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别车子小尾巴》

刊登于2013年5月12日《星洲日报〈文艺春秋〉》

“公公吗?”

不。虽然他一头白发,身材虚胖,总是在校门口等待我放学,很符合公公的形象;但他不是我的公公。每次刚开学不久,从幼稚园,小学到中学,总会有人误认为他是我的公公。我摇摇头以后,或许有人还会不甘心地问:“外公吧?”我就会回答说:“是阿伯(客家发音ah pak)。”直到很久以后,或许是上了大学,离开了家能够远距离地审视以后,我才明白了其实大家很奇怪为什么爸爸的哥哥会跟我这么亲是很合理的疑问。

爸爸妈妈在我还睡在摇篮里时,就被迫离开了这个家。是只有短短的几年(我也忘了有多少年),但是是这个没有娶亲,没有孩子的阿伯在这段时间里充当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在那个年代里,有一辆轿车是很了不起的事。我最早的记忆之一就是看着他的车子驶离家门,不断远去;而我就使劲地挥手,大声呼喊bye bye。我是怕他听不见我的声音,所以声嘶力竭。他肯定听见了,因为每次在快要右转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前,他会把手伸出窗外,像车子长出了小尾巴,向我挥动道别。邻居们也听见了。有时候隔壁阿嫂会安慰我说:“阿伯很快就回来咯。”我当然知道他会回来,但是没有他在的时候,心里还是很牵挂就对了。爸爸和妈妈到底哪去了?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

后来,爸爸妈妈还是回来了。可是,为了生计,他们忙碌奔波,我还是没有太多的机会靠近他们。或许,应该说,他们没有太多的机会靠近我。我终日都跟阿伯在一起。他在那个时候已经退休了,所以闲得很。现在想起来,阿伯终生有两个最爱。其一是驾车。其二是美食。我的大部分童年时光,都留在了那辆暗紫色Datsun1587上。上午上完幼稚园,下午我就坐在他的车子里,一起找吃去了。直到现在,我的脑海里还记得那些吉隆坡还没发展起来时的马路,那时候的建筑,和那些大牌档的样子。我们常吃的那档猪肉面在Imbi Road,隔壁还有一家由聋哑人当招待员的KFC。每次去Ulu Kelang吃叉烧饭,我特别期待车子驶上一条很大的天桥,而旁边那座购物商场一直吸引着我的目光。小巷里的瓦煲鸡贩,只有在夜晚才开档,所以吃的时候眼前只有乌黑的一团,什么也看不见。这些小贩都对我们非常熟悉。那家十字路口的鸡饭档老板,看见我们来了就开始崭鸡腿和烧肉,我们只需找好位子坐着等一会儿就能吃了。

我们也经常出远门。不是北上怡保,就是南下新加坡。都是其他阿伯们的家。在那个没有高速公路的年代,一路上被大卡车挡在前头而乌龟般慢慢爬是很正常的现象。可是,阿伯最爱这个时候大显身手。把车子越到对面车道上,加速前进,在对面车子迎面来时,即刻回到自己的车道上。我知道,坐过阿伯长途车的阿姨和伯娘们都说坐阿伯的车如坐过山车,心惊胆跳。我一点也不明白有什么好怕的。我最喜欢横躺在后座座包上,让摇摇晃晃的车子哄我入眠。可是,上了小学以后就不能像在幼稚园时那样经常逃课出远门了。还有,我的身体也长高长大了,不能横躺在后座车包上了。

小学三年级的某一天,我们搬家了。阿伯却留在了老家。我记得当天妈妈催促我上车,我连连回望阿伯的房门。他每天不到十点钟都不会起床的。我也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意图,没有想说再见,也没有想要临别拥抱。我已经到了知道电影里的画面是不真实的年龄了。我也没有流泪。但是,心里就闷闷的。就这么样吗?但是,除了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我恍惚地坐上车。这时,阿伯的房门开了。他一头蓬乱的白发,上半身裸露,只穿着一条短裤。妈妈跟他讲了几句。我在车上听不见他们的谈话。接着,妈妈上车,车子就开了。我连应该挥手道别与否都不确定,只趴在后座座包上,通过车后的大片玻璃看他。他站在门口,一脸木然。我们的车子缓缓地驶离门口,在五十米处的拐弯处转向右边。我看不见阿伯了。

我们并没有从此不见。阿伯还是驾着他的车来找我了。到家里来找我,到学校里来找我。我上的是全日班,早上就出门,天黑才到家。中午下课时,阿伯就会出现在校门口,用手递上从吉隆坡各处打包的美食。那是快餐店刚进军马来西亚的年代。阿伯自己胃口大,以为我也应该如此,总是打包三块的炸鸡或者一个Big Mac给我。想当然而,我被养成一个小肥婆。妈妈对此颇有微言。我虽然不喜欢新的肥婆称号,但是KFC和Mc D在我心目中是高档食物,因为他们店面里是有冷气的。在学校假期期间,阿伯和我就能够回到过去的快乐时光。每次车子经过了一家我们从未光顾过的KFC或者McD,如果不能够当下就驾进去,我们就会约定下一回特地绕道来尝一尝。家里的食物当然比不上外头的美味。常常妈妈煮好了午餐,叫我用餐时, 我就找借口拖延。拖到阿伯的车子出现在家门外,我就雀跃不已。妈妈总是忍着一口气说:“已经煮好了。”阿伯和我却充耳不闻,逃出魔掌似的,快步走出家门去。

我的身材就一直瘦不下来了。我和阿伯在车里是很少讲话的。到了十一二岁时,我开始发现我们的对话永远一成不变。“想吃什么?”“随便。”“随便吃什么?”“随便。”

我开始感到烦了。他可以不问一次吗?他明明知道我的答案,为什么还是要重复地问呢?我想要一点新鲜的。虽然车子可以从东到西,上北下南,可是吃的来来回回就那几样东西。我想要更多。但是阿伯就懂那么一点。他非常熟悉吉隆坡的大路小巷,非常熟悉那些传统的老字号美食。可是,十年了,车子钻来钻去,食物吃来吃去,还不厌吗?我的生活里,出现了比车子和美食更有趣的内容。比如说,友谊和新知。

我上中学了。世界在我眼前更广阔了。除了上课,还有了团体活动。阿伯还是常常问我,什么时间放学?能够确定的时候,我会跟过去一样,坐上车跟他一起溜达去。不能确定的时候,他会把车子停放在校园内的大树下,等我。等我一个小时,等我三个小时。我越来越按耐不住了。我对吉隆坡的堵车现象已经无法适应和忍受。跟着阿伯到处去逛,没有目的,没有目标,已经不再是一种享受。我知道了,那是浪费时间。而阿伯是那么不在乎。他悠闲地坐在车里,看着篮球场上的活动,任凭时间一分一秒一个钟头地流逝,一点都不难受。而我却非常愧疚。所以,我开始避开他。

“放学后要跟朋友一起回家。”

“我不懂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家。我等爸爸放工载我好了。”

他总是一脸遗憾。但是,没隔几天,他又会满怀期待地问:“什么时间放学?”

阿伯在逐渐淡出我的生命。我已经记不起他那个时候在做什么,又怎么过活的了。我的生活里充斥着多姿多彩的校园内容。上学时总跟一班朋友混在一起,迟迟都不愿回家。即使到了假期,还是回到校园来流连,像离不开一样。高中三那年,我当上了毕业特刊的主编。阿伯替我招到了一则广告。我非常感谢他。有一天,我坐上了他的车。他把我载到了那广告商的办公室。没有特别原因,就坐坐。当时,我书包里就有广告的底片。我突然有了私心,把它拿了出来让广告主看。谁知道,她说他们公司刚换了招牌,想要连广告上的招牌也换掉。阿伯没有看我一眼,就对她说:“没问题。”我知道任何更换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我们是照她给的样式做的,没有错误。我说:“不行。”

阿伯还是没有看我一眼,对她说:“可以,可以。没问题。”

我以毕业特刊主编的身份,拒绝了广告商的要求。我理直气壮。可是,阿伯非常生气。在回家的路上,他用大人的口吻斥骂我说:“你还小。不明白招牌对一个商家来说多重要!”

我忘了自己如何驳斥他。但是,我一定是据理力争的。我一定是在尽我身为主编的责任的。我只记得,我眼里含着泪水,觉得委屈的同时,也发觉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了。

“我的阿伯。是你不明白。世界上的事比你所知道的复杂多了。是你的世界太小了。”

我的视野继续开阔起来。我离开家,到国外留学四年。大概在这个时候,阿伯搬出了老家,搬到怡保去住。暑假回国度假的时候,爸爸会驾车载我和妈妈去探望婆婆。阿伯就跟婆婆住在一起。那辆曾经驰骋风云的暗紫色Datsun1587成了老爷车,停放在车房里。阿伯看见我们总是很开心的:“走,吃东西去!”坐在爸爸的车前座,他会固执地要指路,即使爸爸已经说他是懂的。我没有跟阿伯讲上几句话。我从小就没有跟他谈过什么严肃的话题。他最在乎的就是叫来的食物够吃,然后争着付钱。但是,我发现,这时阿伯也不在意别人替他付账了。

大学毕业回国后的一个月,我跟两个朋友计划了到怡保和槟城一趟。当然的,到怡保就住在阿伯那里。我们逗留了两天,在老街拍了一些照,就打算买车票上槟城。阿伯建议他驾车载我们去。而我拒绝了。这是我跟朋友的自由旅行,怎么可能让他来破坏了呢?可是,他就不断地建议。而我也不断地拒绝。我对这感到厌烦无比!为什么他要屡败屡战呢?他不知道,每次的摇头说不,在我心里就是感恩和惭愧的互相对抗。直到我手里拿着车票,准备上巴士前,阿伯还在说:“我载你们去。我们可以住在我朋友那里。我懂路。”

我已经没有看他的勇气。我头也不回地上了巴士。但是,直到今天,我脑海里还是会浮现我没有看见的那一幕:巴士慢慢地驶开了,阿伯两手下垂,头微昂,眼神里仍然渴望我回头看他一眼,可是我义无反顾,把他留在了那里。

接下来的十年里,对我来说,阿伯几乎已经消失了。有几次,婆婆庆祝大寿时,我跟着家人上怡保,会看到他。他还是喜欢裸露上半身,下半身却只围着一条短毛巾。在那个Astro 盛行的年代里,他也没有订购最便宜的配套看电视。他终日就睡在大厅的单人床上,像车房里的Datsun1587一样,哪里也去不了。唯一让他醒过来的,就是佣人的叫唤。他睁开眼睛,以为到了吃饭的时间,看见我们来了,才猛然把身体抽离床垫。“阿伯。”我唤他。他眯着眼,对我笑。然后,我就走开了。我们之间就只剩下这些。

后来,我结婚了。他搭乘长途巴士下吉隆坡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过去虚胖的身躯更臃肿了。作为标志的一头油亮白发像枯干的野草,也脱落得稀稀疏疏的。从小时候起,他在我心里,从来就没有年轻过。但是,这次看见他,我真觉得他老了。捧茶仪式上,我衷心地对他说:“谢谢你,阿伯。”他尴尬地眯着眼,对我笑。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的心灵交汇。

婚后,我跟随老公出国去了。他就在这段时间里,去世了。

我从来没有扫过阿伯的墓。因为,我是个无神论者。我觉得那是做给生人的。我坦言,我没有真正想念过他。除了一个例外。那就是,偶尔,在梦里,阿伯出现了。梦中,我是现在的我,可是阿伯还是三十五年前的模样。我内心的感受,就是小时候看着他驾车出门时的那种感受:牵挂。可是阿伯仍然很潇洒,很自在。他一点也没有离别时的舍不得。在醒来的一瞬间,我会猛然记起,阿伯已经不在了。然后,心里就会一阵酸楚。

阿伯一生没有家庭的包袱,所以有足够的资本随性挥霍。挥霍金钱,挥霍时间。小的时候,我也觉得阿伯好自由,好洒脱。但是,今天我知道了,他是一个寂寞的人。在他需要的时候,我填补了他的空白。对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段缘分?我更在意的是,他是否曾经感到生气或者失望。

有吗?在我选择让你淡出和消失的时候,你怨恨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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