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比一篇精彩!这本书写的是游记,至于读书部分,其实只是旅人旅游时依据的旅游资料。偶尔会提到自己向往旅游点,是因为阅读了一些文学作品,像Jack London小说里的极北之地。只是轻轻带过。在非洲之旅中,在沼泽地钓鱼时,谈到《水浒传》梁山水泊的情节,非常精彩。
但是,好读是因为詹宏志很会写。他最常用的一个手法是把最精彩的片段做开头。接着,悬着结果,再从头向你描述事情或旅程的经过。换句话说,他懂得什么是旅途中最吸引读者的部分。像印度之旅跟卖地毯的高人之间的较量,像非洲safari之旅中“车巡猎物”的高潮部分(两头母狮猎食过程),像阿拉斯加冰海中尝试独木舟的惊险部分。
而詹宏志的心思细腻,笔法也是。游记里有许多细节写得很动人。像在非洲沙漠夜晚的帐篷,所有夜行性动物全部出笼,活蹦乱跳,就在我们帐篷外演出虫鸟鱼兽大合唱,吵得我们不得安宁,这时候我们才知道“生命的喧嚣”是怎么一回事。1像巴厘岛爆炸案刚过几天,旅游区呈现荒凉的景象,店员照样开出高昂的价格,等待游客的杀价,游客也还认真杀价,只是声音似乎刻意地压低了许多。。。2
除了懂得利用戏剧张力,詹宏志善于叙事。我常常觉都旅游过程的经过是非常沉闷的。但是,詹宏志文字,有节奏而流畅。像他写跟印度旅行社交涉的过程是那么平常,却让我读了会心一笑。像他写策划阿拉斯加之旅的曲折,也会使我陪同着紧张。像他写在瑞士如何受旅游指南的误导而经历了一场身心疲惫的健行,我似乎也感受到了他身躯的酸痛。
最后几篇游记,是以吃为主的。三篇是日本,一篇是土耳其。这样的旅游经验对我来说非常新鲜。詹宏志会分享他读到的美食指南。像在佛罗伦斯,他读到指南书上说:“我最喜欢的餐厅,我马上想到马力欧,跟着就饿起来了。”,于是他就好奇得不得了。像读到美食评鉴家把日本一家法国餐厅的鲍鱼和龙虾料理列为世界第一,让他心情激动。像他直接这样开始一篇游记:“伊斯坦堡人为两个羊头哪个比较好吃而争论不休。。”书上这么说。3
詹宏志很会旅游。他敢于冒险,也注重吃的内容。偶尔抒发文人的关怀也很动人。但是,让这本书之所以好读的因素,很大部分取决于他很会写游记。
詹宏志著;新经典文化;2015年10月26日初版一刷,2015年11月19日初版四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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