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Archives: Siaw Shan

《她是谁》之一:〈kopi-o〉

刚搬来的这对夫妇,跟左邻右舍都不说话。只有那个年轻的小少妇在傍晚倒垃圾时会跟家门前嬉戏的孩童们说声“嗨”。但是,大家总是看见他们。因为两夫妇每个早晨和每个傍晚,都会牵着一条胖嘟嘟的杂种狗,绕着草场散步去。这只狗的命真好啊,大家都暗想。散步回来还跟主人一起进屋里去的呢。奇怪的一对年轻夫妇,没有孩子把狗当宝贝了,大家都感到诧异。 他们也真满足于这里的平淡生活。为什么不生个宝宝,里内乾坤只有他们清楚。话说,他们搬来的第二天,就拉着狗狗到处熟悉新环境了。一家三口好奇地走着,来到了一个拐弯处。突然,有一对小狗冲了出来,朝他们狂吠,就知道他们是新来的外人。一只是黄白毛参杂的小雄狗,另一只则是黑黝黝的小母狗。小黑狗胆子比较大,领在前头,大声地捍卫自己的地盘。两夫妻互相笑了一个,就把狗狗拉走了。小黑狗看见外人知难而退就把头昂得高高的,对自己非常自豪似的。年轻的小少妇这时指着她说:“你这kopi-o,还真淘气。”她好像也真听懂了,尾巴微微地摆动了一下。 一个星期过去。Kopi-o和自己的兄弟的吠声越来越短促,越来越小声。直到有一天,当一家三口走到拐弯处时,发现这对小狗正坐着等待什么似的。看见他们,小狗们竟然摇起了尾巴。“他们是野狗吗?”“大概是吧。为什么总呆在这里?”“或许就这里有食物吧。”这对夫妇对露出善意的小狗也认真关心起来。爱屋及乌的同时,也觉得天下的乌鸦不是一般命运。这时,Kopi-o战战兢兢地趋前来,要讨好狗狗的模样。小少妇也对狗狗说go,go,鼓励她交个朋友。倏忽间,kopi-o竟然倒下,四脚朝天,向狗狗投降了。 “她要认我们做主人呢。” “不行。有狗狗就够了。” “可怜的kopi-o。。。” 三个月过去。两只小狗的体格越来越壮大。这对夫妇每天牵狗狗散步,身边总是多了两个保镖侍候。“我们也没有给食物,为什么他们跟着我们呢?”他们都觉得奇怪。或许就是狗狗的魅力吧?开始的时候,他们就跟一小段路。后来,在越过了草场以后,他们就自动退走。最后,他们就一直跟到了家门口。在左邻右舍的眼里,这对夫妇又添了两个宝贝。可是,他们却坚持不给食物,不抚摸,在家门口呆着也不予理睬。 有一个晚上,狗狗像喉咙被东西塞着了一样,不断地咳嗽,间中还吐出白沫。丈夫上网查了一下,觉得症状很像犬窝咳。第二天,就带狗狗看医生去了。打了一支针,拿了一些药,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就回家了。药物也真有效,狗狗立刻就停止了咳嗽。可是,他们发现,kopi-o的兄弟却咳得很厉害。甚至于,kopi-o跟着他们走在了前方,他只能虚弱地坐着咳个不停,无法跟随了。隔天,拐弯处只有kopi-o独自等着。再隔天,还是kopi-o一个。再下个星期,再下个月,他们都没有再见到他了。 两夫妇说,kopi-o竟然没有被传染到犬窝咳,证明她生命力顽强。她是个强者,能够在弱肉强食的艰难环境里生存。可是,她的生命即将面临一场严酷的考验。而她是生抑或死,将取决于这对夫妇的选择。 故事的发展,明天再续。。。

Posted in 写作/游戏小虚构 | Leave a comment

嗜好与坚持

如果写作能像烹饪,就好了。 说不清第一次下厨是什么时候了。就像你问我,我的初恋是什么时候,我就答不出来。幼稚园时对那个乖乖的小男生的好感算吗?对一次妈妈聚会时看见的“小帅哥”产生好印象算吗?小学时无数的“好朋友”我都喜欢,怎么算呢?那中学时期暗恋着的学长,应该算了吧?但是,还有许许多多昙花一现的暧昧关系,又怎么算呢?所有在我正式拍拖之前的短暂情感或者认真感情都一笔勾销,我真舍不得呢。所以,你问我,我第一次下厨是什么时候,我只能告诉你,我认真学习烹饪,长时间呆在厨房里是在外国留学期间。就像我不会告诉你我的初恋是什么时候,我只能把我的第一任男朋友是谁讲出来。(圈子绕得太大了点。不过,你对我的恋史一定有兴趣。) 言归正传。从第一次下厨开始,我的目的就非常简单。就是煮好吃的东西给跟我关系亲密的人吃。由于对象锁定在“跟我关系亲密的人”上,所以煮出来的东西,就是要讨好他们。比如说嘛,蛋糕有很多种,但是男朋友喜欢吃榴莲,我就会去研究榴莲swiss roll。老公喜欢吃burger,那就一定要把bun烘得大粒松软。妈妈喜欢吃素,我就学会自己调制salad缺不了的 mayonnaise酱。只要他们吃得开心,我也就开心了。当然,如果他们不吝啬于竖起拇指说“好吃”,我会得到更大的满足感。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同样的道理,厨师们都是为了吃自己食物的人,用心用功地呆在厨房里。 写作呢?我是为谁写?这就比为了男朋友,老公和妈妈下厨都来得难了。为什么? 因为我就是为了自己而写的。取悦别人说不容易,其实也不难。因为跟我关系亲密的人都不是美食家。所以,只要我让他们知道,我切菜时切伤了手指,花了整个晚上在网上找烘蛋糕的温度应该是多少,在厨房里汗流浃背地等食物完成等等这些小细节,他们就会脸带微笑地吃下我煮的任何东西。当然,大部分时间,我的食物还是及格的(虽然得不到满分)。可是,写作就不一样了。不论花了多少心机,写得不好就是不好。在烹饪上,我能获得家人朋友在精神上的支持;可是对于写作,自己能骗得了自己吗? 只要我能够让我的家人朋友吃得开心,那我烹饪的目的就达到了。可是,对于写作,我的自我要求是很高的。妈妈说,我已经是家里最会写的人了,这不够。老公说,只要你写得开心就好了,这也不足够。好友说,写作只是一种表达,我已经达到了目的,这还是不足够。我觉得,要写就要认真。认真就是要不断追求。不断追求就要以最高典范为终点。 写的过程很享受,这只是一个起点。我要求自己在写作上是不断地磨练,不断地增长自己的。所以简单地说,写作是我的一种自我修炼。达不到最高境界不要紧,但是那还是我努力的方向。所以,写得不好,不能说“没关系,只要开心就好”。写得比较好了,也不能说“好啦,已经很好啦”。我只能不断重复对自己说:“我要越写越好。” 虽然说,如果写作能像烹饪,就好了。可是,生命总要有一点执着。烹饪只是一种嗜好。写作却是我的坚持。

Posted in 写作/生活小抒情 | Leave a comment

旅游就是交易

有的人对一个旅游景点的赞美是这么说的:“那里的人生活简单纯朴,远离现代都市的喧嚣。”我对这样的话总有点质疑。以一个外来者在一个地方短时间生活几天,就能感受到人家的生活方式了?当然,庄子说惠子不是他,怎么能够知道他不知道鱼是快乐的。我也同样不能问有的人:“你又不是当地人,怎么知道他们生活快乐呢?”所以,我不能破坏有的人心目中的世外桃源想象。毕竟这样的遐想除了自我满足以外,也没有伤害任何人,对吧? 可是,我就要抗议。不是只有远离文明的复古生活才值得赞颂。跟大自然非常贴近的生活当然很有魅力。但是,一座现代都市也可以是很精彩的。很有规划的城市,能够呈现丰富的城市风景,能够提供精彩的娱乐活动,能够供应舒适的休息场所。为什么高耸的建筑群不能象征欣欣向荣?为什么繁忙的人流不能表示人们在辛勤耕耘?为什么喧闹的夜生活不能代表自由的选择? 有的人就常常说都市商业化了。我就不明白。旅游业难道不是商业的一种?旅游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盈利。重要的是,在谋取盈利的同时,也要秉持一定的商业道德,才能让消费者心服心甘地花钱。那些“很远离铜臭味”的传统,大自然,乡土,其实只是包装得非常成功的商业经营而已。我看清这点,也不排斥它。就像刚去的马六甲古城。整座城市都重新包装过了。我就特别喜欢那些旧街场上的小餐馆。他们保留旧建筑的外型,里头却经营着新模式的餐饮方式。有的人说,这已经“失去原味”,或者“已经变味”。我就说,这“失去”得好,这“变味”得妙。为了满足有的人不切实际的世外桃源遐想,就要当地人放弃赚钱的机会,放弃生活的改善,那太不公平了。 旅游只是短暂停留。在旅游景点投放过多的美好想象,真的没必要。人家的生活也只是琐碎的,平凡的。我们用些钱,购买到他们乐意的服务,这就是一场合理的交易。

Posted in 写作/偶发小胡思 | Leave a comment

便宜的幸福

一杯冷饮,一包零食就能让我开心一个晚上。我对老公说,我的快乐是如此廉价。他调戏我说,是我太贪吃了。但是,他常常乐意花这些小钱,为我买一些小愉快。他总是说,是他想吃。我们的生活是很简单。没有豪华餐厅的高级花费。偶尔出外消费,也是小心翼翼地计算着。比如说吃Macdonald’s总挑McValue Meal时间,吃午餐就选有Lunch Set的餐厅,想喝咖啡就回家泡3 in 1。但是,一周一次的pasar malam就是他慷慨解囊的时候。他会说:“我要吃这。那个也好吃。那那个看起来也不错。”只是,每次买回来的小零嘴,我们说好一起分享,总被我吃完大部分。 我们的幸福很便宜。只要付不多的钱,就换取了彼此间的呵护与体恤。

Posted in 写作/生活小抒情 | Leave a comment

五周年庆感谢词

这里会发生一些变化。 我决定,看电影和阅读不再是我生活的重点。我会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 至于我将如何调整这个部落格的内容,我还没想清楚。或许,一切就照旧,只是跟大家见面的次数会减少很多。 谢谢那些曾经或者依然认真阅读我部落格的朋友。

Posted in 通告 | 3 Comments

《高行健短篇小说集》——通往巨作的中途小站

除了最后一篇《瞬间》没有注明写于何年,这本小说集里的大部分作品都写于80年代前期。最前面的几篇,带着非常朴实的乐观态度,虽然批判刚过去的黑暗年代,却对未来生活带有乐观的情绪,似乎作者也逃不过“文学的教育性”这一概念。 但是,高行健文字上的造诣已经很高。他朴实无华的文字风格已经很犀利很简练。看看这段文字:童年,童年,阴冷的,温暖的,温暖又阴冷的,潮湿又古老的,又惆怅,又亲切,神秘而分明的童年的记忆,一旦被唤醒,就都浮现到眼前。1没有复杂的文字,在作者的重组后,就有了独特的风格。 还有,早在最早的短篇里,他已经非常偏爱用“你”和“我”来取代真实的名字,连“他”也很少用。在〈母亲〉这篇里,同一人物分别用了“我”“他”和“你”来叙述。有时候,母亲是“你”,但是以转换,连“我”也变成了“你”。我认为,有时候这种调换产生一些混乱。但是,这种意识的尝试是大胆和创新的。这种试验在高行健后来的长篇小说里获得了收成。 还有一种实验就是对白的写作。在〈公园〉里对白并没有标明说话的对象,让阅读的人必须集中精神仔细认清。但是,无可否认,对白的冲突性和戏剧性是很强烈的。作者绝对是对白写作的高手。这或许跟作者同时也写作戏剧有关。 以上这些短篇虽然也有新冒险,但毕竟还是小尝试而已。写于1986年的〈给我老爷买鱼竿〉就有了很明显的实验性写作痕迹。小说中部加入的如梦一般的描述还比较好理解,但到了后部分加入球队的描述就有点不知所云了。最后一篇〈瞬间〉是最难理解的一篇。全篇都是一些互相不关联的情节片断,没有人物的描述,也兼夹一些环境情景的描述。但是,这就是最后一篇了。这是否意味着,在这种创新以后,小说已经没有出路了? 在〈跋〉中,高行健说:用小说编写故事作为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时代早已结束了。用小说来刻画人物或塑造性格现今也已陈旧。就连对环境的描写如果不代之以新鲜的叙述方式同样令人乏味。2因此,作者还解释了自己的小说写作就是从这三方面革新了。我没有读过《灵山》,但我读过《一个人的圣经》。我觉得,写于1999年的《一个人的圣经》已经回归了小说的传统。但是,高行健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小说风格,就是用“你”的视角讲故事,故事也没有明显的情节而以反映人物的内心世界为主,和对环境全然忽视的。但是,写于80年代后期的〈瞬间〉却只能是失败之作,虽然意义非凡。因为,那是高行健通往成功的巨作一个中途小站。从这点出发,这本短篇小说集就很有意思了。   高行健著,(台)联合文学出版,1989年2月初版,2008年4月11日四版一刷第二次 1,〈花豆〉,163页 2,〈跋〉,339页

Posted in 阅读/阅读笔记 | Leave a comment

《等下雪》

刊登于2012年9月23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梅红记得,那年那天,邻居姐姐非常漂亮。她全身雪白,坐在床上,是天使下凡了。众人都围绕,还赞美不绝。那洁白的长裙铺满了半张双人床,梅红用眼睛就能触碰,感觉光滑,柔软。她真想伸手摸一摸,但是手不如眼睛,会沾污了它。 那些花边蕾丝如点点星光缀在白云边上,昼与夜的景物齐聚了。梅红的双目着了魔,忘了眨眼。 五岁的梅红拉拉妈妈的手,说:“真美!”妈妈笑着回答:“以后,你也会。”她看着新娘头上的半透明面纱,幻想透过它,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或许,就像下雪了? 当新娘的那一天,就是天空下雪的那一天了? 电话里,那人答应说:“好,我派人来。”老太太立刻将木门打开了。这样,他们在屋外叫门她就能够听见。然后老太太将手机带在身上,万一叫门她听不见,他们来电她也不会错失。而且,随身带着,上厕所也方便接听。她心里盘算,如果他们现在出发,会卡在交通堵塞的市中心大路上。到了住宅花园,再花点时间找门牌。她看看时钟,算一下,应该可以在九点半至十点之间到达吧。还有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她决定像平日一般打扫房子。老太太扭开了收音机,但是将声量调得比往常低。 只要他们肯来,事情就有了解决的希望。老太太乐意等待一个小时。 梅红已长成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是周一的周会。校长在报告,而梅红在发呆。她盯着前面的背影。它挺直得有如一个向下倾泻的瀑布。肩膀的线条却是微风中起伏的小波浪。背影下的长影子贴着她的右下脚。梅红把手浸入影子里。是温的,她心想。谁说影子没有温度? 周会完毕,她跟随那个背影,越过操场,经过厕所,沿着走廊,进入教室,回到自己的座位。前面,还是它。 上个星期,前面空缺了两天。他的背影不存在,梅红的视线更宽阔了。可是,老师也能够更容易注意到她。梅红很不自在。她还是喜欢被他阻挡。梅红认为那是一种护卫。这两天,她想念他,想念它。 今天他生病康复回来。梅红的视线时时刻刻都锁着它。她并没有做什么事,就只是在他后面守候。她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清楚他的一举一动,揣摩他的情绪变化。 这天的英文课有个随堂测验。早早把试题都填好的梅红,放下笔,双手托着下巴,盯着前面的背影。他还在写。他的背影这个时候是那么专注。梅红感觉到那份坚毅。她猜想,它此刻是烫的。梅红真想伸手摸一摸,但是她满足于眼睛的触碰。 “时间到。传上来。”老师宣布。 前面的背影突然转了过去,他正面对着她。梅红顿时把手放下,头猛然低了下来。他将一只手摊开在桌面上。梅红一话不说,将试卷递给他。她的眼睛鬼祟地逃离他脸的现场。等到他又转过身去以后,梅红才再把头抬起。 这是她的秘密:让他被等待着,是她能够给与他的最大的幸福。

Posted in 写作/文学创作 | Leave a comment

《告别的年代》——盛装说再见

这部小说在结构上很复杂,是一部层层包围的后设小说。作者把三层的叙述都掌握得当。而且, 各层之间隐约地有些关系(比如人物之间有类同的特征,或者地点相同),以至不会变成三个独立的故事。让我先大略讲讲这三个层面的叙述。 主要的故事发生在杜丽安的世界。这是这部小说的核心。这个部分象一部家庭伦理连续剧。人物主要是一些底层人物,包括小贩,小蓝领和黑道人物。作者在这部分的叙述语言里参杂了马来西亚本土特色方言,和一些民间俚语。但是,主要的语言叙述是表述性的,非常花俏。我觉得这个部分比较突出的是对人物情感的细腻掌握。比如说男人的自尊与自卑,女人之间亲密又要互相比较的矛盾。这部分不但呈现了一个家庭的兴衰变化,还描述了三种女人的不同个性带来的不同命运。作者还不忘了带上华族的一些传统礼俗,也不忘附带其他族类的一些生活习俗。接近尾声,作者的处理尤其让人对照港剧。一大家族的成员都团聚在病房里,连一直隐藏的成员也出现了。我觉得,一个马来西亚七八十年代的小镇面貌和市井生活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 小说的第二层是以第二人视角呈现。这是虚构的“读者”,在读《告别的年代》即杜丽安的故事和第三层故事。这部分带有悬疑结构,采用的是寓言象征的写法。我觉得作者对“遗忘与寻找”这一主题发挥得淋漓尽致,尤其这主题又跟“告别”息息相关。所有的关系都充满不可知的秘密:母亲与孩子之间的寻宝游戏,主角与玛纳之间的若即若离关系,主角与J的神秘关系。还有,作者带着怀旧的感情,将这个故事里的建筑写得充满神秘色彩。这个部分,作家展现了自己对小说技巧的熟练:适当的赋予一些物件寓意,把故事讲得欲言又止,神秘的人物在最后才揭开面纱等等。 第三部分的小说内容是韶子跟第四人的部分。他们是虚构的“作家”与“评论者”。很明显的,这是作者在自我调侃,自我解剖。先说一点,作者在这部分蜻蜓点水式地展现了好几个只有概念而没有展开情节细节的小说概念。不得不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肚子里的怪点子无限。但是,我觉得比较有趣的是,作者借第四人的眼睛,审视了自己的小说,还常常一针见血。再提一点,作者是用一种带有些许鄙视的眼光在写第四人的,似乎现实的评论者也逃不过作者的审视。 读完小说内容,整体上,我就觉得作者在炫耀自己的才华。包括讲故事的才华,能有各种奇特想法的才华,将一个旧时代装置到自己的小说里的才华,语言写作的才华。但是,确实,这场炫耀很棒。我在读小说前,先看了黄锦树的《序》。当时,我就想:“连小说作者的私人秘密你也读出来了?不会吧?”因为黄锦树说作者要告别一些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后来,读小说的过程中,我就明白了黄锦树的看法。当时,我的想法是,她就是要告别那个年代,自己成长的年代,那些流行歌曲,那些港剧,那些旧建筑。后来读了“后记”,我更明白了,原来作者就是要用一部长篇小说来面对自己写作上的局限,来告别过去的文学风格。这就是为什么,整部小说都充满“匠气”。原来,作者就是要把自己一身的本领(各种小说技巧)都甩掉。 《告别的年代》是黎紫书为自己而写的一本小说。借着这部小说,她要向过去的自己, 那个属于自己的年代,那个自己的文学生命的立身之处,告别。我想,对于一个小说家,没有比把死亡筑建在虚构里更有意义的了。因为经过小说家的重新组建,重新赋予新意,这告别也就不是抛弃,这死亡也就不是终结了。那个年代,那个过去其实被纳入崭新的生命里。《告别的年代》像一场毕业典礼的晚宴,所有的毕业生都盛装出席了。说再见了,就往前走吧。那个曾经属于黎紫书的辉煌,会孕育出什么样的新生命?我们只能等待作者自己去创建。 黎紫书著,(台)联经出版社,2010年12月初版

Posted in 阅读/阅读笔记 | 3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