,欲望虽然可以无穷,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用无限的耕耘来填补它。欲望越强,就需要越多的耕耘来填补。问题就在于,许多人没有意志力, 空有欲望而不愿耕耘,结果就让自己苦恼不已。

因此,我们可以学习豁达的人生观,觉得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是没有必要否定欲望。方法就是:把欲望当成动力,接着把耕耘当成手段,最后用过程代替结果。虽然,欲望偶尔被耕耘满足,偶尔愈发强大。可是,我们的人生却被这强力的引擎和不断转动的轮子推向前。最终终点或许不风光,可是一路上的绮丽画面一定丰富了我们的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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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冷与热的享受

IMG_2501一个个人主义的英雄真完全不需要他人的帮助吗?兰德说绝对是!而且,他还能对抗社会,最终争取到胜利。一个几乎完美的女人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兰得说一点没错!她身上的个人主义精神最终会让她战胜自己的弱点。一个在乎他人眼光的普通人真的是弱者吗?兰德说肯定的!而且,他的自尊最终会毁在自己手里。一个权利的追求者真的注定失败吗?兰德说毋庸置疑!因为他最终把自己交到社会手中,成了奴隶。

不要以为以上这段很极端。这就是兰德的风格。《源泉》犀利,尖锐的语言会激起读者的热血。还有那严谨的逻辑,庞大复杂的结构就让人惊叹。最要命的是,情节的冲突,人物个性的鲜明让人读着都忘了喘气。这就是为何从1943年出版以来,《源泉》一直不断再版,成为畅销书,每个时代都吸引着大批的拥护者和崇拜者。

关于兰德的思想,我已经在《阿特拉斯耸耸肩》的阅读笔记里谈到了。她不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但那种崇尚个人精神的思想还是非常有激励性的。而我觉得,也是她的小说,把她的思想大力地传送到读者心里。说到底,她的小说写作技巧是了得的。甚至于,我觉得她的小说的强烈风格,会遮掩了她思想内容的偏差。很多读者会因此而盲目追崇兰德。

这只能说明兰德的魅力,《源泉》的魅力。所以,我们只能冷静地观察自己阅读《源泉》时的热情。让冷与热互相交织,又互相对抗,这就是《源泉》给与我们的独特享受。也唯有《源泉》做到了。

《源泉》The Fountainhead;(美国)艾茵兰德(Ayn Rand)著;高晓晴,赵雅蔷,杨玉(译);(台)漫步出版,2012年8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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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

如果你说我没做,但其实我是做了,我会觉得很委屈。

但是,如果你说我没做,但其实我是做不了,那才是最大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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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做计划

我喜欢做计划。从小小的计划像一个星期内的工作项目,到比较大的计划像两个星期的自助旅行,我都很喜欢花时间和精力策划。每次的策划必须对自己的能力进行估量或者必须选择一些自己的口味喜好等等。这过程中就包含了无形的自我肯定和自我陶醉。即使计划中的书没读完,策划的行程也去不成,我还是在计划的时候,让自己开心了一番。

是的。这不好。完全让自己沉溺在白日梦当中。但是,我也并非不实践啊。如果从计划到完成是一个流程。那,我只是不放过计划这部分的乐趣而已。是的。当目标无法达成时,可能是计划出现了偏差,是应该检讨的。这是流程中的后部分。之前的愉悦已经体验过了,也就跟严肃的检讨和认真的悔过没关系了。

我就觉得它像在心中埋下一个种子一样。孕育着无限可能的种子被种在了心田,就会让人有无限遐想和满怀希望。不管这种子是否发芽,茁壮,当下我就乐开了怀。这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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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原因

这五个男人怎么会聚在一起?两个年轻人,穿得比较时髦。两个中年人,一身轻便的打扮。还有一个老公公,短裤,人字拖鞋。看他们也没有很专注在谈论什么的。只有其中一个中年男人在兴致勃勃地在说话。两个年轻小伙子一副不太在乎的模样。老公公甚至把椅子拉出了他们的圈子,四处张望。只有另一个中年男人在聆听,但到底是出于兴趣还是处于礼貌礼仪,谁知道?

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在这个时候,一起坐在了STARBUCKS的同一张桌子呢?该不是谈生意,因为大家的神情这么疏离。或许是游客?再不然,就是一个家庭聚会?我真的非常好奇。

突然,四个女人推着手推车出现在门口。包括一个老太太,两个中年妇人和一个小女孩。五个男人都一致地站了起来,迎向她们。

原来如此。他们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随意找个地方坐下。他们坐在一起的共同原因只是:等待逛街购物的女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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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纳我的小屋子

我一直都觉得屋子太大不好。从中学时期就这么想。

昨天看了一部纪录片,关于美国最大的住宅的故事。从2006年,这间模仿法国凡尔赛宫的大宅就开始建造。后来2008年美国经济大风暴,主人经济状况陷入窘境,就停止了修建。原本想要卖出去的,但是可以想象,买得起的人没有几个。结果,直到今天,因为没人买,所以主人的经济状况好转,反而就可以继续把大宅完成修建了。

我不能明白,这么大间的屋子有什么好呢?40多间的厕所,到底是什么样的享受呢?

我就喜欢小小的屋子。从房间走到客厅,从客厅走到厨房,从厨房走到厕所,都不需要几步路最好。从屋里看出屋外,也不会因为太远而模糊不清。这样的小屋子,打扫起来容易,空间的转换也不复杂, 最舒服了。最重要的是,每个空间要有独特的味道,有不同的功能,让人进入时也会有心情的微妙转换最好。所以,一间好的屋子是空间的大小与布置恰到好处,并不是越大越妙的。

我不喜欢大屋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不喜欢分享空间。我的个人空间很隐秘。大屋子本来就打算用来接待客人,让访客住下,开大宴会。屋子的这些社交功能,我都打算删除。所以,如果我的屋子太大了,里面装的只有我一个人,或许再加上一两个亲人,就显得太空洞了。人生存在一个太大的空间,一定特别感受到孤单寂寞的吧?反之,一个不大的空间,却容纳了自己的所有需求,就会感觉很充实和踏实了。

小小的屋子,满足了我不多的欲望,就很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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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破灭

为什么我特别记得你?

我们虽然是邻居,但是我只记得我去过你的家一次。我们虽然也是同一间小学,但是你总在上午班我总在下午班,碰见的机会非常少。后来你搬家了,我也转校了。我们的生活不再有交集。

在你消失在我生活之前,就那一次,我把你的形象牢牢记住了。上课铃声响了。我跟着队伍, 从操场走回教室时,看见你站在楼梯口。你身边还站了一个男同学。你们背着书包,看起来就是放学了。你在同学耳边窃窃私语,像老师口中的“吱喳婆”一样,还用手指指着我。我不知所措,没有跟你打招呼,连个微笑也不给你。

你是在讲我的坏话吗?是的,这有可能。但是,我知道不是。我就知道,你一直暗恋我。不,这叫明恋了吧?我非常害羞,也暗地里欢喜。可是,我记得的不是这种情窦初开的情绪。当时,我从你们身边走过的时候,你的脸上露出了一副诧异的表情。像在说:“这是你吗?”是我的冷漠让你摸不着头脑吗?不,我想不是。我知道,你惊讶地发现我变成了一个肥婆。没见面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因为经常吃快餐而变胖了。家里人都叫我“小肥婆”。

我特别记得那一天。我在一瞬间得知你喜欢我,让我甜到心底。可是,也在霎那间,我知道自己在你心中的美好形象波灭了。我上了一秒的天堂,立刻被打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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